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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平顶山防雷管理的依法行政中,气象行政执法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规范化,可见行政处罚是实现目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防雷减灾工作健康发展的一个保障。
关键词行政处罚;气象执法;运用;执行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11-0103-01
0引言
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赋予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重要社会管理职责。防雷减灾工作是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是对“资源气象、公共气象、安全气象”理念的实践,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思想的具体体现。
1执法程序
执法程序是我们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过程,不能随意增减,尤其对情节严重,有可能诉诸法院强制执行的案子,更要慎之又慎,注意每一个环节,重视每一个细节,把每步程序都做完善,不要因为困难或其他原因“偷工减料”,不能因执法程序出现纰漏而败诉。
2实施气象行政执法处罚时应追循的原则
实施气象行政处罚过程中必须遵循处罚的法定原则,即公开、公正、公平。《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要慎用处罚,应避免行政管理机构与被管理者之间产生矛盾对立。说服教育是气象执法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这样才能充分的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人为本的执法工作理念。
3处罚在气象行政执法中的具体运用
在行政执法中,有些细节可能对执法影响不大,有些细节却是十分重要,马虎不得。象执法主体的认定,法人名称,证据的搜集与保存等细节问题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只有扎实做好基本功,才不至于在细小的问题上出现大的纰漏。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严格按照处罚权限进行处罚,否则即是违法。应因地制宜,按照条文中规定的数额和本级限额从低处罚。
1)证据的收集整理在气象行政处罚执法的具体工作实践中应是先取证后裁决,证据是定性的基础也是行政处罚事实依据。同时证据也是整个的行政诉讼行为的核心和行政诉讼中的审查对象。在提取执法证据时,要考虑每个取证环节在以后的行政诉讼中是否是合法有效的。即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要注意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
2)询问笔录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现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是一个不可遗漏的重要环节,所以出示执法证件和表明身份的时机掌握不好会直接影响到案件后续工作的实施。其次是作询问笔录必须确定被询问人的真实身份,笔者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曾经遇到过故意荒报身份导致整个调查失真,使得执法工作陷入很被动的僵局,所以这个细节不容小窥。案件询问笔录的提问。应根据对方的个性特点、思想情绪、精神状态等采取事有百做,话有百说的方式应紧扣主题,消除被调查人不必要的警觉与防备,使其讲出真话实情。如果偏离主题要及时巧妙地加以点拨引导。
3)处罚告知和处罚决定的送达处罚前应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是整个执法程序中的核心环节之一,否者就是程序违法。在气象执法检查通知书和气象执法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时效已过,还未办理防雷相关手续就应告知和送达,同时在送达现场也要口头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执法人员应当要求被告知人当场在处罚告知书上签字,如被拒绝签字,执法人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时间、地点、拒签原因、收到人姓名、职务并且现场留置送达。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在被处罚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程序进行结束的最后一道执法程序。也可采用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送达或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
4)案卷的编制气象行政执法案卷编制顺序依次是,气象行政执法案卷封面、气象行政执法案卷、目录、气象行政执法通知书、证据照片、调查询问笔录、立案审批表、限期改正通知书、案件讨论记录、处罚审批表、处罚告知书、听证笔录,处罚决定书、证人证言、复议笔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强制执行审请书、然后编制页码装订成册,使其形成具有前后逻辑顺序的行政执法案卷。
4司法强制执行
气象主管机构是我们执法的最后选择,也是显示法律威力最终屏障。只有和法院执行庭配合好了,我们的执法才能“善始善终”,达到预定目标。否则,面对有些顽固的违法对象,执法人员是很无奈的。法院可以查封违法现场,可以封存账户,对违法部门很有“杀伤力”。和法院配合要有个前提,即我们执法从内容到形式,从执法文书到各执法环节的每一个细节都必须合法得体,不能有任何漏洞,否则法院也难以强制执行。另外,和法院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也可以有效宣传各种气象法律法规。对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气象主管机构采取依法行政的必要途径。
对防雷执法而言,我们执法的目的是为了防雷安全工作,目标和他们的一致,在执法活动中要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执法就容易开展。例如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有的政府对企业实行“全面保护”,执法部门不让进入企业,这样,防雷执法就无法进行,如果我们和安监、消防等强力部门配合,他们的社会影响比我们大,地方政府也常常对他们网开一面,可以部分破除保护主义的干扰。和这些强力部门配合,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省略执法环节,直接开展正常防雷工作。
4.1构成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三要素
1)要有生效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这是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
2)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具有给付义务或作为义务内容,这样才能产生强制执行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涉及义务有两项分别是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和具体罚款数额。
3)被处罚人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处罚义务,
4.2要和公证处、邮政部门、甚至门卫等做好配合
这些部门能够为我们执法文书送达提供帮助,不然,口说无凭,当事人和法院也不会认可;要和建筑队、新建建筑物监理人员等配合好,他们有时可以为我们提供良好证据。
4.3要和当地政府配合好
地方政府是我们的领导机构,要尽量让政府支持我们的防雷执法工作,起码不要阻碍我们开展工作。 另外,政府也有可能是一些建筑物所有者的领导机构,都是他们的“保护对象”,政府机管如果不支持我们,工作就很难开展。
在同各个部门的配合中,能够丰富我们的执法内容,提高防雷执法的社会影响力;对防雷工作,甚至对气象工作都是大有裨益的。
5小结
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只有透彻的掌握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灵活运用把案件的证据作铁,执法程序做到滴水不漏,为后续的行政诉讼和强制执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行政处罚;气象执法;运用;执行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11-0103-01
0引言
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赋予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重要社会管理职责。防雷减灾工作是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是对“资源气象、公共气象、安全气象”理念的实践,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思想的具体体现。
1执法程序
执法程序是我们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过程,不能随意增减,尤其对情节严重,有可能诉诸法院强制执行的案子,更要慎之又慎,注意每一个环节,重视每一个细节,把每步程序都做完善,不要因为困难或其他原因“偷工减料”,不能因执法程序出现纰漏而败诉。
2实施气象行政执法处罚时应追循的原则
实施气象行政处罚过程中必须遵循处罚的法定原则,即公开、公正、公平。《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要慎用处罚,应避免行政管理机构与被管理者之间产生矛盾对立。说服教育是气象执法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这样才能充分的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人为本的执法工作理念。
3处罚在气象行政执法中的具体运用
在行政执法中,有些细节可能对执法影响不大,有些细节却是十分重要,马虎不得。象执法主体的认定,法人名称,证据的搜集与保存等细节问题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只有扎实做好基本功,才不至于在细小的问题上出现大的纰漏。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严格按照处罚权限进行处罚,否则即是违法。应因地制宜,按照条文中规定的数额和本级限额从低处罚。
1)证据的收集整理在气象行政处罚执法的具体工作实践中应是先取证后裁决,证据是定性的基础也是行政处罚事实依据。同时证据也是整个的行政诉讼行为的核心和行政诉讼中的审查对象。在提取执法证据时,要考虑每个取证环节在以后的行政诉讼中是否是合法有效的。即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要注意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
2)询问笔录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现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是一个不可遗漏的重要环节,所以出示执法证件和表明身份的时机掌握不好会直接影响到案件后续工作的实施。其次是作询问笔录必须确定被询问人的真实身份,笔者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曾经遇到过故意荒报身份导致整个调查失真,使得执法工作陷入很被动的僵局,所以这个细节不容小窥。案件询问笔录的提问。应根据对方的个性特点、思想情绪、精神状态等采取事有百做,话有百说的方式应紧扣主题,消除被调查人不必要的警觉与防备,使其讲出真话实情。如果偏离主题要及时巧妙地加以点拨引导。
3)处罚告知和处罚决定的送达处罚前应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是整个执法程序中的核心环节之一,否者就是程序违法。在气象执法检查通知书和气象执法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时效已过,还未办理防雷相关手续就应告知和送达,同时在送达现场也要口头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执法人员应当要求被告知人当场在处罚告知书上签字,如被拒绝签字,执法人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时间、地点、拒签原因、收到人姓名、职务并且现场留置送达。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在被处罚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程序进行结束的最后一道执法程序。也可采用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送达或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
4)案卷的编制气象行政执法案卷编制顺序依次是,气象行政执法案卷封面、气象行政执法案卷、目录、气象行政执法通知书、证据照片、调查询问笔录、立案审批表、限期改正通知书、案件讨论记录、处罚审批表、处罚告知书、听证笔录,处罚决定书、证人证言、复议笔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强制执行审请书、然后编制页码装订成册,使其形成具有前后逻辑顺序的行政执法案卷。
4司法强制执行
气象主管机构是我们执法的最后选择,也是显示法律威力最终屏障。只有和法院执行庭配合好了,我们的执法才能“善始善终”,达到预定目标。否则,面对有些顽固的违法对象,执法人员是很无奈的。法院可以查封违法现场,可以封存账户,对违法部门很有“杀伤力”。和法院配合要有个前提,即我们执法从内容到形式,从执法文书到各执法环节的每一个细节都必须合法得体,不能有任何漏洞,否则法院也难以强制执行。另外,和法院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也可以有效宣传各种气象法律法规。对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气象主管机构采取依法行政的必要途径。
对防雷执法而言,我们执法的目的是为了防雷安全工作,目标和他们的一致,在执法活动中要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执法就容易开展。例如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有的政府对企业实行“全面保护”,执法部门不让进入企业,这样,防雷执法就无法进行,如果我们和安监、消防等强力部门配合,他们的社会影响比我们大,地方政府也常常对他们网开一面,可以部分破除保护主义的干扰。和这些强力部门配合,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省略执法环节,直接开展正常防雷工作。
4.1构成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三要素
1)要有生效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这是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
2)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具有给付义务或作为义务内容,这样才能产生强制执行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涉及义务有两项分别是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和具体罚款数额。
3)被处罚人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处罚义务,
4.2要和公证处、邮政部门、甚至门卫等做好配合
这些部门能够为我们执法文书送达提供帮助,不然,口说无凭,当事人和法院也不会认可;要和建筑队、新建建筑物监理人员等配合好,他们有时可以为我们提供良好证据。
4.3要和当地政府配合好
地方政府是我们的领导机构,要尽量让政府支持我们的防雷执法工作,起码不要阻碍我们开展工作。 另外,政府也有可能是一些建筑物所有者的领导机构,都是他们的“保护对象”,政府机管如果不支持我们,工作就很难开展。
在同各个部门的配合中,能够丰富我们的执法内容,提高防雷执法的社会影响力;对防雷工作,甚至对气象工作都是大有裨益的。
5小结
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只有透彻的掌握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灵活运用把案件的证据作铁,执法程序做到滴水不漏,为后续的行政诉讼和强制执行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