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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某省人大有关部门就本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展开立法调研,该征求意见稿将“不见网友、不迷网游”作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条例中的自律行为加以规范,同时拟定了多项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长期以来,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规章制度多是专家、权威、业内人士等成年人意志、思想的结晶,其在保证了法律、规定的权威性、专业性的同时,难免在全面性、人性化方面留下瑕疵。因为成人立场和精神高度毕竟只能代表成年人的社会身份,而相对于未成年人的精神发展、社会身份和发展愿望来说总会有距离,这就往往给法律留下不好操作的遗憾。
就说上述条例中“禁止未成年人单独居住,未经同意禁见网友”这一条款吧,其出发点当然是为了孩子的安全,然而却有点过头了。未成年人虽是孩子,但按照宪法的规定,他们同样拥有不可剥夺的人身自由和权益自由。为了达到所谓的保护目的,竟不惜伤害孩子的基本权益,这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和接受。
未成年人也有独立自主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他们喜欢发展个性、张扬独特魅力,喜欢上网,喜欢新事物,喜欢冒险闯荡等,这是每个人在年青时代都会经历的青春期逆反。先不说上述条例(征求意见稿)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单说其观念或出发点,就太过保守封闭了,似乎仍旧停留在家长主义和权威棍棒时代。在价值多元化、思维多元化的今天,这种“灰色”思维简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若实实在在地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就需要“蹲下去”立法。既然是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程序就应该从高高在上的立法高台上走下来,走进未成年人群体,多听取未成年人的声音,关注他们的所思所想、精神发展以及个性需求,将未成年人的精神意志与法律意志协调统一起来,致使立法工作以未成年人为本,充分落实“优先保护暨尊重未成年人意志”的原则。
立法程序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发展需要、社会需要和实际需要,曾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制定过程中得到体现:专门听取全市青少年对法案的意见和建议。这是50年来上海市人大首次邀请未成年人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惟如此,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条例才能成为一部被更多青少年自觉遵守的“好”的法律。
(作者单位:河南开封市教育局职业教育教研室)
长期以来,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规章制度多是专家、权威、业内人士等成年人意志、思想的结晶,其在保证了法律、规定的权威性、专业性的同时,难免在全面性、人性化方面留下瑕疵。因为成人立场和精神高度毕竟只能代表成年人的社会身份,而相对于未成年人的精神发展、社会身份和发展愿望来说总会有距离,这就往往给法律留下不好操作的遗憾。
就说上述条例中“禁止未成年人单独居住,未经同意禁见网友”这一条款吧,其出发点当然是为了孩子的安全,然而却有点过头了。未成年人虽是孩子,但按照宪法的规定,他们同样拥有不可剥夺的人身自由和权益自由。为了达到所谓的保护目的,竟不惜伤害孩子的基本权益,这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和接受。
未成年人也有独立自主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他们喜欢发展个性、张扬独特魅力,喜欢上网,喜欢新事物,喜欢冒险闯荡等,这是每个人在年青时代都会经历的青春期逆反。先不说上述条例(征求意见稿)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单说其观念或出发点,就太过保守封闭了,似乎仍旧停留在家长主义和权威棍棒时代。在价值多元化、思维多元化的今天,这种“灰色”思维简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若实实在在地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就需要“蹲下去”立法。既然是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程序就应该从高高在上的立法高台上走下来,走进未成年人群体,多听取未成年人的声音,关注他们的所思所想、精神发展以及个性需求,将未成年人的精神意志与法律意志协调统一起来,致使立法工作以未成年人为本,充分落实“优先保护暨尊重未成年人意志”的原则。
立法程序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发展需要、社会需要和实际需要,曾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制定过程中得到体现:专门听取全市青少年对法案的意见和建议。这是50年来上海市人大首次邀请未成年人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惟如此,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条例才能成为一部被更多青少年自觉遵守的“好”的法律。
(作者单位:河南开封市教育局职业教育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