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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建设的重要原则,是我们党从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得出的重要认识和结论。“从严治党”一词最早见于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即“必须从严治党,严肃执行党的纪律”。以后,历届党代会报告都强调这一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党治党取得累累硕果,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年来认为难以解决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在许许多多有形变化的背后,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敬畏规矩、不敢违规的意识正在逐步自觉确立,实现了从“一时严”向“常态严”、从“重点严”向“全面严”、从“被动严”向“主动严”的转变。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给我们提供了五个方面的重要启示。
坚持领导带头,是党领导开展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是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光荣传统。坚持领导带头,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鲜明特点。习近平总书记说:“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抓?就从中央政治局抓起,正所谓‘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上面没有先做到,要求下边就没有说服力和号召力。”大量的事实表明,领导身先士卒,就能一呼百应;领导以身作则,就能不令而行。可以说,很多事情只要领导带头做了,其他的都好办。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中在营造一种风气,提倡一种追求,引导一种方式,对党风政风民风的形成,对下属遵规守纪的行为引导具有很大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取得如此成效,如此得到社会各方面认可,根本原因就在于从中央做起,各级领导干部作表率。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了在个人修养上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一定做到;在遵规守纪上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在碰到难度很大、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时,自己带头抓。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是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应带头做到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应带头严于律己、慎独慎微,襟怀坦荡、光明磊落,严格要求自己,守住规矩底线,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应带头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基层一线,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讲认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政治品格,也是我们党成立98年来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宝贵经验。讲认真是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在党的建设过程中,如果失去认真的氛围、认真的态度、认真的作风、认真的精神,从严管党治党就会永远只是空中楼阁。党的十八大以来,讲认真成了推动工作、解决难题的重要特征。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保证全党集中统一、令行禁止,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说到做到,做不到就查处、就通报。高标准严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明察暗访,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提出具体标准,要求必须见人见物见思想;对整改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真正是严要求、动真格,真实抓、抓真实。惩治腐败中无论碰到谁,都敢于亮剑,一查到底,毫不含糊。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表明立场,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困难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在遵规守纪上不搞灵活性,在执行制度纪律上不搞随意性,在查处人和事上多了认真劲,只要违反了纪律,对谁都按规矩办事,使许多问题很好地得到了解决,凝聚了党心、收拢了民心。
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规矩是对道德、纪律、法律约束的总概括,是人们应普遍遵守的办事规则和行为准则。对党员干部来说,讲规矩是对法律法规、政策原则、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的遵守、履行和坚守。《吕氏春秋》中说,“举事必循法以动。”《礼记》中说,“入竟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谈到“规矩”一词。在强调规矩意识的时候,他还引用了“破窗效应”这一犯罪心理学的定律,深刻说明治党没有规矩不行,有了规矩还必须严格执行,在规矩面前,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如果规矩意识在党员干部心目中淡化了,规矩就成了一种“摆设”,成了说和讲的东西,不可能真正落实在行动中。因此,一定要树立规矩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夯实廉政之基,通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做到有原则、有底线、有规矩,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坚定、旗帜鲜明,在全党形成讲规矩、守规矩的良好风气。
全面从严治党,靠什么严、靠什么治?根本上还是靠严明党纪,靠法规制度。我们党历来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始终强调要用制度规范各级党组织、党员的言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不断制定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为全面从严治党夯实了制度根基,以坚实可靠、管理严格、执行力强的制度,形成了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和稳定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认真抓好制度的严格执行,在党内形成了自觉遵守制度者受奖赏、不严格遵守者受批评、违反者受查处的良好氛围,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全党意志和步调的统一。我们党推动形成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的法规制度建设质量,通过依规治党,让制度发力生威,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实践反复证明,党中央决心已下、大政方针明确后,职能部门的工作理念、思路、作风和方式方法对一项重大工作的影响极大。党的十八大以来,职能部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按照中央要求,紧跟中央部署,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忠诚履职、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坚韧不拔,坚持原则、讲究策略,严格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有力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表现出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展示出高超的政治智慧和务求实效的良好作风。尤其是从整体上看,对人对事的处理原则执行得严、政策掌握得好、标准把握得准,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党的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职能部门抓从严治党和惩治腐败的做法与经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此更好更顺推动党的重要工作,加快重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努力提高治国理政的科学化水平。
以上几个方面,既是全面从严治党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也给今后推动重大工作、解决各种难题提供了良好借鉴。它有力地启示我们,只要始终如一地坚持这样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
领导一定要带头
坚持领导带头,是党领导开展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是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光荣传统。坚持领导带头,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鲜明特点。习近平总书记说:“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抓?就从中央政治局抓起,正所谓‘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上面没有先做到,要求下边就没有说服力和号召力。”大量的事实表明,领导身先士卒,就能一呼百应;领导以身作则,就能不令而行。可以说,很多事情只要领导带头做了,其他的都好办。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中在营造一种风气,提倡一种追求,引导一种方式,对党风政风民风的形成,对下属遵规守纪的行为引导具有很大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取得如此成效,如此得到社会各方面认可,根本原因就在于从中央做起,各级领导干部作表率。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了在个人修养上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一定做到;在遵规守纪上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在碰到难度很大、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时,自己带头抓。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是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应带头做到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应带头严于律己、慎独慎微,襟怀坦荡、光明磊落,严格要求自己,守住规矩底线,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应带头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基层一线,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组织一定要认真
讲认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政治品格,也是我们党成立98年来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宝贵经验。讲认真是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在党的建设过程中,如果失去认真的氛围、认真的态度、认真的作风、认真的精神,从严管党治党就会永远只是空中楼阁。党的十八大以来,讲认真成了推动工作、解决难题的重要特征。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保证全党集中统一、令行禁止,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说到做到,做不到就查处、就通报。高标准严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明察暗访,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提出具体标准,要求必须见人见物见思想;对整改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真正是严要求、动真格,真实抓、抓真实。惩治腐败中无论碰到谁,都敢于亮剑,一查到底,毫不含糊。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表明立场,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困难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在遵规守纪上不搞灵活性,在执行制度纪律上不搞随意性,在查处人和事上多了认真劲,只要违反了纪律,对谁都按规矩办事,使许多问题很好地得到了解决,凝聚了党心、收拢了民心。
党员一定要规矩
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规矩是对道德、纪律、法律约束的总概括,是人们应普遍遵守的办事规则和行为准则。对党员干部来说,讲规矩是对法律法规、政策原则、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的遵守、履行和坚守。《吕氏春秋》中说,“举事必循法以动。”《礼记》中说,“入竟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谈到“规矩”一词。在强调规矩意识的时候,他还引用了“破窗效应”这一犯罪心理学的定律,深刻说明治党没有规矩不行,有了规矩还必须严格执行,在规矩面前,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如果规矩意识在党员干部心目中淡化了,规矩就成了一种“摆设”,成了说和讲的东西,不可能真正落实在行动中。因此,一定要树立规矩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夯实廉政之基,通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做到有原则、有底线、有规矩,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坚定、旗帜鲜明,在全党形成讲规矩、守规矩的良好风气。
制度一定要完善
全面从严治党,靠什么严、靠什么治?根本上还是靠严明党纪,靠法规制度。我们党历来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始终强调要用制度规范各级党组织、党员的言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不断制定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为全面从严治党夯实了制度根基,以坚实可靠、管理严格、执行力强的制度,形成了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和稳定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认真抓好制度的严格执行,在党内形成了自觉遵守制度者受奖赏、不严格遵守者受批评、违反者受查处的良好氛围,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全党意志和步调的统一。我们党推动形成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的法规制度建设质量,通过依规治党,让制度发力生威,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职能部门一定要有力
实践反复证明,党中央决心已下、大政方针明确后,职能部门的工作理念、思路、作风和方式方法对一项重大工作的影响极大。党的十八大以来,职能部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按照中央要求,紧跟中央部署,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忠诚履职、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坚韧不拔,坚持原则、讲究策略,严格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有力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表现出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展示出高超的政治智慧和务求实效的良好作风。尤其是从整体上看,对人对事的处理原则执行得严、政策掌握得好、标准把握得准,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党的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职能部门抓从严治党和惩治腐败的做法与经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此更好更顺推动党的重要工作,加快重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努力提高治国理政的科学化水平。
以上几个方面,既是全面从严治党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也给今后推动重大工作、解决各种难题提供了良好借鉴。它有力地启示我们,只要始终如一地坚持这样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