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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文化转型。在这种频繁的文化分化与整合过程中,出现了较为激烈的文化价值冲突。历史与现实的交织、理性与情感的碰撞,使人们在文化实践中进行着一系列艰难的抉择。概括起来,当今中国社会面临着四种基本的价值冲突,这就是传统与现代的价值冲突、经济与道德的价值冲突、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冲突和个体与整体的价值冲突。
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文化转型。回望30余年的中国发展我们看到,市场经济机制激发了人们的利益欲望和物质需求,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政治、经济和生活秩序,突破了传统的思想观念,抛弃了僵化的管理模式,改变了人们的伦理行为规范。改革旧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体制,变更旧的价值观念、生活习惯与行为方式,建设与市场经济体制相一致的新文化,成为最为紧迫的任务。在这种频繁的文化分化与整合过程中,出现了较为激烈的文化价值冲突。在文化价值层面的冲突中,各种冲突的主题既有贯穿中国20世纪百年的老问题,也有改革开放新形式下产生的新问题。历史与现实的交织、理性与情感的碰撞,使人们在文化实践中进行着一系列艰难的抉择。概括起来,当今中国社会面临着四种基本的价值冲突,这就是传统与现代的价值冲突、经济与道德的价值冲突、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冲突和个体与整体的价值冲突。
传统与现代的价值冲突
从1978年底中国的思想解放运动开始至今,关于“文化问题”的争论历久不衰,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人在中西文化碰撞中的心理回应。
关于传统与现代的文化价值冲突,集中地是以“儒家思想与现代文明”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儒家文化究竟对中国的现代化有没有意义?讨论中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取向:一种观点认为,儒学对于现代中国的文化现代化来说没有进步意义,儒家文化的道德传统,如果不在其基本结构上发生实质的改变,就无法面对历史文化的变迁。因为泛道德主义不仅无助于、而且恰恰妨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无助于民主与法制的建设,更无助于多元文化的繁荣和人的主体意识的树立。尤其是儒家文化的价值观念与现代科学精神有许多相悖之处:科学追求真理,而儒家文化注重道德、情感,为此宁可牺牲事实;科学是探索与创造,需要勇敢和大无畏精神,而儒家的哲学强调中庸,推崇自我克制、禁欲主义、谨慎小心、循规蹈矩;科学需要好奇心、不知足和实验,而儒学视好奇心为“玩物丧志”,视实验为“雕虫小技”,追求君子不重则不威,满足现状,安分守己。从这种价值立场出发,一些人呼吁:作为一个现代中国人,首先应该把儒家思想作为一个思想体系从整体上否定,否则根本谈不到用全部人类文化成果武装自己的头脑。因为它长期作为历史上同封建统治体系共存共荣的孪生物,连同它所造成的封闭、保守、僵化的文化心理,不但在过去一个多世纪以来抵制过科学与民主,至今还在消解各种改革进步的思想文化与科学技术。
与上述观点相对立,第二种观点认为儒学对中国现代化仍有借鉴意义。认为儒学思想的主流虽然与现代化文化存在着诸多不相适应,然而儒学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中仍有积极意义:儒学的一些思想如仁爱、中和、礼、义等经过辩证否定、推陈出新,具有借鉴意义;儒学在长期发展中,同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民族心理、思维方式及心理结构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成为炎黄子孙、龙的传人的重要特征,这些特征不会因中国走现代化道路而彻底改变;儒学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对中国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为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留下了宝贵的财富。还有人强调,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注意到通过人格塑造去人世行道,这一点,与我们今天讲的人的塑造,除了其政治性外,似乎并无二致。现代化就是人的不断自我解放和完善的过程,文化愈发展,愈要肯定人的价值,因而人的塑造是儒家思想与现代化的结合点,是中国现代化乃至整个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还有人从企业管理视角,认为儒家文化可以对现代企业管理发挥积极作用:“天人合一”的整体观与现代企业管理的系统原理,虽不能相提并论,但它们的共同特点都是从对象的整体出发,并着眼于大系统的协调运行;人伦思想与“以人为本”的管理有共同点,“企业文化”理论由研究个体到研究群体,由研究表层组织和技术,到研究深层的价值系统和道德规范,所有这些与儒家思想的主张有不谋而合之处;积极的入世精神与参与管理有共同点;刚健自强、吃苦耐劳与现代企业精神有相通之处。
由此看来,传统与现代的文化价值冲突也许贯穿整个中国的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从辩证的观点来看,将传统与现代作为一种对立的二元两分似不可取。须知传统与现代是处在有机联系之中的,真正的传统文化不是在书本中,而是在民族的生活中;传统对于人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每一代人的文化创造活动都不可能从空白处起步,每一代人对过去传统的回眸在某种意义上都蕴含着对当今现实的渴望,人的某种现实需求往往唤醒了传统的某一部分和某个侧面,这种传统的价值在当下凸现出来,进而成了现实文化生成的有机部分。
经济与道德的价值冲突
社会的转型造成的价值混乱,表现在关于经济与道德的关系方面,人们的理解也出现了分歧。改革伊始,有人提出“代价论”,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要以社会伦理道德的沦丧为代价。这种观点虽然受到了广泛的批评,但是并不意味着这种道德价值观念在人们的生活中没有市场,那种“理想理想、有钱就想”、“一心向钱看”的不良风气的社会表现就说明了这一点。对“代价论”持批评观点的人强调指出:假如市场经济根本不会带来伦理的改善,不促进人的人格与精神的提高,并且在这些方面带来的只是恶,那么单纯的更大的经济福利不一定值得以道德和伦理的牺牲去换取。
随着改革与社会转型的深化,经济与道德的价值冲突问题又引起人们的关注。这中间引人注目的是“滑坡论”与“爬坡论”两种对立的观点。持“滑坡论”者认为,我国向市场经济转变迄今所引起的是社会伦理道德的滑坡,突出表现在假冒伪劣、卖淫嫖娼、见死不救、权力腐败这些消极社会现象的滋生与蔓延上。这些消极现象与市场经济具有一种必然联系,只要以市场经济开启个人对自我利益的关心这道闸门,利己主义的洪水便不可遏止,上述腐败现象也就无法根绝,因此结论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而持“爬坡论”者则认为,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就总体趋向说来是有利于人们的伦理道德水平的提高的,这表现在市场参与者的独立人格、自由与权利、竞争与效益公平与守规则、守信用等观念,以及对社会公益的关心的发育上。至于那些消极现象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只是市场经济建立初期时社会无序状态的伴生物,是社会转型造成的,与市场经济本身并无必然联系,并且将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而消失。
怎样协调经济与道德的价值冲突,这的确是一个现实难题。但是无论如何有一点是明确的:市场经济的潮流不可逆转,我们不能再以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去换取所谓“道德的进步”。笔者认为,市场经济对道德的影响的确具有二重性,不正视这一点,我们就不能从根本上理顺经济和道德的价值冲突。就市场经济对道德的积极影响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随着市场经济生活而发育的独立人格,以及与此适应的自由、权利观念的发展,为现时代中国人的道德发展不仅引导人改善其物质生活境况,而且引导人发展其精神价值;独立人格及自由、权利、尊严观念的发展也是使现代人全面介入社会公共生活,从而拓展这些生活领域并发展其价值的重要动因。现代社会的民主化进程离开了与之同步的现代公民社会的发展成熟是不可想象的。在现代生活中,公民民主意识的提高对于保障一个健康道德的成长是十分必要的;市场经济要求公正、诚实、公平等规则,必将对人们在社会生活其他领域的道德完善具有促进作用,如拓展人们的社会正义感、社会良知和道德同情心等。
当然,我们在积极培育市场经济的道德伦理精神的同时,也应该对市场经济所可能给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有一个充分的估计,如惟利是图、见利忘义等,通过积极的伦理道德引导和有效的法律手段来将这种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点,使我们的社会生活充满一种高尚的道德伦理氛围。
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冲突
在建构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冲突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人们由从前对平均主义的不满,正在转变为对收入差距日渐拉大的忧虑。
从人类整体发展的角度看,公平与效率是统一的,两者统一于人类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但二者之间也有矛盾。当人类还处在原始状态时,极端低下的生产力和极匮乏的生活资料决定人们的社会关系只能是原始共产主义性质的平均分配。这一事实表明,个体之间几乎没有差异的那种公平的社会关系是同极其低下的经济效率和生产效率相适应的;进入阶级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常常相互冲突。尤其在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后,新的经济关系呼唤新的公平观。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公平不再如封建社会那样是人们所属的等级与他们的财产、特权相适应,而是等价交换、机会均等、平等竞争。这种公平观在历史上是具有进步意义的,而且在相当程度上推动了效率的提高,但是由于人和人之间的雇佣关系,使得表面上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变成了最大的不平等,严重的社会不公现象与市场经济的高效率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从而使公平和效率之间的矛盾表现得异常尖锐和突出。
目前中国改革开放所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这种性质便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主义公平观的客观基础。但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又产生了在公平与效率问题上的价值冲突:有人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然市场经济下的分配是多元化的,因此就要承认差距;与之相反,有人则认为,社会主义应把公平放在首位,否则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无从体现。在上述这种相互对立的看法中,实际上仍然是一元思维模式的产物。实际上,所谓公平与效率“何者优先”的问题,通常表现为,在一个社会或国家的总体决策中,究竟是把提高经济效率和生产效率放在第一位,还是把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平放在第一位?笔者认为,在我国现实社会生活中,公平与效率并非是不可兼得、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一方面,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和生产效率的社会保证,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作为一个不断运动的过程,公平竞争是这一运行过程的必要条件,公平分配则是这一过程的必然结果。如果没有同样的参与机会,缺少公正的竞争规范,有效的市场运作就无法形成;如果分配不公,就会挫伤人们的劳动积极性,阻碍生产效率的提高。而另一方面,效率是改善社会公平状况的物质保证。在一个经济效率和生产效率低下、物质财富短缺的社会里,是不可能真正实现增进社会公平的。这也就是说,维护或增进社会公平,必须以相应的经济效率和生产效率为基础。社会财富增加了、国民收入提高了,分配领域中的矛盾才会从根本上得以解决,真正的社会公平关系也才能建立起来并且不断得到改善。总之,社会主义应当而且能够实现公平与效率的两者兼顾和有机结合,以实现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个体与整体的价值冲突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的政治宣传总是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一味过多、过重地强调集体利益,严重忽视、淡漠、限制甚至批判正当的个人利益、个人自由、个人尊严和个人价值,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压抑了人的个性,挫伤了人们建设国家现代化的积极性。反对个人利益的人在观念上往往将个人利益同利己主义两个概念混淆起来,这样无形中使人们追求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受到严重阻碍。
近30余年来的中国社会改革实践使人们认识到,重视个人利益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并强化着人的主体性和自由创造精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确认和肯定个人利益的正当性,使每个人的才能、智慧得以发挥,便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在这种背景下,一些人在对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反思中,又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即只强调个人的利益和价值而不顾甚至淡化集体利益,把集体主义价值观摆到与市场经济相对立的位置之上。这样一来,围绕个体与整体的关系,人们又往往陷入了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而这种价值观念的摇摆客观上强化了人们在“个体与整体”关系上的价值冲突,同时必然给我们的改革实践造成巨大的损失和困难。
要合理地揭示个体与整体的关系,使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协调发展,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是应看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密切关联性。首先,个人利益是一个发展着的东西,它的发展是由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生产关系的进步决定的,这正是社会集体利益的内容;其次,从个人利益对集体利益的作用来看,集体利益是个人在追求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形成的,它表征、反映和代表个人利益。社会集体利益的发展壮大是在个人追求其利益的过程中实现的,集体利益从来也不可能离开个人追求个人利益的历史活动而独自发展变化。否则,这种集体利益只能是虚假的、不真实的。这正如马克思所言:任何社会集体也不可能离开“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现实中的个人”,因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正是基于对于上述这种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合理理解,我们才需要特别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为真正解决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矛盾、协调个体与整体的价值冲突创造了现实的条件。因为市场经济是通过有效地调动个体的积极性,有效地满足个人利益而达到真正的集体利益实现的。这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激发个人活力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中国社会从未有过成熟的市场经济形式相伴随,直到现代社会,平均主义、大一统的整体原则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仍然根深蒂固,个人没有获得充分的自我意识、自我尊严、自我价值和自我利益,而这些文化因素对于建立市场经济形态而言至关重要。今天,我们强调个人的主体性、强调个人的利益,恰恰适应了现时代的需求,适应了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因而具有无可争辩的进步意义。
另外,不断追求个人利益也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推进。个人是社会历史的真实主体,是社会进步的真实目的,个人与社会密不可分,个人出于自我完善的欲求,总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寻找着开拓新生活的天地,这种突破现状的超越精神,赋予了社会生活以生生不息的进步动力,这正是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从这个角度看,个人利益是否得到充分的尊重和满足,直接影响个人对集体的认同程度。而正是市场经济所开创的这种个人充分发展的局面,会使个人在一种真实的层面切实确立起集体主义价值观,从而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作者分别为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导;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文化转型。回望30余年的中国发展我们看到,市场经济机制激发了人们的利益欲望和物质需求,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政治、经济和生活秩序,突破了传统的思想观念,抛弃了僵化的管理模式,改变了人们的伦理行为规范。改革旧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体制,变更旧的价值观念、生活习惯与行为方式,建设与市场经济体制相一致的新文化,成为最为紧迫的任务。在这种频繁的文化分化与整合过程中,出现了较为激烈的文化价值冲突。在文化价值层面的冲突中,各种冲突的主题既有贯穿中国20世纪百年的老问题,也有改革开放新形式下产生的新问题。历史与现实的交织、理性与情感的碰撞,使人们在文化实践中进行着一系列艰难的抉择。概括起来,当今中国社会面临着四种基本的价值冲突,这就是传统与现代的价值冲突、经济与道德的价值冲突、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冲突和个体与整体的价值冲突。
传统与现代的价值冲突
从1978年底中国的思想解放运动开始至今,关于“文化问题”的争论历久不衰,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人在中西文化碰撞中的心理回应。
关于传统与现代的文化价值冲突,集中地是以“儒家思想与现代文明”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儒家文化究竟对中国的现代化有没有意义?讨论中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取向:一种观点认为,儒学对于现代中国的文化现代化来说没有进步意义,儒家文化的道德传统,如果不在其基本结构上发生实质的改变,就无法面对历史文化的变迁。因为泛道德主义不仅无助于、而且恰恰妨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无助于民主与法制的建设,更无助于多元文化的繁荣和人的主体意识的树立。尤其是儒家文化的价值观念与现代科学精神有许多相悖之处:科学追求真理,而儒家文化注重道德、情感,为此宁可牺牲事实;科学是探索与创造,需要勇敢和大无畏精神,而儒家的哲学强调中庸,推崇自我克制、禁欲主义、谨慎小心、循规蹈矩;科学需要好奇心、不知足和实验,而儒学视好奇心为“玩物丧志”,视实验为“雕虫小技”,追求君子不重则不威,满足现状,安分守己。从这种价值立场出发,一些人呼吁:作为一个现代中国人,首先应该把儒家思想作为一个思想体系从整体上否定,否则根本谈不到用全部人类文化成果武装自己的头脑。因为它长期作为历史上同封建统治体系共存共荣的孪生物,连同它所造成的封闭、保守、僵化的文化心理,不但在过去一个多世纪以来抵制过科学与民主,至今还在消解各种改革进步的思想文化与科学技术。
与上述观点相对立,第二种观点认为儒学对中国现代化仍有借鉴意义。认为儒学思想的主流虽然与现代化文化存在着诸多不相适应,然而儒学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中仍有积极意义:儒学的一些思想如仁爱、中和、礼、义等经过辩证否定、推陈出新,具有借鉴意义;儒学在长期发展中,同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民族心理、思维方式及心理结构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成为炎黄子孙、龙的传人的重要特征,这些特征不会因中国走现代化道路而彻底改变;儒学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对中国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为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留下了宝贵的财富。还有人强调,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注意到通过人格塑造去人世行道,这一点,与我们今天讲的人的塑造,除了其政治性外,似乎并无二致。现代化就是人的不断自我解放和完善的过程,文化愈发展,愈要肯定人的价值,因而人的塑造是儒家思想与现代化的结合点,是中国现代化乃至整个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还有人从企业管理视角,认为儒家文化可以对现代企业管理发挥积极作用:“天人合一”的整体观与现代企业管理的系统原理,虽不能相提并论,但它们的共同特点都是从对象的整体出发,并着眼于大系统的协调运行;人伦思想与“以人为本”的管理有共同点,“企业文化”理论由研究个体到研究群体,由研究表层组织和技术,到研究深层的价值系统和道德规范,所有这些与儒家思想的主张有不谋而合之处;积极的入世精神与参与管理有共同点;刚健自强、吃苦耐劳与现代企业精神有相通之处。
由此看来,传统与现代的文化价值冲突也许贯穿整个中国的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从辩证的观点来看,将传统与现代作为一种对立的二元两分似不可取。须知传统与现代是处在有机联系之中的,真正的传统文化不是在书本中,而是在民族的生活中;传统对于人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每一代人的文化创造活动都不可能从空白处起步,每一代人对过去传统的回眸在某种意义上都蕴含着对当今现实的渴望,人的某种现实需求往往唤醒了传统的某一部分和某个侧面,这种传统的价值在当下凸现出来,进而成了现实文化生成的有机部分。
经济与道德的价值冲突
社会的转型造成的价值混乱,表现在关于经济与道德的关系方面,人们的理解也出现了分歧。改革伊始,有人提出“代价论”,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要以社会伦理道德的沦丧为代价。这种观点虽然受到了广泛的批评,但是并不意味着这种道德价值观念在人们的生活中没有市场,那种“理想理想、有钱就想”、“一心向钱看”的不良风气的社会表现就说明了这一点。对“代价论”持批评观点的人强调指出:假如市场经济根本不会带来伦理的改善,不促进人的人格与精神的提高,并且在这些方面带来的只是恶,那么单纯的更大的经济福利不一定值得以道德和伦理的牺牲去换取。
随着改革与社会转型的深化,经济与道德的价值冲突问题又引起人们的关注。这中间引人注目的是“滑坡论”与“爬坡论”两种对立的观点。持“滑坡论”者认为,我国向市场经济转变迄今所引起的是社会伦理道德的滑坡,突出表现在假冒伪劣、卖淫嫖娼、见死不救、权力腐败这些消极社会现象的滋生与蔓延上。这些消极现象与市场经济具有一种必然联系,只要以市场经济开启个人对自我利益的关心这道闸门,利己主义的洪水便不可遏止,上述腐败现象也就无法根绝,因此结论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而持“爬坡论”者则认为,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就总体趋向说来是有利于人们的伦理道德水平的提高的,这表现在市场参与者的独立人格、自由与权利、竞争与效益公平与守规则、守信用等观念,以及对社会公益的关心的发育上。至于那些消极现象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只是市场经济建立初期时社会无序状态的伴生物,是社会转型造成的,与市场经济本身并无必然联系,并且将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而消失。
怎样协调经济与道德的价值冲突,这的确是一个现实难题。但是无论如何有一点是明确的:市场经济的潮流不可逆转,我们不能再以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去换取所谓“道德的进步”。笔者认为,市场经济对道德的影响的确具有二重性,不正视这一点,我们就不能从根本上理顺经济和道德的价值冲突。就市场经济对道德的积极影响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随着市场经济生活而发育的独立人格,以及与此适应的自由、权利观念的发展,为现时代中国人的道德发展不仅引导人改善其物质生活境况,而且引导人发展其精神价值;独立人格及自由、权利、尊严观念的发展也是使现代人全面介入社会公共生活,从而拓展这些生活领域并发展其价值的重要动因。现代社会的民主化进程离开了与之同步的现代公民社会的发展成熟是不可想象的。在现代生活中,公民民主意识的提高对于保障一个健康道德的成长是十分必要的;市场经济要求公正、诚实、公平等规则,必将对人们在社会生活其他领域的道德完善具有促进作用,如拓展人们的社会正义感、社会良知和道德同情心等。
当然,我们在积极培育市场经济的道德伦理精神的同时,也应该对市场经济所可能给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有一个充分的估计,如惟利是图、见利忘义等,通过积极的伦理道德引导和有效的法律手段来将这种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点,使我们的社会生活充满一种高尚的道德伦理氛围。
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冲突
在建构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冲突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人们由从前对平均主义的不满,正在转变为对收入差距日渐拉大的忧虑。
从人类整体发展的角度看,公平与效率是统一的,两者统一于人类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但二者之间也有矛盾。当人类还处在原始状态时,极端低下的生产力和极匮乏的生活资料决定人们的社会关系只能是原始共产主义性质的平均分配。这一事实表明,个体之间几乎没有差异的那种公平的社会关系是同极其低下的经济效率和生产效率相适应的;进入阶级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常常相互冲突。尤其在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后,新的经济关系呼唤新的公平观。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公平不再如封建社会那样是人们所属的等级与他们的财产、特权相适应,而是等价交换、机会均等、平等竞争。这种公平观在历史上是具有进步意义的,而且在相当程度上推动了效率的提高,但是由于人和人之间的雇佣关系,使得表面上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变成了最大的不平等,严重的社会不公现象与市场经济的高效率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从而使公平和效率之间的矛盾表现得异常尖锐和突出。
目前中国改革开放所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这种性质便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主义公平观的客观基础。但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又产生了在公平与效率问题上的价值冲突:有人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然市场经济下的分配是多元化的,因此就要承认差距;与之相反,有人则认为,社会主义应把公平放在首位,否则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无从体现。在上述这种相互对立的看法中,实际上仍然是一元思维模式的产物。实际上,所谓公平与效率“何者优先”的问题,通常表现为,在一个社会或国家的总体决策中,究竟是把提高经济效率和生产效率放在第一位,还是把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平放在第一位?笔者认为,在我国现实社会生活中,公平与效率并非是不可兼得、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一方面,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和生产效率的社会保证,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作为一个不断运动的过程,公平竞争是这一运行过程的必要条件,公平分配则是这一过程的必然结果。如果没有同样的参与机会,缺少公正的竞争规范,有效的市场运作就无法形成;如果分配不公,就会挫伤人们的劳动积极性,阻碍生产效率的提高。而另一方面,效率是改善社会公平状况的物质保证。在一个经济效率和生产效率低下、物质财富短缺的社会里,是不可能真正实现增进社会公平的。这也就是说,维护或增进社会公平,必须以相应的经济效率和生产效率为基础。社会财富增加了、国民收入提高了,分配领域中的矛盾才会从根本上得以解决,真正的社会公平关系也才能建立起来并且不断得到改善。总之,社会主义应当而且能够实现公平与效率的两者兼顾和有机结合,以实现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个体与整体的价值冲突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的政治宣传总是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一味过多、过重地强调集体利益,严重忽视、淡漠、限制甚至批判正当的个人利益、个人自由、个人尊严和个人价值,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压抑了人的个性,挫伤了人们建设国家现代化的积极性。反对个人利益的人在观念上往往将个人利益同利己主义两个概念混淆起来,这样无形中使人们追求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受到严重阻碍。
近30余年来的中国社会改革实践使人们认识到,重视个人利益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呼唤并强化着人的主体性和自由创造精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确认和肯定个人利益的正当性,使每个人的才能、智慧得以发挥,便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在这种背景下,一些人在对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反思中,又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即只强调个人的利益和价值而不顾甚至淡化集体利益,把集体主义价值观摆到与市场经济相对立的位置之上。这样一来,围绕个体与整体的关系,人们又往往陷入了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而这种价值观念的摇摆客观上强化了人们在“个体与整体”关系上的价值冲突,同时必然给我们的改革实践造成巨大的损失和困难。
要合理地揭示个体与整体的关系,使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协调发展,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是应看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密切关联性。首先,个人利益是一个发展着的东西,它的发展是由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生产关系的进步决定的,这正是社会集体利益的内容;其次,从个人利益对集体利益的作用来看,集体利益是个人在追求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形成的,它表征、反映和代表个人利益。社会集体利益的发展壮大是在个人追求其利益的过程中实现的,集体利益从来也不可能离开个人追求个人利益的历史活动而独自发展变化。否则,这种集体利益只能是虚假的、不真实的。这正如马克思所言:任何社会集体也不可能离开“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现实中的个人”,因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正是基于对于上述这种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合理理解,我们才需要特别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为真正解决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矛盾、协调个体与整体的价值冲突创造了现实的条件。因为市场经济是通过有效地调动个体的积极性,有效地满足个人利益而达到真正的集体利益实现的。这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激发个人活力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中国社会从未有过成熟的市场经济形式相伴随,直到现代社会,平均主义、大一统的整体原则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仍然根深蒂固,个人没有获得充分的自我意识、自我尊严、自我价值和自我利益,而这些文化因素对于建立市场经济形态而言至关重要。今天,我们强调个人的主体性、强调个人的利益,恰恰适应了现时代的需求,适应了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因而具有无可争辩的进步意义。
另外,不断追求个人利益也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推进。个人是社会历史的真实主体,是社会进步的真实目的,个人与社会密不可分,个人出于自我完善的欲求,总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寻找着开拓新生活的天地,这种突破现状的超越精神,赋予了社会生活以生生不息的进步动力,这正是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从这个角度看,个人利益是否得到充分的尊重和满足,直接影响个人对集体的认同程度。而正是市场经济所开创的这种个人充分发展的局面,会使个人在一种真实的层面切实确立起集体主义价值观,从而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作者分别为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导;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