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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笔者在杭州市学军小学观摩一节小学四年级体育课,由浙江省农村体育骨干培训班的一位老师上,内容是前滚翻。上课伊始,老师通过语言的导入和音乐的渲染,将学生带入“花果山”情景中,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接下来的前滚翻教学中,采用了团身滚动、低头看天、从上往下前滚翻、保护与帮助下前滚翻和独立完成前滚翻等五个教学步骤,使大多数学生基本掌握了前滚翻技术。课到这里已接近尾声,就在此时。老师却组织学生进行了前滚翻接力游戏,由于好胜心强,学生在比赛中前滚翻的动作完全变了样。由此,对这堂课最后的游戏运用是否恰当产生了争议:
1.不赞成采用游戏的教师认为:在运动技术的泛化与分化阶段,学生对运动技术还处于模糊阶段,如果采用游戏,特别是竞赛性游戏,由于学生有好胜心理。他们在比赛中就会只想争取好成绩,而忽略了技术的掌握,刚掌握的技术就会遭到破坏。
2.赞成的老师理由有两个:一是小学生的心理特点是争强好胜,喜欢游戏,不喜欢单调、枯燥的练习,如果让小学四年级学生在一堂课中都进行前滚翻练习,他们的练习积极性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二是通过游戏既能达到社会适应与心理健康领域的目标,又能巩固所学技术。
思考:前滚翻接力游戏是一个专项性游戏,在本堂课中引起的争议,实际上反映了我们在运用专项游戏进行教学时存在困惑。客观地说,粗略掌握运动技术阶段。采用游戏是否合适,笔者以为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对于“会”与“不会”有明显区别的运动技能,如山羊分腿腾越、鱼跃前滚翻等,学生在粗略掌握动作阶段,不宜采用游戏。反之,对于“会”与“不会”没有明显区别的运动技能,如快速跑、耐久跑等,学生在粗略掌握动作阶段则可以采取专项游戏。其次。对于不同水平的学生,也应有所区别。对于水平一、二的小学生,由于在此阶段《新课程标准》要求不过分追求运动技能,因此在粗略掌握动作阶段,可以采用专项性游戏,而对于中学生来说,在粗略掌握运动技能阶段,要尽量少采用专项性游戏。
在本案例中笔者以为运用“评比性游戏”能达到此效果,因为是技评,学生的注意力自然而然会集中到技术上来。如:在学生进行一段时间的前滚翻练习后,要求每组推选几名技术好的学生代表本组进行展示,由教师和学生评委打分,最后按得分多少排定名次。这种游戏相比于专项性游戏,既能激发学生练习兴趣,也能巩固技术。
点评:日常教学中有很多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无论是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还是常态课,每个教师采用的教学策略,教学手段,都值得同行们思考、借鉴、学习、运用、改进,这样才更能使教学活动科学、有效。
1.不赞成采用游戏的教师认为:在运动技术的泛化与分化阶段,学生对运动技术还处于模糊阶段,如果采用游戏,特别是竞赛性游戏,由于学生有好胜心理。他们在比赛中就会只想争取好成绩,而忽略了技术的掌握,刚掌握的技术就会遭到破坏。
2.赞成的老师理由有两个:一是小学生的心理特点是争强好胜,喜欢游戏,不喜欢单调、枯燥的练习,如果让小学四年级学生在一堂课中都进行前滚翻练习,他们的练习积极性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二是通过游戏既能达到社会适应与心理健康领域的目标,又能巩固所学技术。
思考:前滚翻接力游戏是一个专项性游戏,在本堂课中引起的争议,实际上反映了我们在运用专项游戏进行教学时存在困惑。客观地说,粗略掌握运动技术阶段。采用游戏是否合适,笔者以为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对于“会”与“不会”有明显区别的运动技能,如山羊分腿腾越、鱼跃前滚翻等,学生在粗略掌握动作阶段,不宜采用游戏。反之,对于“会”与“不会”没有明显区别的运动技能,如快速跑、耐久跑等,学生在粗略掌握动作阶段则可以采取专项游戏。其次。对于不同水平的学生,也应有所区别。对于水平一、二的小学生,由于在此阶段《新课程标准》要求不过分追求运动技能,因此在粗略掌握动作阶段,可以采用专项性游戏,而对于中学生来说,在粗略掌握运动技能阶段,要尽量少采用专项性游戏。
在本案例中笔者以为运用“评比性游戏”能达到此效果,因为是技评,学生的注意力自然而然会集中到技术上来。如:在学生进行一段时间的前滚翻练习后,要求每组推选几名技术好的学生代表本组进行展示,由教师和学生评委打分,最后按得分多少排定名次。这种游戏相比于专项性游戏,既能激发学生练习兴趣,也能巩固技术。
点评:日常教学中有很多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无论是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还是常态课,每个教师采用的教学策略,教学手段,都值得同行们思考、借鉴、学习、运用、改进,这样才更能使教学活动科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