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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警使用武器是打击犯罪维护法律尊严的强制性警务手段,从警务实战中,加强对民警使用武器技能训练,既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也是保护警察自身安全的需要。当前,民警在使用武器技能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用而不练、练而不精,不用也不练为安全执法留下隐患。基于此,着力从思想上、训练上加强管理,提升武器使用能力就显得尤为迫切。
关键词:公安警察;使用武器能力;现状;改进策略
中图分类号:D63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128-01
依法使用武器是人民警察履行法定职责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条规定:“遇到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对武器的使用规定了15种情形,并明确规定:“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时,可以直接使用武器”。可见,人民警察在制暴和处置突发事件中要使用好武器。
一、民警武器使用现状及因素归纳
当前,随着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复杂多样,犯罪分子持枪犯罪率也有所增多,武装拒捕现象频发,而强化民警武器使用技能训练刻不容缓。在对各级公安机关走访调查时发现,还有部分民警对武器的使用重视不够,不敢用、不会用、不愿用问题突出。究其原因,一方面民警对使用武器的法律规定认识不够,另一方面对武器操作技巧不熟悉。民警是维护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力量,应该具备武器使用、操作、射击及战术能力上的要求,而这些能力需要从培训及实践中来获得。而各地民警使用武器训练资源不足、训练可课时不够、粗放型管理问题突出,导致民警使用武器能力不扎实,操作技巧不熟练,更谈不上战术化。针对上述问题,从因素归纳上来看具有复杂性、综合性,但主要集中在三点:一是基层公安机关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使用武器技能训练重视不够,更有些单位缺乏相应的训练计划;二是基层在使用武器技能训练场地建设不足,条件有限,难以确保常规训练;三是教官自身知识、技能素养不足,缺乏创新意识,训练水平及训练工作开展不力。
二、优化民警武器使用技能训练工作对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武器使用技能训练设施。
从发现中的问题来看,对于武器使用训练工作问题多集中在场地、时间、经费、教官队伍等方面,不仅影响了民警在武器使用训练中的积极性,也不利于民警从训练中提升操作规范性、使用安全性和射击准确性目标。据统计,我国在警察武器使用技能投入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在武器时间上、子弹消耗量更是不足。当前公安院校在民警武器使用培训课时不足50小时,子弹数量不足100发。可见,加强民警武器使用训练工作更加紧迫,必须要从经费投入上、改善训练场地条件上,优化培训课时上进行完善,切实保障人民警察能够提升武器使用技能,保障公安执法要求。
(二)转变思想,高度重视武器使用技能训练。
在民警武器使用技能训练工作中,各级公安机构要转变观念,认识到武器技能训练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积极推进训练工作有序开展。武器使用训练工作具有系统性,要从整个训练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等方面,完善训练体系,优化警员武器使用技能,提升警员武器使用水平。在教官知识结构、技能素养上,要不断拓宽知识,加强对武器使用领域的研究,从常见问题和发展动向上,创新教学方法,提升警员的积极性。如加强心理学、教育学知识的学习,引导民警正确认识武器使用工作,激发民警的主动性。
(三)强化训练方式创新,增强武器使用训练效果。对于武器使用技能工作的训练,关键在于训练内容及训练方式。练什么?要结合武器使用训练负荷量,结合现代训练理论,强化警员熟练掌握相应技能;怎样练?结合民警武器使用技能要求,制定不同的训练标准,特别是针对男女警员进行年龄、生理特点的合理划分,注重训练节奏、训练强调、训练量的协调,优化训练效果。需要强调的是,在训练中如何安排负荷,对于负荷的计算要从训练强度、训练密度、训练量和训练质量上进行把握,特别优化训练周期,保持训练工作的连续性,让民警能够从科学的训练计划中实现系统化、专项化能力提升。
(四)明确心理训练与武器使用训练的关系。在实践中,对于武器使用技能训练往往是训练工作的重点,而对于心理训练则重视不足。心理训练是进行民警武器使用训练的基础,也是提升训练质量,增强民警训练可塑性的关键。要针对民警心理状况,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训练,引导民警从武器接触初期,就构建良好的心理状态。由于心理训练对民警武器使用训练质量影响较大,教官及公安机关要重视心理课程学习,加强心理训练课时,重视民警心理素质养成。同时,根据心理训练特点,针对民警常见的心理问题进行总结,摸索有效的训练方法和规律,实现心理训练与武器使用技能训练的融合,有效提升民警在武器使用训练中的训练质量。需要强调的是,针对心理训练方法及心理训练内容,不能照搬照用,要从受训民警心理特点及多方面的沟通中来提升心理训练的针对性、适用性,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五)加强日常武器使用训练工作,确保常态化。民警武器使用技能训练工作重在管理,“三分训练七分管理”,特别是在基层武器使用技能训练中,要着力做好武器训练管理工作。教官要以身作则,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针对训练中部分民警思想过于活跃,要从思想上做好警醒工作,特别是在训练场地,要从训练动作、训练工作程序等方面,一丝不苟,严格执行。在枪支、弹药管理上做好安全防范和制度建设,在训练实践中落实“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方针;在训练课余也要从思想上注重对民警的观察和防范,特别是对于部分民警出现的紧张情绪,要及时给予安慰和帮助,帮助民警走出训练困惑。
三、结语
公安机关要认真落实警务实战训练及警械武器使用相关规定,从提升民警职业技能上,依法、合理、科学的制定训练计划,完善训练体系。武器使用技能训练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更不能粗放管理,要真抓实干,要脚踏实地,要认真落实,严格管理,保障各项训练任务实现预定目标。
参考文献:
[1]吴正.对在职民警枪械培训的几点思考[J].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05).
[2]吴志宏,黄国彰.现代警察武器使用训练模式研究[J]. 警察实战训练研究. 2011(02).
[3]徐英柱.射击训练的心理要求及其心理障碍探究[J].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5(05).
[4]刘东彪.基层公安民警手枪实战训练模式探析[J].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4(03).
关键词:公安警察;使用武器能力;现状;改进策略
中图分类号:D63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128-01
依法使用武器是人民警察履行法定职责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条规定:“遇到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对武器的使用规定了15种情形,并明确规定:“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时,可以直接使用武器”。可见,人民警察在制暴和处置突发事件中要使用好武器。
一、民警武器使用现状及因素归纳
当前,随着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复杂多样,犯罪分子持枪犯罪率也有所增多,武装拒捕现象频发,而强化民警武器使用技能训练刻不容缓。在对各级公安机关走访调查时发现,还有部分民警对武器的使用重视不够,不敢用、不会用、不愿用问题突出。究其原因,一方面民警对使用武器的法律规定认识不够,另一方面对武器操作技巧不熟悉。民警是维护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力量,应该具备武器使用、操作、射击及战术能力上的要求,而这些能力需要从培训及实践中来获得。而各地民警使用武器训练资源不足、训练可课时不够、粗放型管理问题突出,导致民警使用武器能力不扎实,操作技巧不熟练,更谈不上战术化。针对上述问题,从因素归纳上来看具有复杂性、综合性,但主要集中在三点:一是基层公安机关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使用武器技能训练重视不够,更有些单位缺乏相应的训练计划;二是基层在使用武器技能训练场地建设不足,条件有限,难以确保常规训练;三是教官自身知识、技能素养不足,缺乏创新意识,训练水平及训练工作开展不力。
二、优化民警武器使用技能训练工作对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武器使用技能训练设施。
从发现中的问题来看,对于武器使用训练工作问题多集中在场地、时间、经费、教官队伍等方面,不仅影响了民警在武器使用训练中的积极性,也不利于民警从训练中提升操作规范性、使用安全性和射击准确性目标。据统计,我国在警察武器使用技能投入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在武器时间上、子弹消耗量更是不足。当前公安院校在民警武器使用培训课时不足50小时,子弹数量不足100发。可见,加强民警武器使用训练工作更加紧迫,必须要从经费投入上、改善训练场地条件上,优化培训课时上进行完善,切实保障人民警察能够提升武器使用技能,保障公安执法要求。
(二)转变思想,高度重视武器使用技能训练。
在民警武器使用技能训练工作中,各级公安机构要转变观念,认识到武器技能训练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积极推进训练工作有序开展。武器使用训练工作具有系统性,要从整个训练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等方面,完善训练体系,优化警员武器使用技能,提升警员武器使用水平。在教官知识结构、技能素养上,要不断拓宽知识,加强对武器使用领域的研究,从常见问题和发展动向上,创新教学方法,提升警员的积极性。如加强心理学、教育学知识的学习,引导民警正确认识武器使用工作,激发民警的主动性。
(三)强化训练方式创新,增强武器使用训练效果。对于武器使用技能工作的训练,关键在于训练内容及训练方式。练什么?要结合武器使用训练负荷量,结合现代训练理论,强化警员熟练掌握相应技能;怎样练?结合民警武器使用技能要求,制定不同的训练标准,特别是针对男女警员进行年龄、生理特点的合理划分,注重训练节奏、训练强调、训练量的协调,优化训练效果。需要强调的是,在训练中如何安排负荷,对于负荷的计算要从训练强度、训练密度、训练量和训练质量上进行把握,特别优化训练周期,保持训练工作的连续性,让民警能够从科学的训练计划中实现系统化、专项化能力提升。
(四)明确心理训练与武器使用训练的关系。在实践中,对于武器使用技能训练往往是训练工作的重点,而对于心理训练则重视不足。心理训练是进行民警武器使用训练的基础,也是提升训练质量,增强民警训练可塑性的关键。要针对民警心理状况,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训练,引导民警从武器接触初期,就构建良好的心理状态。由于心理训练对民警武器使用训练质量影响较大,教官及公安机关要重视心理课程学习,加强心理训练课时,重视民警心理素质养成。同时,根据心理训练特点,针对民警常见的心理问题进行总结,摸索有效的训练方法和规律,实现心理训练与武器使用技能训练的融合,有效提升民警在武器使用训练中的训练质量。需要强调的是,针对心理训练方法及心理训练内容,不能照搬照用,要从受训民警心理特点及多方面的沟通中来提升心理训练的针对性、适用性,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五)加强日常武器使用训练工作,确保常态化。民警武器使用技能训练工作重在管理,“三分训练七分管理”,特别是在基层武器使用技能训练中,要着力做好武器训练管理工作。教官要以身作则,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针对训练中部分民警思想过于活跃,要从思想上做好警醒工作,特别是在训练场地,要从训练动作、训练工作程序等方面,一丝不苟,严格执行。在枪支、弹药管理上做好安全防范和制度建设,在训练实践中落实“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方针;在训练课余也要从思想上注重对民警的观察和防范,特别是对于部分民警出现的紧张情绪,要及时给予安慰和帮助,帮助民警走出训练困惑。
三、结语
公安机关要认真落实警务实战训练及警械武器使用相关规定,从提升民警职业技能上,依法、合理、科学的制定训练计划,完善训练体系。武器使用技能训练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更不能粗放管理,要真抓实干,要脚踏实地,要认真落实,严格管理,保障各项训练任务实现预定目标。
参考文献:
[1]吴正.对在职民警枪械培训的几点思考[J].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05).
[2]吴志宏,黄国彰.现代警察武器使用训练模式研究[J]. 警察实战训练研究. 2011(02).
[3]徐英柱.射击训练的心理要求及其心理障碍探究[J].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5(05).
[4]刘东彪.基层公安民警手枪实战训练模式探析[J].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