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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沈义父的《乐府指迷》是一部宋代与张炎《词源》、王灼《碧鸡漫志》合称为“南宋三大词话”的重要词话,在这部词话中沈义父对作词标准以及作词之法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在词学史上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沈义父;《乐府指迷》;词法;标准
作者简介:鲁国霞(1994.1-),女,藏族,甘肃人,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21-0-01
前言:
随着词的繁荣发展和人们越来越重视词,就涌现出评论词、词人、词派以及有关词的本事和考订的著述,《乐府指迷》就是一部南宋沈义父著写的词话著作。《指迷》中的二十九则词话包括对如周邦彦、施梅川、姜夔等词人作词的得与失的评价,也包括了对作词结构、用韵、咏物等方面的作法论述。随着词学史研究的不断发展,古今学者开始越来越看重《乐府指迷》这本词话著作的价值。
沈义父的《乐府指迷》从作词标准到作词方法,系统的阐释了作者的词学观点,主要表现在下面两个方面。
一、作词四标准中看沈义父推崇周邦彦
第一个标准“盖音律欲其协,不协则成长短之诗”。在沈义父看来作词是必须要协律,这是诗与词的重要区别。在两宋时期,作词可谓是一大热潮流,出现了一大批词人,可是真正懂音律的却并不多,这才有了沈义父的“不协律则为长短之诗”的论述。在《乐府指迷》中沈义父论述清真词时,第一句话就是“凡作词,当以清真词为主。盖清真最为知音。”可见,沈义父推崇周邦彦第一个原因就是他作词协音律。
第二个标准“下字欲其雅,不雅则近乎缠令之体”。耐得翁在《都城纪胜》里记载:“唱赚在京师,只有缠令、缠达。有引子、尾声为缠令,引子后只以两腔递互循环间用者为缠达。”由此得知,缠令就是当时通行的一种俚曲,其辞不雅训,而且体格亦卑,所以学词者宜以为戒。沈义父说清真词所以冠绝时说“盖清真最为知音,且无一点市井气。”说清真词“无一点市井气”,则是把周邦彦的词划分为雅词一类。《乐府指迷》在论康与之、柳永、姜夔等人作词的得与失时,就是以用语是雅还是俗为标准的。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沈义父认为“雅”就是得,“俗”就是失,故而推崇清真词。
第三个标准“用字不可太露,露则直突而无深长之味”。在古代文论中历来是看重含蓄的,这一标准就是说作词用字时不能写得太直白,用字太直白就没有深意。周邦彦所主张的用字不太露上主要体现在炼句和代字上。沈义父对于论语句需要代字有清楚的论述,曰:“鍊句下语,最是紧要。如说桃,不可直说破桃,须用‘红雨’……如说情,不可太露。”清人陈世焜在《云韶集》中云:“美成词熔化成句,工炼无比。”周邦彦的用字不露是符合这一标准的。
第四个标准“发意不可太高,高则狂怪而失柔婉之意。”发意太高则狂怪,发意不可太高,则有柔婉之意。在《乐府指迷》中沈义父有专论豪放与叶律时曰:“近世作词者不晓音律,乃故为豪放不羁之语……则知诸贤非不能也。”沈义父认为豪放词多不协律,而那些婉约词都合律,也能看出沈义父对发意太高的词的批评态度。周邦彦作为北宋婉约派的集大成者,在作词时并不是刻意注重婉约,而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这也是因为周邦彦通音律和艺术功底深厚的原因。
二、词法论述
《乐府指迷》载:“壬寅,秋始识静翁於泽滨。癸卯,识梦窗。暇日相与唱酬,率多填词,因讲论作词之法。”开篇作者就表明了此书就是讲作词之法。在这十九则词话中,专论词法的就有八条之多。
首先在音律方面,除了“四标准”之一的协音律的论述外,还有其他相应的论述。如沈义父认为:“腔律岂必人人皆按箫填谱。但看句中用去声字,最为紧要。然后更将古知音人曲,一腔两三只参订,如都用去声字,亦必用去声。其次如平声,却用得入声字替。上声字最不可用去声字替。不可以上、去、人尽道是侧声便用的,更须调停参订用之。”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四个点,分别是注意去声字,要按“古知音人曲”的方式、入声字代替平声、去声字不可代替上声字、调停参订用上、去、入声。虽然这是简单的四条作词法,但在后世随着人们越来越重视词和律的关系时,就显得越来越有用。除此之外,《指迷》中还有关押韵、词腔的论点,在后世词学实践和理论上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其次,在结构内容方面《指迷》中就有论起句、论过处、论結句、论大词小词作法的大框架论述,还有细分为论字面、论造句、论句上虚字等方法。可以看出,沈义父在《乐府指迷》中的论述给我们展现出一个作词框架,开头、中间、结尾都有作词之法,剩下的又细化到了大词小词的作法。整体和部分的结合,让读者有了一个清晰流畅的脉络。
最后,在咏物用事方面,沈义父主张追求的是含蓄委婉的表达方式,拒绝直截了当的描述,词可以用来表达情感,但是要节制。沈义父也认为“用事”也要遵循含蓄曲折的原则,不能采用直接说破的表达方式,如:“(论用事使人姓名)词用事使人姓名,须委曲得不用出最好。”
结语:
《乐府指迷》无论是在作词之法还是作为一种文学批评形式,在词学史上有着深远意义,值得后人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宋)沈义父著.夏承焘校注.蔡蒿云笺释.词源注 乐府指迷笺释[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
[2](南宋)耐得翁.都城纪胜[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
[3]吴熊和.唐宋词通论[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
[4]方智范等著.中国词学批评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5]王运熙,顾易生.中国文学批评通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6]王辉斌.周邦彦“清真雅词”论[J].宁夏大学学报,2006(3).
关键词:沈义父;《乐府指迷》;词法;标准
作者简介:鲁国霞(1994.1-),女,藏族,甘肃人,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21-0-01
前言:
随着词的繁荣发展和人们越来越重视词,就涌现出评论词、词人、词派以及有关词的本事和考订的著述,《乐府指迷》就是一部南宋沈义父著写的词话著作。《指迷》中的二十九则词话包括对如周邦彦、施梅川、姜夔等词人作词的得与失的评价,也包括了对作词结构、用韵、咏物等方面的作法论述。随着词学史研究的不断发展,古今学者开始越来越看重《乐府指迷》这本词话著作的价值。
沈义父的《乐府指迷》从作词标准到作词方法,系统的阐释了作者的词学观点,主要表现在下面两个方面。
一、作词四标准中看沈义父推崇周邦彦
第一个标准“盖音律欲其协,不协则成长短之诗”。在沈义父看来作词是必须要协律,这是诗与词的重要区别。在两宋时期,作词可谓是一大热潮流,出现了一大批词人,可是真正懂音律的却并不多,这才有了沈义父的“不协律则为长短之诗”的论述。在《乐府指迷》中沈义父论述清真词时,第一句话就是“凡作词,当以清真词为主。盖清真最为知音。”可见,沈义父推崇周邦彦第一个原因就是他作词协音律。
第二个标准“下字欲其雅,不雅则近乎缠令之体”。耐得翁在《都城纪胜》里记载:“唱赚在京师,只有缠令、缠达。有引子、尾声为缠令,引子后只以两腔递互循环间用者为缠达。”由此得知,缠令就是当时通行的一种俚曲,其辞不雅训,而且体格亦卑,所以学词者宜以为戒。沈义父说清真词所以冠绝时说“盖清真最为知音,且无一点市井气。”说清真词“无一点市井气”,则是把周邦彦的词划分为雅词一类。《乐府指迷》在论康与之、柳永、姜夔等人作词的得与失时,就是以用语是雅还是俗为标准的。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沈义父认为“雅”就是得,“俗”就是失,故而推崇清真词。
第三个标准“用字不可太露,露则直突而无深长之味”。在古代文论中历来是看重含蓄的,这一标准就是说作词用字时不能写得太直白,用字太直白就没有深意。周邦彦所主张的用字不太露上主要体现在炼句和代字上。沈义父对于论语句需要代字有清楚的论述,曰:“鍊句下语,最是紧要。如说桃,不可直说破桃,须用‘红雨’……如说情,不可太露。”清人陈世焜在《云韶集》中云:“美成词熔化成句,工炼无比。”周邦彦的用字不露是符合这一标准的。
第四个标准“发意不可太高,高则狂怪而失柔婉之意。”发意太高则狂怪,发意不可太高,则有柔婉之意。在《乐府指迷》中沈义父有专论豪放与叶律时曰:“近世作词者不晓音律,乃故为豪放不羁之语……则知诸贤非不能也。”沈义父认为豪放词多不协律,而那些婉约词都合律,也能看出沈义父对发意太高的词的批评态度。周邦彦作为北宋婉约派的集大成者,在作词时并不是刻意注重婉约,而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这也是因为周邦彦通音律和艺术功底深厚的原因。
二、词法论述
《乐府指迷》载:“壬寅,秋始识静翁於泽滨。癸卯,识梦窗。暇日相与唱酬,率多填词,因讲论作词之法。”开篇作者就表明了此书就是讲作词之法。在这十九则词话中,专论词法的就有八条之多。
首先在音律方面,除了“四标准”之一的协音律的论述外,还有其他相应的论述。如沈义父认为:“腔律岂必人人皆按箫填谱。但看句中用去声字,最为紧要。然后更将古知音人曲,一腔两三只参订,如都用去声字,亦必用去声。其次如平声,却用得入声字替。上声字最不可用去声字替。不可以上、去、人尽道是侧声便用的,更须调停参订用之。”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四个点,分别是注意去声字,要按“古知音人曲”的方式、入声字代替平声、去声字不可代替上声字、调停参订用上、去、入声。虽然这是简单的四条作词法,但在后世随着人们越来越重视词和律的关系时,就显得越来越有用。除此之外,《指迷》中还有关押韵、词腔的论点,在后世词学实践和理论上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其次,在结构内容方面《指迷》中就有论起句、论过处、论結句、论大词小词作法的大框架论述,还有细分为论字面、论造句、论句上虚字等方法。可以看出,沈义父在《乐府指迷》中的论述给我们展现出一个作词框架,开头、中间、结尾都有作词之法,剩下的又细化到了大词小词的作法。整体和部分的结合,让读者有了一个清晰流畅的脉络。
最后,在咏物用事方面,沈义父主张追求的是含蓄委婉的表达方式,拒绝直截了当的描述,词可以用来表达情感,但是要节制。沈义父也认为“用事”也要遵循含蓄曲折的原则,不能采用直接说破的表达方式,如:“(论用事使人姓名)词用事使人姓名,须委曲得不用出最好。”
结语:
《乐府指迷》无论是在作词之法还是作为一种文学批评形式,在词学史上有着深远意义,值得后人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宋)沈义父著.夏承焘校注.蔡蒿云笺释.词源注 乐府指迷笺释[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
[2](南宋)耐得翁.都城纪胜[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
[3]吴熊和.唐宋词通论[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
[4]方智范等著.中国词学批评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5]王运熙,顾易生.中国文学批评通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6]王辉斌.周邦彦“清真雅词”论[J].宁夏大学学报,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