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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农户家庭农场,提升小农户经营能力和适度规模水平,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强调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近年来,江苏积极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和政策引导两个优势,以顶层设计和试点试验探索创新培育机制,着力提升农户家庭农场发展活力。
健全激励机制,激发成长动力
家庭农场发展有其自身规律,要在充分尊重农户经营意愿的基础上,强化政策引导,激发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建立“有梯度”的名录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将农业规模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2020年,出台《江苏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露天种植不低于20亩、设施农业不低于5亩等种养规模标准,进一步扩大了家庭农场指导服务的覆盖面,有力增强了发展后劲。截至目前,全省纳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的总数达17.6万家。健全示范培育机制,强化家庭农场成长路径引导。实施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逐级申报认定的梯度培育制度,县级重点把好适度规模关,市级把好质量提升关,省级则突出最佳规模效益,核心要求是人均经营净收入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累计认定示范家庭农场超过1万家,其中省级示范2290家。加强名录动态管理,激发队伍活力。每年组织申报各级示范,为示范家庭农场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开展示范家庭农场跟踪监测,实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推陈出新。
构建“有温度”的政策体系。坚持“抓大不放小”,着力构建打基础、利长远的家庭农场支持保护政策体系。突出普惠性,营造共同发展的政策环境。2020年,创新推出“家庭农场贷”,提供专属融资服务,已惠及近1.2万家庭农场,贷款总额超30亿元,平均年化利率4%—5%之间。广泛开展家庭农场培训,积极探索契合家庭农场需求的培训内容和形式。泰州市姜堰区创新“短期集中办班+常态实训指导+专业资格认定”的“三合一”家庭农场培训模式。常州市武进区探索专项培训、学历教育、创新创业等多种培训形式,帮助家庭农场提升经营能力。省级牵头探索电子记账模式,引导家庭农场规范管理。突出激励性,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引导。省级涉农“大专项”资金对家庭农场支持以各级示范为重点。南京市、徐州市等地对示范家庭农场实行直接奖励制度。为鼓励家庭农场长期稳定经营,现阶段正依托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政策试点。
创新运营模式,减轻经营压力
适度规模是家庭农场的重要特征。当前,家庭农场规模偏小、实力不强的问题还普遍存在,扩大生产经营又面临投资强度较大、经营有风险等难题。各地突出问题导向,积极探索降成本、控风险的有效机制,引导家庭农场提高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多环节缓解投资压力。家庭农场是小微主体,“大而全”的发展模式,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划算。一些环节采用资源互通、共建共享或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更有利于压缩投资成本。泰兴市组建60多家以家庭农场为成员的农民合作社,开展农机互助等相互服务。该市河失镇6家家庭农场组建老龙河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统一购置烘干设备、大型拖拉机、插秧机、植保机以及运输车辆等设备,统一调度统筹使用,大幅度降低了投入成本。泰州市姜堰区推行由村集体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的工作模式,提供育秧、机插、植保、收割、烘干等多环节服务,既缓解了农业设施用地紧缺问题,也有效降低了农户农机购置成本。扬州市江都区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5+N”建设模式,提供全程机械化服务等五大中心功能和粮食初加工服务等N项拓展功能,为家庭农场等提供多方位服务。此外,为化解用地成本高问题,丹阳市探索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制度,实行履约保证金和保证保险双轨运行,家庭农场可自愿缴纳一定保费后,不再缴纳履约保证金,大幅度缓解资金压力。
市场化防控经营风险。家庭农场面临市场和自然灾害双重风险,能否盈利既看行情又看“天”,年度间存在“饥饱不均”,对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江苏连续多年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保险试点,致力扎紧保障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安全网”。张家港市针对自然灾害影响,积极探索商业化模式的水蜜桃综合气象指数保险,已初步取得成效。为应对市场行情波动带来的影响,连云港市赣榆区推出黄桃价格指数保险,将财政扶持转化为市场化保障,累计参保面积达4914亩。常熟市试点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约定猪粮比低于6.2∶1时,保险公司对差额进行理赔,最大限度减少家庭农场等养殖主体的损失。常州市武进区以家庭农场为投保人,开展水稻收入保险试点,试点成效明显。该项试点已扩大到全省33个粮食大县。此外,防控多元风险的家庭农场综合保险试点正在推进之中。
探索联合路径,提升盈利能力
2021年省委1号文件指出,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农民分享到更多产业增值收益。大多数家庭农场脱胎于普通农户,主要承担农产品生产功能,对接大市场的能力不足。农村改革试验将探索联合发展机制作为家庭农场培育机制创新试点的重要内容,探索家庭农场融入产业链的有效路径。
构建一批主体联合发展的载体。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提出,积极开展区域性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创建。试点试验中,南京市及所辖各农业区、常州市新北区、连云港市赣榆区等农村改革试验区先后成立家庭农场联盟,打通信息交流不畅、组织难且成本高等影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堵点”,推动家庭农场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合作,通过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实现互利共赢,共享产业增值效益。截至目前,全省先后建立家庭农场联盟(协会、联合会)等联合载体20家,其中市域性载体4家,县域性载体16家。多地以建设村镇域服务平台为抓手,促进产业链各类主体联合发展。其中,泰州市姜堰区探索形成的“桥头模式”入选全国案例。
拓展一批联合合作的功能模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要素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策引导,推动有条件的主体通过联合合作,向家庭农场导入科技、品牌、質量等现代生产要素,提升全产业链价值,通过利益联结共享产业增值效益。南京市六合区试点建设3家农业服务联合社,依托“1+N+X”组织模式,联合社1个核心成员与N个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利益联结,提供品种布局等X项服务功能,通过引进新品种、采取降肥减药的新方法,家庭农场生产的水稻、小麦售价平均比市场高0.1—0.5元/斤。艾津联合社还拓展进行统一加工销售,与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建立“一保底、二分红、三收益”的利益共享机制。泰州市姜堰区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委托运营“姜堰大米”区域公共品牌,推动家庭农场由“卖原粮”向“卖大米、卖品牌大米”转变,提升经营效益。
(作者单位: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编辑:包咏菲
健全激励机制,激发成长动力
家庭农场发展有其自身规律,要在充分尊重农户经营意愿的基础上,强化政策引导,激发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建立“有梯度”的名录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将农业规模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2020年,出台《江苏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露天种植不低于20亩、设施农业不低于5亩等种养规模标准,进一步扩大了家庭农场指导服务的覆盖面,有力增强了发展后劲。截至目前,全省纳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的总数达17.6万家。健全示范培育机制,强化家庭农场成长路径引导。实施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逐级申报认定的梯度培育制度,县级重点把好适度规模关,市级把好质量提升关,省级则突出最佳规模效益,核心要求是人均经营净收入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省累计认定示范家庭农场超过1万家,其中省级示范2290家。加强名录动态管理,激发队伍活力。每年组织申报各级示范,为示范家庭农场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开展示范家庭农场跟踪监测,实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推陈出新。
构建“有温度”的政策体系。坚持“抓大不放小”,着力构建打基础、利长远的家庭农场支持保护政策体系。突出普惠性,营造共同发展的政策环境。2020年,创新推出“家庭农场贷”,提供专属融资服务,已惠及近1.2万家庭农场,贷款总额超30亿元,平均年化利率4%—5%之间。广泛开展家庭农场培训,积极探索契合家庭农场需求的培训内容和形式。泰州市姜堰区创新“短期集中办班+常态实训指导+专业资格认定”的“三合一”家庭农场培训模式。常州市武进区探索专项培训、学历教育、创新创业等多种培训形式,帮助家庭农场提升经营能力。省级牵头探索电子记账模式,引导家庭农场规范管理。突出激励性,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引导。省级涉农“大专项”资金对家庭农场支持以各级示范为重点。南京市、徐州市等地对示范家庭农场实行直接奖励制度。为鼓励家庭农场长期稳定经营,现阶段正依托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家庭农场主养老保险政策试点。
创新运营模式,减轻经营压力
适度规模是家庭农场的重要特征。当前,家庭农场规模偏小、实力不强的问题还普遍存在,扩大生产经营又面临投资强度较大、经营有风险等难题。各地突出问题导向,积极探索降成本、控风险的有效机制,引导家庭农场提高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多环节缓解投资压力。家庭农场是小微主体,“大而全”的发展模式,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划算。一些环节采用资源互通、共建共享或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更有利于压缩投资成本。泰兴市组建60多家以家庭农场为成员的农民合作社,开展农机互助等相互服务。该市河失镇6家家庭农场组建老龙河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统一购置烘干设备、大型拖拉机、插秧机、植保机以及运输车辆等设备,统一调度统筹使用,大幅度降低了投入成本。泰州市姜堰区推行由村集体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的工作模式,提供育秧、机插、植保、收割、烘干等多环节服务,既缓解了农业设施用地紧缺问题,也有效降低了农户农机购置成本。扬州市江都区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5+N”建设模式,提供全程机械化服务等五大中心功能和粮食初加工服务等N项拓展功能,为家庭农场等提供多方位服务。此外,为化解用地成本高问题,丹阳市探索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制度,实行履约保证金和保证保险双轨运行,家庭农场可自愿缴纳一定保费后,不再缴纳履约保证金,大幅度缓解资金压力。
市场化防控经营风险。家庭农场面临市场和自然灾害双重风险,能否盈利既看行情又看“天”,年度间存在“饥饱不均”,对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江苏连续多年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保险试点,致力扎紧保障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安全网”。张家港市针对自然灾害影响,积极探索商业化模式的水蜜桃综合气象指数保险,已初步取得成效。为应对市场行情波动带来的影响,连云港市赣榆区推出黄桃价格指数保险,将财政扶持转化为市场化保障,累计参保面积达4914亩。常熟市试点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约定猪粮比低于6.2∶1时,保险公司对差额进行理赔,最大限度减少家庭农场等养殖主体的损失。常州市武进区以家庭农场为投保人,开展水稻收入保险试点,试点成效明显。该项试点已扩大到全省33个粮食大县。此外,防控多元风险的家庭农场综合保险试点正在推进之中。
探索联合路径,提升盈利能力
2021年省委1号文件指出,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农民分享到更多产业增值收益。大多数家庭农场脱胎于普通农户,主要承担农产品生产功能,对接大市场的能力不足。农村改革试验将探索联合发展机制作为家庭农场培育机制创新试点的重要内容,探索家庭农场融入产业链的有效路径。
构建一批主体联合发展的载体。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提出,积极开展区域性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创建。试点试验中,南京市及所辖各农业区、常州市新北区、连云港市赣榆区等农村改革试验区先后成立家庭农场联盟,打通信息交流不畅、组织难且成本高等影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堵点”,推动家庭农场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合作,通过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实现互利共赢,共享产业增值效益。截至目前,全省先后建立家庭农场联盟(协会、联合会)等联合载体20家,其中市域性载体4家,县域性载体16家。多地以建设村镇域服务平台为抓手,促进产业链各类主体联合发展。其中,泰州市姜堰区探索形成的“桥头模式”入选全国案例。
拓展一批联合合作的功能模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要素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策引导,推动有条件的主体通过联合合作,向家庭农场导入科技、品牌、質量等现代生产要素,提升全产业链价值,通过利益联结共享产业增值效益。南京市六合区试点建设3家农业服务联合社,依托“1+N+X”组织模式,联合社1个核心成员与N个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利益联结,提供品种布局等X项服务功能,通过引进新品种、采取降肥减药的新方法,家庭农场生产的水稻、小麦售价平均比市场高0.1—0.5元/斤。艾津联合社还拓展进行统一加工销售,与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建立“一保底、二分红、三收益”的利益共享机制。泰州市姜堰区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委托运营“姜堰大米”区域公共品牌,推动家庭农场由“卖原粮”向“卖大米、卖品牌大米”转变,提升经营效益。
(作者单位: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编辑:包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