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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十多年的<国家赔偿法>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其中,由于没有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许多案件的受害人仅仅能依据<国家赔偿法>获得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精神损害却得不到丝毫的抚慰,这使得<国家赔偿法>的处境甚为尴尬.2008年<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修改议程,其中关于增加精神损害国家赔偿的内容已成为学界的共识,并在<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中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