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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宁县医保中心于4月15日起推出的一项便民新措施:职工可用医保账户支付个人自付费用。近期在自治区人社厅信息中心大力支持下,会同软件公司、协议医院开通了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的新业务,参保职工凡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可自愿选择用个人账户余额或现金支付自己住院和门诊大病统筹基金报销后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