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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获批将近一年时,抢占下一轮申报的竞争,再现剑拔弩张之势。
7月31日,湖北省宣布要“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启动先行先试工作”。5天后,四川省也提出,成都市部分区域将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复制其监管服务政策,并适时扩大到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继6月媒体报道中央暂停自贸区申报后,地方政府转而寻求更加务实的路径,开始边申报、边探索。不过,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提质增效升级的新阶段,地方政府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恐怕不能只满足于借鉴上海经验。
先行先试
“在国务院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先行先试,以工作成果促进早日获得批准。”7月31日,湖北省副省长、先行先试领导小组组长甘荣坤表示,要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含东湖综保区,下称“东湖高新区”)为主体,积极向国务院申报内陆首家自由贸易试验区。
早在3月20日,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率队赴上海学习考察自贸区工作时,就明确提出要大胆作为先行先试,“让上海自贸区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在我省生根、开花、结果”。
与上海等地不同的是,湖北的先行先试采取点面结合方式,在“面上”即湖北全省范围和“点上”即东湖高新区展开。其中,在全省范围内先行先试的主要有两大类事项,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简政放权;二是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按照湖北省计划,各市州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推出先行先试的改革创新举措。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作为全省“一主两副”重点地区则要在先行先试工作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东湖高新区是先行先试的核心区域,承担着向国务院申报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任。在规划中,高新区主要承担行政管理、科技创新、金融创新等体制改革的先行先试,东湖综保区则具体承担贸易便利化和相关行业准入的改革和先行先试。
7月31日,东湖高新区集中发布了第一批改革创新事项,包括行政审批与服务、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科技金融、扩大开放四大方面,共12类26项具体改革创新事项。
“先行先试的第一个原则就是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甘荣坤说,上海自贸区在推进简政放权中,有些是国务院部门下放的,有些是上海市自己决定下放和取消的,因此湖北省的先行先试将遵循同样规则。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东湖高新区先行先试工作清单共有97项具体工作,其中高新区自主先行先试30项,需省市支持35项,需部委支持32项。需部委支持的事项中,以扩大开放类居多,涉及拓展东湖综保区功能、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的三大类35项具体工作中,有15项需要部委支持;其次是科技金融,需部委支持8项;而科技创新也需部委支持5项。
甘荣坤表示,凡是国家有规定的,都要争取授权和批准。有一些是上海试行的,也要争取在东湖高新区试行,他说:“湖北要敢于自我革命,加大自主改革创新力度。”
事实上,湖北先行先试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已经颇有成效。比如,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分局就已经争取到了与上海自贸区同等待遇的优惠政策,可以在湖北省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和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两项试点。
“这是一场颠覆性的、具有自我革命意义的全新探索。”甘荣坤认为,先行先试是要打造改革高地和开放高地,核心在于“放权”和放宽准入,对外进一步扩大开放,对内进一步收缩政府权力,用开放倒逼改革。
竞争升级
湖北想要抢抓内陆开放战略机遇,向国务院申报内陆首家自由贸易试验区,但很快遇到了四川的挑战。就在湖北公开上述行动计划5天后,四川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要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成熟经验,率先将成都市部分区域建设成为内陆开放示范区。
早在2013年11月,四川就曾表示希望成都高新区能够力争成为中西部第一家自由贸易试验区。
8月5日下午,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提出,作为西部经济大省,四川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成熟经验,率先将成都市部分区域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内陆开放示范区”。
根据四川省规划,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将成为学习上海自贸区经验的实施区域,总面积8.77平方公里,该省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也将适时纳入实施范围。
上海自贸区上半年推出了14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服务制度,已有8项在成都高新综保区先行先试,从“功能拓展”和“手续简化”两大方面提升了海关监管服务职能。
此外,成都海关为支持成都高新综保区打造西部准自贸区,作好接轨上海自贸区政策的准备,目前正与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一同研究对上海自贸区政策的移植复制方案。
成都海关已向海关总署正式上报需求情况表,希望在成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全部复制14项创新监管制度,推动四川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成为首批试点区域。
四川省产业经济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骆玲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认为,成都高新区目前学习借鉴的重点还是“海关监管服务方面的创新”。
目前,四川省已着手开展投资、金融、贸易便利化等改革试点。其中,建立开放透明投资管理制度、推进更加便利的贸易监管制度、推进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创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4个方面17项措施,将成为首批重点。
“现在其他地方也只能复制借鉴一些明显没有风险的经验,比如政府职能转变和海关监管等。”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秘书长陈波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仍然认为,上海自贸区获批一周年之内不太可能再批准成立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
暨南大学经济学教授张捷也认为:“更多要探索自己的方式,走自己的路,比如广东,有很多特殊性和独特的优势,绝不应该成为上海的翻版。”
7月31日,湖北省宣布要“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启动先行先试工作”。5天后,四川省也提出,成都市部分区域将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复制其监管服务政策,并适时扩大到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继6月媒体报道中央暂停自贸区申报后,地方政府转而寻求更加务实的路径,开始边申报、边探索。不过,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提质增效升级的新阶段,地方政府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恐怕不能只满足于借鉴上海经验。
先行先试
“在国务院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先行先试,以工作成果促进早日获得批准。”7月31日,湖北省副省长、先行先试领导小组组长甘荣坤表示,要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含东湖综保区,下称“东湖高新区”)为主体,积极向国务院申报内陆首家自由贸易试验区。
早在3月20日,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率队赴上海学习考察自贸区工作时,就明确提出要大胆作为先行先试,“让上海自贸区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在我省生根、开花、结果”。
与上海等地不同的是,湖北的先行先试采取点面结合方式,在“面上”即湖北全省范围和“点上”即东湖高新区展开。其中,在全省范围内先行先试的主要有两大类事项,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简政放权;二是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按照湖北省计划,各市州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推出先行先试的改革创新举措。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作为全省“一主两副”重点地区则要在先行先试工作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东湖高新区是先行先试的核心区域,承担着向国务院申报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任。在规划中,高新区主要承担行政管理、科技创新、金融创新等体制改革的先行先试,东湖综保区则具体承担贸易便利化和相关行业准入的改革和先行先试。
7月31日,东湖高新区集中发布了第一批改革创新事项,包括行政审批与服务、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科技金融、扩大开放四大方面,共12类26项具体改革创新事项。
“先行先试的第一个原则就是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甘荣坤说,上海自贸区在推进简政放权中,有些是国务院部门下放的,有些是上海市自己决定下放和取消的,因此湖北省的先行先试将遵循同样规则。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东湖高新区先行先试工作清单共有97项具体工作,其中高新区自主先行先试30项,需省市支持35项,需部委支持32项。需部委支持的事项中,以扩大开放类居多,涉及拓展东湖综保区功能、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的三大类35项具体工作中,有15项需要部委支持;其次是科技金融,需部委支持8项;而科技创新也需部委支持5项。
甘荣坤表示,凡是国家有规定的,都要争取授权和批准。有一些是上海试行的,也要争取在东湖高新区试行,他说:“湖北要敢于自我革命,加大自主改革创新力度。”
事实上,湖北先行先试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已经颇有成效。比如,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分局就已经争取到了与上海自贸区同等待遇的优惠政策,可以在湖北省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和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两项试点。
“这是一场颠覆性的、具有自我革命意义的全新探索。”甘荣坤认为,先行先试是要打造改革高地和开放高地,核心在于“放权”和放宽准入,对外进一步扩大开放,对内进一步收缩政府权力,用开放倒逼改革。
竞争升级
湖北想要抢抓内陆开放战略机遇,向国务院申报内陆首家自由贸易试验区,但很快遇到了四川的挑战。就在湖北公开上述行动计划5天后,四川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要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成熟经验,率先将成都市部分区域建设成为内陆开放示范区。
早在2013年11月,四川就曾表示希望成都高新区能够力争成为中西部第一家自由贸易试验区。
8月5日下午,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提出,作为西部经济大省,四川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成熟经验,率先将成都市部分区域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内陆开放示范区”。
根据四川省规划,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2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将成为学习上海自贸区经验的实施区域,总面积8.77平方公里,该省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也将适时纳入实施范围。
上海自贸区上半年推出了14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服务制度,已有8项在成都高新综保区先行先试,从“功能拓展”和“手续简化”两大方面提升了海关监管服务职能。
此外,成都海关为支持成都高新综保区打造西部准自贸区,作好接轨上海自贸区政策的准备,目前正与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一同研究对上海自贸区政策的移植复制方案。
成都海关已向海关总署正式上报需求情况表,希望在成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全部复制14项创新监管制度,推动四川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成为首批试点区域。
四川省产业经济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骆玲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认为,成都高新区目前学习借鉴的重点还是“海关监管服务方面的创新”。
目前,四川省已着手开展投资、金融、贸易便利化等改革试点。其中,建立开放透明投资管理制度、推进更加便利的贸易监管制度、推进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创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4个方面17项措施,将成为首批重点。
“现在其他地方也只能复制借鉴一些明显没有风险的经验,比如政府职能转变和海关监管等。”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秘书长陈波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仍然认为,上海自贸区获批一周年之内不太可能再批准成立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
暨南大学经济学教授张捷也认为:“更多要探索自己的方式,走自己的路,比如广东,有很多特殊性和独特的优势,绝不应该成为上海的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