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取消“两费”后的履职走向

来源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vvf02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取消“两费”是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努力实现职能到位,实现从“收费”的利益主体到监管的责任主体的跨越。
  
  一、履职定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行政管理为取向的职能定位逐步明晰。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要在“后收费时代”履好职尽好责,迫切需要剥离一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职能,实现对自身职能的精确把握。对“后收费时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担的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的职能和扮演的“角色”,进行重新审视,予以更加准确的定位,这是实现职能转轨变型的前提。
  1、重构与市场主体的关系。市场经济的首要之义在于自由,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选项,就必须放手让市场主体进行自主选择、自由竞争,作为_T商行政管理机关不能、也不必过多的约束和干预,在“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前提下,放宽市场准入,充分赋予比如经营范围(保留极少数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方式等方面的自主选择权,真正做到自主经营、独立经营。20年前深圳流行的“你经营,我收税;你违法,我查处”,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与定位,而今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再加一句“你发展。我服务”,应当是重构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市场主体关系的真实写照。
  2、重构与市场的关系。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是不但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要发挥市场“无形之手”来平衡、调节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越发达、越规范,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就越大,成效就越显现。因此,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都不应当沿用通过行政审批的方式来“把关”,不能“刻意”地以“自我感觉”、“以我为主”的标准来衡量和评判,而应始于市场、置于市场,在市场的有序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通过市场的“自净功能”来达到总量平衡的“自我调节”,切记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有形之手”只有在市场失灵、失效的情况下才能“出手”。
  3、重构与行业协会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也不一定能解决好,这就需要找第三方——行业协会,通过其桥梁纽带作用的发挥,以其民间化、社会化的定位,业内企业利益代言人的地位,通过行政机关放权、还权、授权及让渡部分职能等方法,促使其更好地承担并做好一些“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情,比如业内竞争规则的制订、经营行为的约束、社会责任的履行、业内信誉企业的评定及咨询、培训、事务管理服务,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腾出人力物力精力,专注于法定职能。为此,要建立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行业协会之间平等的对话关系,在听取建议、了解诉求的基础上,分清职能,做各自该做的事。
  俗话说:“有所为,有所不为”。但在“后收费时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法定职能的履职到位,必须按照“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的思路来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剥离不应承担、也承担不好的职能,使其回归社会,做到各尽所能。只有“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才能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今后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专心致志、尽心尽力地做一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解决的”事情,使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定位在履职的实践中得到凸现。
  
  二、履职重点
  
  把握取消“两费”的政策变局带来的契机,摆脱“收费养人”的路径依赖,从收费的利益主体转向监管的责任主体,真正按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的定位,实现从利益牵引的“收费监管”到依据职能监管的转型,把履行法定的职责作为镇守的“主阵地”和工作的“主攻方向”。把重塑服务型政府指导下的责任主体地位作为价值追求和履职重点。
  一是自覺地纳入服务型政府的取向。近年来,建设服务型政府已成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追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由于与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密切关联性,自然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且其服务水平、工作效能、履职能力的高低,直接关乎政府的形象,直接关乎政府“四项职能”履行的有效性。因此,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更加自觉纳入服务型政府建设体系,并以此作为价值追求和工作要求。应当成为“后收费时代”的不二选择。
  二是坚持公共服务的取向。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来说,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来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必须把公共性作为价值追求和实践追求的首选,制定的政策、实施的管理、提供的服务,要满足公众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需,努力使之成为公共政策、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要摆脱招商引资中的个别化服务、政策制定中的“洼地效应”、执法监管中的差别化待遇等非理性、非公平的行政管理理念和做法,要在尽心尽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过程中。更多的体现公民的意志和需求,体现公平正义的普世价值。
  三是坚持提供公共产品的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职能出发,通过履职尽责,努力为社会提供人所共盼、人所共建、人所共享的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竞争秩序。以健康安全为特征的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够安居乐业。充分享受消费的愉悦之情。当前。消费领域的侵权行为相当普遍。与经营者相比,消费者相对处于弱势地位,消费维权的阻力重重;而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调解,在某些情况下存在着“底气”不足,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因此,必须保证行政管理渠道的畅通和一定程度的行政干预。对广大消费者而言,政府的行政干预是消费者最为看重的救济渠道之一,对政府而言,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关注、关心民生的体现,尤其是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之时,健康安全的放心消费,能有效激活内需,促进内需,拉动内需,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更应予以重视和强化。
  
  三、履职转向
  
  从宏观大背景来讲,取消“两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驱动。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效的选择或最佳的对策或许就是将应时之需化作顺势之为。谋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收费到监管的理性之变。在实践中实现履职转向。
  1、行为之变:从利己到利他。在“收费时代”,一些地方的确存在“收费等于监管、收费代替监管、只收费不监管”的现象。进入“后收费时代”,摆脱了利益的困扰,就有了实现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更为充足的“底气”。就可以跳出“利己”的圈子,走出“收费=利益=价值”的误区。使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确定,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及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发展之需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之需,以“无私”来推动自身行为的公正性、公共性,进而更能从机制促进、体制保证的角度确保有更多的“利他”性举措的出台和落实。   2、监管之变:从“收费监管”到“依据职能监管”。在“收费时代”,“收费”一定程度上成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开展的“媒介”,正是由于上门“收费”的存在,才带动工作的监管到户,但同时由于“收费”的存在,就会影响实施行政行为的公信力和可信度,有时也成为社会评价不高的原因所在。取消“两费”的政策变局,使我们在从收费的利益主体转向监管的责任主体的过程中。有了财政拨付经费支撑这个基本和基础的有效保障。进而使行政行为能真正“弃利”而重“监管”,真正按照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定位来履职尽责,把原先收费的“利益追求”转化为监管的“责任担当”,成为“心无旁骛”的责任主体。
  3、服务之变:从差别化到均等化。长期以来我们在面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不同的市场主体上,制定的政策、提供的服务、实施的管理等都是差别化对待的,这种差别化待遇导致了起点不一。影响了竞争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悖于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服务均等化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最为基础的行政管理理念和实践追求,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的公共服务,对所有的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一是在市场准入上,按照“国民待遇”的取向,坚持“非禁即入”,破除壁垒和障碍,让各类市场主体站在竞争的同一起跑线上;二是在制定政策中坚决杜绝“政策洼地”,特别是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所谓优惠政策要进行清理;三是要按照服务内容进行服务标准的分类,而非根据服务对象进行不同的分类,防止给人以“有扶有抑”的错觉,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受到同等的公共服务。
  
  四、履职保障
  
  取消征收“两费”,之所以会引起系统内的广泛关注,固然与干部个人利益密切相连有关,也涉及到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开展及其事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但就一个系统来讲,财务保障并非全部,部门地位、执法权威的取得,更大程度上取决于部门职能定位后的履职到位、履职见效。因此,我们在致力于争取更多财务保障的同时,应当围绕如何更好地履职尽责做好保障工作。
  1、做好职能的梳理与规范。“上至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下到拍苍蝇抓老鼠”,这是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职的现状。如果不能理清自身承担的职能。就会出现履职的缺位、越位、不到位,做“无用功”,扫他人的“瓦上霜”,乃至“被问责、背黑锅”都不知为何的现象。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能大致有四类:一是法定职能,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这是必须做好的“主业”;二是各级党委、政府交办(委托)的职能,在现有“国情”下,此类职能不论“合法合理”与否。可供“自由选择”的余地不大:三是横向部门要求的协作协助职能。大多是双向互动的;四是自身工作过程中的延伸职能,大多涉及到工作的开展或利益的牵动。笔者以为,要突出“主业”,依法规范地专注于法定職能的履行;合理合法地履行委托职能,对力所不能及的事项,还得说理说法说后果:压缩横向的协助协作职能,按照职能配置和职能工作的各自分工尽职尽责;尽可能取消延伸职能。
  2、研究和明确问责制下的“履职边界”。目前,“问责制”已成为促进工作与制约工作的一柄“双刃剑”,原因就在于履职边界不清。如何做、做到何种程度可以免责,非常模糊,但这又是基层十分迫切需要解答的问题,也希望有明确乃至“量化”的标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流通领域,上承生产领域,下启消费领域,而所有生产出来的产品,都必须进入流通领域成为商品,才能为消费者所选择,因此,一旦发生事故,作为上下的“交叉地”,都可能从流通领域找到“瑕疵”,因而被问责的风险极大。面对“无专门人才、无专业知识、无专用设备”的尴尬,光有责任驱动,显然也难以实现加强监管的初衷,这种“制度性缺陷”带来的承责似乎更难以令人信服、难以令人接受。为此,建议在省局和总局的层面上,应根据工作实际,剔除个人廉洁因素之外。作一般意义的履职边界的界定,能明确的尽量加以明确,如:市场主体准入的行政许可,提交哪些书式材料,重点审查的内容(前置审批);行政执法,除实体、程序、定性外,突出依法裁量、处罚前后的移送等。特别是对难以把握、标准模糊的监管工作,应作专门的研究和解剖,力争拿出较为可行的操作规定,让基层有章可循。确定履职边界,既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保护干部和干部自我保护之需。
  3、做好干部素质提升的保障。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关键在于干部的素质提高和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适应“后收费时代”以监管为重点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一是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专门、专业的培训、学习等,提高以法律素养为主的综合素质,绷紧“依法”之弦,用足“规范”之功,把工作的重点和习惯由“收费”转向“监管”,做到懂监管、能监管、善监管。二是注重运用、借用现代科技知识来提领职能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的科技含量,实现流程再造,固化规范性。三是制度推动,通过责任制、问责制的推行,加强和健全干部的考核激励体系等,提高干部履职的自觉性和责任心,确保各项工作到位、见效。
其他文献
轮状病毒是引起多种幼龄动物及5周龄以下儿童腹泻的主要病原体。NSP1非结构蛋白是轮状病毒基因5的产物,为长约55ku的RNA结合蛋白。现已发现NSP1蛋白是一种毒力决定因子,可颉颃
冰雪路上,干部群众一起奋战;灾害面前,党心民心紧紧相连。这个异常的冬天,干部群众的心贴得很近很近。"灾害当前,领导干部要冲在抗灾救灾最前沿!"面对急速袭来的冰冻灾害,省委
没有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大更新,就没有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大跨越。当前,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在全省广泛开展,这是全省上下加快富民兴黔伟大事业、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
本研究以从断奶仔猪肠道分离的益生菌为试验菌株,将大肠杆菌K88和益生菌接种到体外培养的猪小肠上皮细胞(intestinal porcine epithelial cell-1,IPEC-1)中,测定培养2.5h上清液
科学引领发展,创新实现跨越。贵州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跨越式发展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力实施“科技强警、素质强警、创新强警”三大发展战略。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涵盖公开主体、内容、方式、程序、监督(含救济)、配套措施等公开全过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建立一套切合工商部门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制
将猪β-防御素-2基因(pBD-2)片段正确连接到pET32a载体上,从而得到稳定表达pBD-2的大肠杆菌表达株。根据已报道的pBD-2基因序列,按大肠杆菌密码子优化原则合成了5条pBD-2基因片
11月15日是贵州解放60周年纪念曰,为隆重纪念贵州解放60周年,由省委宣传部和贵州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波澜壮阔60年——看贵州·爱家乡”大型摄影展当天在贵州民族文化宫隆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百倍的
为分析猪流行性腹泻病毒(porcine epidemic diarrhea virus,PEDV)的遗传变异情况,本研究设计合成1对引物,应用RT-PCR方法扩增S1基因的主要中和表位区序列,并对4株PEDV分离株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