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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国内立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规范与直接适用的法律规范、1975年国际法协会《威斯巴登决议》与1989年《瑞士联邦国际私法法规》对外国公法规范作为准据法的确认,证明公法规范在国际私法立法中的地位;荷兰公司股票案与欧洲国家引用《欧洲人权公约》排除外国法的适用,证明公法规范在国际私法司法中的地位。文章从利益角度、法律选择角度、价值角度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