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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6月,美国陆军固体机动地地战术弹道导弹“潘兴”I开始投入现役,并于1964年和1965年分别装备驻联邦德国的美军第56野战旅和联邦德国两个空军联队。1969~1971年,美国用“潘兴”I A全部替换“潘兴”I型导弹。“潘兴”I A型导弹有两个缺点。一是射程较近,最大仅740千米,只能攻击华约东欧国家的部分目标。二是精度较低,命中精度圆公算偏差(CEP)370米。由于命中精度低,为达到预定的毁伤效果,就必须配备较大当量的核弹头或增加核导弹的数量。因而,射程和精度都有很大提高的“潘兴”Ⅱ型导弹(题图)被推上历史舞台。
针锋相对
1976年3月,苏联开始在欧洲本土部署SS-20导弹。这是一种二级固体机动地地中程弹道导弹,射程5000千米,可以打击整个西欧的重要军事设施,并且有增程潜力,一旦需要,可在数小时内装上第三级变成洲际导弹。它的命中精度为400米(CEP),每枚导弹携带3颗15万吨TNT当量的分导式子弹头。1977年,苏联部署SS-20导弹10枚,弹头30颗;1978年,部署数量增加到70枚,弹头210颗。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SS-20导弹及其弹头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面对这种形势,时任联邦德国总理施密特呼吁西方国家采取对策,以平衡苏联的SS-20导弹。
1979年1月,西方国家召开首脑会议,一致同意在西欧部署尚在研制中的“潘兴”Ⅱ型导弹和BGM-109型“战斧”陆射巡航导弹。1979年,苏联部署的SS-20导弹增加到140枚,弹头增加到420颗。至此,欧洲的核力量对比是:战略核力量,美苏大体均衡:战术核力量,苏对美拥有一倍的优势,即7000颗对3500颗。为扭转颓势,1979年12月,北约外长和国防部长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特别会议,作出了一个著名的“双重决定”,即:一,建议美苏就限制欧洲中程核武器问题进行谈判;二,如美苏在1983年年底之前不能达成协议,美国将从1983年年底开始在西欧部署108枚“潘兴”Ⅱ型导弹和464枚“战斧”陆射巡航导弹。108枚“潘兴”Ⅱ全部部署在联邦德国,464枚“战斧”分别部署在英国、意大利、联邦德国、荷兰和比利时。会议还决定,所有这些导弹都将在1986年全部部署完毕。
快马加鞭
1974年4月,美国陆军与马丁·马丽埃塔公司签署研制“潘兴”Ⅱ型导弹的合同。“潘兴”Ⅱ型导弹提高精度的主要措施是采用雷达区域相关末制导系统,安装在弹头裙部的4个三角形空气舵实际上是末制导系统的执行机构。正是通过这4个空气舵的偏转,“潘兴”Ⅱ型导弹弹头才得以不断修正偏差,直至命中目标。合同规定,在进行全面工程研制之前,首先使用“潘兴”1A型导弹弹体对“潘兴”Ⅱ型导弹弹头进行试验。
至1978年5月,检验“潘兴”II型导弹弹头末制导系统的5次飞行试验均取得预期效果。1979年2月,美国国防系统采购评审议事会同意“潘兴”Ⅱ型导弹进入全面工程研制阶段;当月23日,美国陆军与马丁·马丽埃塔公司签署价值3.6亿美元的合同,要求在57个月内制造28枚导弹并完成相应的飞行试验。
北约决定在联邦德国部署“潘兴”Ⅱ型导弹后,美国国防部下令加速导弹的试验,并将试验次数压缩至18次。1982年6月,在尚未完成全部试验任务的情况下,美国国防部就指示马丁·马丽埃塔公司进行小批量生产。但为保证导弹质量,又要求厂家在正式装配前必须完成关键设备的地面测试和系留制导试验,同时还要求所有导弹都必须采用同样的方法和使用同样的工夹具进行生产。
至1983年9月18日,“潘兴”Ⅱ型导弹按计划完成了18次研制飞行试验,其中13次成功,1次部分成功,4次失败。试验中曾出现的固体推进剂不稳定燃烧抑制剂失效、空气舵液压作动系统液压泵故障、推力终止固定环安装不当等问题,也都及时找到原因并得以妥善解决。
1983年12月,美国开始在联邦德国部署“潘兴”Ⅱ型导弹,并以排为单位成建制地取代“潘兴”I A。期间曾因1枚导弹在第一级发动机装配时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9人受伤的事故,部署进程暂停数月。至1985年12月,美陆军第56野战旅的108枚“潘兴”IA导弹全部更换为“潘兴”Ⅱ。这些导弹分别部署在联邦德国南部的施瓦木格明德、内长苏尔姆、新-乌尔姆和海尔布隆,两个联邦德国空军联队装备的仍是“潘兴”IA型导弹。
树大招风
与SS-20导弹(弹长16.5米;弹径第一级1.7米、第二级1.4米)相比,“潘兴”Ⅱ型导弹(弹长10米,弹径1米)不仅“个头”更小,精度更高(圆公算偏差37米),而且反应时间更短。“潘兴”Ⅱ型导弹反应时间为5分钟,SS-20导弹反应时间约为15分钟(SS-20导弹也可部署在地下井中。采用地下并发射方式时,反应时间约30秒)。此外,“潘兴”Ⅱ只需8分钟就可从联邦德国打到苏联本土。“战斧”陆射巡航导弹性能也十分优异,不仅可在离地15~50米的高度飞行,使敌方难以探测跟踪,还可以按预定程序控制偏航角,实施转弯绕飞,以避开敌方的防空火力区和不利地形。这两样武器都是当时苏联防御体系难以对付的目标。因此,在北约作出“双重决定”半年后,苏联表示“愿意谈判欧洲中程核武器”问题。1980年10月,美苏开始就限制中程导弹问题举行预备性会谈;1981年11月,双方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正式谈判。但由于各自立场迥异,会谈于1983年11月23日上午宣布中止。这期间,美苏共举行了6轮会谈、111次全体会议,提出了一个又一个的裁减方案。
1983年11月,英国议会率先通过了时任首相撒切尔夫人的关于在年底部署美巡航导弹的决议,随后,意大利、比利时、荷兰与联邦德国也相继通过执行北约“双重决定”的决议。11月14日,第一批16枚巡航导弹运抵英国格林汉康芒空军基地。针对这种情况,苏联也不甘示弱,采取了一系列反制措施。一时问,欧洲中程核武器竞赛愈演愈烈,几近失控。
经过一年之久的严重对峙后,时任美国国务卿舒尔茨和时任苏联外交部长葛罗米柯于1985年1月7~8日举行会晤,经过15个小时的讨价还价,双方作出了恢复裁军谈判的决定。1985年3月12日,美苏双方有关战略武器、中程核武器和空间武器的谈判同时在目内瓦举行。
1985年3月11日,戈尔巴乔夫当选为苏共中央总书记。4月,戈尔巴乔夫在苏共中央全会上提出了“加速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表示要实施全面改革,提升综合国力,为在21世纪与美国展开新的争夺进行准备。在对待核战争问题上,戈尔巴乔夫也具有“新思维”,认为核战争意味着人类毁灭,否认在核战争中有胜利者,主张降低战略均势水平。戈尔巴乔夫指出:“在我们这个世纪,真正的同等安全不是由最高水平的战略平衡来保证的,而是由必须排除核武器和其它种类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最低水平的战略平衡来保证的。”基于此,在裁减中程导 弹问题上,苏联一再作出令美国和西欧始料未及的重大让步,于1987年2月、4月和7月相继提出“欧洲零点方案”、“欧洲双零点方案”和“全球零点方案”。事有凑巧,美国政府当时也由于“伊朗门”事件(主要指1985年美国政府以武器换人质引起国内外广泛指责一事)而处于困难时刻,加以里根政府又急于在任期的最后时刻在核武器控制方面有所作为,挽回声誉。最终双方走到一起,于1987年12月签订《美利坚合众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消除两国中程和中短程导弹条约》(简称《关苏中导条约》)。
完美谢幕
《美苏中导条约》规定双方在条约生效后的3年内和18个月内,分别消除各自所有的射程在1000~5000千米的中程导弹和射程在500~1000千米的中短程导弹及其发射装备、各类辅助设施等;双方均不生产任何中程导弹、中短程导弹及其任何一级和任何发射装置,也不进行其飞行试验。作为射程160~1800千米的中程弹道导弹,“潘兴”Ⅱ型导弹赫然名列其中。为确保条约执行的有效性,美苏还规定了严格的核查措施:在3年销毁期内,一方都可对另一方进行每年20次的现场检查;之后5年,每年可进行15次的现场检查:再往后5年,每年可进行10次的现场检查。所谓现场检查,是指双方互派检查人员常驻导弹生产设施、装配工厂进行的突击性检查。
1988年6月1日,美苏互换《美苏中导条约》的批准书,条约正式生效并无限期有效。
条约生效后,美国于1988年10月至1989年7月从欧洲撤回全部“潘兴”Ⅱ导弹,除弹头被改造成核炸弹外,所有的“潘兴”Ⅱ型导弹弹体皆以火箭发动机静态燃烧的方式销毁。为执行《美苏中导条约》,苏联还成立了由200名导弹专家和战略火箭军军官组成的减少核危险国家中心。
作为该中心的一员,时任苏联国防工业部导弹技术总设计师的阿纳托里·帕拉年科回忆了当年销毁“潘兴”Ⅱ型导弹的场景。1988年,包括帕拉年科在内的10名苏联核查人员乘飞机来到美国科罗拉多州的普埃布洛,待销毁的一批“潘兴”Ⅱ型导弹就存放在普埃布洛试验场的地下掩体内。按照规定,10名核查人员必须在一天的时间内完成核查作业。为此,苏联核查人员一下飞机便投入紧张的核查工作。然而,由于时差原因,核查人员都非常疲倦。另一方面,“潘兴”Ⅱ型导弹是在作战前才将一级弹体、二级弹体和核弹头组装成一个整体,平时各部分则是单独存放,并置于集装箱内。当时,“潘兴”Ⅱ型导弹的一级、二级弹体均存放在111个集装箱里。很显然,要在人数少、人员又极度疲惫的情况下于一天之内完成全部所有集装箱的检查几乎是不可能的。最终苏联核查人员只抽查了其中20~30个集装箱,但在所有的集装箱上都签了字。不过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待苏联核查人员后来去现场监督导弹销毁过程时,却发现有一些集装箱内装的并不是导弹的弹体,而是试验留下的预制板、火药桶等废弃物。尽管明知“这并不是条约规定要销毁的物品”,但由于已签字画押,苏联核查人员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帕拉年科认为,美国人这么做的目的,一是虚报其已被销毁的导弹数量,二是私藏一些关键的零部件,以便在需要时可迅速重新装到其它导弹上。考虑到当时美苏处于“冷战”状态,美国人这么做似乎也情有可原。
另据报道,为现场检查SS-20导弹的销毁情况,美国在苏联沃特金斯制造SS-20导弹的工厂附近,专门修建了供核查人员长期居住的三栋两层楼房,并且由于被销毁的SS-20导弹的一级弹体与SS-25导弹(不在销毁之列)的二级弹体极其相似,故而每次SS-25导弹出厂,美国都要求苏联先将其运送至指定地点,并利用先进的X光透视机进行检查,以防止苏联偷梁换柱,将SS-20导弹运出。苏联人也照此办理,在美国“潘兴”Ⅱ型导弹的装配工厂附近进行同样的检查。但是,由于缺乏先进的仪器设备,苏联核查人员只能凭肉眼判断出厂的导弹中是否藏有“潘兴”Ⅱ型导弹的弹体。
最后一枚“潘兴”Ⅱ型导弹弹体于1991年5月被销毁。至此,“潘兴”Ⅱ型导弹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功不可没
尽管美苏在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就在核禁试问题上展开争斗,尽管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美苏就进行了限制战略武器谈判,但站在历史的角度,如果不是西方国家决定在西欧部署“潘兴”Ⅱ型导弹和陆射“战斧”巡航导弹,苏联就不一定“愿意谈判欧洲中程核武器”问题。并且在谈判过程中,苏联认为,英国、法国核力量是西方在欧洲中程核力量的组成部分,也应该列入谈判范围,但美国以英、法都是主权国家,美无权代表其进行谈判为由予以拒绝。不过,至谈判后期苏联要求美国消除联邦德国的72枚“潘兴”I A型导弹时,美国虽辩解说“潘兴”IA型导弹是一个整体(72部发射架属联邦德国,72枚核弹头属美国),不能分开,且美苏中导谈判不应涉及第三国,但还是积极就“潘兴”I A型导弹问题与联邦德国进行磋商,最终使联邦德国放弃“潘兴”I A型导弹。
从某种程度上讲,如果没有“潘兴”Ⅱ型导弹的存在,或许也就没有《美苏中导条约》的产生。而《美苏中导条约》消除的却不仅仅是“潘兴”Ⅱ型导弹。按照《美苏中导条约》的规定,美、苏两国应消除的中程导弹和中短程导弹共计2695枚,其中美国应消除859枚,包括中程导弹689枚(“潘兴”Ⅱ型导弹和“战斧”陆射巡航导弹)、中短程导弹170枚(“潘兴”I A型导弹);苏联应消除1836枚,包括中程导弹910枚(SS-4、SS-5、SS-20导弹和SSC-X-4陆射巡航导弹)、中短程导弹926枚(SS-12、SS-23导弹)。也正因为如此,成就了《美苏中导条约》世界上第一个条约签署方裁减整个一类武器条约的殊荣,该条约同时也在不对称裁减和监督措施方面开创了积极的先例。故而作为对苏联威慑的主要武器,在冷战时期,“潘兴”Ⅱ型导弹为美国的全球战略立下了汗马功劳,也对缓和当时的国际形势和推动世界核裁军进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其实,“潘兴”Ⅱ型导弹的功劳还不止此。其首创的在弹道导弹上采用末制导系统的做法和使用空气舵在再入段控制弹头姿态的做法,亦为他国所借鉴。
针锋相对
1976年3月,苏联开始在欧洲本土部署SS-20导弹。这是一种二级固体机动地地中程弹道导弹,射程5000千米,可以打击整个西欧的重要军事设施,并且有增程潜力,一旦需要,可在数小时内装上第三级变成洲际导弹。它的命中精度为400米(CEP),每枚导弹携带3颗15万吨TNT当量的分导式子弹头。1977年,苏联部署SS-20导弹10枚,弹头30颗;1978年,部署数量增加到70枚,弹头210颗。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SS-20导弹及其弹头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面对这种形势,时任联邦德国总理施密特呼吁西方国家采取对策,以平衡苏联的SS-20导弹。
1979年1月,西方国家召开首脑会议,一致同意在西欧部署尚在研制中的“潘兴”Ⅱ型导弹和BGM-109型“战斧”陆射巡航导弹。1979年,苏联部署的SS-20导弹增加到140枚,弹头增加到420颗。至此,欧洲的核力量对比是:战略核力量,美苏大体均衡:战术核力量,苏对美拥有一倍的优势,即7000颗对3500颗。为扭转颓势,1979年12月,北约外长和国防部长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特别会议,作出了一个著名的“双重决定”,即:一,建议美苏就限制欧洲中程核武器问题进行谈判;二,如美苏在1983年年底之前不能达成协议,美国将从1983年年底开始在西欧部署108枚“潘兴”Ⅱ型导弹和464枚“战斧”陆射巡航导弹。108枚“潘兴”Ⅱ全部部署在联邦德国,464枚“战斧”分别部署在英国、意大利、联邦德国、荷兰和比利时。会议还决定,所有这些导弹都将在1986年全部部署完毕。
快马加鞭
1974年4月,美国陆军与马丁·马丽埃塔公司签署研制“潘兴”Ⅱ型导弹的合同。“潘兴”Ⅱ型导弹提高精度的主要措施是采用雷达区域相关末制导系统,安装在弹头裙部的4个三角形空气舵实际上是末制导系统的执行机构。正是通过这4个空气舵的偏转,“潘兴”Ⅱ型导弹弹头才得以不断修正偏差,直至命中目标。合同规定,在进行全面工程研制之前,首先使用“潘兴”1A型导弹弹体对“潘兴”Ⅱ型导弹弹头进行试验。
至1978年5月,检验“潘兴”II型导弹弹头末制导系统的5次飞行试验均取得预期效果。1979年2月,美国国防系统采购评审议事会同意“潘兴”Ⅱ型导弹进入全面工程研制阶段;当月23日,美国陆军与马丁·马丽埃塔公司签署价值3.6亿美元的合同,要求在57个月内制造28枚导弹并完成相应的飞行试验。
北约决定在联邦德国部署“潘兴”Ⅱ型导弹后,美国国防部下令加速导弹的试验,并将试验次数压缩至18次。1982年6月,在尚未完成全部试验任务的情况下,美国国防部就指示马丁·马丽埃塔公司进行小批量生产。但为保证导弹质量,又要求厂家在正式装配前必须完成关键设备的地面测试和系留制导试验,同时还要求所有导弹都必须采用同样的方法和使用同样的工夹具进行生产。
至1983年9月18日,“潘兴”Ⅱ型导弹按计划完成了18次研制飞行试验,其中13次成功,1次部分成功,4次失败。试验中曾出现的固体推进剂不稳定燃烧抑制剂失效、空气舵液压作动系统液压泵故障、推力终止固定环安装不当等问题,也都及时找到原因并得以妥善解决。
1983年12月,美国开始在联邦德国部署“潘兴”Ⅱ型导弹,并以排为单位成建制地取代“潘兴”I A。期间曾因1枚导弹在第一级发动机装配时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9人受伤的事故,部署进程暂停数月。至1985年12月,美陆军第56野战旅的108枚“潘兴”IA导弹全部更换为“潘兴”Ⅱ。这些导弹分别部署在联邦德国南部的施瓦木格明德、内长苏尔姆、新-乌尔姆和海尔布隆,两个联邦德国空军联队装备的仍是“潘兴”IA型导弹。
树大招风
与SS-20导弹(弹长16.5米;弹径第一级1.7米、第二级1.4米)相比,“潘兴”Ⅱ型导弹(弹长10米,弹径1米)不仅“个头”更小,精度更高(圆公算偏差37米),而且反应时间更短。“潘兴”Ⅱ型导弹反应时间为5分钟,SS-20导弹反应时间约为15分钟(SS-20导弹也可部署在地下井中。采用地下并发射方式时,反应时间约30秒)。此外,“潘兴”Ⅱ只需8分钟就可从联邦德国打到苏联本土。“战斧”陆射巡航导弹性能也十分优异,不仅可在离地15~50米的高度飞行,使敌方难以探测跟踪,还可以按预定程序控制偏航角,实施转弯绕飞,以避开敌方的防空火力区和不利地形。这两样武器都是当时苏联防御体系难以对付的目标。因此,在北约作出“双重决定”半年后,苏联表示“愿意谈判欧洲中程核武器”问题。1980年10月,美苏开始就限制中程导弹问题举行预备性会谈;1981年11月,双方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正式谈判。但由于各自立场迥异,会谈于1983年11月23日上午宣布中止。这期间,美苏共举行了6轮会谈、111次全体会议,提出了一个又一个的裁减方案。
1983年11月,英国议会率先通过了时任首相撒切尔夫人的关于在年底部署美巡航导弹的决议,随后,意大利、比利时、荷兰与联邦德国也相继通过执行北约“双重决定”的决议。11月14日,第一批16枚巡航导弹运抵英国格林汉康芒空军基地。针对这种情况,苏联也不甘示弱,采取了一系列反制措施。一时问,欧洲中程核武器竞赛愈演愈烈,几近失控。
经过一年之久的严重对峙后,时任美国国务卿舒尔茨和时任苏联外交部长葛罗米柯于1985年1月7~8日举行会晤,经过15个小时的讨价还价,双方作出了恢复裁军谈判的决定。1985年3月12日,美苏双方有关战略武器、中程核武器和空间武器的谈判同时在目内瓦举行。
1985年3月11日,戈尔巴乔夫当选为苏共中央总书记。4月,戈尔巴乔夫在苏共中央全会上提出了“加速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表示要实施全面改革,提升综合国力,为在21世纪与美国展开新的争夺进行准备。在对待核战争问题上,戈尔巴乔夫也具有“新思维”,认为核战争意味着人类毁灭,否认在核战争中有胜利者,主张降低战略均势水平。戈尔巴乔夫指出:“在我们这个世纪,真正的同等安全不是由最高水平的战略平衡来保证的,而是由必须排除核武器和其它种类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最低水平的战略平衡来保证的。”基于此,在裁减中程导 弹问题上,苏联一再作出令美国和西欧始料未及的重大让步,于1987年2月、4月和7月相继提出“欧洲零点方案”、“欧洲双零点方案”和“全球零点方案”。事有凑巧,美国政府当时也由于“伊朗门”事件(主要指1985年美国政府以武器换人质引起国内外广泛指责一事)而处于困难时刻,加以里根政府又急于在任期的最后时刻在核武器控制方面有所作为,挽回声誉。最终双方走到一起,于1987年12月签订《美利坚合众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消除两国中程和中短程导弹条约》(简称《关苏中导条约》)。
完美谢幕
《美苏中导条约》规定双方在条约生效后的3年内和18个月内,分别消除各自所有的射程在1000~5000千米的中程导弹和射程在500~1000千米的中短程导弹及其发射装备、各类辅助设施等;双方均不生产任何中程导弹、中短程导弹及其任何一级和任何发射装置,也不进行其飞行试验。作为射程160~1800千米的中程弹道导弹,“潘兴”Ⅱ型导弹赫然名列其中。为确保条约执行的有效性,美苏还规定了严格的核查措施:在3年销毁期内,一方都可对另一方进行每年20次的现场检查;之后5年,每年可进行15次的现场检查:再往后5年,每年可进行10次的现场检查。所谓现场检查,是指双方互派检查人员常驻导弹生产设施、装配工厂进行的突击性检查。
1988年6月1日,美苏互换《美苏中导条约》的批准书,条约正式生效并无限期有效。
条约生效后,美国于1988年10月至1989年7月从欧洲撤回全部“潘兴”Ⅱ导弹,除弹头被改造成核炸弹外,所有的“潘兴”Ⅱ型导弹弹体皆以火箭发动机静态燃烧的方式销毁。为执行《美苏中导条约》,苏联还成立了由200名导弹专家和战略火箭军军官组成的减少核危险国家中心。
作为该中心的一员,时任苏联国防工业部导弹技术总设计师的阿纳托里·帕拉年科回忆了当年销毁“潘兴”Ⅱ型导弹的场景。1988年,包括帕拉年科在内的10名苏联核查人员乘飞机来到美国科罗拉多州的普埃布洛,待销毁的一批“潘兴”Ⅱ型导弹就存放在普埃布洛试验场的地下掩体内。按照规定,10名核查人员必须在一天的时间内完成核查作业。为此,苏联核查人员一下飞机便投入紧张的核查工作。然而,由于时差原因,核查人员都非常疲倦。另一方面,“潘兴”Ⅱ型导弹是在作战前才将一级弹体、二级弹体和核弹头组装成一个整体,平时各部分则是单独存放,并置于集装箱内。当时,“潘兴”Ⅱ型导弹的一级、二级弹体均存放在111个集装箱里。很显然,要在人数少、人员又极度疲惫的情况下于一天之内完成全部所有集装箱的检查几乎是不可能的。最终苏联核查人员只抽查了其中20~30个集装箱,但在所有的集装箱上都签了字。不过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待苏联核查人员后来去现场监督导弹销毁过程时,却发现有一些集装箱内装的并不是导弹的弹体,而是试验留下的预制板、火药桶等废弃物。尽管明知“这并不是条约规定要销毁的物品”,但由于已签字画押,苏联核查人员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帕拉年科认为,美国人这么做的目的,一是虚报其已被销毁的导弹数量,二是私藏一些关键的零部件,以便在需要时可迅速重新装到其它导弹上。考虑到当时美苏处于“冷战”状态,美国人这么做似乎也情有可原。
另据报道,为现场检查SS-20导弹的销毁情况,美国在苏联沃特金斯制造SS-20导弹的工厂附近,专门修建了供核查人员长期居住的三栋两层楼房,并且由于被销毁的SS-20导弹的一级弹体与SS-25导弹(不在销毁之列)的二级弹体极其相似,故而每次SS-25导弹出厂,美国都要求苏联先将其运送至指定地点,并利用先进的X光透视机进行检查,以防止苏联偷梁换柱,将SS-20导弹运出。苏联人也照此办理,在美国“潘兴”Ⅱ型导弹的装配工厂附近进行同样的检查。但是,由于缺乏先进的仪器设备,苏联核查人员只能凭肉眼判断出厂的导弹中是否藏有“潘兴”Ⅱ型导弹的弹体。
最后一枚“潘兴”Ⅱ型导弹弹体于1991年5月被销毁。至此,“潘兴”Ⅱ型导弹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功不可没
尽管美苏在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就在核禁试问题上展开争斗,尽管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美苏就进行了限制战略武器谈判,但站在历史的角度,如果不是西方国家决定在西欧部署“潘兴”Ⅱ型导弹和陆射“战斧”巡航导弹,苏联就不一定“愿意谈判欧洲中程核武器”问题。并且在谈判过程中,苏联认为,英国、法国核力量是西方在欧洲中程核力量的组成部分,也应该列入谈判范围,但美国以英、法都是主权国家,美无权代表其进行谈判为由予以拒绝。不过,至谈判后期苏联要求美国消除联邦德国的72枚“潘兴”I A型导弹时,美国虽辩解说“潘兴”IA型导弹是一个整体(72部发射架属联邦德国,72枚核弹头属美国),不能分开,且美苏中导谈判不应涉及第三国,但还是积极就“潘兴”I A型导弹问题与联邦德国进行磋商,最终使联邦德国放弃“潘兴”I A型导弹。
从某种程度上讲,如果没有“潘兴”Ⅱ型导弹的存在,或许也就没有《美苏中导条约》的产生。而《美苏中导条约》消除的却不仅仅是“潘兴”Ⅱ型导弹。按照《美苏中导条约》的规定,美、苏两国应消除的中程导弹和中短程导弹共计2695枚,其中美国应消除859枚,包括中程导弹689枚(“潘兴”Ⅱ型导弹和“战斧”陆射巡航导弹)、中短程导弹170枚(“潘兴”I A型导弹);苏联应消除1836枚,包括中程导弹910枚(SS-4、SS-5、SS-20导弹和SSC-X-4陆射巡航导弹)、中短程导弹926枚(SS-12、SS-23导弹)。也正因为如此,成就了《美苏中导条约》世界上第一个条约签署方裁减整个一类武器条约的殊荣,该条约同时也在不对称裁减和监督措施方面开创了积极的先例。故而作为对苏联威慑的主要武器,在冷战时期,“潘兴”Ⅱ型导弹为美国的全球战略立下了汗马功劳,也对缓和当时的国际形势和推动世界核裁军进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其实,“潘兴”Ⅱ型导弹的功劳还不止此。其首创的在弹道导弹上采用末制导系统的做法和使用空气舵在再入段控制弹头姿态的做法,亦为他国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