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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某招标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一中学室外运动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共有4家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开标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如期举行。但是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一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副本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这种情况下,评标专家最后认定这种情况属于"重大偏差",从而判定为无效投标。该公司以"投标文件副本作为正本的复印件,应该以正本为主"为由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