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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欧盟在《官方公报》刊登第2008/63/EC号欧委会决议,延长5个产品类别的现行环保生态标准效期,包括鞋履、纺织品、电视、坚硬铺地物及洗衣剂。其中,阐述纺织品环保标准的第2002/371/EC号决议(经修订)于2008年5月31日届满,2008/63/EC号决议将纺织品的环保标签效期延长至2009年5月31日。阐述鞋履生态标准的第2002/231/EC号决议(经修订)于2008年3月31日届满,第2008/63/EC号决议将鞋履的环保标签效期延长至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