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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通过对1987年 “中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 的再分析,对脊灰所致的社会负担做了偿试性的分析与研究,结果表明:1 707名6岁及6岁以上脊灰残疾人中29.94%的人不能进普通学校学习,44.23%的人生活不能或不能完全自理;36.32%的人不能象普通人一样外出玩耍购物等,2.58%的人不能同人正常交流;另外,1 487名15岁及15岁以上的脊灰残疾人中84.53%的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6岁及6岁以上年龄组的脊灰残疾人同正常人群文盲所占的比例无显著差异,但从15岁及15岁以上年龄组就业率来比较,脊灰残疾人同正常人有非常显著的差别(χ2=267.01 P<0.01)。该年龄组脊灰患者的婚姻状况与同年龄组正常人亦有非常显著差异(男χ2=586.74 P<0.01;女χ2=60.37 P<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