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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
学校可以配备校车。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管理办法,组织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
——引自《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政府采购的缺失
2012年4月5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经过4个多月的准备高调出台了。
《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由政府主导的校车采购市场战绩如何呢?
近日,记者电话连线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希望了解这一年来我国校车政府采购的进展情况,采访未果。从受访官员的态度上看,他们的积极性并不高。随后,从北京市西城区教委了解到,西城区基本没有校车的政府采购行为,北京市也是很少的,就算有校车运营,也是个别学校自己的行为。从校车供应商安凯客车那得知,2012年北京原本要采购1000台校车,因运营机制没有建立健全,最后不了了之。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钱瑞瑜接受《汽车纵横》杂志采访时说:“今年政府采购比例很小,理论上政府采购还没有启动。”据统计,2013年1-5月我国校车销量为9000台,5米以上校车销量同比增幅仅为2%。
根据中汽协数据,2012年全年校车总计销量为27120台。有业内专家乐观估计,2013年全年销量达3.8万台,增速达40%。据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校车销量相比去年同期增长9.3%。上半年市场主要分布在中东部地区,如广东、湖南、辽宁、河南、安徽等省份。今年一季度,我国5米以上校车销量不仅没有增长,反而比去年同期下降10%。据了解,今年前4个月,我国多数主流大中型客车企业的校车销量只有200多台,宇通校车销量虽然超过1700台,数倍于多数竞争对手,但同比降幅超过30%。
2013年一季度的数据让人们察觉了今年校车市场形势的严峻。尽管8月份校车市场会出现一个小高峰,但业内人士对2013年校车市场的预计已经没有了去年的乐观。
2012年安凯客车旗下的江淮客车做过校车市场需求的调研,结论是,从校车市场定位来看,校车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公交未能到达的地方,理想状态下,按照中国2.3亿中小学生人数以上,平均每车35个座位计算,整个校车市场需求100万台。预计理想状态下未来几年,校车市场需求在3.5万台~5万台,随着校车市场进一步发展,将逐步稳定。如果稳定下来的话,市场需求在3.5万台。
江淮客车市场科副经理吴善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我们预计2013年市场容量在3.2万台左右,但目前看来,能够达到3万台就不错了。其中政府采购仅占1/3,可能都达不到9000台。”
钱瑞瑜说:“市场需求性质发生较大变化,去年以政府主导购买占比较高,今年比例较高的是市场的刚性需求,主要是民办幼儿园、私营学校、租赁公司等客户。”
据了解,钱瑞瑜所说的2013年比例较高的市场需求,并不算在政府财政支持范围之内。但客车研究专家佘振清表示,在校车采购环节,最好是通过政府牵头采购,由政府部门作为采购主体而不是企业(包括公交公司和客运公司等)作为主体进行采购。通过政府采购,可以避免诸如部分公交公司在公交车采购中长期存在的“点菜”现象,更加有利于校车采购以及校车运营的长远发展,这也是客车生产企业所期望的。
政策和市场没完全对接
去年《条例》出台之际,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赵晓光曾公开解读过该条例。尽管时间短,但赵晓光说:“4个月里,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我们认真研究了最近几年各地方关于校车所做出的一些制度性的规范,把地方的几十个规定加以认真研究,并找出普遍适用的制度要求;还研究了十几个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关于校车的管理制度;深入到十几个省二十多个县听取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师、家长、校车司机及运营单位的意见。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去了贵州、重庆、湖南、辽宁等地区的山区,进行了实地的考察和了解,直接听取基层的意见。我们对政府各个部门,从省、市、县一直到乡镇各级都做了一些接触。我们法制办有三个业务司直接参加起草工作,负责外事译审的司局,还有负责信息方面的司局同志都参加了这项工作。《条例》草案公示后,也广泛征求了各地方部门的意见。” 赵晓光的解读给人们的感觉是,政府为出台该校车条例花了很多心思,是认真在做这件事。
“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管理办法,组织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这两句是从《条例》中摘出来的,它们应该是对校车采购资金来源及校车运营和管理主体的直接规定。
作为国家层面的政策没话说,但《条例》中很多笼统的规定应有相关细则补充,需要地方政府配合尽快颁布。据记者了解,目前未见到具体的校车财政补贴办法。
近日,《汽车纵横》杂志跟踪调查了去年一些地区采购校车的落实情况。吉林省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朴先生说:“2012年我们采购32台校车,用于农村地区学校,目前已投入使用,2013年没有采购校车计划。” 基本上,东三省落实情况比较好,但我国也有些地方落实的不太好。据一些受访者透露,去年一些省级、市级政府采购的校车,到今天还没有完全分拔下去,根源在于有些(区)县财政根本负担不起校车的日常运维。吴善祥说:“去年,淮安地区采购了300台校车,江淮、宇通、苏州金龙三家中标,其中我们供应60台。据了解,到目前,这300台校车都没有分下去。山西政府也是采购了88台校车,目前分下去的仅5台,其他都没有运营。” 采购错位如何了
2013年上半年我国校车发展缓慢,低于市场预期。通过上半年的校车销售数据以及一些受访者的透露,问题可能出在政府采购市场的明显缺失。据吴善祥说,校车市场必须解决两大难题——资金落实和运营管理。中通客车品牌文化部部长李笃生也认为,资金问题需要国家在政策层面加以规定,运营管理亟需各级政府落实好校车《条例》。由于目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实施细则没有出台,各级政府推进校车的积极性不高,存在校车难上户、校车路权没有得到保障、黑校车仍在运营等现象。
佘振清说:“对校车实施财政补贴、税费减免,《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但《条例》具体的补贴、减免办法至今没有见到。此外,大中型校车驾驶员短缺也是制约校车市场发展的一处政策硬伤。”
“一些地方政府的不作为,使得中央政府对校车的政策支持变成一张空头支票。”重庆交通大学公共交通学者王健认为,根本原因在于政府的经济支持政策不落实,个别地方还存在规避管理责任的现象。
“《条例》只是一种行政规定,如果能够上升到国家立法的高度,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力将明显增强,相关的财政支持政策也更容易落实。”王健举例说,《条例》要求其他车辆避让校车,但在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体现,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很难依法执行。“健全的法规与管理制度有助于校车市场的发展。”校车市场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市场,需要国家一系列法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所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条例的实施细则,出台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是当前各方努力的方向。同时,地方政府应积极吸收消化,尽快出台适应本地区的补贴办法。
为此,2013年2月,为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明确使用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确保校车安全,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本)》。
据记者不完全调查,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国有部分地区已经出台了校车相关规定。如:2012年8月,东莞市政府讨论通过了《东莞市校车财政补贴工作方案》;2013年1月,江西省出台《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4月1日起珠海实施校车管理规定;5月,南海出台校车整改方案; 6月,河南省漯河市教育局采取措施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同月,重庆市校车安全管理办公室规定,今后重庆市各学校及幼儿园如要选购校车,必须按照《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布的企业和品牌中进行选择,杜绝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的校车运载学生;6月24日,《西安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出台;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称,9月1日之前,上海所有校车必须按国家标准配置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牌,之后,小学生校车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近日,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该省财政厅今年首次将校车纳入汽车协议供货范围采购,目前已有220台样车参与了投标。
海格客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梁建斌认为,随着各省份校车政策的陆续出台,2013年上半年较2012年同期有了小幅上涨,同时校车销售贡献率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两者均好于同期,2013年校车市场将会稳步增长。
学校可以配备校车。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管理办法,组织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
——引自《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政府采购的缺失
2012年4月5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经过4个多月的准备高调出台了。
《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由政府主导的校车采购市场战绩如何呢?
近日,记者电话连线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希望了解这一年来我国校车政府采购的进展情况,采访未果。从受访官员的态度上看,他们的积极性并不高。随后,从北京市西城区教委了解到,西城区基本没有校车的政府采购行为,北京市也是很少的,就算有校车运营,也是个别学校自己的行为。从校车供应商安凯客车那得知,2012年北京原本要采购1000台校车,因运营机制没有建立健全,最后不了了之。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总经理钱瑞瑜接受《汽车纵横》杂志采访时说:“今年政府采购比例很小,理论上政府采购还没有启动。”据统计,2013年1-5月我国校车销量为9000台,5米以上校车销量同比增幅仅为2%。
根据中汽协数据,2012年全年校车总计销量为27120台。有业内专家乐观估计,2013年全年销量达3.8万台,增速达40%。据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校车销量相比去年同期增长9.3%。上半年市场主要分布在中东部地区,如广东、湖南、辽宁、河南、安徽等省份。今年一季度,我国5米以上校车销量不仅没有增长,反而比去年同期下降10%。据了解,今年前4个月,我国多数主流大中型客车企业的校车销量只有200多台,宇通校车销量虽然超过1700台,数倍于多数竞争对手,但同比降幅超过30%。
2013年一季度的数据让人们察觉了今年校车市场形势的严峻。尽管8月份校车市场会出现一个小高峰,但业内人士对2013年校车市场的预计已经没有了去年的乐观。
2012年安凯客车旗下的江淮客车做过校车市场需求的调研,结论是,从校车市场定位来看,校车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公交未能到达的地方,理想状态下,按照中国2.3亿中小学生人数以上,平均每车35个座位计算,整个校车市场需求100万台。预计理想状态下未来几年,校车市场需求在3.5万台~5万台,随着校车市场进一步发展,将逐步稳定。如果稳定下来的话,市场需求在3.5万台。
江淮客车市场科副经理吴善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我们预计2013年市场容量在3.2万台左右,但目前看来,能够达到3万台就不错了。其中政府采购仅占1/3,可能都达不到9000台。”
钱瑞瑜说:“市场需求性质发生较大变化,去年以政府主导购买占比较高,今年比例较高的是市场的刚性需求,主要是民办幼儿园、私营学校、租赁公司等客户。”
据了解,钱瑞瑜所说的2013年比例较高的市场需求,并不算在政府财政支持范围之内。但客车研究专家佘振清表示,在校车采购环节,最好是通过政府牵头采购,由政府部门作为采购主体而不是企业(包括公交公司和客运公司等)作为主体进行采购。通过政府采购,可以避免诸如部分公交公司在公交车采购中长期存在的“点菜”现象,更加有利于校车采购以及校车运营的长远发展,这也是客车生产企业所期望的。
政策和市场没完全对接
去年《条例》出台之际,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赵晓光曾公开解读过该条例。尽管时间短,但赵晓光说:“4个月里,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我们认真研究了最近几年各地方关于校车所做出的一些制度性的规范,把地方的几十个规定加以认真研究,并找出普遍适用的制度要求;还研究了十几个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关于校车的管理制度;深入到十几个省二十多个县听取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师、家长、校车司机及运营单位的意见。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去了贵州、重庆、湖南、辽宁等地区的山区,进行了实地的考察和了解,直接听取基层的意见。我们对政府各个部门,从省、市、县一直到乡镇各级都做了一些接触。我们法制办有三个业务司直接参加起草工作,负责外事译审的司局,还有负责信息方面的司局同志都参加了这项工作。《条例》草案公示后,也广泛征求了各地方部门的意见。” 赵晓光的解读给人们的感觉是,政府为出台该校车条例花了很多心思,是认真在做这件事。
“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管理办法,组织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这两句是从《条例》中摘出来的,它们应该是对校车采购资金来源及校车运营和管理主体的直接规定。
作为国家层面的政策没话说,但《条例》中很多笼统的规定应有相关细则补充,需要地方政府配合尽快颁布。据记者了解,目前未见到具体的校车财政补贴办法。
近日,《汽车纵横》杂志跟踪调查了去年一些地区采购校车的落实情况。吉林省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朴先生说:“2012年我们采购32台校车,用于农村地区学校,目前已投入使用,2013年没有采购校车计划。” 基本上,东三省落实情况比较好,但我国也有些地方落实的不太好。据一些受访者透露,去年一些省级、市级政府采购的校车,到今天还没有完全分拔下去,根源在于有些(区)县财政根本负担不起校车的日常运维。吴善祥说:“去年,淮安地区采购了300台校车,江淮、宇通、苏州金龙三家中标,其中我们供应60台。据了解,到目前,这300台校车都没有分下去。山西政府也是采购了88台校车,目前分下去的仅5台,其他都没有运营。” 采购错位如何了
2013年上半年我国校车发展缓慢,低于市场预期。通过上半年的校车销售数据以及一些受访者的透露,问题可能出在政府采购市场的明显缺失。据吴善祥说,校车市场必须解决两大难题——资金落实和运营管理。中通客车品牌文化部部长李笃生也认为,资金问题需要国家在政策层面加以规定,运营管理亟需各级政府落实好校车《条例》。由于目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实施细则没有出台,各级政府推进校车的积极性不高,存在校车难上户、校车路权没有得到保障、黑校车仍在运营等现象。
佘振清说:“对校车实施财政补贴、税费减免,《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但《条例》具体的补贴、减免办法至今没有见到。此外,大中型校车驾驶员短缺也是制约校车市场发展的一处政策硬伤。”
“一些地方政府的不作为,使得中央政府对校车的政策支持变成一张空头支票。”重庆交通大学公共交通学者王健认为,根本原因在于政府的经济支持政策不落实,个别地方还存在规避管理责任的现象。
“《条例》只是一种行政规定,如果能够上升到国家立法的高度,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力将明显增强,相关的财政支持政策也更容易落实。”王健举例说,《条例》要求其他车辆避让校车,但在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体现,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很难依法执行。“健全的法规与管理制度有助于校车市场的发展。”校车市场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市场,需要国家一系列法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所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条例的实施细则,出台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是当前各方努力的方向。同时,地方政府应积极吸收消化,尽快出台适应本地区的补贴办法。
为此,2013年2月,为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明确使用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确保校车安全,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本)》。
据记者不完全调查,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国有部分地区已经出台了校车相关规定。如:2012年8月,东莞市政府讨论通过了《东莞市校车财政补贴工作方案》;2013年1月,江西省出台《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4月1日起珠海实施校车管理规定;5月,南海出台校车整改方案; 6月,河南省漯河市教育局采取措施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同月,重庆市校车安全管理办公室规定,今后重庆市各学校及幼儿园如要选购校车,必须按照《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布的企业和品牌中进行选择,杜绝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的校车运载学生;6月24日,《西安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出台;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称,9月1日之前,上海所有校车必须按国家标准配置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牌,之后,小学生校车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近日,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该省财政厅今年首次将校车纳入汽车协议供货范围采购,目前已有220台样车参与了投标。
海格客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梁建斌认为,随着各省份校车政策的陆续出台,2013年上半年较2012年同期有了小幅上涨,同时校车销售贡献率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两者均好于同期,2013年校车市场将会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