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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球范围内,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正成为趋势。湖北省政府于2015年下半年出台关于智慧湖北建设的行动方案,奠定了湖北省推进国家大数据及“互联网 ”战略方针落地的基调。本文根据智慧湖北建设实践对相关理论研究提出的迫切需求,将政府和企业作为项目研究的基本坐标,探索在当前推进智慧湖北建设的总体格局中,企业辨明并提升效能的路径。同时希望为刚刚开启的智慧湖北系统工程提供一定参考价值。
关键词:智慧湖北;企业效能;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4-000478-02
一、智慧湖北概念阐析
“智慧城市”的设想由欧盟于2007年率先提出,后由IBM于2008年加以扩充。目前,学界对于智慧城市概念的界定主要分为两个流派,一是城市进化论,即将智慧城市看作“工业信息化背景下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二是人类进化论,即认为智慧城市是运用人们的智慧来管理与发展城市的社会工程。国内学界承接并发扬国外研究的精髓,根据不同流派形成对于智慧城市的特征和建设的各自倾向性的认知,但核心细项趋于一致,即智慧城市建设以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基础;智慧城市的本质是“通过把人的智慧和物的智能相结合,实现人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智慧城市总体应从智慧政府、智慧产业、智慧环境、智慧生活入手。
尽管目前对于智慧城市的定义还没有统一,但是智慧城市的内涵具有一定的共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推动和落实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第二,提升城市人居生活的品质;第三,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作为人们重要生存和发展载体的价值。政府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发起和推动者。从2013年开始,中国智慧城市即进入高速增长期,实际投入运作的智慧城市试点项目逐年递增。政府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期望和要求是“以人为本”和“惠民”。通过开展各项公共业务,来最大限度满足管辖区域所有居民的需求。
全球范围内,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正成为趋势。湖北省于2015年8月出台智慧湖北建设行动方案,并于9月1日召开智慧湖北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为智慧湖北建设指明了方向,也奠定了湖北省深入推進国家大数据战略及“互联网 ”战略的坚实基础。“智慧湖北”将成为“十三五规划”期间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
目前,对于智慧湖北的研究成果多以其支撑的相关方针政策及其他官方文件体现。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和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湖北省明确提出,全省经济社会各领域互联网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初步建立以“宽带普及、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应用创新、民生普惠、产业转型、安全保障”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湖北,力争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智慧基础设施先行区、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智慧政务运行高效区、信息经济产业聚集区、智慧城市建设示范区。并提出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换代、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智慧化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智慧化的民生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信息经济、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六项主要任务。但由此展开的专题研究目前还未形成体系。
二、智慧湖北建设中的企业效能的内涵
企业效能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但以斯坦利·西肖尔为代表的西方管理学家经过大量努力,逐渐将原处于零散状态的研究赋予了具备一定逻辑性和秩序性的研究范式。企业效能理论认为,在组织诸多的目标体系中,组织的管理者必须权衡众多目标的价值,寻找一个能够实现自己综合目标最大化的组合。而将各种衡量标准以什么样的方式综合起来才能形成对经营状况的全面评价,需要一种特定的、可操作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国内众多学者进行了拓展延伸。衡量企业效能标准在于:第一,组织发展的愿景和使命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程度;第二,体现为不同短期指标的短期经营业绩;第三,“许多从属性低层次子指标群所反映的当前经营效益状况,这预示着实现最终目标或结果的可能性和迄今所取得的进展。”。引
智慧湖北项目建设和运营市场化,要靠营造环境,创造条件,形成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建设发展模式。这要求明确企业在智慧湖北工程中的定位、所承担的期望以及必须达成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方面的目标。比如,智慧城市的建设是一个开放性的过程,参与企业不仅承担了“执行层面”的主要职能,也需要具备规划、建设城市统一平台的能力。从智慧城市的投资模式看,传统意义上政府主导的资源配置模式在逐渐淡化,越来越多的智慧城市核心技术被专业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运营商掌握。从事智慧产业的企业,正在智慧城市建设进程中扮演积极的主体作用。正因为如此,越来越多的资本和技术正在向智慧企业汇聚。这也导致了智慧企业“高金融”、“高技术”的特征凸显。实现智慧湖北的总体目标,需要引导好以智慧企业为重点的社会资源,先导性地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通过产业的促进,提升智慧城市的发展,拉动经济稳增长。
企业效能的基本范围需从其与政府的关系来界定。企业既要保持与政府之间的互补性,即摆正和坚守在智慧湖北总体格局中的职责和功能定位;又要兼顾自身的独特性,即企业的存在是以盈利为基本诉求的。这决定了企业的效能要从企业外在与自身来统筹考虑。决定企业效能的因素至少有三个。一是商业模式,该因素决定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能否实现;二是组织运作体系,该因素决定企业的效率;三是以迭代、敏捷、简化为基础的自主创新机制,该因素决定企业的基本能力。
三、企业效能提升的路径
理清企业效能的内涵,明确不论企业是以何种身份参与建设智慧湖北的系统工程,提升效能都必须以内部因素为着力点,即结合自身实际,探索政府、公众和企业自身三赢的商业模式;基于集成产出的组织运作体系;确保技术和方案有效更新的自主创新机制。 根据权威咨询机构的数据来看,在2014年智慧城市实际落地的过程中,由企业主导的BOT或者BLT模式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主流。这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的现代融资模式,对于智慧湖北建设有着较高的参考价值。与此同时,不同类型的企业在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比如大型国有企业长期耕耘信息通信市场,在技术、资源方面拥有先天优势。众多的民营企业机制灵活,有能力在“总集成商”和“合作伙伴”的角色中顺畅过度。而以国外高科技企业为代表的先进技术型企业,则可以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
提升企业效能的路径既有外部的,也有内部的。决定企业效能的内在因素也有三个,即结构、权力和文化。结构是组织各有机成分形成合力的相对关系;权力是组织决策力量的配置分布;而文化是随着结构和权力变化的,以激励——约束机制为基础的根本动力。三个因素的互动影响的机制在于,企业需要从结构、权力和激励一约束机制上,创造能够促成有效产出最大化的环境,进而形成一种专注和成就的氛围,最终形成一种正向激励的文化。
智慧湖北的成败在于智慧企业,因为只有企业才拥有实现智慧湖北目标的足量资源——资本、技术和商业模式。相应地,企业效能的根本在于能否将所保有的资源转换为智慧湖北的目标。由于企业具有对于智慧湖北建设而言的特殊意义,因此其也被赋予了较为明显的效能诉求,即在实践“建设主体”角色的同时,实现“做大做强”的内生目标。
四、对于企业参与智慧湖北建设的建议
智慧湖北建设要处理的核心关系是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企业对于把握“智慧”题材的机遇有着比较强烈的需求,但参与智慧湖北建设的方式和模式还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从当前的趋势来看,提供一次性产品的模式很难支撑政府和企业“双赢”的局面,只有向提供长期服务转变,企业的利益诉求才能得到最终实现。通过公私合作PPP模式的探索和应用,政府企业合作提供公共设施与服务的商业模式已经获得了长足的进展。当然,企业界更需要聚焦资源,尽快发展出一批有实力、有经验的智慧城市运营商。
企业的成长离不开健全的制度环境。企业参与智慧湖北建设,还有赖于通过制度设计解决政府和企业的行为边界问题,尽可能清晰地将两方的角色和职能划分清楚。比如,有的领域应该让企业充分发挥作用,政府就要适当退出,侧重提供公共服务;有的领域是政府无可推卸的责任,政府就必须建章立制,切实抓起相关的管理;有的领域唯双方合作才能有所成效,智慧城市的顶层规划中就必须设计好通道,供政府与企业充分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具体而言,商业模式方面,要立足智慧湖北背后的产业逻辑,最大化地发挥自身的产业优势及产业价值。组织运作体系方面,正因为“智慧湖北”是构建于更新换代十分频繁的信息技术基础之上的,所以企业的整个组织运作一定要能够快速及时地相应用户需求,否则就难以跟上技术演进的节奏。自主创新机制方面,要围绕客户、市场导向的需求管理创新,打通产品开发与市场的界面;围绕价格、成本导向的财务管理创新,打通产品开发与财务的界面;围绕共享、效率导向的技术管理创新,打通产品开发与技术的界面;以相关方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引导技术和方案的研制开发。在特别是在信息技术领域,政府需要进一步明确并且支持以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湖北省管理智能化、产业高端化和应用普及化。在此基础上大力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和技术水平。
企业还需进一步扩充自身发展的格局,即在网络时代的背景下,主动适应国家工业转型的节奏,积极从传统的工业制造模式向新工业同网络信息技术密切结合的模式转变。对企业而言,网络信息技術的发展成熟给企业带来了很好的机遇。网络信息技术的提升和应用,能够帮助企业经营活动更加智能化,从而更好的为建设智慧城市服务。
按照湖北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本地企业在智慧湖北建设领域需要发挥更为突出的作用。结合国家“供给侧改革”,电子信息类企业要把握良好的发汗势头,作为典型的“供给创造需求”的行业,多在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上想办法,通过技术改造和扩大资本投资,深耕信息消费市场。相关企业要围绕“智慧湖北”的战略,争取到、利用好国家、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投资,至少在三个方面推动企业发展与全省信息化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建成“泛在、自主、安全”的信息通信网络;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关键技术的自主供给能力,敢于发挥中国市场的吸引能力,整合全球产业链。
智慧湖北建设同样离不开“中国制造2025”的转型方向。我国制造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然从产量上看已经位居世界前列,但大多数传统制造业企业仍然体现出规模较小、技术含量偏低,核心竞争力缺乏的特点。诸多发展的挑战,也同样成为智慧湖北建设的制约因素。企业需要更为积极、大胆地革新技术、探索商业模式,加紧扩大规模、掌握核心技术,赢得更为坚实的发展话语权。
关键词:智慧湖北;企业效能;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4-000478-02
一、智慧湖北概念阐析
“智慧城市”的设想由欧盟于2007年率先提出,后由IBM于2008年加以扩充。目前,学界对于智慧城市概念的界定主要分为两个流派,一是城市进化论,即将智慧城市看作“工业信息化背景下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二是人类进化论,即认为智慧城市是运用人们的智慧来管理与发展城市的社会工程。国内学界承接并发扬国外研究的精髓,根据不同流派形成对于智慧城市的特征和建设的各自倾向性的认知,但核心细项趋于一致,即智慧城市建设以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基础;智慧城市的本质是“通过把人的智慧和物的智能相结合,实现人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智慧城市总体应从智慧政府、智慧产业、智慧环境、智慧生活入手。
尽管目前对于智慧城市的定义还没有统一,但是智慧城市的内涵具有一定的共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推动和落实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第二,提升城市人居生活的品质;第三,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作为人们重要生存和发展载体的价值。政府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发起和推动者。从2013年开始,中国智慧城市即进入高速增长期,实际投入运作的智慧城市试点项目逐年递增。政府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期望和要求是“以人为本”和“惠民”。通过开展各项公共业务,来最大限度满足管辖区域所有居民的需求。
全球范围内,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正成为趋势。湖北省于2015年8月出台智慧湖北建设行动方案,并于9月1日召开智慧湖北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为智慧湖北建设指明了方向,也奠定了湖北省深入推進国家大数据战略及“互联网 ”战略的坚实基础。“智慧湖北”将成为“十三五规划”期间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
目前,对于智慧湖北的研究成果多以其支撑的相关方针政策及其他官方文件体现。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和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湖北省明确提出,全省经济社会各领域互联网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初步建立以“宽带普及、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应用创新、民生普惠、产业转型、安全保障”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湖北,力争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智慧基础设施先行区、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智慧政务运行高效区、信息经济产业聚集区、智慧城市建设示范区。并提出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换代、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智慧化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智慧化的民生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信息经济、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六项主要任务。但由此展开的专题研究目前还未形成体系。
二、智慧湖北建设中的企业效能的内涵
企业效能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但以斯坦利·西肖尔为代表的西方管理学家经过大量努力,逐渐将原处于零散状态的研究赋予了具备一定逻辑性和秩序性的研究范式。企业效能理论认为,在组织诸多的目标体系中,组织的管理者必须权衡众多目标的价值,寻找一个能够实现自己综合目标最大化的组合。而将各种衡量标准以什么样的方式综合起来才能形成对经营状况的全面评价,需要一种特定的、可操作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国内众多学者进行了拓展延伸。衡量企业效能标准在于:第一,组织发展的愿景和使命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程度;第二,体现为不同短期指标的短期经营业绩;第三,“许多从属性低层次子指标群所反映的当前经营效益状况,这预示着实现最终目标或结果的可能性和迄今所取得的进展。”。引
智慧湖北项目建设和运营市场化,要靠营造环境,创造条件,形成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建设发展模式。这要求明确企业在智慧湖北工程中的定位、所承担的期望以及必须达成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方面的目标。比如,智慧城市的建设是一个开放性的过程,参与企业不仅承担了“执行层面”的主要职能,也需要具备规划、建设城市统一平台的能力。从智慧城市的投资模式看,传统意义上政府主导的资源配置模式在逐渐淡化,越来越多的智慧城市核心技术被专业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运营商掌握。从事智慧产业的企业,正在智慧城市建设进程中扮演积极的主体作用。正因为如此,越来越多的资本和技术正在向智慧企业汇聚。这也导致了智慧企业“高金融”、“高技术”的特征凸显。实现智慧湖北的总体目标,需要引导好以智慧企业为重点的社会资源,先导性地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通过产业的促进,提升智慧城市的发展,拉动经济稳增长。
企业效能的基本范围需从其与政府的关系来界定。企业既要保持与政府之间的互补性,即摆正和坚守在智慧湖北总体格局中的职责和功能定位;又要兼顾自身的独特性,即企业的存在是以盈利为基本诉求的。这决定了企业的效能要从企业外在与自身来统筹考虑。决定企业效能的因素至少有三个。一是商业模式,该因素决定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能否实现;二是组织运作体系,该因素决定企业的效率;三是以迭代、敏捷、简化为基础的自主创新机制,该因素决定企业的基本能力。
三、企业效能提升的路径
理清企业效能的内涵,明确不论企业是以何种身份参与建设智慧湖北的系统工程,提升效能都必须以内部因素为着力点,即结合自身实际,探索政府、公众和企业自身三赢的商业模式;基于集成产出的组织运作体系;确保技术和方案有效更新的自主创新机制。 根据权威咨询机构的数据来看,在2014年智慧城市实际落地的过程中,由企业主导的BOT或者BLT模式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主流。这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的现代融资模式,对于智慧湖北建设有着较高的参考价值。与此同时,不同类型的企业在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比如大型国有企业长期耕耘信息通信市场,在技术、资源方面拥有先天优势。众多的民营企业机制灵活,有能力在“总集成商”和“合作伙伴”的角色中顺畅过度。而以国外高科技企业为代表的先进技术型企业,则可以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
提升企业效能的路径既有外部的,也有内部的。决定企业效能的内在因素也有三个,即结构、权力和文化。结构是组织各有机成分形成合力的相对关系;权力是组织决策力量的配置分布;而文化是随着结构和权力变化的,以激励——约束机制为基础的根本动力。三个因素的互动影响的机制在于,企业需要从结构、权力和激励一约束机制上,创造能够促成有效产出最大化的环境,进而形成一种专注和成就的氛围,最终形成一种正向激励的文化。
智慧湖北的成败在于智慧企业,因为只有企业才拥有实现智慧湖北目标的足量资源——资本、技术和商业模式。相应地,企业效能的根本在于能否将所保有的资源转换为智慧湖北的目标。由于企业具有对于智慧湖北建设而言的特殊意义,因此其也被赋予了较为明显的效能诉求,即在实践“建设主体”角色的同时,实现“做大做强”的内生目标。
四、对于企业参与智慧湖北建设的建议
智慧湖北建设要处理的核心关系是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企业对于把握“智慧”题材的机遇有着比较强烈的需求,但参与智慧湖北建设的方式和模式还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从当前的趋势来看,提供一次性产品的模式很难支撑政府和企业“双赢”的局面,只有向提供长期服务转变,企业的利益诉求才能得到最终实现。通过公私合作PPP模式的探索和应用,政府企业合作提供公共设施与服务的商业模式已经获得了长足的进展。当然,企业界更需要聚焦资源,尽快发展出一批有实力、有经验的智慧城市运营商。
企业的成长离不开健全的制度环境。企业参与智慧湖北建设,还有赖于通过制度设计解决政府和企业的行为边界问题,尽可能清晰地将两方的角色和职能划分清楚。比如,有的领域应该让企业充分发挥作用,政府就要适当退出,侧重提供公共服务;有的领域是政府无可推卸的责任,政府就必须建章立制,切实抓起相关的管理;有的领域唯双方合作才能有所成效,智慧城市的顶层规划中就必须设计好通道,供政府与企业充分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具体而言,商业模式方面,要立足智慧湖北背后的产业逻辑,最大化地发挥自身的产业优势及产业价值。组织运作体系方面,正因为“智慧湖北”是构建于更新换代十分频繁的信息技术基础之上的,所以企业的整个组织运作一定要能够快速及时地相应用户需求,否则就难以跟上技术演进的节奏。自主创新机制方面,要围绕客户、市场导向的需求管理创新,打通产品开发与市场的界面;围绕价格、成本导向的财务管理创新,打通产品开发与财务的界面;围绕共享、效率导向的技术管理创新,打通产品开发与技术的界面;以相关方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引导技术和方案的研制开发。在特别是在信息技术领域,政府需要进一步明确并且支持以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湖北省管理智能化、产业高端化和应用普及化。在此基础上大力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和技术水平。
企业还需进一步扩充自身发展的格局,即在网络时代的背景下,主动适应国家工业转型的节奏,积极从传统的工业制造模式向新工业同网络信息技术密切结合的模式转变。对企业而言,网络信息技術的发展成熟给企业带来了很好的机遇。网络信息技术的提升和应用,能够帮助企业经营活动更加智能化,从而更好的为建设智慧城市服务。
按照湖北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本地企业在智慧湖北建设领域需要发挥更为突出的作用。结合国家“供给侧改革”,电子信息类企业要把握良好的发汗势头,作为典型的“供给创造需求”的行业,多在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上想办法,通过技术改造和扩大资本投资,深耕信息消费市场。相关企业要围绕“智慧湖北”的战略,争取到、利用好国家、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投资,至少在三个方面推动企业发展与全省信息化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建成“泛在、自主、安全”的信息通信网络;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关键技术的自主供给能力,敢于发挥中国市场的吸引能力,整合全球产业链。
智慧湖北建设同样离不开“中国制造2025”的转型方向。我国制造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然从产量上看已经位居世界前列,但大多数传统制造业企业仍然体现出规模较小、技术含量偏低,核心竞争力缺乏的特点。诸多发展的挑战,也同样成为智慧湖北建设的制约因素。企业需要更为积极、大胆地革新技术、探索商业模式,加紧扩大规模、掌握核心技术,赢得更为坚实的发展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