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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限制某些原材料出口措施案是中国在WTO的首个出口限制措施案,该案目前仍在审理中。对这些原材料的出口限制措施不符合GATT1994和《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一般承诺。但是从保护自然资源的视角来看,可以根据GATF1994第11条(2)(a)、第20条(g)和(d)款的例外规定取得合法性。为此,这些措施必须符合严格的实体和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