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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场需要全民参与的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而党代表联系社区、经常参与社区活动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在虹口区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活动中,江湾镇街道始终把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放在首位,在实行“工作管理机制、沟通联络机制、巡访自查机制、督查反馈机制”等四项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党代表下基层、访民情制度,为改善城区环境、引导居民群众参与创建提供了有力保障,从而更好地做到惠民生、促和谐。
[关键词]党代表;文明城区创建;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 D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6)05-0042-02
上海市虹口区江湾街道共有党代表51名,其构成多样,来自政府、学校、企业、社区基层等层面,普遍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政治素养高、综合素质强,热心参加社区活动,群众观念强。在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党代表工作组织开展有序,能够有效整合资源,活动效果明显,服务群众有力。
(一)汇集民智,调研献策。党代表以街道安排的每年两次“代表进社区”活动和街道党建服务中心开展的每月党代表接待日活动为载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实际情况,切实把创文和群众的意愿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展开调研工作,帮助基层分析创建工作的实际困难,通过讨论、议案、建议等形式,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出来,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推动创文工作科学有效地开展。
(二)身体力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党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宣传文明创建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创建工作中,让更多的驻区企业、“两新”组织和个人加入到创文队伍中。如部分党代表积极响应街道创文工作要求,每月定期参与创文点位周边50米范围的社区环境整治;部分党代表到街头车流量较大的交通要道维护交通秩序。另外,党代表还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到居民区为党员群众举办创文主题讲座,上专题党课,邀请媒体参与到创文宣传工作中,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的力度,切实提高创文工作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三)加强监督,惠及民生。党代表们以科学发展观、“三严三实”和正确的政绩观作为指导,号召广大社区干群以创文为契机,加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城区的绿化和美化程度。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督,让广大市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更高;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督,让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提高文明素质;加强公共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的监督,让广大市民群众生活更安定、祥和。此外,党代表在创文工作中开展调查活动的监督时,还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教训,促进创文工作健康发展,共享文明创建的成果。
(四)巡访自查,促进和谐。党代表们还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重点的检查内容和要求,全方位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巡访自查,查找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党代表配合街道的巡查工作分三个层面同步推进:一是每月1次巡查创文点位小区,与有关部门协调,帮助解决具体问题;二是与创文工作小组配合每周至少1次巡查点位小区,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三是与街道市民巡访团不定期对创文工作进行检查,随手拍摄不文明的现象,及时反馈给创建办解决。通过巡访自查工作,对辖区内创文存在的问题自我曝光,将存在的问题反馈给街道及时整改,促进了创文环境的极大改善。
(一)党代表在参与文明城区创建中“制度不全”。党代表参与创文工作,缺少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无论是党章还是其余党内法规均未对党代表的身份、地位做出明确规定,也未对党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及应发挥作用的范围和内容做出规定,从而导致党代表在创文和其他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
(二)党代表在参与文明城区创建中“精力不够”。党代表平时工作比较繁忙,特别是一些企业代表,在创文过程中受制于自己的工作而无法及时、集中精力参与进来,因而对创建文明城区工作难以全面深度掌握。对于党代表的日常履职情况,也缺乏相应的激励体系,无法提高党代表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党代表在参与文明城区创建中“作用不明显”。部分党代表在参与创文工作时,角色意识、履职意识不高,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由于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相对较少,缺乏必要的舞台和载体,许多党代表没有发掘更好的途径和方式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
(一)明确党代表权责是发挥党代表在创文工作中作用的基础。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从制度层面明确党代表在创文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党代表在工作中相应的权益。二是要细化权利职责。进一步明确党代表在创文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职责。一方面为党代表指明方向,提供依据,便于党代表在其中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对党代表的规范管理,保证其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三是要强化代表意识。改变过去党代表只在召开党代表大会期间集中行使职权的状况,明确党代表权利和职责,为党代表在创文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基础保障,强化其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保障党代表权益是发挥党代表在创文工作中作用的前提。一是要创设良好氛围。对党代表在创文过程中创设的有效载体,推行的好方法、典型案例等,通过街道微信公众号、微博、社区报、电视、专题简报等进行大力宣传,对工作突出的代表要汇编总结,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二是要提供履职条件。尊重和保障党代表的权利,规定和建立党代表参与创文工作重大决策、监督评议等制度,保障党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要建立党代表关于创文的提案、提议办理的制度,规定所涉及的单位或个人限期办理和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诿或拒绝,不得对党代表履行职责进行干扰。三是要健全保障机制。要不断完善党代表的各项保障制度,如时间保障、经费保障等,保证党代表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创新活动载体是发挥党代表在创文工作中作用的重点。一是要健全组织机构。在建立党代表联络工作站的基础上,下设活动小组,确定联系人,推行网格化或条块服务管理,实现党代表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完善党代表主动参与制度,发动和引导党代表利用自身的特长、职业、技术等主动参与创文工作。二是要搭建参与平台。要通过实行党代表列席创文相关会议、重大决策征求代表意见、代表提案等制度,开展党代表视察调研、建言献策等活动,拓宽党代表参与创文工作决策管理的平台。三是要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党内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党代表的监督作用,组织党代表参与对创文工作小组测评,召开创文工作讨论、调研、阶段总结会议前后征求党代表意见建议等,确立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的地位,拓展党代表参与创文监督的途径和方式。
(四)健全相关机制是发挥党代表在创文工作中作用的核心。一是要加强学习培训制度建设。建立党代表学习培训、述职等制度,并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组织党代表参加社情报告会、专题辅导会,学习外单位好的做法等,并开展讨论交流,促进党代表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要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建立党代表工作激励机制,对在创文过程中具有创新性、发挥突出作用、效果明显的党代表予以表彰和奖励,以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党代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党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三是要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创文工作要常态化、长效化,党代表在其中也需要发挥自身作用,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重视,持久地投身到创文中。
责任编辑:赵 菲
[关键词]党代表;文明城区创建;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 D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6)05-0042-02
上海市虹口区江湾街道共有党代表51名,其构成多样,来自政府、学校、企业、社区基层等层面,普遍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政治素养高、综合素质强,热心参加社区活动,群众观念强。在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党代表工作组织开展有序,能够有效整合资源,活动效果明显,服务群众有力。
(一)汇集民智,调研献策。党代表以街道安排的每年两次“代表进社区”活动和街道党建服务中心开展的每月党代表接待日活动为载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实际情况,切实把创文和群众的意愿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展开调研工作,帮助基层分析创建工作的实际困难,通过讨论、议案、建议等形式,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出来,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推动创文工作科学有效地开展。
(二)身体力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党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宣传文明创建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创建工作中,让更多的驻区企业、“两新”组织和个人加入到创文队伍中。如部分党代表积极响应街道创文工作要求,每月定期参与创文点位周边50米范围的社区环境整治;部分党代表到街头车流量较大的交通要道维护交通秩序。另外,党代表还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到居民区为党员群众举办创文主题讲座,上专题党课,邀请媒体参与到创文宣传工作中,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的力度,切实提高创文工作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三)加强监督,惠及民生。党代表们以科学发展观、“三严三实”和正确的政绩观作为指导,号召广大社区干群以创文为契机,加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城区的绿化和美化程度。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督,让广大市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更高;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督,让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提高文明素质;加强公共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的监督,让广大市民群众生活更安定、祥和。此外,党代表在创文工作中开展调查活动的监督时,还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教训,促进创文工作健康发展,共享文明创建的成果。
(四)巡访自查,促进和谐。党代表们还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重点的检查内容和要求,全方位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巡访自查,查找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党代表配合街道的巡查工作分三个层面同步推进:一是每月1次巡查创文点位小区,与有关部门协调,帮助解决具体问题;二是与创文工作小组配合每周至少1次巡查点位小区,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三是与街道市民巡访团不定期对创文工作进行检查,随手拍摄不文明的现象,及时反馈给创建办解决。通过巡访自查工作,对辖区内创文存在的问题自我曝光,将存在的问题反馈给街道及时整改,促进了创文环境的极大改善。
(一)党代表在参与文明城区创建中“制度不全”。党代表参与创文工作,缺少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无论是党章还是其余党内法规均未对党代表的身份、地位做出明确规定,也未对党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及应发挥作用的范围和内容做出规定,从而导致党代表在创文和其他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
(二)党代表在参与文明城区创建中“精力不够”。党代表平时工作比较繁忙,特别是一些企业代表,在创文过程中受制于自己的工作而无法及时、集中精力参与进来,因而对创建文明城区工作难以全面深度掌握。对于党代表的日常履职情况,也缺乏相应的激励体系,无法提高党代表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党代表在参与文明城区创建中“作用不明显”。部分党代表在参与创文工作时,角色意识、履职意识不高,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由于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相对较少,缺乏必要的舞台和载体,许多党代表没有发掘更好的途径和方式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
(一)明确党代表权责是发挥党代表在创文工作中作用的基础。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从制度层面明确党代表在创文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党代表在工作中相应的权益。二是要细化权利职责。进一步明确党代表在创文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职责。一方面为党代表指明方向,提供依据,便于党代表在其中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对党代表的规范管理,保证其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三是要强化代表意识。改变过去党代表只在召开党代表大会期间集中行使职权的状况,明确党代表权利和职责,为党代表在创文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基础保障,强化其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保障党代表权益是发挥党代表在创文工作中作用的前提。一是要创设良好氛围。对党代表在创文过程中创设的有效载体,推行的好方法、典型案例等,通过街道微信公众号、微博、社区报、电视、专题简报等进行大力宣传,对工作突出的代表要汇编总结,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二是要提供履职条件。尊重和保障党代表的权利,规定和建立党代表参与创文工作重大决策、监督评议等制度,保障党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要建立党代表关于创文的提案、提议办理的制度,规定所涉及的单位或个人限期办理和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推诿或拒绝,不得对党代表履行职责进行干扰。三是要健全保障机制。要不断完善党代表的各项保障制度,如时间保障、经费保障等,保证党代表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创新活动载体是发挥党代表在创文工作中作用的重点。一是要健全组织机构。在建立党代表联络工作站的基础上,下设活动小组,确定联系人,推行网格化或条块服务管理,实现党代表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完善党代表主动参与制度,发动和引导党代表利用自身的特长、职业、技术等主动参与创文工作。二是要搭建参与平台。要通过实行党代表列席创文相关会议、重大决策征求代表意见、代表提案等制度,开展党代表视察调研、建言献策等活动,拓宽党代表参与创文工作决策管理的平台。三是要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党内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党代表的监督作用,组织党代表参与对创文工作小组测评,召开创文工作讨论、调研、阶段总结会议前后征求党代表意见建议等,确立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的地位,拓展党代表参与创文监督的途径和方式。
(四)健全相关机制是发挥党代表在创文工作中作用的核心。一是要加强学习培训制度建设。建立党代表学习培训、述职等制度,并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组织党代表参加社情报告会、专题辅导会,学习外单位好的做法等,并开展讨论交流,促进党代表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要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建立党代表工作激励机制,对在创文过程中具有创新性、发挥突出作用、效果明显的党代表予以表彰和奖励,以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党代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党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三是要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创文工作要常态化、长效化,党代表在其中也需要发挥自身作用,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重视,持久地投身到创文中。
责任编辑:赵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