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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金融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步伐,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金融业竞争的需要
由于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的融合,信息技术已成为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动力之一。必须在提高信息技术水平基础上,进行银行组织结构的调整,以赢得竞争优势。
1.适应外部组织制度的变化,确立传统金融与网络金融并行发展的战略。自1996年招商银行开通包括网上个人银行、网上实时支付等五大内容的网上业务以来,目前已有20多家银行的200多个分支机构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推出网上银行业务。1997年11月,中国保险信息网面向公众开通运行,现在国内28家保险公司都拥有自己的主页,网险、泰康等保险网站也应运而生。但是经营水平不高,网上金融业务具有明显的初级特征。我国的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多是将传统业务简单地“搬”上网,把网络看成是一种销售方式或渠道,忽视了网络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潜力。因此,必须不断增强技术创新、品牌创新能力,以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技术创新方面,强化产品开发,实现大众化的量身定做;在服务创新方面,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技术。由于网络经济、网络金融以及网络银行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是品牌,在网络经济社会,品牌是增强人们从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投资以及网上保险交易安全感的关键要素。因此,加强自身品牌创新建设,设计好自身的市场及产品定位,树立形象鲜明的品牌,是网络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发展的前提基础。
2.积极调整网络金融内部各业结构。当前我国网络金融各业发展很不平衡,银行业、证券业的网络化程度大大高于保险业及信托业,这种结构的不平衡,不仅影响到网络金融业的整体推进,还有可能会影响网络金融的稳定及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进行有效的宏观统筹,统一规划,形成有利于网络金融稳定发展的合理结构。
3.加速银行内部组织结构调整步伐。网络经济条件下银行已逐渐成为信息管理型企业,各种信息成为战略性资源,信息技术改造着商业银行各种金融产品的形态和银行的面貌。必须针对信息技术的发展,拆除银行业业务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的隔阂,重视咨询服务和应用软件集成,合理调整银行内部组织机构,以此抢占市场和控制风险。银行内部管理体系的调整主要体现在:⑴重组内部组织机构,加快信息交流速度。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将由垂直式形态向扁平式形态发展,从而科层制的内部组织制度将被扁平式的制度所替代,实行网络化管理,有效地解决银行内部的信息交换瓶颈,大大降低银行内部的管理成本和协调成本。会对银行业务实施实时监控,加强对银行内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随时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从而保证金融机构以低风险、高效率方式运行。⑵增强金融创新能力。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方面的业务创新,增加银行在产品、服务及应用方面创新的机会与工具,并对传统产品的形式、内容赋予更加丰富的表现形式,进一步延伸、拓宽表现的空间,以增加银行的赢利能力。⑶提高信息服务水平。银行可以以自身的信息优势及时地向客户发布有关政策、利率、汇率的变化,新服务介绍、广告服务等内容,提高信息服务水平,满足客户的信息需求。⑷完善服务质量,发展个性化需求。以加强客户沟通为重点,注重对服务质量的改进和提高,充分兼顾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改变金融产品的零售方式,以灵活的设计、个性化的金融产品,直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4.加快机构投资者的发展。金融组织结构调整的一个非常显著的事实就是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机构投资者作为市场主力,对金融和经济体系有很大的影响,能够促进金融创新动力加速,有利于改善金融中介机构借短用长的格局,可以借长用长,也可以借长用短,促进了长期资本的积累、为风险资本提供了很大的资金来源。同时,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也有利于提升金融市场整体水平,促进金融业的稳定发展。
二、加快金融资产结构调整步伐,积极支持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知识经济发展
1.鼓励投资者将投资重点转向信息产业及相关产业,金融资本向以信息业为代表的知识型企业倾斜。银行要加大对知识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在资本市场,金融机构应当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推出创新产品,并广泛采用信息技术降低交易成本,为知识型企业上市、融资创造便利条件。尽快设立“二板市场”来满足高科技企业对资金的需求。
2.积极推行风险投资制度,为知识型企业提供融资保障。知识型企业的研究开发特点决定了它是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型企业,而金融机构的传统经营理念是回避风险的,这就导致投资重点更偏好于大型成熟企业,而知识企业则因失去资金的支持而无法实现知识创新目标。因此金融业必须转变经营思想,建立风险投资体系,来满足知识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3.加速金融业资产重组步伐。面对激烈竞争的压力,金融业开始把资产重组作为摆脱困境,取得行业竞争优势的良方,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集中统一的全球化经营业务变得更加方便,从而为金融兼并、重组提供了技术保障。资产重组发生在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之间,其中尤以银行间兼并的规模最大。并且,由于信息技术投资巨大,大银行拥有完善的网络设施,为了发挥其在信息技术、传输手段和服务方式上的优势,更热衷于推动银行业兼并。1999年以来,银行业兼并的交易额和数量都呈上升势头,出现了一批超级银行。为了扭转银行业竞争力下降的不利局面,金融管理当局必须冲破现行金融体制对银行发展的束缚,对银行兼并活动采取默许、行政命令、法律特许等形式予以支持,允许商业银行打破分业限制,可以申请股票、债券、保险、房地产、证券等业务,从而扫清兼并重组的障碍。
三、完善金融市场结构
1.继续发展和完善货币市场。货币市场是资本市场乃至金融体系稳健发展的前提条件。从目前的市场发展状况看,除了继续完善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回购市场和票据贴现市场之外,完善国债市场依然是主要任务。第一,改善国债的发行结构,加快短期国库券的发行,同时适当增加十年期以上国债品种的发行,第二,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
2.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市场。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的发展对于中国金融结构的调整非常关键,但当前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的关键作用依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市场。第一,加快债券发行的法律制度和资信评级制度的建设;第二,将目前的企业债券改变为公司债券,并将发债主体从国有大型企业逐步向非国有企业扩展;第三,银行贷款资产的证券化,比如抵押贷款证券,对于转移信用风险和金融结构的调整具有尤其重要的作用,应大力发展;第四,允许国有商业银行以及资信良好的股份制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用以充实银行的资本金,同时增加社会的债券供应。
3.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市场的发展
当前股票市场依然处于低迷状态,对整体经济改革和金融改革带来越来越大的不利影响。设法让股票市场较快地调整到位并进入正常运行的轨道,已经成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因此,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尽快解决国有股减持问题;二是规范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三是完善规范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行为的法律法规制度;四是监管机构必须提高监管技术手段和自身监管水平。
四、金融监管当局必须适应网络经济对金融制度变革和金融创新的需要,积极推动金融结构调整,以提高金融业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力
规范和发展我国的信用评级和咨询机构,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社会信用环境的优化奠定基础。将金融监管的重点从控制初始货币供应量转移到对电子货币的发行资格认定、电子货币流通过程中安全支付标准的审查和监督、电子货币流通法规的制定等方面来。改变审批理念,正确区分“金融创新”与“金融违规”的合理界限,真正鼓励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不能借口风险因素和网络银行的安全而限制或阻碍它的发展,鼓励和支持网络银行积极进行业务创新。适应金融业综合化全能经营的趋势和网络银行业务不断扩展的要求,金融监管要努力实现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改变目前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驾马车”式的“各自为政”的松散监管格局,还要正确处理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关系,提高金融监管的整体效率。监管当局应保持监管的透明度和一致性,同时保证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真实、公正和准确。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发信息技术,加快信息化进程,增强金融创新能力。开发高可信度的网络交易系统,保证网络交易的安全。
五、制定并完善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
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网络金融立法严重滞后。20世纪90年代,美国颁布了《数字签名法》、《统一电子交易法》等法律,解决了电子签名和电子支付的合法性问题。英国通过2000年5月施行的《电子通信法案》,也确定了电子签名和电子证书的法律地位,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扫清了障碍。我国此类法律极为有限,只有《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业务核准程序》、《关于鼓励利用INTERNET进行交易条例》等几部法规,并且涉及的仅仅是网上证券业务的一小部分。直到2001年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才颁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个部门规章过于简单、量化标准几乎没有,可操作性差。
面对网络金融的发展,必须对现行金融立法框架进行修改和完善,调整金融业现有的监管和调控方式,以发挥其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网络金融积极稳妥地发展。依据科斯·诺斯的新制度经济学和布坎南公共选择理论,政府在提供公共金融秩序方面具有降低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中央银行在网络化、数字化经济条件下,应该将核心职能定位在为网上在线电子商务活动进行网上在线电子支付提供法律保障和安全保障,包括电子货币法、电子商务法、远程销售金融服务法、数字签名法、电子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中关于金融支付、金融结算方面的法律条文的制定,为网上电子商务和电子资金流动制定安全标准和程序,对电子货币发行主体和网上电子支付结算中心进行资格认证,如何规避电子清算系统风险,即避免出现整个电子清算系统的崩溃而造成全部电子金融数据的丢失等,对电子货币开发软件厂商执行法律规定的安全标准的科研技术实力和信誉进行资格认证等等。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由于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的融合,信息技术已成为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动力之一。必须在提高信息技术水平基础上,进行银行组织结构的调整,以赢得竞争优势。
1.适应外部组织制度的变化,确立传统金融与网络金融并行发展的战略。自1996年招商银行开通包括网上个人银行、网上实时支付等五大内容的网上业务以来,目前已有20多家银行的200多个分支机构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推出网上银行业务。1997年11月,中国保险信息网面向公众开通运行,现在国内28家保险公司都拥有自己的主页,网险、泰康等保险网站也应运而生。但是经营水平不高,网上金融业务具有明显的初级特征。我国的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多是将传统业务简单地“搬”上网,把网络看成是一种销售方式或渠道,忽视了网络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潜力。因此,必须不断增强技术创新、品牌创新能力,以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技术创新方面,强化产品开发,实现大众化的量身定做;在服务创新方面,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技术。由于网络经济、网络金融以及网络银行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是品牌,在网络经济社会,品牌是增强人们从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投资以及网上保险交易安全感的关键要素。因此,加强自身品牌创新建设,设计好自身的市场及产品定位,树立形象鲜明的品牌,是网络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发展的前提基础。
2.积极调整网络金融内部各业结构。当前我国网络金融各业发展很不平衡,银行业、证券业的网络化程度大大高于保险业及信托业,这种结构的不平衡,不仅影响到网络金融业的整体推进,还有可能会影响网络金融的稳定及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进行有效的宏观统筹,统一规划,形成有利于网络金融稳定发展的合理结构。
3.加速银行内部组织结构调整步伐。网络经济条件下银行已逐渐成为信息管理型企业,各种信息成为战略性资源,信息技术改造着商业银行各种金融产品的形态和银行的面貌。必须针对信息技术的发展,拆除银行业业务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的隔阂,重视咨询服务和应用软件集成,合理调整银行内部组织机构,以此抢占市场和控制风险。银行内部管理体系的调整主要体现在:⑴重组内部组织机构,加快信息交流速度。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将由垂直式形态向扁平式形态发展,从而科层制的内部组织制度将被扁平式的制度所替代,实行网络化管理,有效地解决银行内部的信息交换瓶颈,大大降低银行内部的管理成本和协调成本。会对银行业务实施实时监控,加强对银行内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随时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从而保证金融机构以低风险、高效率方式运行。⑵增强金融创新能力。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方面的业务创新,增加银行在产品、服务及应用方面创新的机会与工具,并对传统产品的形式、内容赋予更加丰富的表现形式,进一步延伸、拓宽表现的空间,以增加银行的赢利能力。⑶提高信息服务水平。银行可以以自身的信息优势及时地向客户发布有关政策、利率、汇率的变化,新服务介绍、广告服务等内容,提高信息服务水平,满足客户的信息需求。⑷完善服务质量,发展个性化需求。以加强客户沟通为重点,注重对服务质量的改进和提高,充分兼顾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改变金融产品的零售方式,以灵活的设计、个性化的金融产品,直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4.加快机构投资者的发展。金融组织结构调整的一个非常显著的事实就是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机构投资者作为市场主力,对金融和经济体系有很大的影响,能够促进金融创新动力加速,有利于改善金融中介机构借短用长的格局,可以借长用长,也可以借长用短,促进了长期资本的积累、为风险资本提供了很大的资金来源。同时,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也有利于提升金融市场整体水平,促进金融业的稳定发展。
二、加快金融资产结构调整步伐,积极支持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知识经济发展
1.鼓励投资者将投资重点转向信息产业及相关产业,金融资本向以信息业为代表的知识型企业倾斜。银行要加大对知识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在资本市场,金融机构应当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推出创新产品,并广泛采用信息技术降低交易成本,为知识型企业上市、融资创造便利条件。尽快设立“二板市场”来满足高科技企业对资金的需求。
2.积极推行风险投资制度,为知识型企业提供融资保障。知识型企业的研究开发特点决定了它是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型企业,而金融机构的传统经营理念是回避风险的,这就导致投资重点更偏好于大型成熟企业,而知识企业则因失去资金的支持而无法实现知识创新目标。因此金融业必须转变经营思想,建立风险投资体系,来满足知识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3.加速金融业资产重组步伐。面对激烈竞争的压力,金融业开始把资产重组作为摆脱困境,取得行业竞争优势的良方,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集中统一的全球化经营业务变得更加方便,从而为金融兼并、重组提供了技术保障。资产重组发生在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之间,其中尤以银行间兼并的规模最大。并且,由于信息技术投资巨大,大银行拥有完善的网络设施,为了发挥其在信息技术、传输手段和服务方式上的优势,更热衷于推动银行业兼并。1999年以来,银行业兼并的交易额和数量都呈上升势头,出现了一批超级银行。为了扭转银行业竞争力下降的不利局面,金融管理当局必须冲破现行金融体制对银行发展的束缚,对银行兼并活动采取默许、行政命令、法律特许等形式予以支持,允许商业银行打破分业限制,可以申请股票、债券、保险、房地产、证券等业务,从而扫清兼并重组的障碍。
三、完善金融市场结构
1.继续发展和完善货币市场。货币市场是资本市场乃至金融体系稳健发展的前提条件。从目前的市场发展状况看,除了继续完善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回购市场和票据贴现市场之外,完善国债市场依然是主要任务。第一,改善国债的发行结构,加快短期国库券的发行,同时适当增加十年期以上国债品种的发行,第二,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
2.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市场。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的发展对于中国金融结构的调整非常关键,但当前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的关键作用依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市场。第一,加快债券发行的法律制度和资信评级制度的建设;第二,将目前的企业债券改变为公司债券,并将发债主体从国有大型企业逐步向非国有企业扩展;第三,银行贷款资产的证券化,比如抵押贷款证券,对于转移信用风险和金融结构的调整具有尤其重要的作用,应大力发展;第四,允许国有商业银行以及资信良好的股份制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用以充实银行的资本金,同时增加社会的债券供应。
3.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市场的发展
当前股票市场依然处于低迷状态,对整体经济改革和金融改革带来越来越大的不利影响。设法让股票市场较快地调整到位并进入正常运行的轨道,已经成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因此,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尽快解决国有股减持问题;二是规范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三是完善规范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行为的法律法规制度;四是监管机构必须提高监管技术手段和自身监管水平。
四、金融监管当局必须适应网络经济对金融制度变革和金融创新的需要,积极推动金融结构调整,以提高金融业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力
规范和发展我国的信用评级和咨询机构,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社会信用环境的优化奠定基础。将金融监管的重点从控制初始货币供应量转移到对电子货币的发行资格认定、电子货币流通过程中安全支付标准的审查和监督、电子货币流通法规的制定等方面来。改变审批理念,正确区分“金融创新”与“金融违规”的合理界限,真正鼓励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不能借口风险因素和网络银行的安全而限制或阻碍它的发展,鼓励和支持网络银行积极进行业务创新。适应金融业综合化全能经营的趋势和网络银行业务不断扩展的要求,金融监管要努力实现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改变目前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驾马车”式的“各自为政”的松散监管格局,还要正确处理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关系,提高金融监管的整体效率。监管当局应保持监管的透明度和一致性,同时保证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真实、公正和准确。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发信息技术,加快信息化进程,增强金融创新能力。开发高可信度的网络交易系统,保证网络交易的安全。
五、制定并完善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
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网络金融立法严重滞后。20世纪90年代,美国颁布了《数字签名法》、《统一电子交易法》等法律,解决了电子签名和电子支付的合法性问题。英国通过2000年5月施行的《电子通信法案》,也确定了电子签名和电子证书的法律地位,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扫清了障碍。我国此类法律极为有限,只有《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业务核准程序》、《关于鼓励利用INTERNET进行交易条例》等几部法规,并且涉及的仅仅是网上证券业务的一小部分。直到2001年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才颁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个部门规章过于简单、量化标准几乎没有,可操作性差。
面对网络金融的发展,必须对现行金融立法框架进行修改和完善,调整金融业现有的监管和调控方式,以发挥其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网络金融积极稳妥地发展。依据科斯·诺斯的新制度经济学和布坎南公共选择理论,政府在提供公共金融秩序方面具有降低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中央银行在网络化、数字化经济条件下,应该将核心职能定位在为网上在线电子商务活动进行网上在线电子支付提供法律保障和安全保障,包括电子货币法、电子商务法、远程销售金融服务法、数字签名法、电子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中关于金融支付、金融结算方面的法律条文的制定,为网上电子商务和电子资金流动制定安全标准和程序,对电子货币发行主体和网上电子支付结算中心进行资格认证,如何规避电子清算系统风险,即避免出现整个电子清算系统的崩溃而造成全部电子金融数据的丢失等,对电子货币开发软件厂商执行法律规定的安全标准的科研技术实力和信誉进行资格认证等等。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