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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号令是个好令,希望它真的成为令,别是令了自己的命。这要看国家广电总局的决心和广电媒体的反抗精神。
最近中国的电视媒体有点烦。老子中央电视台和小子卫星电视频道都不开心。因为顶头上司国家广电总局最近颁布的61号令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榍超过12分钟,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这种限制性的政策将对央视、卫视、地方台、西部的电视台产生重要影响和打击,把一贯增加广告销量的电视媒体彻底地绐整了一下,鬼知道迎接大家的将是什么?最倒霉的还是广告主,毕竟羊毛要出在羊身上。
我觉得回答这个问题的任何答案都是推测,我认为可能会是三惊三险闹得欢。
第一惊:中央电视台惊。一年一度的中央电视台黄金资源广告招标就要开战,突然冒出一股子寒流,的确让人害怕。如果是说说玩玩还好,若是真的,中央电视台广告的销售额创新高将会受到挑战,企业家的招标信心就会受到打击。但是CCTV是何等的成熟和智慧,也许他们已经想好妙招,无论如何都要在“20i0看我,看中国”的大气度下获得超越2009年的业绩。但是它依然震惊于这种变化,观望与等待也很揪心。
第二惊:卫视惊。卫视就靠广告超时活着,刚好过的日子就迎来了不舒服的冬天。说透明点这事就是对着卫视来的,超过广告时间太严重了,老百姓都到崩溃的程度了,广告多到眼睛里装满绝望。原来可以随便装广告的屏幕就要被限制,这种掐断财路的做法怎不叫卫视心里拔凉拔凉的呢。
第三惊:广告主惊。广告主都在发牢骚:你电视台伤什么感啊,你为了创收你肯定涨价。代理公司也不用假惺惺的同情,因为价格高低你收你的代理费用。最倒霉的就是广告主,用双倍的价钱买同样一块蛋糕,震惊啊震惊,伤感啊伤感。
我分析,如果这个政策严格执行的话,必将影响电视媒体的广告经营,电视台为了保证收入不受影响必将涨价,我相信吓不倒广告主,至少广告主会削减广告投放,并把电视媒介的预算直接分流到其他新媒介。
第一险:形式险。这一政策的前身其实是2003年推出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它规定,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每天播放广告的总量不得超过节目播出总量的20%;在19点至21点的黄金时间,电视广告总量不得超过15%,即9分钟。但这个政策后来其实也没有很好得到执行。那么61号令是否也会成为一个形式呢?我感觉有可能,毕竟它杀伤力太大,弄不好媒介大起义,还要走回原路。
第二险:批驳险。61号令能否在实际的执行中得到贯彻很难说,在中国有很多“弱智”的政策一旦出台就被广泛批驳,最终成为一纸空文,最后不了了之。61号令就有这种风险,指数很高。
第三险:替代险。从广告主的角度看,对61号令他们的反应是激烈的,就像自己的老婆被别人睡了火气很大。他们的内心五味杂陈,一是渴望价格平稳,但是他们感觉维持原来的价格已经是幻想了。他们又渴望整顿,这样广告环境就很干净。矛盾是他们现在最真实的心理状态。有钱的企业无所谓,就是银子掏多掏少的问题,对于刚起来的小企业来说,就有点不公平,感觉压力很大。很多企业会用替代的媒介来完成自己的广告传播计划,但是对于企业来说是何等的无奈。那些靠着和电视台关系很铁的广告主再想拿到低的盖不住屁股的价格恐怕很难很难了。
我认为61号令给了新媒体尤其是视频网站更多的机会,由于电视广告涨价,一些广告主会增加视频网站的投放,这一点肯定将成为现实。61号令是个什么令,就要看国家广电总局的决心,也看各电视媒体的反抗精神,不管是什么结果,至少我们可以感觉广告环境就要好点了,中国的电视广告真的太多太烂太杂了,我不喜欢。61号令是个好令,希望它真的成为令,别是令了自己的命。
(作者系美国AOBO公司董事局主席特别助理、张默闻营销策划总裁)
最近中国的电视媒体有点烦。老子中央电视台和小子卫星电视频道都不开心。因为顶头上司国家广电总局最近颁布的61号令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榍超过12分钟,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这种限制性的政策将对央视、卫视、地方台、西部的电视台产生重要影响和打击,把一贯增加广告销量的电视媒体彻底地绐整了一下,鬼知道迎接大家的将是什么?最倒霉的还是广告主,毕竟羊毛要出在羊身上。
我觉得回答这个问题的任何答案都是推测,我认为可能会是三惊三险闹得欢。
第一惊:中央电视台惊。一年一度的中央电视台黄金资源广告招标就要开战,突然冒出一股子寒流,的确让人害怕。如果是说说玩玩还好,若是真的,中央电视台广告的销售额创新高将会受到挑战,企业家的招标信心就会受到打击。但是CCTV是何等的成熟和智慧,也许他们已经想好妙招,无论如何都要在“20i0看我,看中国”的大气度下获得超越2009年的业绩。但是它依然震惊于这种变化,观望与等待也很揪心。
第二惊:卫视惊。卫视就靠广告超时活着,刚好过的日子就迎来了不舒服的冬天。说透明点这事就是对着卫视来的,超过广告时间太严重了,老百姓都到崩溃的程度了,广告多到眼睛里装满绝望。原来可以随便装广告的屏幕就要被限制,这种掐断财路的做法怎不叫卫视心里拔凉拔凉的呢。
第三惊:广告主惊。广告主都在发牢骚:你电视台伤什么感啊,你为了创收你肯定涨价。代理公司也不用假惺惺的同情,因为价格高低你收你的代理费用。最倒霉的就是广告主,用双倍的价钱买同样一块蛋糕,震惊啊震惊,伤感啊伤感。
我分析,如果这个政策严格执行的话,必将影响电视媒体的广告经营,电视台为了保证收入不受影响必将涨价,我相信吓不倒广告主,至少广告主会削减广告投放,并把电视媒介的预算直接分流到其他新媒介。
第一险:形式险。这一政策的前身其实是2003年推出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它规定,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每天播放广告的总量不得超过节目播出总量的20%;在19点至21点的黄金时间,电视广告总量不得超过15%,即9分钟。但这个政策后来其实也没有很好得到执行。那么61号令是否也会成为一个形式呢?我感觉有可能,毕竟它杀伤力太大,弄不好媒介大起义,还要走回原路。
第二险:批驳险。61号令能否在实际的执行中得到贯彻很难说,在中国有很多“弱智”的政策一旦出台就被广泛批驳,最终成为一纸空文,最后不了了之。61号令就有这种风险,指数很高。
第三险:替代险。从广告主的角度看,对61号令他们的反应是激烈的,就像自己的老婆被别人睡了火气很大。他们的内心五味杂陈,一是渴望价格平稳,但是他们感觉维持原来的价格已经是幻想了。他们又渴望整顿,这样广告环境就很干净。矛盾是他们现在最真实的心理状态。有钱的企业无所谓,就是银子掏多掏少的问题,对于刚起来的小企业来说,就有点不公平,感觉压力很大。很多企业会用替代的媒介来完成自己的广告传播计划,但是对于企业来说是何等的无奈。那些靠着和电视台关系很铁的广告主再想拿到低的盖不住屁股的价格恐怕很难很难了。
我认为61号令给了新媒体尤其是视频网站更多的机会,由于电视广告涨价,一些广告主会增加视频网站的投放,这一点肯定将成为现实。61号令是个什么令,就要看国家广电总局的决心,也看各电视媒体的反抗精神,不管是什么结果,至少我们可以感觉广告环境就要好点了,中国的电视广告真的太多太烂太杂了,我不喜欢。61号令是个好令,希望它真的成为令,别是令了自己的命。
(作者系美国AOBO公司董事局主席特别助理、张默闻营销策划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