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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处于现代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各类社会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这其中,医患矛盾已经渐渐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医患关系呈现出了愈加紧张的趋势,近年来恶性案件频出。如何正确处理医患矛盾,是现阶段社会和谐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关键词:医患矛盾;核心问题;影响因素
我国处于现代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各类社会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这其中,医患矛盾已经渐渐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医患关系呈现出了愈加紧张的趋势,近年来恶性案件频出。如何正确处理医患矛盾,是现阶段社会和谐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2014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中说:“为了人民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推进医改,用中国式办法解决好这个世界性难题。”李克强总理的首份施政报告,着重解释了医改在2014年重点工作。在这份报告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20元”、“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都在改革范围之内。他强调要以背水一战的气概,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在两会上,医患关系成为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
一、我国医患矛盾核心问题
医患矛盾说到底其核心问题是利益冲突,根结在于我国卫生资源分配的不平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深入,不彻底,卫生法制不健全。当前我国医患矛盾的核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疗效和患方的期望值反差大。患者及其亲属认为“既然自己出了钱,就希望得到应用的服务。”只要疾病得到了治愈或缓解,即使花了较多的钱,多数病人也是能够承受的,且一般不酿成医患冲突。但是,当病人的较大经济耗费未能得到自己期盼的“理想”医疗效果时,患者心态不平衡,这种利益冲突就会爆发出来。
第二,医疗成本居高不下,患者不堪负重,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滞后,国家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医患冲突更加复杂化。尽管国家采取了一些措施如降低一些药品的价格,但医疗成本仍居高不下,除少数富裕阶层外,工人、农民、普通的工薪阶层,日益不堪治病的重负。普通公民对医疗机构追求商业利润的行为,怨声载道。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自然要考虑自身利益,而“利益”的渊源最终还是患者。“白衣天使”的形象和感情淡化了,医患间的敌对情绪严重。
第三,医疗机构公益性、福利性光环的消失,使人们在心理上难以承受。医生救死扶伤的仁术变成了待价而沽的商品。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没有很好地考虑中低收入者承受能力,社会上相当多的医疗机构热中于追求高标准、超豪华,“富人保健”“富人医疗”趋势严重。显然,其收入差别大,享受的医疗保健服务方面的实际待遇反差较大。满足不同利益群体之需要,社会上相当多的医疗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热中于追求医疗环境的高标准、超豪华,“富人保健”“富人医疗”趋势严重。医院在所谓成本核算、自负盈亏的压力下,追求、利润也不择手段。
第四,医患双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患方强调保护自己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而医方也需要全面了解病史、正确把握病症。医患间戒备心理严重,双方不信任程度加重,导致医患矛盾不断升级。
二、医患矛盾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从政府方面分析影响因素
1.医疗体制完全市场化的缺陷。市场化的医疗体制变革毫无疑问会给予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这种变革为民间经济力量顺利进入医疗卫生体系并发挥巨大作用扫清了障碍,结果使得医疗服务机构、医生、床位等的数量大为增加,整体医疗技术水平普遍有所提升,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大大提高。与此同时,竞争机制的引入、所有制结构的变动以及管理体制上的改变都使得医疗服务机构的相关人员的积极性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需要指出的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能够忽略社会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公益性这一基本原则。如果在现实医疗卫生服务实践过程中,将医院不断推向完全的市场,将这一原则彻底忽视。医疗卫生服务是一项社会性事业,完全市场化的医疗服务是与其发展规律相违背的。
2.政府投入不足、监管不够到位。据统计,2010年我国教育、卫生、保障三项占GDP的10%左右,远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较低的投入使得政府在医疗卫生行业发展中难找发挥其主导作用。有关资料显示,在医院的运行经费中,政府投入的只占10%左右,其余的要医院自筹,这就直接导致医院迫切追求经济利益,以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这也间接导致了医院医疗费用的急剧上升。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城乡居民对医院的收费普遍不满,“医疗支出大,难以承受”成为城乡居民的第二大压力源,因医疗费用高而放弃治疗的现象出现频率增加。其次,有关职能部门对医疗服务行业监管不到位。当前,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医疗服务机构的规模、各种仪器的购买以及高新技术的槽运和引进都没有较为有效的监管方法,加上医疗资源分布的不均勻,使得部分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严重滞后,对民众的看病、就医造成了严重影响。一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指出: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总体上讲是不成功的。
3.我国社保制度没有得到完善。对于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来说,覆盖率还是比较低的,并没有将社会的统筹发挥出来。据调查,近两年我国居民自费医疗支出率为世界最高,我国在2011年统计的全国居民自费医疗支出比率为39%居世界首位,各个人群种类的自费比率为:城镇正常工作人员为30%,城镇居民为50%,农村居民自费医疗比率高达62%。与此同时,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的自费医疗支出比仅为14.3%。
4.医疗资源没有得到优化。政府对医疗资源的配置引导性还有缺陷,优秀的医生、先进的设备、良好的就医环境过于集中在大型城市,全国人民都知道的首都“协和医院”就是典型的案例,它集中了全中国最好的医生,最好的设备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了人们心中的最好的医院之一。医科专业的大学生毕业后毫无疑问会选择去这些好医院集中的大中型城市工作,这就必然导致医疗资源的流向固定化,使地市级医院,县区级医院及社区诊所缺乏好医生,因此,人民群众事实上并不能在所有地方都享受到完全公平的医疗资源和保障。 5.缺乏正确的解决医患矛盾的方法。医疗纠纷发生后,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医院和患者家属双方协商解决,并没有第三方中立方的加入,这种情况容易使当事双方的关系变得对立。医院方一般不愿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来解决纠纷,鉴定医疗事故,反而更希望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患者及家属在协商解决纠纷无果的情况下,会借助法律来进行起诉,这种情况所需时间较长,这受制于法律从业人员对相关医疗知识的不熟悉及医疗鉴定结果的等待时间较长等因素。因此,当医院在一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决医疗事故问题的时候,一些患者就会因为心理的变化而产生报复心理,导致矛盾升级。
(二)从医院内部分析影响因素
1.医疗技术的局限性。目前医患的关系出现了紧张的局势,其最大的问题还是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医学同时是一门具有不确定因素的科学,是一门需要通过各类实验和研究才能不断进步的科学。医疗的行为其实是带有侵略性的。在给患者诊断时和使用药物时都会造成这种侵略性。对于很多情况医院人员虽说已经尽力了,技术和药物都用到极致了,却还是因为一些不确定的因素造成高风险的发生。即使医务人员的医术再高明也无法与这种不确定的因素相抗衡。医生在为患者诊断的时候,患者出现并发症的状况,这是现代医院的科学技术无法预见和预防的。因患者的体质不一样其结果也会出现千差万别,而遇到体质特殊的病人其结果更是难以预测,而药物剂量的不同也可以置病人于死地。
2.医务人员职业操守的丢失。医院的工作人员不同于普通单位或公司,他们的工作性质更具科学性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就必然造成了医生及护士普遍感觉工作压力较大的现象,同时,医疗工作者的收入一般在城市中属于中游水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普及和发展,个别医务工作人员开始不仅仅满足于日常工作所得,希望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更多利益,例如收受患者“红包”、接受患者家属情况吃饭等等。这样的行为和操守,必然在病人和家属心中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不仅仅是暴露了自身医德低下的事实,也给所在医院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不良后果。
3.医患之间缺乏交流。缺少有效的医患沟通也是近年来医疗矛盾多发的原因之一,人与人的与沟通不论是在普通的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医院这种特殊的环境中都非常重要,一个成熟的交流机制的建立十分必要。一个有效的固定交流方式的建立不论对于医生或者患者来说都有正面的意义,一旦医生和患者及家属之间能够无阻碍进行沟通,那么他们的医患之间的关系就会越来越好,一个良好的医患关系的建立是毫无疑问可以帮助患者更好的进行身心方面的恢复的。
4.医患双方信任缺失。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传统意义上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遇到了较大的挑战。当市场经济行为渗入到医疗卫生系统时,患者对于医务人员的信任也出现缺失。部分医生的趋利性使得其想方设法赚取患者的钱,信任不存。原本正常的诊疗可能会被患者误认为是医务人员多收费或诱导性消费,医生为保证自己在法律层面的据理性,往往会增加一些不必要的医疗程序。这一切都在加剧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的不信任。
(三)从患者自身分析影响因素
1.对医学缺乏认识。首先众所周知的,医学不同于其他学科,专业性非常强,除非具有非常专业的学习基础,普通人对大多数需要就医的疾病的知识是极度缺乏认知和了解的。也就是说,患者及其家属无法更多了解一个治疗过程或者用药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不良的后果,一旦对治疗期望过高,治疗结果没能达到预期就会产生怀疑心理,进而发生医患纠纷。多数治疗失败的患者不会对这种客观事实进行理性思考,对医学科学更是没有足够的认识,更谈不上与医生换位思考,当治疗结果不满意时,只是一味责怪医方。
2.患者维权意识增强。随着患者法律意识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也在随着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为什么医疗纠纷的数量逐年成倍增加,在各种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患者也对医院的医疗以外的服务提出了各种要求。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患者在维权意识增强的同时,相应的对医药卫生知识的了解、对《医疗卫生处理条例》的理解、对各项相关法律的了解还停留在很长时间以前,并没有随着维权意识的增强而变强。这就造成了医疗纠纷这些年成倍增加的现状,患者由于自身缺乏除了“维权”以外的意识,不知道怎么正确维权,也就造成了医疗纠纷纷纷升级,所谓的“医疗事故”频发的原因。
(四)媒体的片面报道
新闻媒体对于医疗纠纷的报道已成为其抓社会热点、吸引大众眼球的重要途径。新闻媒体在报道医患矛盾时,大多对医疗机构及医患纠纷的阴暗面予以更多的笔墨描述,抱着同情弱者的心理站在病患的立场发声。一些新闻媒体对于医疗知识的缺乏以及其对医疗风险和医疗水平局限的认识不够,报道具有片面性,致使舆论“一边倒”,也对患者产生误导作用。这些为了博取眼球效应为首要目标的媒体的不当炒作行为反而加重了医患之间的矛盾,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坏了医务人员在大众心理上的形象。医务人员的正面形象的受损,加剧了老百姓因为“看病难”“看病贵”而对医院产生的不满,开始习惯性的质疑医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判断力,这样就不能够完全的配合医院的诊治,反而耽误了治疗效果,这样周而复始,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关键词:医患矛盾;核心问题;影响因素
我国处于现代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各类社会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这其中,医患矛盾已经渐渐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医患关系呈现出了愈加紧张的趋势,近年来恶性案件频出。如何正确处理医患矛盾,是现阶段社会和谐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2014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中说:“为了人民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推进医改,用中国式办法解决好这个世界性难题。”李克强总理的首份施政报告,着重解释了医改在2014年重点工作。在这份报告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20元”、“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都在改革范围之内。他强调要以背水一战的气概,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在两会上,医患关系成为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
一、我国医患矛盾核心问题
医患矛盾说到底其核心问题是利益冲突,根结在于我国卫生资源分配的不平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深入,不彻底,卫生法制不健全。当前我国医患矛盾的核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疗效和患方的期望值反差大。患者及其亲属认为“既然自己出了钱,就希望得到应用的服务。”只要疾病得到了治愈或缓解,即使花了较多的钱,多数病人也是能够承受的,且一般不酿成医患冲突。但是,当病人的较大经济耗费未能得到自己期盼的“理想”医疗效果时,患者心态不平衡,这种利益冲突就会爆发出来。
第二,医疗成本居高不下,患者不堪负重,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滞后,国家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医患冲突更加复杂化。尽管国家采取了一些措施如降低一些药品的价格,但医疗成本仍居高不下,除少数富裕阶层外,工人、农民、普通的工薪阶层,日益不堪治病的重负。普通公民对医疗机构追求商业利润的行为,怨声载道。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自然要考虑自身利益,而“利益”的渊源最终还是患者。“白衣天使”的形象和感情淡化了,医患间的敌对情绪严重。
第三,医疗机构公益性、福利性光环的消失,使人们在心理上难以承受。医生救死扶伤的仁术变成了待价而沽的商品。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没有很好地考虑中低收入者承受能力,社会上相当多的医疗机构热中于追求高标准、超豪华,“富人保健”“富人医疗”趋势严重。显然,其收入差别大,享受的医疗保健服务方面的实际待遇反差较大。满足不同利益群体之需要,社会上相当多的医疗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热中于追求医疗环境的高标准、超豪华,“富人保健”“富人医疗”趋势严重。医院在所谓成本核算、自负盈亏的压力下,追求、利润也不择手段。
第四,医患双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患方强调保护自己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而医方也需要全面了解病史、正确把握病症。医患间戒备心理严重,双方不信任程度加重,导致医患矛盾不断升级。
二、医患矛盾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从政府方面分析影响因素
1.医疗体制完全市场化的缺陷。市场化的医疗体制变革毫无疑问会给予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这种变革为民间经济力量顺利进入医疗卫生体系并发挥巨大作用扫清了障碍,结果使得医疗服务机构、医生、床位等的数量大为增加,整体医疗技术水平普遍有所提升,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大大提高。与此同时,竞争机制的引入、所有制结构的变动以及管理体制上的改变都使得医疗服务机构的相关人员的积极性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需要指出的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能够忽略社会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公益性这一基本原则。如果在现实医疗卫生服务实践过程中,将医院不断推向完全的市场,将这一原则彻底忽视。医疗卫生服务是一项社会性事业,完全市场化的医疗服务是与其发展规律相违背的。
2.政府投入不足、监管不够到位。据统计,2010年我国教育、卫生、保障三项占GDP的10%左右,远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较低的投入使得政府在医疗卫生行业发展中难找发挥其主导作用。有关资料显示,在医院的运行经费中,政府投入的只占10%左右,其余的要医院自筹,这就直接导致医院迫切追求经济利益,以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这也间接导致了医院医疗费用的急剧上升。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城乡居民对医院的收费普遍不满,“医疗支出大,难以承受”成为城乡居民的第二大压力源,因医疗费用高而放弃治疗的现象出现频率增加。其次,有关职能部门对医疗服务行业监管不到位。当前,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医疗服务机构的规模、各种仪器的购买以及高新技术的槽运和引进都没有较为有效的监管方法,加上医疗资源分布的不均勻,使得部分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严重滞后,对民众的看病、就医造成了严重影响。一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指出: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总体上讲是不成功的。
3.我国社保制度没有得到完善。对于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来说,覆盖率还是比较低的,并没有将社会的统筹发挥出来。据调查,近两年我国居民自费医疗支出率为世界最高,我国在2011年统计的全国居民自费医疗支出比率为39%居世界首位,各个人群种类的自费比率为:城镇正常工作人员为30%,城镇居民为50%,农村居民自费医疗比率高达62%。与此同时,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的自费医疗支出比仅为14.3%。
4.医疗资源没有得到优化。政府对医疗资源的配置引导性还有缺陷,优秀的医生、先进的设备、良好的就医环境过于集中在大型城市,全国人民都知道的首都“协和医院”就是典型的案例,它集中了全中国最好的医生,最好的设备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了人们心中的最好的医院之一。医科专业的大学生毕业后毫无疑问会选择去这些好医院集中的大中型城市工作,这就必然导致医疗资源的流向固定化,使地市级医院,县区级医院及社区诊所缺乏好医生,因此,人民群众事实上并不能在所有地方都享受到完全公平的医疗资源和保障。 5.缺乏正确的解决医患矛盾的方法。医疗纠纷发生后,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医院和患者家属双方协商解决,并没有第三方中立方的加入,这种情况容易使当事双方的关系变得对立。医院方一般不愿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来解决纠纷,鉴定医疗事故,反而更希望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患者及家属在协商解决纠纷无果的情况下,会借助法律来进行起诉,这种情况所需时间较长,这受制于法律从业人员对相关医疗知识的不熟悉及医疗鉴定结果的等待时间较长等因素。因此,当医院在一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决医疗事故问题的时候,一些患者就会因为心理的变化而产生报复心理,导致矛盾升级。
(二)从医院内部分析影响因素
1.医疗技术的局限性。目前医患的关系出现了紧张的局势,其最大的问题还是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医学同时是一门具有不确定因素的科学,是一门需要通过各类实验和研究才能不断进步的科学。医疗的行为其实是带有侵略性的。在给患者诊断时和使用药物时都会造成这种侵略性。对于很多情况医院人员虽说已经尽力了,技术和药物都用到极致了,却还是因为一些不确定的因素造成高风险的发生。即使医务人员的医术再高明也无法与这种不确定的因素相抗衡。医生在为患者诊断的时候,患者出现并发症的状况,这是现代医院的科学技术无法预见和预防的。因患者的体质不一样其结果也会出现千差万别,而遇到体质特殊的病人其结果更是难以预测,而药物剂量的不同也可以置病人于死地。
2.医务人员职业操守的丢失。医院的工作人员不同于普通单位或公司,他们的工作性质更具科学性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就必然造成了医生及护士普遍感觉工作压力较大的现象,同时,医疗工作者的收入一般在城市中属于中游水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普及和发展,个别医务工作人员开始不仅仅满足于日常工作所得,希望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更多利益,例如收受患者“红包”、接受患者家属情况吃饭等等。这样的行为和操守,必然在病人和家属心中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不仅仅是暴露了自身医德低下的事实,也给所在医院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不良后果。
3.医患之间缺乏交流。缺少有效的医患沟通也是近年来医疗矛盾多发的原因之一,人与人的与沟通不论是在普通的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医院这种特殊的环境中都非常重要,一个成熟的交流机制的建立十分必要。一个有效的固定交流方式的建立不论对于医生或者患者来说都有正面的意义,一旦医生和患者及家属之间能够无阻碍进行沟通,那么他们的医患之间的关系就会越来越好,一个良好的医患关系的建立是毫无疑问可以帮助患者更好的进行身心方面的恢复的。
4.医患双方信任缺失。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传统意义上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遇到了较大的挑战。当市场经济行为渗入到医疗卫生系统时,患者对于医务人员的信任也出现缺失。部分医生的趋利性使得其想方设法赚取患者的钱,信任不存。原本正常的诊疗可能会被患者误认为是医务人员多收费或诱导性消费,医生为保证自己在法律层面的据理性,往往会增加一些不必要的医疗程序。这一切都在加剧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的不信任。
(三)从患者自身分析影响因素
1.对医学缺乏认识。首先众所周知的,医学不同于其他学科,专业性非常强,除非具有非常专业的学习基础,普通人对大多数需要就医的疾病的知识是极度缺乏认知和了解的。也就是说,患者及其家属无法更多了解一个治疗过程或者用药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不良的后果,一旦对治疗期望过高,治疗结果没能达到预期就会产生怀疑心理,进而发生医患纠纷。多数治疗失败的患者不会对这种客观事实进行理性思考,对医学科学更是没有足够的认识,更谈不上与医生换位思考,当治疗结果不满意时,只是一味责怪医方。
2.患者维权意识增强。随着患者法律意识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也在随着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为什么医疗纠纷的数量逐年成倍增加,在各种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患者也对医院的医疗以外的服务提出了各种要求。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患者在维权意识增强的同时,相应的对医药卫生知识的了解、对《医疗卫生处理条例》的理解、对各项相关法律的了解还停留在很长时间以前,并没有随着维权意识的增强而变强。这就造成了医疗纠纷这些年成倍增加的现状,患者由于自身缺乏除了“维权”以外的意识,不知道怎么正确维权,也就造成了医疗纠纷纷纷升级,所谓的“医疗事故”频发的原因。
(四)媒体的片面报道
新闻媒体对于医疗纠纷的报道已成为其抓社会热点、吸引大众眼球的重要途径。新闻媒体在报道医患矛盾时,大多对医疗机构及医患纠纷的阴暗面予以更多的笔墨描述,抱着同情弱者的心理站在病患的立场发声。一些新闻媒体对于医疗知识的缺乏以及其对医疗风险和医疗水平局限的认识不够,报道具有片面性,致使舆论“一边倒”,也对患者产生误导作用。这些为了博取眼球效应为首要目标的媒体的不当炒作行为反而加重了医患之间的矛盾,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坏了医务人员在大众心理上的形象。医务人员的正面形象的受损,加剧了老百姓因为“看病难”“看病贵”而对医院产生的不满,开始习惯性的质疑医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判断力,这样就不能够完全的配合医院的诊治,反而耽误了治疗效果,这样周而复始,就形成了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