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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学者朴汉济先生最早提出有关魏周"官族"的概念,他认为成为"官族"的资格应包括赐姓、将军号与府兵军号三个重要部分。这三个部分中,以赐姓为中心,将军号与府兵军号为其补充。然而,对这三部分的内容与关系进一步研究后发现,将军号与府兵军号在确定"官族"资格时事实上比赐姓更显重要,而与将军号相较,逐级递升的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大将军、柱国等四级府兵军号地位则更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