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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幼教专业主要是培养合格的幼儿教师,因此,钢琴教学的内容要与其专业特点相统一,要更多地考虑其实用性。新课标的教育理念强调要着力培养学生的应用、实践和创新能力,而目前幼教专业的钢琴教学却存在着许多有悖新课标教育理念的问题。结合教学实践,对如何构建适合学生身心特征与专业特点的幼教专业钢琴教学模式进行思考、研究。
关键词:幼教钢琴教学;改革思考;即兴伴奏;教学评价
钢琴是幼教专业音乐教学中必修的重要课程之一,专业技能性强。笔者试从幼教专业的特点入手,结合五年一贯制教学对象及常见教学现象,对幼教专业钢琴的教学改革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与同行们探讨,以期更有利于幼教专业的钢琴教学,培养合格的幼儿教师。教学改革首先应是教学思想观念的改革,然后是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及考试方式的改革。
一、明确目标更新观念
幼教专业钢琴教学改革的基本思想是以能力培养为基础,突出“师范性”,防止向“专业化”看齐。因此,改革后的教学模式要“偏重基础训练,加强键盘实践”,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偏重基础训练,是指在教学中强调让学生掌握钢琴演奏的基础知识;加强键盘实践,是指在教学中注重学生的键盘实际能力,即演奏能力和伴奏能力。教学中可通过教材的适当选用,在钢琴课中加进伴奏指导,要求学生通过直接参与伴奏实践等方法进行有意识的训练。比如:当学生弹到拜厄时,已涉及到伴奏形式了,老师就可以给学生分析伴奏的形式及所适合的儿童歌曲,为学生掌握即兴伴奏奠定基础。
二、提高能力创新模式
(一)教材的改革
合理地选用教材是达到教学目的的重要手段,因此,幼教专业钢琴教材的选用应具有鲜明的目的性和实用性,既要考虑整个教学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又要突出实用性的特点,在此原则的基础上,对教材的选用,应注意几点。
以中小型乐曲为主,古今中外各种风格的作品应均有涉及。幼教专业钢琴教学的目的之一是使学生通过钢琴基础课的学习,扩展音乐视野,提高音乐修养。本原则的指导思想即是让学生通过对不同时期不同作家的代表作品的学习来了解音乐的不同风格及民族特色,丰富其音乐修养。例如:巴洛克时期可通过巴赫的作品,进行复调技术训练;浪漫派以后的各个作曲家,各种不同体裁的钢琴音乐具有丰富的内容,各民族乐派的代表作又鲜明地体现了各民族典型的音乐风格等等。之所以选用中小型乐曲为主,是因为学生的程度不会很高,以其所能达到的技术难点为“度”,争取让学生都有所涉猎。
(二)教学形式和方法的改革
传统的“一对一”个别授课方式在实际的教学中有很多的局限性,幼教专业教学可尝试采取将集体课、小组课、个别课三种教学形式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前三年以集体课为主,后二年以小组课、个别课为主。所谓集体课,就是以班级为单位,每周进行一次集体课教学,主要讲授钢琴演奏以及钢琴的基本知识、伴奏的基本知识、教学法内容以及钢琴作品的分析等。这些钢琴学习中的共性问题在大课中一次性讲述,省去了教师对每个学生讲授的无谓的重复,而且可讲授得更系统,更有条理。很多学生一起学习,可引导其讨论,启发其思维,形成互帮互学之风。
(三)教学评价的改革
目前,我们采用的是传统的“演奏考试式”,每学期期中、期末进行,考试的内容是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由教师当场评分。这种考试只能检查学生对演奏技术的掌握情况,虽然给学生提高演奏能力提供了锻炼机会,但不能代表其运用钢琴为教学服务的工作能力。学生考试成绩的评定可尝试以下两个部分的结合:
1.钢琴演奏及视奏考试。在传统的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的“演奏式”考试基础上加进视奏考试内容(视奏曲目的程度比考试的乐曲程度低两个层次左右),检验其演奏及视奏的能力,由教师当场评分。这种考试既检查了学生的演奏技术学习情况,又能检查学生在短时间内分析乐曲风格及钢琴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
2.即兴伴奏能力考查。即是要求学生为同学弹声乐考试伴奏,由钢琴和声乐老师共同为其评定伴奏分。这样既解决了声乐考试中伴奏难找的问题,又给予了学生伴奏实践及检验的机会,综合考查了学生运用钢琴的伴奏能力。通过每学期的这些考核与考查,促使学生牢固地掌握已有的知识,给予其更多的实践机会,有利于形成各种工作能力,为将来的幼教工作作好准备。
三、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它的内涵是必须从塑造教师人格做起。教师的人格对学生起着身教与楷模的作用,在钢琴教学中,师生关系就是师徒的关系,教师对学生影响很大。因此,教师人格的塑造尤显重要。
在新课标的指导下为更好地实现幼教专业钢琴的教学目的,幼教专业钢琴教学改革必须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在实践中探索经验,逐步摆脱不适合幼教专业教育的专业教育模式,走出一条有幼教专业特点的新路,为幼儿音乐教育培养出合格的师资。
【参考文献】
[1]陈其射.音乐教育新机制[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122.
[2]张泓茹.对高师声乐教学改革的思考[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6,(01):41-43.
关键词:幼教钢琴教学;改革思考;即兴伴奏;教学评价
钢琴是幼教专业音乐教学中必修的重要课程之一,专业技能性强。笔者试从幼教专业的特点入手,结合五年一贯制教学对象及常见教学现象,对幼教专业钢琴的教学改革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与同行们探讨,以期更有利于幼教专业的钢琴教学,培养合格的幼儿教师。教学改革首先应是教学思想观念的改革,然后是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及考试方式的改革。
一、明确目标更新观念
幼教专业钢琴教学改革的基本思想是以能力培养为基础,突出“师范性”,防止向“专业化”看齐。因此,改革后的教学模式要“偏重基础训练,加强键盘实践”,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偏重基础训练,是指在教学中强调让学生掌握钢琴演奏的基础知识;加强键盘实践,是指在教学中注重学生的键盘实际能力,即演奏能力和伴奏能力。教学中可通过教材的适当选用,在钢琴课中加进伴奏指导,要求学生通过直接参与伴奏实践等方法进行有意识的训练。比如:当学生弹到拜厄时,已涉及到伴奏形式了,老师就可以给学生分析伴奏的形式及所适合的儿童歌曲,为学生掌握即兴伴奏奠定基础。
二、提高能力创新模式
(一)教材的改革
合理地选用教材是达到教学目的的重要手段,因此,幼教专业钢琴教材的选用应具有鲜明的目的性和实用性,既要考虑整个教学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又要突出实用性的特点,在此原则的基础上,对教材的选用,应注意几点。
以中小型乐曲为主,古今中外各种风格的作品应均有涉及。幼教专业钢琴教学的目的之一是使学生通过钢琴基础课的学习,扩展音乐视野,提高音乐修养。本原则的指导思想即是让学生通过对不同时期不同作家的代表作品的学习来了解音乐的不同风格及民族特色,丰富其音乐修养。例如:巴洛克时期可通过巴赫的作品,进行复调技术训练;浪漫派以后的各个作曲家,各种不同体裁的钢琴音乐具有丰富的内容,各民族乐派的代表作又鲜明地体现了各民族典型的音乐风格等等。之所以选用中小型乐曲为主,是因为学生的程度不会很高,以其所能达到的技术难点为“度”,争取让学生都有所涉猎。
(二)教学形式和方法的改革
传统的“一对一”个别授课方式在实际的教学中有很多的局限性,幼教专业教学可尝试采取将集体课、小组课、个别课三种教学形式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前三年以集体课为主,后二年以小组课、个别课为主。所谓集体课,就是以班级为单位,每周进行一次集体课教学,主要讲授钢琴演奏以及钢琴的基本知识、伴奏的基本知识、教学法内容以及钢琴作品的分析等。这些钢琴学习中的共性问题在大课中一次性讲述,省去了教师对每个学生讲授的无谓的重复,而且可讲授得更系统,更有条理。很多学生一起学习,可引导其讨论,启发其思维,形成互帮互学之风。
(三)教学评价的改革
目前,我们采用的是传统的“演奏考试式”,每学期期中、期末进行,考试的内容是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由教师当场评分。这种考试只能检查学生对演奏技术的掌握情况,虽然给学生提高演奏能力提供了锻炼机会,但不能代表其运用钢琴为教学服务的工作能力。学生考试成绩的评定可尝试以下两个部分的结合:
1.钢琴演奏及视奏考试。在传统的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的“演奏式”考试基础上加进视奏考试内容(视奏曲目的程度比考试的乐曲程度低两个层次左右),检验其演奏及视奏的能力,由教师当场评分。这种考试既检查了学生的演奏技术学习情况,又能检查学生在短时间内分析乐曲风格及钢琴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
2.即兴伴奏能力考查。即是要求学生为同学弹声乐考试伴奏,由钢琴和声乐老师共同为其评定伴奏分。这样既解决了声乐考试中伴奏难找的问题,又给予了学生伴奏实践及检验的机会,综合考查了学生运用钢琴的伴奏能力。通过每学期的这些考核与考查,促使学生牢固地掌握已有的知识,给予其更多的实践机会,有利于形成各种工作能力,为将来的幼教工作作好准备。
三、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它的内涵是必须从塑造教师人格做起。教师的人格对学生起着身教与楷模的作用,在钢琴教学中,师生关系就是师徒的关系,教师对学生影响很大。因此,教师人格的塑造尤显重要。
在新课标的指导下为更好地实现幼教专业钢琴的教学目的,幼教专业钢琴教学改革必须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在实践中探索经验,逐步摆脱不适合幼教专业教育的专业教育模式,走出一条有幼教专业特点的新路,为幼儿音乐教育培养出合格的师资。
【参考文献】
[1]陈其射.音乐教育新机制[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122.
[2]张泓茹.对高师声乐教学改革的思考[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6,(01):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