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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对于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结构不以求其专为目的,而求其全。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不以专向为主,而需全面发展;不以求其深,而求其正,用正确的方法指导学生;不以技术的数量为追求目标,而求其根本质量。音乐课程设置并非全盘否定现有的课程体系,而是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重视审视以往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有继承、有摈弃、有创新,重在整体化。为了这一目标,笔者倡导应遵循几个原则。
关键词 师范专科 音乐教育 课程设置 原则
一、音乐艺术的特殊性和音乐教育规律的统一
音乐艺术本质就是一种实践,音乐的教学也就是一种艺术实践的教学,所以音乐教育应重视实践性,以艺术实践为其主要教学形式和内容;音乐的实践又是一个塑造音乐形象的过程,音乐的艺术性只有在技巧与艺术修养(包括思想道德、文化素质、理论涵养等)的有机统一下才能体现出来,故音乐教育是一种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审美教育。单纯的强调专业知识、技能的教学是不符合音乐专业师范教育原则的;音乐具有终生性和社会性,音乐是人的精神产物,无论人自觉或不自觉,音乐会自始至终的伴随着我们,她作用于人的听觉,潜移默化地表达思想感情,具有无限的潜能。人不能缺少音乐,故音乐教育是为人终生服务的,是具有普遍性和大众性的;音乐艺术又具有集体性,音乐善于以集体的形式进行教育,加强并提倡集体形式的音乐教育活动,也是师范性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多元化音乐教育与中国音乐教育的统一
音乐教育要充分体现音乐多元化的特征,这是由师范生适应未来各级各类学校音乐教育教学任务需要而确定的,也是由师范生应具备在未来不断变化的社会中所应有的应变能力和创造能力而决定的。“如果在未来新世纪里中国人也将走向世界,参与世界的一切文化生活,那么,多文化音乐教育的课程安排,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音乐文化,东西方音乐体系及文化价值是平等的,在平等对话的条件下,相互尊重,相互了解,相互认知,要破除以往以西方音乐为主、中国音乐为辅的音乐教育状况,要在多元化理念的指引下,“以中国音乐理论体系为基础,进行音乐教育改革,建立中国音乐教育体系。” 其中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课程与教材的建设。所以,音乐学科的课程体系应大力强化中国音乐的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优化课程设置,平衡课程内容,摈弃多年的重西轻中,即重视西方音乐,轻视中国传统音乐的现象和以西否中的错误观念。
三、高师音乐教育与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统一
他们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关系,音乐教育专业所培养的对象是未来服务于基础教育的,理应密切关注研究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指导基础教育;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又将关系到师范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音乐教学是一门学术性事业,音乐教师的教育活动应和其他职业科学家的活动一样去探索、创造,师范学术水平不仅包括音乐学术水平,更应包涵音乐教育教学的学术水平。所以,应师范性和学术性并重,理论与实践并重,专业与文化并重,使得学生在校期间能全面发展,以便毕业后能迅速适应基础音乐教学,为国家培养出新时代的新型人才。
在遵循上述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音乐教育的课程结构首先应优化核心课程,建立少而精,容纳量大,实用性强的主干课;其次应扩大选修课程范围,增加课程设计和课程编制的灵活性,确立扩展课程;最后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艺术和社会实践,形成隐性课程;三种课程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形成新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在课程内容方面,(1)强化教育类课程,一是增加教育课程门类时数,二是加强教育课程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可开设跨学科课程,培养学生的综合思维和综合实践能力,如开设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中小学音乐教材教法研究等课程;(2)拓宽基础课程,其内容涵盖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三大领域,增强学生的人文素质,相应减少原公共基础课程,增加选修课程,如中国传统文化,西方文化等课程,有利于学生的选择,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3)调整音乐学科专业课程,将音乐表演、音乐技术、音乐学内容结合起来,构建以培养学生音乐文化素养和音乐教育素质为宗旨的综合化学科专业结构和育人环境。依据中小学课程标准所设立的四个教学领域,高师音乐教育应当有与之相适应的课程,即音乐审美类课程,音乐表现类课程,音乐创造类课程,音乐与相关文化类课程,音乐教育类课程五大类课程。“以音乐审美为统领,音乐表现为载体,音乐创造、音乐文化为两翼,音乐教育为基础,形成各有侧重、互相关联、互相贯穿的课程体系。”调整必修课、选修课门类,精减课程内容,压缩课时,通过合并,新设,优化课程设置结构,增加选修课与自修课的比重,这样便会拓宽学生的理论思维,开阔学生的音乐文化视野。加快音乐学科的教材建设,充实课程内容,及时反映音乐学科的最新成果。变粗放式教学为科研式教学,变讲授式教学为主体式教学,变注入内化式教学为生成建构式教学,改善教学质量与学生的专业水准,使之趋于合理化、科学化,这样不但不会降低专业水平,而且有利于形成高师学生合理的音乐学科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以适应新时期的需求。近年来,一些师范院校从实际需要出发,适当地调整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比例,在加强音乐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同时,增设了中学所必需的选修课程,技巧课也从传统的一对一教学形式转为小组课或集体课,虽然这种课程教学模式还在探索阶段,但这些有益的尝试,必将有力地推动高师音乐教育的整体课程改革。
总之,对教育来说,21世纪更加注重质量和人才素质的世纪。使每个人都能成为具有审美理想、审美需求、审美能力的人,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需要,也是音乐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和教育与国际的全面接轨,我们将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改革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重视教师的高素质、强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高等师范院校作为教育的“工作母机”的作用,坚持“三个面向”,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快速的发展,为培养能适应新世纪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才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杨晓宏.我国高师现行课程体系的缺陷[J].甘肃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
[2]刘沛.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问题[J].中国音乐, 1997(1), 39-43.
[3]李其龙,陈永明.教师教育课程的国际比较[M].北京: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380-386.
[4]王耀华.关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与课程结构体系的思考[M].中国音乐教育,2003(2),21-23.
(作者单位: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键词 师范专科 音乐教育 课程设置 原则
一、音乐艺术的特殊性和音乐教育规律的统一
音乐艺术本质就是一种实践,音乐的教学也就是一种艺术实践的教学,所以音乐教育应重视实践性,以艺术实践为其主要教学形式和内容;音乐的实践又是一个塑造音乐形象的过程,音乐的艺术性只有在技巧与艺术修养(包括思想道德、文化素质、理论涵养等)的有机统一下才能体现出来,故音乐教育是一种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审美教育。单纯的强调专业知识、技能的教学是不符合音乐专业师范教育原则的;音乐具有终生性和社会性,音乐是人的精神产物,无论人自觉或不自觉,音乐会自始至终的伴随着我们,她作用于人的听觉,潜移默化地表达思想感情,具有无限的潜能。人不能缺少音乐,故音乐教育是为人终生服务的,是具有普遍性和大众性的;音乐艺术又具有集体性,音乐善于以集体的形式进行教育,加强并提倡集体形式的音乐教育活动,也是师范性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多元化音乐教育与中国音乐教育的统一
音乐教育要充分体现音乐多元化的特征,这是由师范生适应未来各级各类学校音乐教育教学任务需要而确定的,也是由师范生应具备在未来不断变化的社会中所应有的应变能力和创造能力而决定的。“如果在未来新世纪里中国人也将走向世界,参与世界的一切文化生活,那么,多文化音乐教育的课程安排,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音乐文化,东西方音乐体系及文化价值是平等的,在平等对话的条件下,相互尊重,相互了解,相互认知,要破除以往以西方音乐为主、中国音乐为辅的音乐教育状况,要在多元化理念的指引下,“以中国音乐理论体系为基础,进行音乐教育改革,建立中国音乐教育体系。” 其中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课程与教材的建设。所以,音乐学科的课程体系应大力强化中国音乐的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优化课程设置,平衡课程内容,摈弃多年的重西轻中,即重视西方音乐,轻视中国传统音乐的现象和以西否中的错误观念。
三、高师音乐教育与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统一
他们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关系,音乐教育专业所培养的对象是未来服务于基础教育的,理应密切关注研究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指导基础教育;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又将关系到师范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音乐教学是一门学术性事业,音乐教师的教育活动应和其他职业科学家的活动一样去探索、创造,师范学术水平不仅包括音乐学术水平,更应包涵音乐教育教学的学术水平。所以,应师范性和学术性并重,理论与实践并重,专业与文化并重,使得学生在校期间能全面发展,以便毕业后能迅速适应基础音乐教学,为国家培养出新时代的新型人才。
在遵循上述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音乐教育的课程结构首先应优化核心课程,建立少而精,容纳量大,实用性强的主干课;其次应扩大选修课程范围,增加课程设计和课程编制的灵活性,确立扩展课程;最后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艺术和社会实践,形成隐性课程;三种课程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形成新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在课程内容方面,(1)强化教育类课程,一是增加教育课程门类时数,二是加强教育课程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可开设跨学科课程,培养学生的综合思维和综合实践能力,如开设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中小学音乐教材教法研究等课程;(2)拓宽基础课程,其内容涵盖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三大领域,增强学生的人文素质,相应减少原公共基础课程,增加选修课程,如中国传统文化,西方文化等课程,有利于学生的选择,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3)调整音乐学科专业课程,将音乐表演、音乐技术、音乐学内容结合起来,构建以培养学生音乐文化素养和音乐教育素质为宗旨的综合化学科专业结构和育人环境。依据中小学课程标准所设立的四个教学领域,高师音乐教育应当有与之相适应的课程,即音乐审美类课程,音乐表现类课程,音乐创造类课程,音乐与相关文化类课程,音乐教育类课程五大类课程。“以音乐审美为统领,音乐表现为载体,音乐创造、音乐文化为两翼,音乐教育为基础,形成各有侧重、互相关联、互相贯穿的课程体系。”调整必修课、选修课门类,精减课程内容,压缩课时,通过合并,新设,优化课程设置结构,增加选修课与自修课的比重,这样便会拓宽学生的理论思维,开阔学生的音乐文化视野。加快音乐学科的教材建设,充实课程内容,及时反映音乐学科的最新成果。变粗放式教学为科研式教学,变讲授式教学为主体式教学,变注入内化式教学为生成建构式教学,改善教学质量与学生的专业水准,使之趋于合理化、科学化,这样不但不会降低专业水平,而且有利于形成高师学生合理的音乐学科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以适应新时期的需求。近年来,一些师范院校从实际需要出发,适当地调整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比例,在加强音乐专业基础课教学的同时,增设了中学所必需的选修课程,技巧课也从传统的一对一教学形式转为小组课或集体课,虽然这种课程教学模式还在探索阶段,但这些有益的尝试,必将有力地推动高师音乐教育的整体课程改革。
总之,对教育来说,21世纪更加注重质量和人才素质的世纪。使每个人都能成为具有审美理想、审美需求、审美能力的人,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需要,也是音乐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和教育与国际的全面接轨,我们将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改革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重视教师的高素质、强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高等师范院校作为教育的“工作母机”的作用,坚持“三个面向”,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快速的发展,为培养能适应新世纪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才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杨晓宏.我国高师现行课程体系的缺陷[J].甘肃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
[2]刘沛.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问题[J].中国音乐, 1997(1), 39-43.
[3]李其龙,陈永明.教师教育课程的国际比较[M].北京: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380-386.
[4]王耀华.关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与课程结构体系的思考[M].中国音乐教育,2003(2),21-23.
(作者单位: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