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古喜藏砖瓦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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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伯元喜藏古砖,有斋室号“八砖吟馆”。其《毗陵吕氏古砖文字拓本跋》云:“曩余在浙得汉晋八砖,聚之一室为‘八砖吟馆’。”阮亨《瀛舟笔谈》卷十二亦言:“家兄在浙江时,曾集所藏八砖,自黄龙以至兴宁,极为修整,因于节署东偏别立‘八砖吟馆’,与同人觞其中。”
  伯元后将所藏汉晋古砖悉改制成砚,其《定香亭笔谈》卷四云:“浙西碑石无汉晋古刻,惟砖文独多,予得西汉五凤五年砖一、东汉永康元年砖一、西晋建兴四年砖二、东晋咸和二年砖一、兴宁二年砖一,皆制为砚。又有奉华堂砚,南宋宫中物也。”
  莫轻区区五凤砖
  伯元所藏古砖改制砚中,以西汉五凤五年砖砚名声最著。
  嘉庆三年,伯元将所藏砖砚携至京师,翁方纲见之,专门为其中之五凤五年砖作《五凤五年砖记并诗》(见《定香亭笔谈》卷四。翁氏集则以“五凤砖记”“五凤五年砖歌”为题,收录《复初斋文集》卷五、《复初斋诗集》卷五十二),极为推许,谓此一砖也,可以见工度,可以见史法,可以见书势,并云:“莫轻区区一方墣,多少宝刻难齐肩。”
  翁氏记中,还提及一方“五凤二年石”(其任提督广东学政时,曾以端石摹刻此石碑文,是砚后归纪昀)。历史上,有一桩关于“五凤二年”碑刻是砖是石的公案,朱彝尊认为是砖,翁方纲以其为石。故翁氏《五凤五年砖记并诗》末二句云:“欲为竹垞解嘲否?五凤此刻方真砖。”下注:“竹垞以曲阜五凤二年石目为砖。”翁氏意:五凤二年之刻为石,五凤五年之刻才为砖。
  李富孙《校经庼文稿》卷十七之《汉五凤三年砖砚拓本跋》,有述阮伯元所藏五凤砖砚之来由。跋云:“右汉五凤三年砖,家作舟族祖得于海盐城外古寺颓垣中,有‘五凤三年造’阳文篆一行。喜剧携归,因属友人吾君竹房斫为砚,篆文在右侧,并识有‘竹房琢’三字。钱萚石(载)少宗伯见之作铭辞,张君芑堂(燕昌)为镌于上下侧方。后归仪征阮云台师,以为古砖第一品。大兴翁覃溪学士赋长歌一篇……而以竹房竟为元之吾邱衍,则繇未知得砚之所自也……此砚砖,宜为云台师鉴赏而宝爱之。”
  据李氏言,是砚乃其“家作舟族祖得于海盐城外古寺颓垣中”而“属友人吾君竹房斫为砚”。翁方纲在《五凤砖记》中云:“萚石家澉浦,芑堂家海盐,皆吾子行居游之地,而萚石、芑堂若皆不知有吾竹房者,何也?”翁氏所言之吾子行、吾竹房,即元人吾邱衍,其字子行,号竹房。翁氏把此“竹房”当作彼“竹房”,方有此疑问,故李富孙谓翁氏“而以竹房竟为元之吾邱衍,则繇未知得砚之所自也”。
  不过,此砖阮伯元及翁方纲皆称“五凤五年砖”,而李富孙称之“五凤三年”。查翁氏记,云“五凤五年”之“下‘五’字视上‘五’字稍长”,李氏或把下“五”字作成“三”字解读?尝见某拍卖会有阮伯元临五凤砖轴,伯元落款中有云:“余藏五凤四字砖,覃溪先生审以为五年。”看来“五年”之“五”字并不直观,故观者对同一砖有不同之解读。
  李富孙(1764—1843),字既汸,一字芗沚,浙江嘉兴人,嘉庆六年拔贡生。阮伯元抚浙,李富孙肄业诂经精舍。著有《校经庼文稿》等。
  又,阮伯元学生陈文述《颐道堂诗选》卷一,有《西汉五凤五年砖砚歌为云台师作,用覃溪光禄韵》,诗末有句云:“此砖书势兼史法,老辈考定推翁(方纲)钱(载)。亦如阳官马印太平镜,好事往往哦长篇。竹房误认嗜古失,未必难跂曾洪肩。”亦言及误认竹房。
  陈文述(1771—1843),初名文杰,字谱香,又字隽甫、云伯,后改名文述,号退庵,又号碧城外史、颐道居士等,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嘉庆五年举人。少以诗名, 阮伯元以杭州诸生之诗,文述为第一。曾入伯元幕下,后官知县,多惠政。
  犹剩青陵台一寸
  阮伯元署河南巡抚时,曾得一古砖,上有古文字三,伯元经考证,知为“青陵台”三字。
  陈文述《颐道堂诗选》卷九《青陵台砖砚歌》序中,述及此砚之出处:“阮云台师抚豫,得古砖于卫辉之野。”有古篆三字,经考证,“则是青陵台砖也。青陵台为宋康王思舍人韩凭妻所筑,事见古乐府。《太平寰宇记》以为在河南道济州郓城县,《一统志》以为在开封府封邱县界。其为六国时砖无疑。师制为研,搨本见示,因作此诗。”诗云:“芙蓉匣底樱桃雨,苔花绣篆凝香乳。怨女贞魂不可磨,一片青陵台下土。”“汉宫有客珍残瓦,金谷何人识故砖。玉蟾蜍水涵清泪,欲起苏卿谭轶事。乐府谁繙乌鹊歌,香魂不化鸳鸯字。彤管新编待补亡,千秋古墨自生香。西行莫更寻铜雀,漳水东流自夕阳。”
  舒位《瓶水斋诗集》卷十四,亦有《青陵台砖砚歌》,序云:“砚为阮云台中丞所藏”,上有三字,“中丞以《六书正伪》考之,知为古文‘青陵台’字也。”诗云:“琵琶歇绝胭脂晕,犹剩青陵台一寸。鸲鹆纹斑碧血飞,鸳鸯篆小黄泥印。石不能言镜不圆,谁从香径更怀砖。昔年杨柳楼台下,今日琉璃砚匣边。磨洗烟苔扫落叶,密字相思粉蛾贴。只应泪滴玉蟾蜍,定有魂飞惊蛱蝶。东南初日照扶桑,西北浮云墨渖香。但看金谷楼头月,莫管铜台瓦上霜。”是诗作于嘉庆十五年。
  舒位(1765—1816),字立人,小字犀禅,号铁云。大兴(今属北京市)人,生于吴县(今江苏苏州)。乾隆五十三年举人,屡试进士不第,游食四方,以馆幕为生。博学,工诗,善书画。著有《瓶水斋诗集》及杂剧多种。
  古砖瓦砚藏尚多
  阮伯元所藏古砖瓦砚,尚有多种。阮亨《瀛舟笔谈》卷十二记:“兄(指伯元)于嘉庆甲子(九年)得阳曲申氏所藏二十余瓦,以‘千秋万岁’等九瓦入贡内府,余皆藏之祠塾,曾拓其文为谱研第二图。”
  伯元有破琴研,传为宋复古殿瓦所琢。嘉庆四年,翁方纲作《破琴研诗四首》,诗云:“复古瓦追复古画,淞江梦接浙江潮。偃松来证苏斋偈,古寺禅心未寂寥(自注:芸台侍郎得此研于浙中,相传宋复古殿瓦所琢)。”“十三弦漫七弦论,万籁空山静吐吞。本自无弦何有破?墨云一片古松根。”“多事覃溪刻隶书,天风环珮意何如。尚嫌不及阳冰篆,谁省缄题智永初?”“岳色河声笔绝尘,邢房短轴仿谁因?淡交一笑依迦叶,重觌平生竺道人(自注:昔年得吴莲洋手书此事,因乞宋芝山画之)。”(《复初斋诗集》卷五十三)   伯元又曾购得黄易以武梁祠祠阙碎石所琢之砚。嘉庆十三年翁方纲作《徐星伯编修购得秋庵所拓武梁祠像》诗中,有句云:“昨得阮公札,研背金铭骥。”下有注云:“此祠阙碎石有画一马,旁题‘此金’二字,余不可辨,黄秋庵琢为研,今为阮中丞所购得也。”(《复初斋诗集》卷六十二)
  黄秋庵即黄易,字大易,号小松、秋庵、秋影庵主等,斋堂有小松斋、秋影庵、小蓬莱阁诸名。能诗、工书、善画、精篆刻。喜集金石文字,广搜碑刻,著有《小蓬莱阁金石文字》等。黄易于乾隆五十一年访得武梁祠堂画像原石,据其《秋庵得碑十二图》之《紫云山探碑图》记:“紫云山石室零落,古碑有孔,拓视乃汉敦煌长史武斑碑及武梁祠堂画像……次第搜得前后左三石室,祥瑞图、武氏石阙、孔子见老子画像诸石……”翁氏所云“祠阙碎石”之“祠阙”,当即黄易所云之“武氏石阙”。是砚为阮伯元在黄易去世后第六年所购得。
  天津博物馆藏有“清黄易摹武梁祠画像石砚”,砚面右上角有刻字云:“汉武氏石室碎石柱,因材为研,补刻缺字。黄易。”背面摹刻两人物及一鸟头,砚四侧皆有铭刻(见蔡鸿茹《中华古砚100讲》之第24讲)。津博所藏之黄易砚拓片,《广仓砚录》有录。则黄易以武梁祠碎石所制之砚,原或不止一方,津博所藏之砚,是由“武氏石室碎石柱”所制;而阮伯元所得之砚,是以“祠阙碎石”制成。
  阮伯元又尝得隋宫瓦。嘉庆十八年,伯元作《隋宫瓦》诗,云:“隋宫黄土迷芜城,大雷小雷春草生。玉勾金钗掘已尽,荒原还有耕夫耕。我过芜城见耕者,拾得隋时故宫瓦。但有双环四出纹,惜无文字周迴写。回雁宫,芳林门,知是何方檐溜痕?流珠堂,成象殿,建瓴形势分明见。一规翠,阅千年,只宜琢就圆池砚。麝煤响搨写隋书,护儿先录来家传。”(《 揅经室四集》诗卷十)则此片隋宫瓦,伯元亦已改制成砚。
  《兰千山馆名砚目录》收录一方“吴凤凰三年砖砚”,砚匣上有铭云:“八砖精舍珍藏。”(隶书)“汉富贵砖世多有之,吴砖较为难得。今是砖‘凤皇三年’字迹明显,知出于吴代无疑。宝而藏之,俾子孙世守勿替焉。道光八年,阮元。”(行书)镌“阮元印”。砚之一侧,有廷济款铭,云:“吴孙皓以凤皇纪年,是砖必出于吴。今芸台相国罗而致之八砖精舍中,洵瑰宝也。廷济。”
  是砚之疑点在:
  一者,“八砖精舍”乃张廷济之斋名,阮伯元为之书额;而阮伯元藏砖之室名“八砖吟馆”。二人乃“当事人”,斋名绝不会有张冠李戴之误。此砚若为阮伯元搜罗得来后赠给张廷济,因而致(作“送给”解)张氏之八砖精舍中,尚可解释;若是伯元自己珍藏、“致(作‘放置’解)之八砖精舍中”,张廷济为之题铭,则二人皆错题斋名,难以解释。考量二人题铭之用语,若赠物与人,即使自己觉得物有多珍,礼数上一般不会要求对方对获赠之物要好好“珍藏”“宝而藏之,俾子孙世守勿替”。若用于自铭自勉或寄语后代,则为砚铭中所常见。故撇开斋名不论,两则题铭在语气上以后一种情形更为合适。唯一能说得过去的是:阮伯元得砚后,在砚匣上题了“汉富贵砖世多有之”云云之行书铭自藏,后把此砚送给了张廷济,张在砚匣阮铭右边补上了“八砖精舍珍藏”六字隶书,并在砚侧题铭。然随之问题又出现:难道伯元题砚匣时,已想好日后把此砚赠送给他人,于是在匣面右边提前预留了让他人刻字的位置?而张叔未题铭,只言“珍藏”“瑰宝”,无一表示感激之字,合常理否?
  二者,阮伯元之题铭,时在“道光八年”,张廷济之铭虽无时间款,但从张氏“今芸台相国罗而致之八砖精舍中”之“今”字,可推测:一是阮伯元“罗”砚与“致”砚之时间相距不远,二是张叔未题铭与阮伯元“罗而致之”之时间亦应相差不远,均应约在伯元题铭之道光八年或稍后。然伯元直至道光十二年八月方有协办大学士之任,在此之前皆不可称“相国”。道光八年时,伯元在云贵总督任上,其此前二十五年及此后十五年,四十余年间与张氏皆未见面(据阮伯元《张叔未眉寿图说》),伯元若真赠砚张氏,要托寄,确需费时较长,但再长也不至于要五年。
  是砚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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