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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的若干意见称,将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并将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农业、农村、农民),确保三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
文件强调:“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难度越来越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任务越来越重……努力确保粮食生产不滑坡、农民收入不徘徊、农村发展好势头不逆转。”
农村建设方面,要抓住当前农村建房快速增长和建筑材料供给充裕的时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
消费市场方面,将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对现行限价内的产品继续实行13%的补贴标准,超出限价的实行定额补贴,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增选一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购买汽车和家电等提供消费信贷。
金融支持方面,要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
中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此前表示,去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加大。数据显示,去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5 153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8.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 175元,比上年增长8.8%。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都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在农业补贴和市场调控方面,政府将扩大马铃薯补贴范围,启动青稞良种补贴,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
同时,扩大销区粮食储备规模,适时采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支持企业参与收储,健全国家收储农产品的拍卖机制,保持农产品市场稳定和价格合理水平。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逐步拓展交易品种。并将加快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水平,支持优势产区发展棉花、糖料生产。
此外,要加强国际农业科技和农业资源开发合作,制定鼓励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引导外资投向鼓励类产业,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实行灵活高效的农产品进出口政策,建立健全农产品和农用物资进出口监测预警机制。
文件强调:“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难度越来越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任务越来越重……努力确保粮食生产不滑坡、农民收入不徘徊、农村发展好势头不逆转。”
农村建设方面,要抓住当前农村建房快速增长和建筑材料供给充裕的时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
消费市场方面,将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对现行限价内的产品继续实行13%的补贴标准,超出限价的实行定额补贴,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增选一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购买汽车和家电等提供消费信贷。
金融支持方面,要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
中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此前表示,去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加大。数据显示,去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5 153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8.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 175元,比上年增长8.8%。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都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在农业补贴和市场调控方面,政府将扩大马铃薯补贴范围,启动青稞良种补贴,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
同时,扩大销区粮食储备规模,适时采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支持企业参与收储,健全国家收储农产品的拍卖机制,保持农产品市场稳定和价格合理水平。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逐步拓展交易品种。并将加快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水平,支持优势产区发展棉花、糖料生产。
此外,要加强国际农业科技和农业资源开发合作,制定鼓励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引导外资投向鼓励类产业,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实行灵活高效的农产品进出口政策,建立健全农产品和农用物资进出口监测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