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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片面共犯的范围在理论上一直存在争议,对片面实行犯、片面组织犯、片面教唆犯和片面帮助犯究竟何者能够成立,目前理论界仍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笔者试着从它们所具有的具体特征与内涵进行分析,得出除片面组织犯不能成立外,其他三种类型犯罪均可成立的结论,以期对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片面共犯成立范围的研究提供一点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