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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的普遍衰落与私人地产的急剧膨胀,以及由此所造成的乡村社会巨大的贫富差距,是叙利亚推行土地改革举措的重要根源。叙利亚土地改革在保护私人财产的原则上,通过限制私人地产占有规模,征购超过限额的土地并以固定份额出售给无地和少地农民,削弱了在外地主的传统势力。缓解了乡村社会的贫富分化,确立了国家在农业领域的主导地位,但却未明显改善贫困农民的经济境况,以致严重制约了叙利亚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