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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为此,上海法院将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2016年重点工作之一,并于4月5日,召开破解“执行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同时部署了13项主要任务及10条工作举措,力争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将上海打造成执行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集中专项执行 见成效
“公司管理的四个动迁小区,物业费本来就低至0.6元/㎡,一户一年也不过就几百元。可尽管如此,大部分业主仍不缴物业费,4个小区多年来累计的应收物业费高达500多万元。”物业公司负责人向执行法官诉苦道。
原来,这是奉贤法院一起物业类执行案件。奉贤某几个小区业主们长年拖欠物业公司物业费,经奉贤法院判决生效后依然迟迟不履行义务。3月24日清晨6点,奉贤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集结出发,决定对这类物业案件进行专项集中执行,奔赴被执行人家中追缴执行款。
执行法官进入该小区后,发现欠缴物业费虽说不多,但被执行人中不乏开着豪车的业主。比如业主吴某,开宝马、养大狗,过着优越的生活,但就是不缴物业费。在小区略有名气的他不仅自己不缴还动员整栋楼的邻居一起拒缴,物业公司多次碰壁都因一句“吴某缴了再问我们要。”正因如此,吴某成为了此次执行行动的头号目标。执行法官六点半便敲响了吴家大门,穿着睡衣半梦半醒的女主人表示,吴某正巧出差在外。执行法官遂劝说吴某的妻女缴付执行款,并告知继续拖欠执行款可能会导致拘留等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吴某女儿听明白了事态的严重性,立即和物业部门达成和解意向,缴清了执行款。吴某案件顺利解决,法官立即赶赴下一个被执行人家。
此次专项执行中,多名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上门或知晓专项执行活动后主动履行了义务,或与物业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明白了拒不履行判决的严重性。一天下来,奉贤法院执行局累计实际执结物业类案件金额共110454元。
据了解,专项集中执行是上海法院每年执行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上海法院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之一,集中专项执行的案件也主要针对典型案件、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近年来,上海法院逐步把集中执行由单一的大规模突击执行发展为集中行动与专项案件清理相结合,如涉民生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着力对追索劳动报酬、交通肇事赔偿、工伤赔偿等涉及困难群体切身利益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仅2015年一年,全市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300件,执行到位金额5.76亿元,惠及4119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大执行力度 显威力
“执行难”难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存在侥幸心理,千方百计抗拒执行或规避执行、转移或隐匿财产、逃废债务等。所以,执行工作要有所推进和突破,关键就在于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要加大打击拒执行为的力度,在依法、规范执行的前提下,突出执行的强制性,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
笔者在宝山法院了解到,宝山法院去年有一起排除妨害案件,法院判决宋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搬离且向吴某返还系争房屋并支付相应租金损失。然而,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宋某及家属依然居住在房屋内也没有支付租金。无奈之下,吴某到宝山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宋某抗拒执行情绪强烈,宝山法院执行局先后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传票,并在系争房屋处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依然不履行。同时执行法官也查明,宋某在本市另有房屋一套且名下经营公司,具备自行迁出和支付租金的条件。
2015年11月7日,宝山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宋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决定对被执行人宋某采取为期15天的司法拘留措施。然而,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在家属给被执行人所送衣物中发现夹带了两张纸条,纸条上写:“司法拘留是法院的最后办法,熬住,最多15天……”,“这次司法拘留是法院动用了核武器,再没什么招了。法院程序走完了,房子住着,对方没办法了……”等等。对此,宝山法院执行局召开会议后决定,将宋某移送至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最后,宋某的家属立即迁出了系争房屋并支付租金,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据悉,像宋某这样有履行能力而故意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不在少数,“执行难”大部分案件也都属于这类。对此,近年来,上海法院不断加大加击拒执力度,据统计,2015年上海法院共采取司法拘留663人次,追究拒执罪17人,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6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执结率达到85%以上。
“强制措施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上海法院希望通过这些强制措施,对那些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起到一个威慑作用。接下来,上海法院还要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以严厉的制裁措施让每一个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人明白,逃避执行、抗拒执行、不讲诚信、无视法律必受法律制裁。”上海高院副院长盛勇强在1月执行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
执行信息化 保效率
上海法院现有执行干警882人,其中执行法官436人。执行部门年人均结案数近150件,法官人均结案279件。执行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这就对执行的效率有着很高的要求。
近年来,上海法院通过狠抓信息化建设这个关键点,为法院执行工作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早在2010年,上海法院就在全国率先实现与银行间的“点对点”信息化查询,取得了良好成效,据统计,2015年,上海法院通过“点对点”共查询银行5169470人次。目前,上海法院与银行、工商、房产、银联、证券、机场等均建立了“点对点”机制。执行人员在自己的电脑前,打开监控系统,点一点鼠标,不到5分钟,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对外投资股权、名下房产、银行卡消费记录、持有股票、乘行记录等便清晰地呈现在法官电脑上。
去年,浦东法院在执行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执行广西某钢铁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依托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远在广西的银行账户有巨额资金到账,执行法官不辞辛劳,于翌日凌晨奔赴广西,成功冻结、扣划1亿多元执行款,很快,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在“互联网+”时代,现代信息技术不断融入、影响着人民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已是大势所趋。当前,上海法院在建设“网络法院”、“移动法院”的基础上,正在加快建设“数据法院”,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建立执行代管款一案一账号、发还电子指纹认证系统,建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数据库,由系统定期自动发起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询,全面推进执行移动办案APP应用等等。上海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引领和支撑,重点突出网络查控、信用惩戒、信息公开三大功能建设,实现了信息化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上海法院在破解“执行难”的道路上已积累了不少经验。接下来的执行工作中,上海法院有条件、有能力做到更好,有信心也有决心全力破解“执行难”,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服务保障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