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分析了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家与创业家之间双重道德风险问题产生机理及表现形式,并根据资本市场及风险投资领域的特点,从制度设计上对风险投资家与创业家之间存在的双重道德风险提出防范与控制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风险投资 双重道德风险 制度设计
一、引言
风险投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不确定因素的存在,风险资本家与创业家无法判断投入多少资源才是最适当的,因此双方均有可能为提高私有利益而产生投机行为,即存在双重道德风险问题。国外关于双重道德风险研究的已经比较多。如Schmidt(2003)在不完全契约架构之下,处理双方道德风险的问题,并证明可转换债券可以使得创业家及创投付出最佳化的努力。国内对风险投资中存在的双重道德风险问题的研究才刚刚起步,杨青、李钰(2004)从契约经济学的角度研究,为风险投资中双重道德风险问题提供了一个解决思路。张卫国、罗军、吴丙山(2005)构建了一个关于风险投资家与创业家的三阶段模型,从讨论最优状态的契约机制开始,进一步讨论了不对称信息引起的双重道德风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