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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出生的刘伟是吉林扶余人,大学本科学历,1969年11月参加工作,长期在吉林省公安系统工作。自1997年12月起,刘伟正式走上领导岗位,先后任白城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吉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兼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等职。
形迹诡秘的沃尔沃轿车
据查,刘伟受贿案卷宗中记载着一辆特殊的轿车,这辆明明是企业购买的沃尔沃轿车,却常年被多名个人私用,且使用时间都很短暂,频繁易主。那么,这辆形迹诡秘的沃尔沃轿车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鲜为人知的秘密呢?
2013年中秋节,刘伟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吉A6789J的沃尔沃轿车回到家中。妻子袁娟娟关切地询问是谁的车,刘伟回答说是吉林省通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负责人孙刚青管理的下属企业的。
这辆车确实是服务中心的下属企业——吉林省通畅标牌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畅公司”)购买的,然而刘伟心里非常清楚,虽然自己分文未付,但这辆车一出4S店其实就已经姓“刘”了。那么,通畅公司与刘伟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送车给刘伟呢?
时间追溯到2012年初的时候,吉林省交警总队决定由总队下属企业服务中心牵头成立牌照厂,由服务中心负责人孙刚青负责先期调研寻找合作方。扬州市派莱斯塑胶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莱斯公司”)的李传琪是个消息灵通的人,他打听到这一消息后,立即找到孙刚青,向其表达了派莱斯公司想与省交警总队合作的意向。
于是孙刚青向刘伟和省交警总队政委许立民推荐了派莱斯公司,省交警總队经研究后同意派莱斯公司与通畅服务中心合作成立通畅公司,负责全省机动车号牌半成品的生产。通畅公司成立后,服务中心占60%股份,扬州派莱斯公司占股40%,并负责具体生产,由李传琪担任公司总经理。
经许立民事后了解,通畅公司成立时,省交警总队确定了其为全省唯一集中生产机动车号牌半成品的厂家。但在实际经营时,长春市交警支队下属企业的标牌厂未到通畅公司购买半成品牌照,通畅公司经营一直不是很好。刘伟获悉此事后,专门让许立民协调此事,许立民遂按照刘伟指示与长春市交警支队协调。此后,有关方面拍板同意赋予通畅公司牌照生产的垄断地位,并在实际经营中出面协调,这可以说是刘伟的“功劳”。为感谢刘伟在派莱斯公司入股通畅公司过程中提供的帮助,同时为了让刘伟继续协调推动通畅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唯一集中生产牌照,李传琪在2012年至2015年的春节和中秋节期间,多次向刘伟贿送财物,少则5万元,多则30万元,累计贿送70万元。
孙刚青作为牵线人,知道李传琪曾经向刘伟有所“表示”,但也许他觉得还不够。2013年7月,孙刚青提议由李传琪以通畅公司的名义给刘伟买辆车,李传琪表示同意。据相关书证显示,车牌号吉A6789J的沃尔沃轿车登记于通畅公司名下,通畅公司在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间,陆续支付购车款65.78万元、装饰费1万元,商业险和强制险费用3.81万余元,共支付人民币70.59万余元。
话说刘伟将车开回家后,一直就由自己家人使用。据袁娟娟证实,该车由家里人使用到2014年底,后因刘伟的主管领导被查处,袁娟娟担心继续使用该车会出问题,便跟刘伟商量将该车退还。
然而,刘伟虽然自己不再使用,却也没有把车退还给通畅公司,而是把车转借给自己的朋友陈硕用了一年多。2016年3月,陈硕驾驶该车在长春净月发生交通事故,刘伟遂安排人将该车取走维修。
发生事故后,刘伟因担心万一车辆再出事故自己会受到牵连,便决定把该车退还给通畅公司。因此,这辆车修好后刘伟和陈硕便再未使用,而是一直放在通畅公司。2017年,刘伟曾向李传琪询问该车的去向,李传琪称车被其开回了江苏老家。
据通畅公司办公室主任程震豪事后证实:通畅公司名下有一辆沃尔沃车,但自己并没有在公司见过这辆车。2014年底,这辆车在公司停放了一段时间,2015年初又被开走了。2016年3月出了交通事故,维修费用4万余元是由公司支付的,后来这辆车被开到南方去了……
动动嘴皮子分得50万元提成
2008年夏天,为在吉林省在建的高速公路项目上销售自己公司生产的防盗螺栓,派莱斯公司经理李传琪找时任服务中心负责人孙刚青帮忙,并承诺可以按每个螺栓2角钱给其提成。
听说有提成,孙刚青自然积极性很高。他指点李传琪说,刘伟认识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局长杨恒之,可以通过刘伟帮忙打招呼。后来,两人找到刘伟说明原委,刘伟同意帮忙协调。
在一次杨恒之和孙刚青都参加的饭局上,刘伟果然专门向杨恒之提及此事。刘伟对杨恒之说,孙刚青有个朋友生产高速公路护栏用的防盗螺栓,请托其帮忙推销。杨恒之当场答应,并授意由孙刚青直接找时任省高建局副局长钱华明。后孙刚青带着李传琪与钱华明对接,钱华明将此事安排给时任省交通厅物资经销站站长李大权落实,李大权遂安排孙宗发联系各标段施工单位与派莱斯公司签订了防盗螺栓采购协议。
据吉林省交通厅物资供应站提供情况说明、材料清单等书证证实,2008年至2011年,吉林省交通厅物资供应站从派莱斯公司采购防盗螺栓577万多套,共支付货款2640万余元。协议签订后,李传琪即根据预期销售量提前支付提成款。孙刚青称此事是通过刘伟联系的,提成款由自己和刘伟均分。2008年10月,李传琪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的方式交给孙刚青61.6万元提成款,孙刚青将其中50万元交给刘伟,剩余款项交给自己的妻子王慧。2010年10月、2011年7月,李传琪又先后两次以现金方式交给孙刚青提成款总计40万元。
就这样,两人动动嘴皮子便轻松揽得百万元提成,刘伟将分得的50万元提成款交给妻子袁娟娟,被其用于家庭投资和日常花销。
退休后东窗事发
2018年11月16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外发布消息: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兼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原总队长)刘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时的刘伟已经退休在家四年有余了。2019年5月15日,刘伟被刑事拘留,5月24日被逮捕。
2019年6月10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刘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通报称,刘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放弃党性修养,大讲江湖义气,与“围猎”者称兄道弟,公权私用,搞权钱交易,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2019年7月5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伟犯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遵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于7月18日受理此案,于9月18日召开庭前会议,并于12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伟利用其担任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该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派莱斯公司等企业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企业经营和为时任吉林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副局长赵全等人在异地驾驶员考生招生监管、驾驶员考试费返款拨付等工作开展方面、职务晋升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李传琪等人给予的人民币总计418.42万元。
2020年3月16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刘伟受贿案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刘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扣押在案的刘伟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288.16万元、沃尔沃牌汽车一辆、奥迪牌汽车一辆、金条100克,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本文除刘伟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黄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