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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几个世纪以来,人们一直在思考权力如何与繁荣相关的问题。同样是市场经济国家,为什么有些经济繁荣而另一些却遭受贫困?为什么坏政府崩溃以后不会出现经济繁荣呢?这是曼瑟·奥尔森教授终生在探寻的问题,他认为,决定国家贫富的关键问题不在于市场,而是在于什么因素使得市场在不同的国家发挥着差异巨大的作用。对于这个问题,奥尔森在其遗著《权力与繁荣》中进行了精彩的解答。阐述了关于政治体制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独特的见解:强化市场型的且不具有掠夺行为的持久的民主政府才会促进经济的长期发展。
关键词:奥尔森;权力与繁荣;强化市场型政府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1-0144-01
一、奥尔森理论的解读
(一)权力的逻辑。奥尔森首先注意到了权力问题。权力是由人执行的,而人总是在混合的动机下行事的,所以,权力可用来干好事,也可用来干坏事。某位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人或拥有相当凝聚力和纪律的组织,如果能够获得特定社会总产出增长额中相当大的部分,同时会因社会产出的减少而遭受极大的损失,则他们在此社会中便拥有了共容利益。共容利益给所涉及到的人以刺激,诱使他们关心全社会的长期稳定增长。共容利益的代表者是政府,不仅是力求获得社会产出品的更大份额,而且还要扩大该社会的总产出。与之相对的是拥有“狭隘利益" 的个人或组织,由于它们只能享有或丧失社会产出增减量中微不足道的部分,所以它们对增加社会总产出毫无动力,仅热衷于在再分配中寻求更大份额的社会产出,甚至不惜损害社会福利。当权力只能感受到自身的“狭隘利益”时,他就会置社会利益于不顾;而当权力感受到本身与社会的“共容利益”时,他的行为就完全不一样了:他不会竭泽而渔,相反,他还会为所占领地提供保护,甚至提供其他公共物品。国家、政府或统治者之所以提供国防、社会经济秩序乃至环境保护等集体利益,是基于分配上的动机,谋求不能通过纯粹个人行动来增进的那一部分利益,并以此获取长期内的税收。这是一种“选择性激励”,正是基于利益的刺激,“国家”这种集体物品才得以提供”。按照这样的逻辑,在共容利益下,即使是在早期的封建君主专制国家,统治者也会尽可能的保护个人权利。
(二)强化市场型政府。但是,如果引入时间的维度,但由于专制统治者难免目光短浅,喜欢杀鸡取卵。而且,专制统治总会面临时间的问题,即继承危机。所以,奥尔森对遵从民主、法治政府有某种偏爱,但是民主制若要自身需要稳定持久,且带来稳定的契约或者财产权利,必须依赖于强有力的行政权力和法治。与此同时,它还受到约束,无法剥夺或者侵犯私人权利,奥尔森称这样的政府为“强化市场型政府”。因为,在奥尔森眼中,个人权利并非来源于自然赋予,而是国家政治制度设计的结果。如果没有政府的保护,个人所拥有的就仅仅是资财,而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个人资产。但他又进一步强调指出并不是所有持久稳定的民主国家都能促进经济增长,只有不具有掠夺行为的持久稳定的民主国家才能促进经济增长,指出长时间很稳定的民主国家因为公民的理性无知,社会的很僵化,社会被狭隘特殊利益组织的游说控制,经济通常出现严重的扭曲,经济的增长非常缓慢。于是, 奥尔森得出能够给市场带来经济繁荣的“强化市场型政府”所必需的两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要求有可靠而界定清晰的个人权利。对所有的个人权利必须清晰明确地界定并使之具有安全性,契约能够得到公正有效的执行。个人权利失去保障,在大量的对预期不确定的情况下,也就无法制定出个人計划,以及去实现那此能够带来大量收益的长期复杂的交易。只有所有的经济当事人—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国内的还是国外的—都有权公正有效地履行其选择的合约时,市场经济才能充分发挥其潜能。
第二个条件是,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强取豪夺。必须根除政府的在何形式的掠夺行为,这一点即包括专制体制下对个人财产的掠夺,也包括民主体制下分利集团对社会则富的攫取。
奥尔森坚信,只要满足了这两个条件,社会是可以走向繁荣的,这是奥尔森在本书中得出的重要结论。
二、奥尔森理论的启示
奥尔森的强化市场型政府理论理论是富于创造性和解释力的。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民主法治不完善、所有权结构尚未形成的社会来说,无论从学术意义上,还是从实践意义上来说上,都可以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稳定的民主政治。奥尔森指出“民主政治要有了强大的行政权力和法律,便可以和契约与财产权利建立稳定的联系,从而获得长期的繁荣”。这给我们的启示一方面是,要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政治民主化是必然的历史性选择。我国的民主化不仅要包括奥尔森所强调的对个人经济权利的保障,还要包括对个人政治权利的保障,“以权利制约权利”。防止政府因自身狭隘利益利用手中的权力对人民进行掠夺。在中国的各级官员中,普遍有为了迅速增加财政收入而不顾质量、不顾环境破坏的经济项目出现,廉价劳动力也被肆意地非人道地剥削……这些行为的背后,是官员对社会财富肆意掠夺的狭隘利益动机。克服这一现象的根本方法就是民主化。而民主的实质就是对政府权力的约束防止政府的狭隘利益占主导地位。另一方面,民主化并不是就意味着西方化的多党制、全民普选。奥尔森实际上也指出强大的行政权力是稳定的民主统治的基础。强化市场型政府。我国政府应在共容利益的引导下保护,刺激和推动个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排除政治对经济的消极干预。施行清晰的激励生产措施,避免任何形式的掠夺。虽然中国的宏观经济环境值得肯定,但是在金融市场。科技创新和市场效率方面仍然处于落后地位,这说明中国的公共机构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政府要为产权的运行提供一个公正、安全的制度环境,同时提供产权运作的清晰的规范。避免来自政府本身或者分利集团的任何形式的掠夺。因为产权能否有效运作,关键之一就是看能否建立健全的产权运作规范也就是有没有完善的“游戏规则”。政府应该成为市场经济中个人权利的强有力的靠山。
参考文献:
[1][美]曼瑟·奥尔森,著.权力与繁荣[M].苏长和,嵇飞,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7.
[2]张立国.分利性与国家兴衰——奥尔森的集团政治功能理论述评[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0(1).
作者简介:穆雪梅(1990-),女,汉族,山东省寿光市人,硕士研究生,单位: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外政治制度专业。
关键词:奥尔森;权力与繁荣;强化市场型政府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1-0144-01
一、奥尔森理论的解读
(一)权力的逻辑。奥尔森首先注意到了权力问题。权力是由人执行的,而人总是在混合的动机下行事的,所以,权力可用来干好事,也可用来干坏事。某位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人或拥有相当凝聚力和纪律的组织,如果能够获得特定社会总产出增长额中相当大的部分,同时会因社会产出的减少而遭受极大的损失,则他们在此社会中便拥有了共容利益。共容利益给所涉及到的人以刺激,诱使他们关心全社会的长期稳定增长。共容利益的代表者是政府,不仅是力求获得社会产出品的更大份额,而且还要扩大该社会的总产出。与之相对的是拥有“狭隘利益" 的个人或组织,由于它们只能享有或丧失社会产出增减量中微不足道的部分,所以它们对增加社会总产出毫无动力,仅热衷于在再分配中寻求更大份额的社会产出,甚至不惜损害社会福利。当权力只能感受到自身的“狭隘利益”时,他就会置社会利益于不顾;而当权力感受到本身与社会的“共容利益”时,他的行为就完全不一样了:他不会竭泽而渔,相反,他还会为所占领地提供保护,甚至提供其他公共物品。国家、政府或统治者之所以提供国防、社会经济秩序乃至环境保护等集体利益,是基于分配上的动机,谋求不能通过纯粹个人行动来增进的那一部分利益,并以此获取长期内的税收。这是一种“选择性激励”,正是基于利益的刺激,“国家”这种集体物品才得以提供”。按照这样的逻辑,在共容利益下,即使是在早期的封建君主专制国家,统治者也会尽可能的保护个人权利。
(二)强化市场型政府。但是,如果引入时间的维度,但由于专制统治者难免目光短浅,喜欢杀鸡取卵。而且,专制统治总会面临时间的问题,即继承危机。所以,奥尔森对遵从民主、法治政府有某种偏爱,但是民主制若要自身需要稳定持久,且带来稳定的契约或者财产权利,必须依赖于强有力的行政权力和法治。与此同时,它还受到约束,无法剥夺或者侵犯私人权利,奥尔森称这样的政府为“强化市场型政府”。因为,在奥尔森眼中,个人权利并非来源于自然赋予,而是国家政治制度设计的结果。如果没有政府的保护,个人所拥有的就仅仅是资财,而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个人资产。但他又进一步强调指出并不是所有持久稳定的民主国家都能促进经济增长,只有不具有掠夺行为的持久稳定的民主国家才能促进经济增长,指出长时间很稳定的民主国家因为公民的理性无知,社会的很僵化,社会被狭隘特殊利益组织的游说控制,经济通常出现严重的扭曲,经济的增长非常缓慢。于是, 奥尔森得出能够给市场带来经济繁荣的“强化市场型政府”所必需的两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要求有可靠而界定清晰的个人权利。对所有的个人权利必须清晰明确地界定并使之具有安全性,契约能够得到公正有效的执行。个人权利失去保障,在大量的对预期不确定的情况下,也就无法制定出个人計划,以及去实现那此能够带来大量收益的长期复杂的交易。只有所有的经济当事人—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国内的还是国外的—都有权公正有效地履行其选择的合约时,市场经济才能充分发挥其潜能。
第二个条件是,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强取豪夺。必须根除政府的在何形式的掠夺行为,这一点即包括专制体制下对个人财产的掠夺,也包括民主体制下分利集团对社会则富的攫取。
奥尔森坚信,只要满足了这两个条件,社会是可以走向繁荣的,这是奥尔森在本书中得出的重要结论。
二、奥尔森理论的启示
奥尔森的强化市场型政府理论理论是富于创造性和解释力的。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民主法治不完善、所有权结构尚未形成的社会来说,无论从学术意义上,还是从实践意义上来说上,都可以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稳定的民主政治。奥尔森指出“民主政治要有了强大的行政权力和法律,便可以和契约与财产权利建立稳定的联系,从而获得长期的繁荣”。这给我们的启示一方面是,要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政治民主化是必然的历史性选择。我国的民主化不仅要包括奥尔森所强调的对个人经济权利的保障,还要包括对个人政治权利的保障,“以权利制约权利”。防止政府因自身狭隘利益利用手中的权力对人民进行掠夺。在中国的各级官员中,普遍有为了迅速增加财政收入而不顾质量、不顾环境破坏的经济项目出现,廉价劳动力也被肆意地非人道地剥削……这些行为的背后,是官员对社会财富肆意掠夺的狭隘利益动机。克服这一现象的根本方法就是民主化。而民主的实质就是对政府权力的约束防止政府的狭隘利益占主导地位。另一方面,民主化并不是就意味着西方化的多党制、全民普选。奥尔森实际上也指出强大的行政权力是稳定的民主统治的基础。强化市场型政府。我国政府应在共容利益的引导下保护,刺激和推动个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排除政治对经济的消极干预。施行清晰的激励生产措施,避免任何形式的掠夺。虽然中国的宏观经济环境值得肯定,但是在金融市场。科技创新和市场效率方面仍然处于落后地位,这说明中国的公共机构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政府要为产权的运行提供一个公正、安全的制度环境,同时提供产权运作的清晰的规范。避免来自政府本身或者分利集团的任何形式的掠夺。因为产权能否有效运作,关键之一就是看能否建立健全的产权运作规范也就是有没有完善的“游戏规则”。政府应该成为市场经济中个人权利的强有力的靠山。
参考文献:
[1][美]曼瑟·奥尔森,著.权力与繁荣[M].苏长和,嵇飞,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7.
[2]张立国.分利性与国家兴衰——奥尔森的集团政治功能理论述评[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0(1).
作者简介:穆雪梅(1990-),女,汉族,山东省寿光市人,硕士研究生,单位: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外政治制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