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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作为国有矿山企业,要响应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推进深化改革,提高组织效能,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也要发挥国有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国企承担的社会责任,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维护社会的安定。笔者作为国有矿山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结合所在企业实际,以亲身开展的工作实践为基础,提出了提高组织效能、稳定职工队伍的若干渠道,以期为国有企业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深化改革,机构整合,分流安置
一、前言
笔者所在企业系国有独资大型黑色冶金矿山企业,具近70年的历史,是以铁矿石采选业务为核心,集地质勘查、工程设计、井巷工程、建筑施工、矿山机械设备制造与安装、物资贸易、物流、物业管理等专业于一体的矿业企业。
2015年以来,面对钢铁行业低迷,铁矿石价格持续下跌的不利形势,不少国有矿山企业的经营都出现了利润锐减甚至亏损的困难局面。该企业一方面按照相关政策制度要求,全面推进深化变革,通过关停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的矿山,停止新建矿山的基本建设等措施,调整生产结构,提升有效产能,收缩低效业务,盘活存量资产,取消低效产能,坚决打赢度危求存的攻坚战;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每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持企业和社会的稳定,为企业渡难关、保稳定、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提高组织效能、稳定职工队伍的若干渠道
(一)整合组织机构,精简岗位定员,推进两级单位优化变革,明确定位,提高效能
以“有效压缩层级、精简管理机构”为企业变革的总体要求,优化调整企业的管控模式、组织架构,并编制与之匹配的岗位定员方案。通过优化调整,该企业组织架构的管控模式由直线职能制调整为集约高效的新型矿区化管控模式,机关总部的职能管理定位向企业投资规划、资源配置、协调沟通、业务价值链创造等方向转变,强化监督、指导、服务职能;基层单位按照专业化职能共享的思路进行整合,通过专业高效的共享服务,简化、标准化和合并工作环节,将散落在各矿区的资源进行集约化管理、专业化经营,使矿山变革为以成本管理为中心的生产作业单位。
(二)调结构、去产能,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为应对严峻市场形势,保证企业生存发展,企业通过关停矿山、暂停基建等调整优化措施,提升有效產能,收缩低效业务,盘活存量资产,调整生产结构,取消低效产能。在推进变革的过程中,由于生产结构调整、组织机构整合、岗位数量减少等因素,该企业机关与所属各单位均产生了大量的富余人员。为妥善安置上述职工,促进暂时离开岗位的职工尽快、有规则的转岗、上岗、退出,企业按照依法合规、积极稳妥、分类指导、效益导向的原则,以制度形式明确了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渠道,促进了人力资源整体配置的再优化,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体分流安置渠道如下:
1.竞争上岗
企业一方面在对外用工现状进行摸底的基础上,通过确定劳务清退项目,完善劳务管理配套政策,依法清退外委施工队伍、劳务派遣用工、临时辅助用工等外用工,主动为职工提供岗位,一方面认真梳理因产业结构调整,经营业务整合出现的空缺岗位,通过完善政策、搭建信息平台、加强组织协调等措施,按照企业选人用人制度,优先组织符合条件的待岗职工以公开竞聘的方式重新上岗。
2.内部创业
企业在深化变革的过程中,可以划出适当的、相对独立的业务经营范围,以委托经营管理的方式,交由职工承包运营;同时,企业也可鼓励职工响应国家的“双创”政策,在政策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支持职工在企业内部创业。当职工自愿尝试承包运营或自主创业时,企业与职工应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规定流程与职工签订相关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责权利划分不清而产生纠纷。
3.内部退岗休养
按照“尊重贡献、兼顾公平”的原则,企业可以确定适当的年龄或工作年限节点,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为其办理内部退岗休养手续。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薪酬制度体系,应确保内部退岗休养职工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享有不低于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工资待遇。
4.提前退休
按照“兼顾历史、积极稳妥”的原则,积极与地方行政部门沟通,合理确定办理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范围,凡符合条件的富余人员,优先为其办理提前退休(含病退)审批手续,纳入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执行退休人员相关待遇。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单位与富余人员协商一致,富余人员愿意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双方签订协议,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6.离岗培训
对因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业务整合,产业结构调整,所产生的需集中培训后等待上岗的职工,开展针对性的岗位技能培训,帮助其提高再上岗能力。待企业有合适的岗位出现时,优先为其安排岗位,重新上岗。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1.在进行组织机构和岗位编制优化时,要坚持战略导向、精简高效原则,不能单纯的从数量上压缩,还要充分考虑调整后的机构和岗位是否符合企业的战略目标,能够最大化的发挥组织效能、提高职工劳效。
2.在确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渠道之后,企业应出台相关办法,保证各项措施有章可循。工会组织应发挥积极作用,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出发,为职工提供充分发表意见的渠道,保证本项工作依法合规,既充分考虑职工承受能力,保障职工权益,又为企业减轻包袱,轻装前行。纪检监察部门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办法中的各项措施透明执行,监督、检查防止执行过程发生偏差。
3.受市场形势和工作环境的影响,国有矿山企业对于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较以往有所减弱。因此,企业在分流安置待岗职工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业务骨干,防止优秀人才的流失。
四、后记
笔者作为国有矿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亲历了企业在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铁矿石价格持续下降,企业经营出现巨额亏损,实现经营目标异常艰难的不利形势,在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一方面加大推进企业深化改革力度,努力降成本、增效益,适应市场新常态,一方面充分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和承受力,想方设法为职工的未来出路提供更加广泛的选择空间,与职工共同努力度过难关。
针对企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的举措,上述渠道仅是笔者结合自身经历提供的参考,不同企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方法远非局限于此。但是笔者认为,企业在生产运营的过程中遇到困难,不应踟蹰不前,而要勇于决策,依靠企业和职工的合力,方能共渡难关,阔步前行。
参考文献:
[1]陈清. 全面深化改革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J]. 前线, 2017(3):41-45.
[2]陶为.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集团总部定位思考[J]. 中国石油石化, 2017(7).
[3]郑卫. 关于加强待岗职工管理的探讨[J].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5(15):53-53.
关键词:深化改革,机构整合,分流安置
一、前言
笔者所在企业系国有独资大型黑色冶金矿山企业,具近70年的历史,是以铁矿石采选业务为核心,集地质勘查、工程设计、井巷工程、建筑施工、矿山机械设备制造与安装、物资贸易、物流、物业管理等专业于一体的矿业企业。
2015年以来,面对钢铁行业低迷,铁矿石价格持续下跌的不利形势,不少国有矿山企业的经营都出现了利润锐减甚至亏损的困难局面。该企业一方面按照相关政策制度要求,全面推进深化变革,通过关停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的矿山,停止新建矿山的基本建设等措施,调整生产结构,提升有效产能,收缩低效业务,盘活存量资产,取消低效产能,坚决打赢度危求存的攻坚战;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每名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持企业和社会的稳定,为企业渡难关、保稳定、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提高组织效能、稳定职工队伍的若干渠道
(一)整合组织机构,精简岗位定员,推进两级单位优化变革,明确定位,提高效能
以“有效压缩层级、精简管理机构”为企业变革的总体要求,优化调整企业的管控模式、组织架构,并编制与之匹配的岗位定员方案。通过优化调整,该企业组织架构的管控模式由直线职能制调整为集约高效的新型矿区化管控模式,机关总部的职能管理定位向企业投资规划、资源配置、协调沟通、业务价值链创造等方向转变,强化监督、指导、服务职能;基层单位按照专业化职能共享的思路进行整合,通过专业高效的共享服务,简化、标准化和合并工作环节,将散落在各矿区的资源进行集约化管理、专业化经营,使矿山变革为以成本管理为中心的生产作业单位。
(二)调结构、去产能,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为应对严峻市场形势,保证企业生存发展,企业通过关停矿山、暂停基建等调整优化措施,提升有效產能,收缩低效业务,盘活存量资产,调整生产结构,取消低效产能。在推进变革的过程中,由于生产结构调整、组织机构整合、岗位数量减少等因素,该企业机关与所属各单位均产生了大量的富余人员。为妥善安置上述职工,促进暂时离开岗位的职工尽快、有规则的转岗、上岗、退出,企业按照依法合规、积极稳妥、分类指导、效益导向的原则,以制度形式明确了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渠道,促进了人力资源整体配置的再优化,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体分流安置渠道如下:
1.竞争上岗
企业一方面在对外用工现状进行摸底的基础上,通过确定劳务清退项目,完善劳务管理配套政策,依法清退外委施工队伍、劳务派遣用工、临时辅助用工等外用工,主动为职工提供岗位,一方面认真梳理因产业结构调整,经营业务整合出现的空缺岗位,通过完善政策、搭建信息平台、加强组织协调等措施,按照企业选人用人制度,优先组织符合条件的待岗职工以公开竞聘的方式重新上岗。
2.内部创业
企业在深化变革的过程中,可以划出适当的、相对独立的业务经营范围,以委托经营管理的方式,交由职工承包运营;同时,企业也可鼓励职工响应国家的“双创”政策,在政策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支持职工在企业内部创业。当职工自愿尝试承包运营或自主创业时,企业与职工应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规定流程与职工签订相关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责权利划分不清而产生纠纷。
3.内部退岗休养
按照“尊重贡献、兼顾公平”的原则,企业可以确定适当的年龄或工作年限节点,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为其办理内部退岗休养手续。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薪酬制度体系,应确保内部退岗休养职工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享有不低于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工资待遇。
4.提前退休
按照“兼顾历史、积极稳妥”的原则,积极与地方行政部门沟通,合理确定办理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范围,凡符合条件的富余人员,优先为其办理提前退休(含病退)审批手续,纳入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执行退休人员相关待遇。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单位与富余人员协商一致,富余人员愿意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双方签订协议,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6.离岗培训
对因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业务整合,产业结构调整,所产生的需集中培训后等待上岗的职工,开展针对性的岗位技能培训,帮助其提高再上岗能力。待企业有合适的岗位出现时,优先为其安排岗位,重新上岗。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1.在进行组织机构和岗位编制优化时,要坚持战略导向、精简高效原则,不能单纯的从数量上压缩,还要充分考虑调整后的机构和岗位是否符合企业的战略目标,能够最大化的发挥组织效能、提高职工劳效。
2.在确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渠道之后,企业应出台相关办法,保证各项措施有章可循。工会组织应发挥积极作用,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出发,为职工提供充分发表意见的渠道,保证本项工作依法合规,既充分考虑职工承受能力,保障职工权益,又为企业减轻包袱,轻装前行。纪检监察部门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办法中的各项措施透明执行,监督、检查防止执行过程发生偏差。
3.受市场形势和工作环境的影响,国有矿山企业对于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较以往有所减弱。因此,企业在分流安置待岗职工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业务骨干,防止优秀人才的流失。
四、后记
笔者作为国有矿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亲历了企业在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铁矿石价格持续下降,企业经营出现巨额亏损,实现经营目标异常艰难的不利形势,在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一方面加大推进企业深化改革力度,努力降成本、增效益,适应市场新常态,一方面充分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和承受力,想方设法为职工的未来出路提供更加广泛的选择空间,与职工共同努力度过难关。
针对企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的举措,上述渠道仅是笔者结合自身经历提供的参考,不同企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方法远非局限于此。但是笔者认为,企业在生产运营的过程中遇到困难,不应踟蹰不前,而要勇于决策,依靠企业和职工的合力,方能共渡难关,阔步前行。
参考文献:
[1]陈清. 全面深化改革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J]. 前线, 2017(3):41-45.
[2]陶为.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集团总部定位思考[J]. 中国石油石化, 2017(7).
[3]郑卫. 关于加强待岗职工管理的探讨[J].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5(15):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