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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宣传工作承担着“震慑犯罪、揭露违法、警示风险、教育公众”的重要作用,尤其在当前经济犯罪日益猖獗、作案手段不断翻新、被侵害领域逐步扩大的情况下,经侦部门更应明晰宣传工作的要义。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在局党委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宣传也是战斗力”的理念,把握对内对外两个重点,用好传统与新兴媒体两个阵地,建立健全常态化经侦宣传工作模式,在防范经济犯罪、服务侦查办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高度重视,赋予经侦宣传基础性工作地位
明确地位,加强领导。烟台经侦支队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对防范经济犯罪、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重要作用,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纳入经侦“十项机制”的总体框架中进行统筹谋划。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重点工作和侦办的重大典型案件,及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记者进行集中采访、开展网络访谈、微信微博发布等多种形式,进行有深度、有广度的社会宣传,让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深入人心。
专人负责,专职专管。烟台经侦支队成立专门的宣传文化室,安排专人从事宣传工作。在烟台市公安局宣传部门的指导下,积极与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和烟台各新闻媒体建立警媒协作机制,做到“经侦工作重心在哪里,媒体宣传就跟到哪里”,扎实做好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风险警示、民警先进事迹的宣传。
打造队伍,全员上阵。牢固树立“宣传工作是预防经济犯罪治本之策”的理念,提高全市经侦系统对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努力营造“人人都是宣传员,处处都是宣传阵地”的工作氛围。我们将宣传工作与奖惩措施挂钩,制定考评办法,将媒体报道、微博微信管理等情況纳入考核,激励民警的宣传热情。
加强多维宣传,树立经侦队伍良好形象
贴近群众提升宣传效果。坚持专题活动和常态宣传相结合,积极跟进与打防经济犯罪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每年的“3·15”“5·15”等宣传日节点,我们都主动参与,通过上街头、到广场。进社区、入市场的集中宣传,有效增强了打防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还经常与媒体合作,深入村居、社区进行接地气的宣传活动,面对面地向社区群众传授防范常识,极大地增强了经济犯罪预警宣传的力度和广度。
做大做强社会面宣传。依托当地媒体,抢占高端媒体,在宣传深度上下功夫,不断扩大经侦宣传工作的辐射面。特别对侦办的涉众型案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记者集中采访等形式,及时进行集中报道。2014年以来,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召集媒体记者集中采访40余次,在中央、省部级媒体发表稿件288篇,在本地主流媒体发表稿件510余篇。
加大警务公开宣传力度。我们组织编印《烟台经侦》公益宣传手册,先后面向社会免费发放10万多册。手册内容涵盖案件管辖、办案流程、典型案例、对策建议等内容,通过真实案例“以案说法”,对关系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剖析解读。同时公布全市经济犯罪举报中心电话以及经侦微信、微博二维码,方便群众举报和反映情况。进一步做实预警防范宣传,增进了同人民群众的沟通融合,树立了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借力新兴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立足“双微平台”,建设防范服务平台。随着网媒时代的全面发展,微信平台成为重要的信息发布和传播载体,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受众多、影响大。我们积极开展经侦微信、微博“双微平台”建设。2014年4月份,“烟台经侦”微信公众号开通运行,由专人负责采集编辑,每天发布4-5条信息,介绍防范识别方法,公布典型警示案例,帮助群众提高防范能力。在微信发布的同时,与烟台经侦腾讯微博进行关联自动发布。“双微平台”不仅能发布信息,还是一个互动交流平台,我们注重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一方面回答解释网民通过“双微平台”提出的法律、政策性问题,另一方面从网民举报的各种线索当中寻找有价值信息,认真受理并及时回复,使“双微平台”真正成为立足预警防范宣传、公众积极参与的经济犯罪防范服务平台。在建设烟台经侦“双微平台”的基础上,我们调度指导县市区经侦部门开展微博、微信平台建设工作,形成多层级、全方位的经侦宣传“森林效应”。
依托“互联三网”,拓展宣传覆盖面。宣传工作一方面要“做到说到”,把我们打击经济犯罪取得的成绩传扬出去,另一方面还要有合适的载体,让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接触到我们工作的动态。为此,2014年,我们同中国警察网协商,开办“烟台经侦”专门网页,创全国地级市经侦支队之先河。网页开辟一线传真、专项行动、队伍建设、预警信息、直击现场、警务探讨等六大板块,及时准确、直观形象地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展示了烟台经侦工作风貌。为进一步拓展在当地的覆盖面,我们积极同烟台最具影响力的胶东在线网、水母网进行协商,分别在两家网站开通了“烟台经侦”专门网页,通过“互联三网”,使经侦宣传工作更接地气,网页日均浏览量能达到千余人次,广大网民在经济犯罪预防宣传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通过“一端一线”,放大宣传效应。瞄准手机客户端这一新兴传播媒体和广播电台这一传统优势媒体,建设“烟台经侦”胶东在线客户端和烟台人民广播电台“经侦在线”栏目。“烟台经侦”胶东在线APP客户端于2015年7月在政法频道开通,是全市政法系统首批上线的两家单位之一。通过该客户端,发布典型案例、预警防范提示和工作动态,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防范风险、避免侵害等预警服务,普及经济法律常识。经侦支队与烟台人民广播电台合作开办“经侦在线”节目,设以案说法、法律顾问、释疑答惑、连线发布等栏目,节目形式既可以直播,播出期间听众通过节目热线随时与主持人和民警进行交流;也可以录播,由支队就某一方面情况准备好稿件到电台录制以后播放,主要用于预警信息的发布,说案例、谈表现、讲形势、教群众防范识别或者预防上当受骗的方法。“经侦在线”开播后,全市经侦民警不定期做客直播间,就经侦部门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重点、当前高发的非法集资案件特点及防范识别方法同广大听众进行深入交流,收到良好效果。
链接:《烟台经侦》在新媒体连续上线
《烟台经侦》专门网页,相继在胶东在线的平安烟台网和烟台水母网开通上线,这是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面向社会深化“预防经侦”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深化“预防经侦”建设,将预防经济犯罪融入新媒体,让更多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拥有“获得感”。2015年年初,经侦支队在深入社区、企业调研的基础上,确立了“预防经侦”要接地气的工作思路。通过对烟台各大媒体官方网站进行多次考察,最终与胶东在线品牌栏目法制频道和烟台水母网达成合作共识,经过连续两个多月版式设计和网站建设,终于在2015年4月初开通上线。
《烟台经侦》专门网页,设今日要闻、预警防范、大案传真等7大固定版块,开辟了视频与群众投诉互动窗口,并增设烟台经侦微信、微博“双微”平台链接,为企业和社会各界群众随时提供各类防骗常识,了解当前的经济犯罪动向,携手维护烟台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高度重视,赋予经侦宣传基础性工作地位
明确地位,加强领导。烟台经侦支队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对防范经济犯罪、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重要作用,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纳入经侦“十项机制”的总体框架中进行统筹谋划。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重点工作和侦办的重大典型案件,及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记者进行集中采访、开展网络访谈、微信微博发布等多种形式,进行有深度、有广度的社会宣传,让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深入人心。
专人负责,专职专管。烟台经侦支队成立专门的宣传文化室,安排专人从事宣传工作。在烟台市公安局宣传部门的指导下,积极与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和烟台各新闻媒体建立警媒协作机制,做到“经侦工作重心在哪里,媒体宣传就跟到哪里”,扎实做好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风险警示、民警先进事迹的宣传。
打造队伍,全员上阵。牢固树立“宣传工作是预防经济犯罪治本之策”的理念,提高全市经侦系统对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努力营造“人人都是宣传员,处处都是宣传阵地”的工作氛围。我们将宣传工作与奖惩措施挂钩,制定考评办法,将媒体报道、微博微信管理等情況纳入考核,激励民警的宣传热情。
加强多维宣传,树立经侦队伍良好形象
贴近群众提升宣传效果。坚持专题活动和常态宣传相结合,积极跟进与打防经济犯罪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每年的“3·15”“5·15”等宣传日节点,我们都主动参与,通过上街头、到广场。进社区、入市场的集中宣传,有效增强了打防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还经常与媒体合作,深入村居、社区进行接地气的宣传活动,面对面地向社区群众传授防范常识,极大地增强了经济犯罪预警宣传的力度和广度。
做大做强社会面宣传。依托当地媒体,抢占高端媒体,在宣传深度上下功夫,不断扩大经侦宣传工作的辐射面。特别对侦办的涉众型案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记者集中采访等形式,及时进行集中报道。2014年以来,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召集媒体记者集中采访40余次,在中央、省部级媒体发表稿件288篇,在本地主流媒体发表稿件510余篇。
加大警务公开宣传力度。我们组织编印《烟台经侦》公益宣传手册,先后面向社会免费发放10万多册。手册内容涵盖案件管辖、办案流程、典型案例、对策建议等内容,通过真实案例“以案说法”,对关系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剖析解读。同时公布全市经济犯罪举报中心电话以及经侦微信、微博二维码,方便群众举报和反映情况。进一步做实预警防范宣传,增进了同人民群众的沟通融合,树立了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借力新兴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立足“双微平台”,建设防范服务平台。随着网媒时代的全面发展,微信平台成为重要的信息发布和传播载体,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受众多、影响大。我们积极开展经侦微信、微博“双微平台”建设。2014年4月份,“烟台经侦”微信公众号开通运行,由专人负责采集编辑,每天发布4-5条信息,介绍防范识别方法,公布典型警示案例,帮助群众提高防范能力。在微信发布的同时,与烟台经侦腾讯微博进行关联自动发布。“双微平台”不仅能发布信息,还是一个互动交流平台,我们注重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一方面回答解释网民通过“双微平台”提出的法律、政策性问题,另一方面从网民举报的各种线索当中寻找有价值信息,认真受理并及时回复,使“双微平台”真正成为立足预警防范宣传、公众积极参与的经济犯罪防范服务平台。在建设烟台经侦“双微平台”的基础上,我们调度指导县市区经侦部门开展微博、微信平台建设工作,形成多层级、全方位的经侦宣传“森林效应”。
依托“互联三网”,拓展宣传覆盖面。宣传工作一方面要“做到说到”,把我们打击经济犯罪取得的成绩传扬出去,另一方面还要有合适的载体,让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接触到我们工作的动态。为此,2014年,我们同中国警察网协商,开办“烟台经侦”专门网页,创全国地级市经侦支队之先河。网页开辟一线传真、专项行动、队伍建设、预警信息、直击现场、警务探讨等六大板块,及时准确、直观形象地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展示了烟台经侦工作风貌。为进一步拓展在当地的覆盖面,我们积极同烟台最具影响力的胶东在线网、水母网进行协商,分别在两家网站开通了“烟台经侦”专门网页,通过“互联三网”,使经侦宣传工作更接地气,网页日均浏览量能达到千余人次,广大网民在经济犯罪预防宣传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通过“一端一线”,放大宣传效应。瞄准手机客户端这一新兴传播媒体和广播电台这一传统优势媒体,建设“烟台经侦”胶东在线客户端和烟台人民广播电台“经侦在线”栏目。“烟台经侦”胶东在线APP客户端于2015年7月在政法频道开通,是全市政法系统首批上线的两家单位之一。通过该客户端,发布典型案例、预警防范提示和工作动态,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防范风险、避免侵害等预警服务,普及经济法律常识。经侦支队与烟台人民广播电台合作开办“经侦在线”节目,设以案说法、法律顾问、释疑答惑、连线发布等栏目,节目形式既可以直播,播出期间听众通过节目热线随时与主持人和民警进行交流;也可以录播,由支队就某一方面情况准备好稿件到电台录制以后播放,主要用于预警信息的发布,说案例、谈表现、讲形势、教群众防范识别或者预防上当受骗的方法。“经侦在线”开播后,全市经侦民警不定期做客直播间,就经侦部门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重点、当前高发的非法集资案件特点及防范识别方法同广大听众进行深入交流,收到良好效果。
链接:《烟台经侦》在新媒体连续上线
《烟台经侦》专门网页,相继在胶东在线的平安烟台网和烟台水母网开通上线,这是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面向社会深化“预防经侦”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深化“预防经侦”建设,将预防经济犯罪融入新媒体,让更多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拥有“获得感”。2015年年初,经侦支队在深入社区、企业调研的基础上,确立了“预防经侦”要接地气的工作思路。通过对烟台各大媒体官方网站进行多次考察,最终与胶东在线品牌栏目法制频道和烟台水母网达成合作共识,经过连续两个多月版式设计和网站建设,终于在2015年4月初开通上线。
《烟台经侦》专门网页,设今日要闻、预警防范、大案传真等7大固定版块,开辟了视频与群众投诉互动窗口,并增设烟台经侦微信、微博“双微”平台链接,为企业和社会各界群众随时提供各类防骗常识,了解当前的经济犯罪动向,携手维护烟台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