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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对我国竞争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对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势在必行。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应该重点解决重新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有关不正当竞争的活动规定进行细化和完善,加大不正当竞争行为人拒绝,阻挠监督检查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以与国际竞争法制的普遍规则接轨,维护我国的社会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