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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改制公司中老职工进行政策性安置与分流,根据个人的要求,可以办理内退或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局和改制企业各按每人每年1000元出资,为参加改制的职工增加一份补充养老保险;要求改制后的民营企业与职工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管理局对参与改制的职工在购房时优先发放补贴款;对改制公司内工伤的伤残人员、重病号进行医疗鉴定,凡符合政策规定的,由管理局为其办理病养及提前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