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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现阶段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仍处于发展阶段,同一行业内各公司运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各不相同,且未形成行业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因此,构建合理、统一、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需求日益迫切,本文旨在尝试性地探索构建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评价 指标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特有的经济监督制度兼专业术语,旨在对“人”作出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当然经济责任审计并不局限在国家审计范围,而更多是建立在信托责任的基础上,是一种对于受托人履职情况的审计。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仍处于发展阶段,随着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于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和规范中。企业越来越重视经济责任审计,也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但是同一行业内各公司运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各不相同,且未形成行业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本文旨在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及各方审计研究观点,尝试性地探索构建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该方面的研究贡献个人的绵薄之力。
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首先应当明确评价什么内容,进而确定内容对应的指标。当然因为不同的指标有不同的侧重点,所以如何将这些指标体系化需要有个指导思路,即形成一种价值取向。需要指出的是因为在保险公司内部集团、总公司、分公司等不同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为便于文章阐述,本文将以前述逻辑对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
1、保险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涉及指标
保监发〔2010〕78号制定了《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其第四条规定“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对象在特定期间及职权范围内对以下事项所承担的责任:(一)经营成果真实性;(二)经营行为合规性;(三)内部控制有效性。鼓励保险公司在完成以上审计内容的同时,对审计对象进行经营决策科学性和经营绩效评价。”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营成果真实性体现在财务信息真实性,涉及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等整体财务状况和经济指标,具体为资产、负债、净利润、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费用支出等。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营行为合规性体现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中有关审计对象应承担职责的领域内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处理和追责工作,同时关注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监管机构对公司的常规及专项检查中所发现问题及后续处罚、整改情况。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内部控制有效性体现在制度的健全性、制度的合理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以及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对公司内审及其他内部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和经营管理中发现的风险问题的整改和追责情况。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营绩效评价体现在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评价内容重点在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等方面,以能准确反映上述内容的各项定量和定性指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并将各项指标与同行业或规模以上的平均水平对比。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设立的指导思路
2.1、全面评价积极和消极的经济责任,积极经济责任是指责任人应当履行的岗位经济职责;消极经济责任是指责任人没有履行好自己的经济职责而按规定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单方面评价积极经济责任则成了绩效考评;单方面评价消极经济责任则成了经济问题监察。
2.2、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涉及的因素有主观也有客观、有集体意识也有个人主导,所以应尽量采用公允、可划分的指标进行界定,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2.3、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是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间,往往不止一个会计年度,这种跨期性也需要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中被考虑。
2.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即要体现全面性,又不能为了全面而散,使得经济责任不明确。所以需要提炼核心指标,并与一个企业或行业的价值导向相吻合。
3、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3.1、指标体系
根据前述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逻辑,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分为两级目标和两级指标:一级目标分为四大评价角度,分别为经营成果真实性、经营行为合规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和经营绩效评价。二级目标是将部分一级目标涉及的主要因素进行分解,例如将经营成果真实性分解为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经营增长状况、盈利能力状况和非数据性评价事项。指标是对目标分类的具象化,根据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常用指标和实际运用情况,共选择了23个一级指标,并对其中7个一级指标进行了进一步细分,形成了23个二级指标。具体指标体系架构如图1所示,具体的指标体系构成如表1所示。
3.2、指标说明
3.2.1、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质量。通过“资产”指标来反映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资产的变化情况,具体细分为“银行存款”、“现金”、“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应收”科目等5类资产种类。
3.2.2、任职期间公司债务风险状况。通过“负债”指标来反映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债务的变化情况,具体细分为“预收保费”、“应付”科目、“未决赔款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决赔款准备金与赔款支出比例”等5类。
⑴未决赔款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
(已赚保费=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⑵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已赚保费
⑶未决赔款准备金与赔款支出比例=(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赔付支出-摊回赔付支出)
3.2.3、任职期间公司经营增长状况。通过“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费用支出”3个指标反映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的经营状况,具体细分为“核心业务占比”、“保费收入增长率”、“核心业务保费增长率”、“赔款支出变化率”、“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支出变化率”、“手续费及佣金”、“手续费及佣金比率”、“业务及管理费”。
⑴核心业务占比=核心业务保费/整体业务保费收入
⑵保费收入增长率=(本期累计保费收入-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
⑶核心业务保费增长率=(核心业务本期累计保费收入-核心业务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核心业务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
⑷赔款支出变化率=(本期累计赔款支出-上年同期累计赔款支出)/上年同期累计赔款支出
⑸综合赔付率=(赔款支出-摊回赔付支出+分保赔款支出+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
⑹综合费用支出变化率=(本期累计综合费用支出-上年同期累计综合费用支出)/上年同期累计综合费用支出
(综合费用支出=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保险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
⑺手续费及佣金比率=手续费及佣金/保费收入
3.2.4、任职期间公司盈利能力状况。通过“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来评价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的盈利能力。
净利润增长率=(本期净利润-上年同期净利润)/上年同期净利润
3.2.5、非数据性评价事项。该部分并非数据指标类,而是通过对事实的陈述来说明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任职期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任职期间是否存在影响经营成果真实性的事项(若有)及后续处理方法”。
3.2.6、任职期间公司处罚、投诉情况。通过“外部监管处罚笔数”、“外部监管处罚金额”、“外部监管最高级别处罚形式”、“内部监管处罚笔数”、“内部监管处罚金额”、“内部监管最高级别处罚形式”、“投诉笔数”等7个指标来说明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内公司经营行为合规性。
3.2.7、内部控制有效性。通过“任职期间审计发现的内控缺陷情况”、“缺陷整改率”两个方面来评价被审计对象任职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任职期间审计发现的内控缺陷情况”非数据指标,而是从制度健全性、制度合理性、执行有效性三个方面描述内控情况。
缺陷整改率=已整改缺陷数/缺陷总数
3.2.8、经营绩效评价。通过“总公司下达的KPI(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市场排名”、“市场份额”、“投入产出比”、“保费规模司内排名”等5个指标来评价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的经营绩效情况。
投入产出比=保费收入/(手续费及佣金+业务及管理费)
参考文献:
[1]蔡春.审计理论结构研究(第1版)[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41-90.
[2]李建军.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定与评价[J].中国审计,2002(9):35-36.
[3]汤超.如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J].现代经济信息,2011(9):106.
[4]李超: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转型与发展[J].现代经济信息,2011(2):117.
[5]马春静.经济责任审计再认识[J].会计之友,2011(20):110-111.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评价 指标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特有的经济监督制度兼专业术语,旨在对“人”作出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当然经济责任审计并不局限在国家审计范围,而更多是建立在信托责任的基础上,是一种对于受托人履职情况的审计。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仍处于发展阶段,随着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于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和规范中。企业越来越重视经济责任审计,也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但是同一行业内各公司运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各不相同,且未形成行业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本文旨在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及各方审计研究观点,尝试性地探索构建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该方面的研究贡献个人的绵薄之力。
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首先应当明确评价什么内容,进而确定内容对应的指标。当然因为不同的指标有不同的侧重点,所以如何将这些指标体系化需要有个指导思路,即形成一种价值取向。需要指出的是因为在保险公司内部集团、总公司、分公司等不同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为便于文章阐述,本文将以前述逻辑对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
1、保险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涉及指标
保监发〔2010〕78号制定了《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其第四条规定“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对象在特定期间及职权范围内对以下事项所承担的责任:(一)经营成果真实性;(二)经营行为合规性;(三)内部控制有效性。鼓励保险公司在完成以上审计内容的同时,对审计对象进行经营决策科学性和经营绩效评价。”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营成果真实性体现在财务信息真实性,涉及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等整体财务状况和经济指标,具体为资产、负债、净利润、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费用支出等。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营行为合规性体现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中有关审计对象应承担职责的领域内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处理和追责工作,同时关注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监管机构对公司的常规及专项检查中所发现问题及后续处罚、整改情况。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内部控制有效性体现在制度的健全性、制度的合理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以及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对公司内审及其他内部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和经营管理中发现的风险问题的整改和追责情况。
在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营绩效评价体现在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评价内容重点在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等方面,以能准确反映上述内容的各项定量和定性指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并将各项指标与同行业或规模以上的平均水平对比。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设立的指导思路
2.1、全面评价积极和消极的经济责任,积极经济责任是指责任人应当履行的岗位经济职责;消极经济责任是指责任人没有履行好自己的经济职责而按规定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单方面评价积极经济责任则成了绩效考评;单方面评价消极经济责任则成了经济问题监察。
2.2、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涉及的因素有主观也有客观、有集体意识也有个人主导,所以应尽量采用公允、可划分的指标进行界定,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2.3、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是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间,往往不止一个会计年度,这种跨期性也需要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中被考虑。
2.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即要体现全面性,又不能为了全面而散,使得经济责任不明确。所以需要提炼核心指标,并与一个企业或行业的价值导向相吻合。
3、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3.1、指标体系
根据前述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逻辑,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分为两级目标和两级指标:一级目标分为四大评价角度,分别为经营成果真实性、经营行为合规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和经营绩效评价。二级目标是将部分一级目标涉及的主要因素进行分解,例如将经营成果真实性分解为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经营增长状况、盈利能力状况和非数据性评价事项。指标是对目标分类的具象化,根据保险公司分公司层级经济责任审计常用指标和实际运用情况,共选择了23个一级指标,并对其中7个一级指标进行了进一步细分,形成了23个二级指标。具体指标体系架构如图1所示,具体的指标体系构成如表1所示。
3.2、指标说明
3.2.1、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质量。通过“资产”指标来反映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资产的变化情况,具体细分为“银行存款”、“现金”、“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应收”科目等5类资产种类。
3.2.2、任职期间公司债务风险状况。通过“负债”指标来反映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债务的变化情况,具体细分为“预收保费”、“应付”科目、“未决赔款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决赔款准备金与赔款支出比例”等5类。
⑴未决赔款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
(已赚保费=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⑵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占已赚保费比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已赚保费
⑶未决赔款准备金与赔款支出比例=(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赔付支出-摊回赔付支出)
3.2.3、任职期间公司经营增长状况。通过“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费用支出”3个指标反映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的经营状况,具体细分为“核心业务占比”、“保费收入增长率”、“核心业务保费增长率”、“赔款支出变化率”、“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支出变化率”、“手续费及佣金”、“手续费及佣金比率”、“业务及管理费”。
⑴核心业务占比=核心业务保费/整体业务保费收入
⑵保费收入增长率=(本期累计保费收入-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
⑶核心业务保费增长率=(核心业务本期累计保费收入-核心业务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核心业务上年同期累计保费收入
⑷赔款支出变化率=(本期累计赔款支出-上年同期累计赔款支出)/上年同期累计赔款支出
⑸综合赔付率=(赔款支出-摊回赔付支出+分保赔款支出+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
⑹综合费用支出变化率=(本期累计综合费用支出-上年同期累计综合费用支出)/上年同期累计综合费用支出
(综合费用支出=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保险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
⑺手续费及佣金比率=手续费及佣金/保费收入
3.2.4、任职期间公司盈利能力状况。通过“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来评价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的盈利能力。
净利润增长率=(本期净利润-上年同期净利润)/上年同期净利润
3.2.5、非数据性评价事项。该部分并非数据指标类,而是通过对事实的陈述来说明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任职期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任职期间是否存在影响经营成果真实性的事项(若有)及后续处理方法”。
3.2.6、任职期间公司处罚、投诉情况。通过“外部监管处罚笔数”、“外部监管处罚金额”、“外部监管最高级别处罚形式”、“内部监管处罚笔数”、“内部监管处罚金额”、“内部监管最高级别处罚形式”、“投诉笔数”等7个指标来说明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内公司经营行为合规性。
3.2.7、内部控制有效性。通过“任职期间审计发现的内控缺陷情况”、“缺陷整改率”两个方面来评价被审计对象任职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任职期间审计发现的内控缺陷情况”非数据指标,而是从制度健全性、制度合理性、执行有效性三个方面描述内控情况。
缺陷整改率=已整改缺陷数/缺陷总数
3.2.8、经营绩效评价。通过“总公司下达的KPI(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市场排名”、“市场份额”、“投入产出比”、“保费规模司内排名”等5个指标来评价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公司的经营绩效情况。
投入产出比=保费收入/(手续费及佣金+业务及管理费)
参考文献:
[1]蔡春.审计理论结构研究(第1版)[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41-90.
[2]李建军.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界定与评价[J].中国审计,2002(9):35-36.
[3]汤超.如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J].现代经济信息,2011(9):106.
[4]李超: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转型与发展[J].现代经济信息,2011(2):117.
[5]马春静.经济责任审计再认识[J].会计之友,2011(20):1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