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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徐汇公安分局在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指导下,成功侦破一起侵犯著作权案,抓获非法复制视频网站影视作品、在网站上提供免费播放下载、以发布广告形式牟利的嫌疑人段某、陈某。
盗用视频获利百万
2016年3月,上海某知识产权股份有限公司报案称:去年,某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机房内的电影电视剧作品被“XX电影”网站非法复制并在互联网上播放,同时被复制发行的还有其他9家影视播放公司。
“XX电影”网站通过非法手段从相关公司电影网站上直接下载500余部影视作品后在“XX电影”上进行播放并提供下载,而点击该网站,会出现大量游戏广告——这些广告正是该网站的收益来源。
接到报案后,徐汇分局网安支队立即着手开展侦查。经查,“XX电影”网站域名已被更改,通过深挖互联网线索排查,发现一名生活在海南的28岁山东籍男子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4日下午,徐汇警方在海南将段某抓获,缴获电脑、IPAD、手机、银行卡、U盾、移动硬盘等涉案物品。5月18日,另一名31岁的山东籍嫌疑人陈某在山东落网。
经审讯,段某交代2013年底,他在网上注册了 “XX电影”原始网站,并从多家影视播放公司网站上以加框链接方式,将这些网站上的影视作品发布到“XX电影”网站上提供播放及免费下载以吸引人气。段某的“大舅子”陈某则负责根据段某的指示,在后台更新发布影视作品链接。通过加入多个“广告联盟”,段某在“XX电影”上发布各类广告方式赚取广告费100余万元。
加框链接实则侵权
段某称, 2016年3、4月份,因“XX电影”网站未备案,且相关服务器租赁商禁止网站以加框链接方式发布各类影视作品,故其花钱购买了新域名并重新租赁域名服务器使用至今。
所谓加框链接,是一种隐蔽的链接方式,即通过技术手段遮蔽掉被链接网页页面的文字、图片等标识性信息,使用户打开链接进入新的网站页面时,只出现页面的其他内容,重要的标识性信息都会被自动遮蔽掉,用户无法判断进入的是谁的页面,因此一般会认为仍然是原来的网站页面。这意味着网友在点击“XX电影”网站上的链接后,影片真实来源网站的信息是不会被网友看到的。
徐汇分局网安支队承办此案的侦查员介绍:“从社会危害性来看,设链网站与那些将侵权内容存储在自己服务器上的网站并无本质区别,外链的第三方网站充当了外置服务器的角色,设链网站通过侵权内容获取利益,具有主观恶性。因此,这种传播方式在刑法领域符合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构成要件。”
广告联盟鱼龙混杂
网络广告联盟,又称联盟营销,指集合中小网络媒体资源,即所谓的联盟会员,如中小网站、个人网站、WAP站点等,组成一个松散“联盟”,通过联盟平台帮助广告主实现广告投放,并进行广告投放数据监测统计,广告主则按照网络广告的实际效果向联盟会员支付广告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各类‘广告联盟’往往层层转包,下属有数层级的分包商,往往存在管理较为混乱、内容审核不严的情况,还发现过包含色情、暴力、赌博内容的广告。更有甚者为骗取点击量对用户浏览器实现劫持,从而使得用户每次浏览网页时都会自动跳转到相关广告页面。”侦查员介绍,“本案中,嫌疑人向用户提供‘免费午餐’的目的在于为自己网站刷取点击量,以便从‘广告联盟’赚取更多的广告费。至于这些广告是什么,他也从不会过问。”
各“广告联盟”按照每条广告所放位置的24小时访问IP数来计算流量,支付段某相关广告费用。而段某本人与“广告联盟”并无任何协议,仅通过在联盟网站上直接注册用户、填写支付宝账号就可每月坐收3、4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已被刑事拘留,陈某也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盗用视频获利百万
2016年3月,上海某知识产权股份有限公司报案称:去年,某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机房内的电影电视剧作品被“XX电影”网站非法复制并在互联网上播放,同时被复制发行的还有其他9家影视播放公司。
“XX电影”网站通过非法手段从相关公司电影网站上直接下载500余部影视作品后在“XX电影”上进行播放并提供下载,而点击该网站,会出现大量游戏广告——这些广告正是该网站的收益来源。
接到报案后,徐汇分局网安支队立即着手开展侦查。经查,“XX电影”网站域名已被更改,通过深挖互联网线索排查,发现一名生活在海南的28岁山东籍男子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4日下午,徐汇警方在海南将段某抓获,缴获电脑、IPAD、手机、银行卡、U盾、移动硬盘等涉案物品。5月18日,另一名31岁的山东籍嫌疑人陈某在山东落网。
经审讯,段某交代2013年底,他在网上注册了 “XX电影”原始网站,并从多家影视播放公司网站上以加框链接方式,将这些网站上的影视作品发布到“XX电影”网站上提供播放及免费下载以吸引人气。段某的“大舅子”陈某则负责根据段某的指示,在后台更新发布影视作品链接。通过加入多个“广告联盟”,段某在“XX电影”上发布各类广告方式赚取广告费100余万元。
加框链接实则侵权
段某称, 2016年3、4月份,因“XX电影”网站未备案,且相关服务器租赁商禁止网站以加框链接方式发布各类影视作品,故其花钱购买了新域名并重新租赁域名服务器使用至今。
所谓加框链接,是一种隐蔽的链接方式,即通过技术手段遮蔽掉被链接网页页面的文字、图片等标识性信息,使用户打开链接进入新的网站页面时,只出现页面的其他内容,重要的标识性信息都会被自动遮蔽掉,用户无法判断进入的是谁的页面,因此一般会认为仍然是原来的网站页面。这意味着网友在点击“XX电影”网站上的链接后,影片真实来源网站的信息是不会被网友看到的。
徐汇分局网安支队承办此案的侦查员介绍:“从社会危害性来看,设链网站与那些将侵权内容存储在自己服务器上的网站并无本质区别,外链的第三方网站充当了外置服务器的角色,设链网站通过侵权内容获取利益,具有主观恶性。因此,这种传播方式在刑法领域符合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构成要件。”
广告联盟鱼龙混杂
网络广告联盟,又称联盟营销,指集合中小网络媒体资源,即所谓的联盟会员,如中小网站、个人网站、WAP站点等,组成一个松散“联盟”,通过联盟平台帮助广告主实现广告投放,并进行广告投放数据监测统计,广告主则按照网络广告的实际效果向联盟会员支付广告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各类‘广告联盟’往往层层转包,下属有数层级的分包商,往往存在管理较为混乱、内容审核不严的情况,还发现过包含色情、暴力、赌博内容的广告。更有甚者为骗取点击量对用户浏览器实现劫持,从而使得用户每次浏览网页时都会自动跳转到相关广告页面。”侦查员介绍,“本案中,嫌疑人向用户提供‘免费午餐’的目的在于为自己网站刷取点击量,以便从‘广告联盟’赚取更多的广告费。至于这些广告是什么,他也从不会过问。”
各“广告联盟”按照每条广告所放位置的24小时访问IP数来计算流量,支付段某相关广告费用。而段某本人与“广告联盟”并无任何协议,仅通过在联盟网站上直接注册用户、填写支付宝账号就可每月坐收3、4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已被刑事拘留,陈某也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