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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纪委十九届三中全会指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作为施工企业,扎实开展和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筑牢廉洁防线、预防各类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树立清风正气、提升企业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企业有序、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现状;思考
目前,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施工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难点,因而施工企业党委、纪委应该结合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来不断的调整和更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
责任落实不足。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重生产经营轻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各党组织在贯彻落实“抓党建从工作出发,抓工作从党建入手”的要求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到位,落实“两个责任”效力层层递减,有的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刻,职责不明晰,落实“一岗双责”走形式。重业务、轻党建思想“根深蒂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两张皮”问题突出。
监督意识不强。当前各项目部纪检组依然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项目部开展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并没有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对该被监督的环节走过场,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责任意识不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有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征求意见不充分,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单位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识不全面、落实有差距,忽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红脸出汗还没有成为常态。
警示力度不够。违纪违规收益远大于成本问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背后都存在着成本与收益的权衡问题。目前企业出现违纪违规重要原因是违纪违规成本太低,与政府机关纪委、监委查处违纪违法官员力度相比,企业违纪违规收益远大于成本。
2.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重要因素
工作定位认识模糊。施工企业作为经济主体,主要目的是盈利,因而企业内部的固有模式和思想都是围绕施工生产经营的,当前有不少基层项目部仍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甚至存在“纪委的工作只是走走形式”的错误观念。项目部纪检组监督职能长期缺位,对纪检监察工作定位认识不清,职责不清,纪检组成员均为项目职工兼职,日常工作重心还是放在自身业务工作方面,很难拿出精力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制度建设有待完善。各项目部纪检组没有把严守党的纪律、严明党的规矩放在重要位置,没有当好纪律建设的执行者和推动者,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放在日常工作的最前面,对项目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执行不力。满足于按照上级纪委要求谈谈话、上上廉洁党课,对本级监管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守纪律、不重视规矩的行为和现象不敢也不愿监管。
考核激励机制欠佳。激励机制是激发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有效途径。就目前而言,纪检监察队伍中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充当老好人的角色,不敢大胆监督,往往是等线索、等举报,执纪手段相对单一,主动深入岗位、查找线索和开展监督检查的意识不强,监督效果没有有效发挥。
3.针对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思考
3.1强化思想学习,提升政治意识。
提高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思想影响意识。把纪检监察工作当成在施工企业中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企的高度来认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当成净化企业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业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公司两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施工生产的各个环节当中发挥监督作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经常开展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体现严管就是厚爱,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
3.2找准职能定位,明确主责主业。
处理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缺少了党组织的主责担当,纪检组织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了严肃的执纪问责,主体责任也难以有效落实。同时,要消除和纠正两种错误认识,党组织不能把“两个责任”单纯地看成一种从属关系,只强调对纪检组织的领导,而不愿接受、支持纪检组织的监督;纪检组织也不能把“两个责任”单纯地看成一种并列关系,片面强调监督的相对独立性。我们既不能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也不能只强调主体责任而推卸、弱化监督责任。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的“首次监督”作用,“一岗双责”,纪检组织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3.3紧盯关键少数,加大问责力度。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去存量遏增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查办案件是最直接、最有效、最震慑的手段。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加强纪律建设出发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从抓作风起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从“打虎”“拍蝇”做起,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作为施工企业更是要紧盯“关键少数”对工程管理的关键环节贪污挪用、利益输送、吃拿卡要、挥霍浪费以及侵害企业利益等问题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3.4有效利用资源,加强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是施工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和推进的重要动力,也是执行纪检监察权利、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重要载体。持续落实“三转”,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基础。转职能,项目纪检组要担当起监督责任,把不该参与的事项交还给相关职能部门,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转方式,坚持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出发,积极推进项目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坚持抓早抓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查处机制,对苗头性、倾向陛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转作风,公司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既严格执纪,又严格自律。
综上所述,现如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利于纪检监察职能的正常发挥,也不利于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通过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和研究,以此不断提升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增強广大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知,为施工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谋事、干事环境,促进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现状;思考
目前,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施工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难点,因而施工企业党委、纪委应该结合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来不断的调整和更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
责任落实不足。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重生产经营轻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各党组织在贯彻落实“抓党建从工作出发,抓工作从党建入手”的要求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到位,落实“两个责任”效力层层递减,有的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刻,职责不明晰,落实“一岗双责”走形式。重业务、轻党建思想“根深蒂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两张皮”问题突出。
监督意识不强。当前各项目部纪检组依然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项目部开展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并没有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对该被监督的环节走过场,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责任意识不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有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征求意见不充分,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单位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识不全面、落实有差距,忽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红脸出汗还没有成为常态。
警示力度不够。违纪违规收益远大于成本问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背后都存在着成本与收益的权衡问题。目前企业出现违纪违规重要原因是违纪违规成本太低,与政府机关纪委、监委查处违纪违法官员力度相比,企业违纪违规收益远大于成本。
2.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重要因素
工作定位认识模糊。施工企业作为经济主体,主要目的是盈利,因而企业内部的固有模式和思想都是围绕施工生产经营的,当前有不少基层项目部仍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甚至存在“纪委的工作只是走走形式”的错误观念。项目部纪检组监督职能长期缺位,对纪检监察工作定位认识不清,职责不清,纪检组成员均为项目职工兼职,日常工作重心还是放在自身业务工作方面,很难拿出精力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制度建设有待完善。各项目部纪检组没有把严守党的纪律、严明党的规矩放在重要位置,没有当好纪律建设的执行者和推动者,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放在日常工作的最前面,对项目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执行不力。满足于按照上级纪委要求谈谈话、上上廉洁党课,对本级监管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守纪律、不重视规矩的行为和现象不敢也不愿监管。
考核激励机制欠佳。激励机制是激发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有效途径。就目前而言,纪检监察队伍中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充当老好人的角色,不敢大胆监督,往往是等线索、等举报,执纪手段相对单一,主动深入岗位、查找线索和开展监督检查的意识不强,监督效果没有有效发挥。
3.针对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思考
3.1强化思想学习,提升政治意识。
提高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思想影响意识。把纪检监察工作当成在施工企业中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企的高度来认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当成净化企业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业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公司两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施工生产的各个环节当中发挥监督作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经常开展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体现严管就是厚爱,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
3.2找准职能定位,明确主责主业。
处理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缺少了党组织的主责担当,纪检组织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了严肃的执纪问责,主体责任也难以有效落实。同时,要消除和纠正两种错误认识,党组织不能把“两个责任”单纯地看成一种从属关系,只强调对纪检组织的领导,而不愿接受、支持纪检组织的监督;纪检组织也不能把“两个责任”单纯地看成一种并列关系,片面强调监督的相对独立性。我们既不能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也不能只强调主体责任而推卸、弱化监督责任。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的“首次监督”作用,“一岗双责”,纪检组织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3.3紧盯关键少数,加大问责力度。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去存量遏增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查办案件是最直接、最有效、最震慑的手段。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加强纪律建设出发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从抓作风起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从“打虎”“拍蝇”做起,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作为施工企业更是要紧盯“关键少数”对工程管理的关键环节贪污挪用、利益输送、吃拿卡要、挥霍浪费以及侵害企业利益等问题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3.4有效利用资源,加强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是施工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和推进的重要动力,也是执行纪检监察权利、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重要载体。持续落实“三转”,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基础。转职能,项目纪检组要担当起监督责任,把不该参与的事项交还给相关职能部门,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转方式,坚持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出发,积极推进项目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坚持抓早抓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查处机制,对苗头性、倾向陛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转作风,公司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既严格执纪,又严格自律。
综上所述,现如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利于纪检监察职能的正常发挥,也不利于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通过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和研究,以此不断提升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增強广大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知,为施工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谋事、干事环境,促进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