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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际上银行发展的战略要点,我国银行业中间业务发展相对滞后,是银行业务发展的薄弱环节。本文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现状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对策建议
在我国加入WTO 后,未来银行的竞争是新兴业务的竞争,尤其是中间业务的竞争,已经成为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争夺的重点之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虽有长足发展, 但与发达国家的大型商业银行相比仍然严重滞后。在此背景下,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
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可以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广义的表外业务分为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和或有债权、债务类表外业务。其中,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是指那些为银行带来服务性收入而不会影响表内业务质量的业务,即传统的中间业务;或有债权、债务类表外业务是指那些虽然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但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变为现实的资产或负债的中间业务,即狭义的中间业务。
2001年4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指明,“中间业务(Intermediary Business)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并将其划分为适用审批制的中间业务和适用备案制的中间业务。与巴塞尔委员会确定的广义类表外业务基本一致:适用审批制的中间业务基本是或有债权债务类业务;适用备案制的中间业务基本是巴塞尔委员会定义的金融服务类业务;不同的是根据我国目前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体制,将涉及证券和保险业务的部分服务类业务放在或有债权及或有债务业务中来管理。
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可以给出如下定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资产与负债的基础上,利用其技术、信息、机构、信誉等优势,不运用或较少运用其资金,以中间人或代理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咨询、代理、担保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而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1]。中国人民银行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分为以下九类,即支付结算类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类业务、担保类业务、承诺类业务、交易类业务、基金托管业务、咨询顾问类业务和其他类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逐步成为银行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新的利润支柱,具有发展领域广、创新品种多、运作成本低、经营风险小、收益比高且较稳定等特点,与传统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共同构成现代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目前,中间业务在国外现代商业银行业务中已经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概况
(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高速发展对金融产品需求的拉动,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为迎接入世后外资银行的竞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
1.經营理念有较大突破。我国商业银行正逐渐转变经营理念,将中间业务发展作为实现金融工具创新、新的利润增长点。我国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都成立了中间业务部,对中间业务进行创新和营销,加强风险控制和业务稽核。各行对中间业务的认识逐步由辅助性业务的间接效益向主营业务直接效益转变,收费意识明显增强。
2.中间业务种类增多,业务量增大,收入达到一定规模。截至2004年,我国商业银行开办的中间业务已涉及九大类420多个品种,以工商银行为例,已开办了人民币结算、外汇中间业务、银行卡、代理收付款、信息咨询、担保、商人银行和投资基金托管等八个类别,260多种中间业务。在2001年底,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平均收入约占7%,且中间业务收入由2000年到2008年年均增长约34%。
3.部分业务品种市场知名度较高。如工商银行的人民币资金结算、证券投资管理托管、农业银行的代理保险、保管箱业务;中国银行的国际结算和长城国际贷记卡;建设银行的农卡系列生肖卡和工程建设项目代理;交通银行的太平洋卡“全国通”和“外汇宝”;中信实业银行的出国留学金融服务业务;招商银行的“一卡通”和网上支付;光大银行的“一柜通”;等等。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
1.中间业务发展观念亟待从本质上提升。受传统经营观念束缚,我国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重存贷款业务,轻中间业务的现象,仍然把中间业务当成拓展传统存贷款业务的辅助手段,对中间业务思考、研究、投入不多,发展中间业务的主动性、紧迫性不强。
2. 中间业务绝对收入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偏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才分别达到5%、1.7%、17%、8%。目前阶段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占比呈上升趋势,但大部分未超过20%(表1)。根据资料显示: 世界十大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业务收入的比例一般都在35%以上,如花旗集团为47%,汇丰银行为37%,德意志银行为73%,美洲银行为43%,第一银行公司为49%,维超维亚为46%,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为64%,瑞士银行为57%,巴克莱银行为47%,荷兰银行为48%。其中最低的汇丰银行为37%,最高的德意志银行为73%,平均为51%[2]。
表1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以上数据来自各银行年报、半年报)
200620072008.6
工商银行8.80%11.70%15.00%
建设银行8.95%14.19%14.86%
中国银行9.80%15.20%18.78%
交通银行8.00%13.77%12.36%
招商银行13.17%17.23%16.09%
3. 中间业务定价机制不完善。中间业务产品定价关系到中间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定价管理在观念、体制和定价模式方面存在一定缺陷。国内的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定价上较为随意,缺乏系统性,未能实现全成本核算,产品的定价缺乏科学依据。银行之间行成了“囚徒困境”博弈均衡,打击了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
4. 中间业务法律体制不健全,相关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尚不够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支持,规范银行和客户之间关系的法律不健全;发展中间业务过程中缺少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业务政策和决策的统一性、连贯性以及业务推动的有效性,尚未形成严格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增加了中间业务发展的风险,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
5.专业人才及科技支撑力不够。中间业务特别是新兴中间业务大多数是人力资本和含金量高的业务,它的运作以先进的电子化设备为基础,这需要大量的资本、技术和人才投入。首先,在硬件、软件开发方面资金投入不足,且各自为政,重复建设,规模效益较差;其次,现有的技术支持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如全国性跨行通兑、大面积网上支付和客户资料实时查询等;第三,中间业务涉及领域广、知识面宽,需要一批熟悉银行业务及计算机、国际金融、投资、证券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
由于我国金融业一直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模式,造成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经营原则、经营范围难以把握,完全由各行根据自己的理解实施,缺乏较为明确的发展战略和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因此,必须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加快中间业务发展的规划和指导,不断地、适时地对相关的金融体制进行改革和完善,为国有商业银行发展创新型的中间业务提供有利条件。从欧美发达国家的金融发展史来看,金融业的发展均经历了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发展轨迹,混业经营是世界金融业的趋势。
(二)巩固传统业务,调整经营战略
我国商业银行的传统中间业务已具有相当规模,并已有稳定收入,要在此基础上巩固固有的优势,并且完善传统业务的流程,拓展可开发的空间。从银行发展战略角度出发,把拓展中间业务工作纳入重要的日程,使之成为支柱业务。真正建立起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树立银行的金融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素质和服务技巧,转变服务态度和服务作风,处理好资产、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的关系,使三者的发展相得益彰,形成良性循环。
(三)因地制宜,细分市场业务
各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利用银行已有的营业网点,针对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因地制宜,避免成本过高,合理开展业务。在空间上,从城市包圍农村,要按照先从外部技术等环境较好的大城市开始,再逐步向中、小城市,甚至农村推进;在时间上,先立足发展,如咨询、理财、基金托管等风险较低的中间业务,待人员素质提高,再发展风险较大、收益丰厚的业务品种,并逐步向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方面拓展。
(四)建立科学的中间业务定价策略
由于业务和产品的性质不同,定价决定因素不同,自主定价权不同,所以商业银行必须选择适当的定价策略,并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同时,积极发挥中国银行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舆论监督,建立统一规范的收费标准,改变过去中间业务收费混乱的局面,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银行业中间业务的发展。
(五)加强中间业务的风险防范与管理
为避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经营的风险,商业银行采取应一系列防范措施:(1)加强对客户的评估和调查,慎重地对待各种担保和承诺。(2)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办理担保要求客户存入部分资金,以保证办理业务的费用开支。(3)加强风险分析和预测,根据业务风险大小采取相应措施,分散、转移和化解风险。如大额业务选用与其他商业银行合作,共同参与办理。(4)将操作和监督分开,强化约束机制。(5)按照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业务的性质以及风险系数大小进行合理定价,确定收费标准。
(六)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拓展中间业务品种
商业银行应在目标市场构建强大并富有效率的网点分销渠道,同时加强网络银行、电话银行等多元化的电子分销渠道建设,实现在任何时间、任何地域、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提供所需的金融服务。在营销理念上,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在满足业务多元化基础上,实施小风险、低成本的中间产品优化组合,同时树立现代化商业银行营销观念,积极引进商业经营机制,综合运用各种促销手段,向社会推荐银行中间业务品牌。
(七)加大技术支持,优化服务手段,储备高素质从业人员
中间业务的大力发展离不开金融科技的支持和金融信息技术的支持,要积极打造安全、稳定、高速的电子支付平台体系,提升中间业务发展水平。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是银行技术革命的结果,应加大科技投入,利用自动化、电子化通讯网络技术,向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增强中间业务科技含量和人性化含量。同时,中间业务的跨领域性要求专业人员具有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一方面通过各种方式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培训,另一方面大力引进一批既具备金融、法律、财会、企业管理、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又了解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综合素质强的人才队伍。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对策建议
在我国加入WTO 后,未来银行的竞争是新兴业务的竞争,尤其是中间业务的竞争,已经成为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争夺的重点之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虽有长足发展, 但与发达国家的大型商业银行相比仍然严重滞后。在此背景下,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
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可以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广义的表外业务分为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和或有债权、债务类表外业务。其中,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是指那些为银行带来服务性收入而不会影响表内业务质量的业务,即传统的中间业务;或有债权、债务类表外业务是指那些虽然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但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变为现实的资产或负债的中间业务,即狭义的中间业务。
2001年4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指明,“中间业务(Intermediary Business)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并将其划分为适用审批制的中间业务和适用备案制的中间业务。与巴塞尔委员会确定的广义类表外业务基本一致:适用审批制的中间业务基本是或有债权债务类业务;适用备案制的中间业务基本是巴塞尔委员会定义的金融服务类业务;不同的是根据我国目前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体制,将涉及证券和保险业务的部分服务类业务放在或有债权及或有债务业务中来管理。
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可以给出如下定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资产与负债的基础上,利用其技术、信息、机构、信誉等优势,不运用或较少运用其资金,以中间人或代理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咨询、代理、担保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而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1]。中国人民银行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分为以下九类,即支付结算类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类业务、担保类业务、承诺类业务、交易类业务、基金托管业务、咨询顾问类业务和其他类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逐步成为银行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新的利润支柱,具有发展领域广、创新品种多、运作成本低、经营风险小、收益比高且较稳定等特点,与传统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共同构成现代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目前,中间业务在国外现代商业银行业务中已经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概况
(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高速发展对金融产品需求的拉动,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为迎接入世后外资银行的竞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
1.經营理念有较大突破。我国商业银行正逐渐转变经营理念,将中间业务发展作为实现金融工具创新、新的利润增长点。我国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都成立了中间业务部,对中间业务进行创新和营销,加强风险控制和业务稽核。各行对中间业务的认识逐步由辅助性业务的间接效益向主营业务直接效益转变,收费意识明显增强。
2.中间业务种类增多,业务量增大,收入达到一定规模。截至2004年,我国商业银行开办的中间业务已涉及九大类420多个品种,以工商银行为例,已开办了人民币结算、外汇中间业务、银行卡、代理收付款、信息咨询、担保、商人银行和投资基金托管等八个类别,260多种中间业务。在2001年底,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平均收入约占7%,且中间业务收入由2000年到2008年年均增长约34%。
3.部分业务品种市场知名度较高。如工商银行的人民币资金结算、证券投资管理托管、农业银行的代理保险、保管箱业务;中国银行的国际结算和长城国际贷记卡;建设银行的农卡系列生肖卡和工程建设项目代理;交通银行的太平洋卡“全国通”和“外汇宝”;中信实业银行的出国留学金融服务业务;招商银行的“一卡通”和网上支付;光大银行的“一柜通”;等等。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
1.中间业务发展观念亟待从本质上提升。受传统经营观念束缚,我国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重存贷款业务,轻中间业务的现象,仍然把中间业务当成拓展传统存贷款业务的辅助手段,对中间业务思考、研究、投入不多,发展中间业务的主动性、紧迫性不强。
2. 中间业务绝对收入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偏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才分别达到5%、1.7%、17%、8%。目前阶段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占比呈上升趋势,但大部分未超过20%(表1)。根据资料显示: 世界十大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业务收入的比例一般都在35%以上,如花旗集团为47%,汇丰银行为37%,德意志银行为73%,美洲银行为43%,第一银行公司为49%,维超维亚为46%,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为64%,瑞士银行为57%,巴克莱银行为47%,荷兰银行为48%。其中最低的汇丰银行为37%,最高的德意志银行为73%,平均为51%[2]。
表1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以上数据来自各银行年报、半年报)
200620072008.6
工商银行8.80%11.70%15.00%
建设银行8.95%14.19%14.86%
中国银行9.80%15.20%18.78%
交通银行8.00%13.77%12.36%
招商银行13.17%17.23%16.09%
3. 中间业务定价机制不完善。中间业务产品定价关系到中间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定价管理在观念、体制和定价模式方面存在一定缺陷。国内的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定价上较为随意,缺乏系统性,未能实现全成本核算,产品的定价缺乏科学依据。银行之间行成了“囚徒困境”博弈均衡,打击了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
4. 中间业务法律体制不健全,相关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尚不够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支持,规范银行和客户之间关系的法律不健全;发展中间业务过程中缺少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业务政策和决策的统一性、连贯性以及业务推动的有效性,尚未形成严格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增加了中间业务发展的风险,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
5.专业人才及科技支撑力不够。中间业务特别是新兴中间业务大多数是人力资本和含金量高的业务,它的运作以先进的电子化设备为基础,这需要大量的资本、技术和人才投入。首先,在硬件、软件开发方面资金投入不足,且各自为政,重复建设,规模效益较差;其次,现有的技术支持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如全国性跨行通兑、大面积网上支付和客户资料实时查询等;第三,中间业务涉及领域广、知识面宽,需要一批熟悉银行业务及计算机、国际金融、投资、证券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
由于我国金融业一直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模式,造成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经营原则、经营范围难以把握,完全由各行根据自己的理解实施,缺乏较为明确的发展战略和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因此,必须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加快中间业务发展的规划和指导,不断地、适时地对相关的金融体制进行改革和完善,为国有商业银行发展创新型的中间业务提供有利条件。从欧美发达国家的金融发展史来看,金融业的发展均经历了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发展轨迹,混业经营是世界金融业的趋势。
(二)巩固传统业务,调整经营战略
我国商业银行的传统中间业务已具有相当规模,并已有稳定收入,要在此基础上巩固固有的优势,并且完善传统业务的流程,拓展可开发的空间。从银行发展战略角度出发,把拓展中间业务工作纳入重要的日程,使之成为支柱业务。真正建立起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树立银行的金融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素质和服务技巧,转变服务态度和服务作风,处理好资产、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的关系,使三者的发展相得益彰,形成良性循环。
(三)因地制宜,细分市场业务
各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利用银行已有的营业网点,针对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因地制宜,避免成本过高,合理开展业务。在空间上,从城市包圍农村,要按照先从外部技术等环境较好的大城市开始,再逐步向中、小城市,甚至农村推进;在时间上,先立足发展,如咨询、理财、基金托管等风险较低的中间业务,待人员素质提高,再发展风险较大、收益丰厚的业务品种,并逐步向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方面拓展。
(四)建立科学的中间业务定价策略
由于业务和产品的性质不同,定价决定因素不同,自主定价权不同,所以商业银行必须选择适当的定价策略,并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同时,积极发挥中国银行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舆论监督,建立统一规范的收费标准,改变过去中间业务收费混乱的局面,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银行业中间业务的发展。
(五)加强中间业务的风险防范与管理
为避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经营的风险,商业银行采取应一系列防范措施:(1)加强对客户的评估和调查,慎重地对待各种担保和承诺。(2)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办理担保要求客户存入部分资金,以保证办理业务的费用开支。(3)加强风险分析和预测,根据业务风险大小采取相应措施,分散、转移和化解风险。如大额业务选用与其他商业银行合作,共同参与办理。(4)将操作和监督分开,强化约束机制。(5)按照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业务的性质以及风险系数大小进行合理定价,确定收费标准。
(六)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拓展中间业务品种
商业银行应在目标市场构建强大并富有效率的网点分销渠道,同时加强网络银行、电话银行等多元化的电子分销渠道建设,实现在任何时间、任何地域、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提供所需的金融服务。在营销理念上,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在满足业务多元化基础上,实施小风险、低成本的中间产品优化组合,同时树立现代化商业银行营销观念,积极引进商业经营机制,综合运用各种促销手段,向社会推荐银行中间业务品牌。
(七)加大技术支持,优化服务手段,储备高素质从业人员
中间业务的大力发展离不开金融科技的支持和金融信息技术的支持,要积极打造安全、稳定、高速的电子支付平台体系,提升中间业务发展水平。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是银行技术革命的结果,应加大科技投入,利用自动化、电子化通讯网络技术,向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增强中间业务科技含量和人性化含量。同时,中间业务的跨领域性要求专业人员具有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一方面通过各种方式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培训,另一方面大力引进一批既具备金融、法律、财会、企业管理、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又了解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综合素质强的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