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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政策实施细则继续给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玻璃门”不仅可以顺势打破,还会使仅占国内商业银行资产总规模5%的民营银行挺身而立。
7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在其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政策及纲领性措施。
《指导意见》甫一出台,上述政策即被业内人士点评为“打破中国银行业垄断的风向标式的破冰之举”。加之银监会紧随其后的重点解读,几度梦醒几度黯然的民间资本“银行梦”这一次或已成真。
多位专家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民资进入金融领域已经是大势所趋,但措施真正落地还需审时度势。
从影子到现实
备受热议的《指导意见》首发于7月5日,全文虽然只有4000字,却提出了包括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创新外汇储备运用、扩大银行不良贷款处置自主权、引导银行理财产品对接实体项目、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在内的10项基本措施。因此,市场也习惯性地称其为“金十条”。
“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也成为当前经济形势的必然要求。”有分析人士指出,因政策措施推行的时间节点正处于国内经济下行的非常时期,因此《指导意见》的核心原则就是要统筹金融资源,用以支持宏观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重点指向于“调结构”的步骤与举措:先是引导银行向政府所支持的部门倾斜;其次,政策鼓励通过发行债券为所支持的部门提供融资;最后提出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的准入,增加市场参与者,以实现为所支持的部门提供融资的目的。
在此过程中,《指导意见》还意在指导金融业自我转型,提出金融业还需要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开门迎客”,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
于是,“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在最低股比要求内,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被作为“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纲领性措施编入《指导意见》,成为政策亮点之一。
事实上,早在《指导意见》发布之前的6月19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就已经对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其中,“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因是首次提出,会后即被媒体迅速捕捉。
引发业界关于“民营银行闸门将要打开”、“民间资本将圆银行梦”的猜想,实际上早在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后便已萌动。而《指导意见》让这种萌动由影子变为了现实。
“垄断”倒逼民营银行再上路
从国务院常务会议到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中央政府两度重申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前后不过半个月的时间。
尽管银监会在《指导意见》发布后以文件解读的形式指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对于动员社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促进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多元化,激发金融机构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但在经济学家马光远看来,《指导意见》出台的意义还在于,起始于6月的“钱荒”让高层意识到金融改革滞后的短板,以及金融垄断引发的资源配置扭曲和蕴藏的系统性风险。
“‘指导意见’事实上就是对‘钱荒’和中国金融改革最好的回应。”马光远认为,目前存在于国内金融业的最主要问题仍是供给不足。唯有放开金融业的垄断,才能在抑制银行业暴利的同时,构建更合理的中小企业融资途径。
马光远指出,除了民生银行作为首家民资进入金融业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外,从1996年至今,虽然国内的金融机构经历了股份制改革,但无论是几大国有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还是城商行和农商行的股改,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民间资本作为主发起人的资格被莫名其妙地剥夺了。
然而据《民生周刊》记者掌握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分别为42%和54%;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整体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占比达92%,其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占93%。
既然如此,在国内目前的金融领域中,民间资本为何一直处在游离状态?
对此马光远认为,虽然近几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都在字面上“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成立银行等金融机构,但在缺乏任何实质性操作意见的情况下,这些所谓的鼓励措施最终只能不了了之。即使在村镇银行这些国有资本其实并不愿意染指的“鸡肋”领域,在现有的制度条框下,民间资本进入,必须由作为最大股东的银行,也就是国有银行来牵头,否则根本无法成立。这成为民间投资进入银行业的最大制度障碍。
不仅如此,他还认为,金融抑制和垄断导致实体经济和金融发展成了两张皮:一方面是实体经济在发展中需要承受极高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却人为提高银行业的准入门槛,导致金融的短缺。在此背景下,尽管国家一直在强调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但国内的银行机构不仅数量少,而且进入门槛高,民间金融无法给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服务,造成了人为的短缺。
学者冉学东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国内经济中大多数领域都实现了市场配置资源,但像金融等关键性领域一直以来都是由政府牢牢把控。
冉学东分析指出,中国的金融市场以商业银行为主要部分,而商业银行中国有银行占据了绝大多数资产。其他的股份制银行尽管是股份化,但是其大股东仍然是国有大型企业。城市商业银行虽有部分民营股东,但是占比很小,话语权也少。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整体上仍属于国有控股体制,但国有控股制度存在致命缺陷。”一直主张深化体制改革、加速推进中国金融业民营化进程的全国政协委员、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此前指出,就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资产规模而言,大型国有银行与政府控股的商业银行占商业银行资产总规模的95%,民营银行仅占商业银行资产总规模的5%。 董文标分析认为,所谓的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在中国经济改革转型中很难再扮演重要角色,并可能成为经济改革的阻力,因为国有控股性质决定其不讲市场语言,只讲政府语言。
而“一股独大”,又让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水平难以提升,使其大而不强。在这种制度模式下运行的商业银行,不仅不利于促进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还会在经济动荡、危机出现时把风险传递给政府,给政府财政带来潜在压力。
“因此,‘指导意见’再次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可谓抓住了中国金融业目前最关键的问题,也是化解中国系统金融风险的真正之道。只有大量的民营银行成为主流的金融机构,金融短缺和金融资源的错配才能迎刃而解。”马光远说。
民间资本蓄势待发
《指导意见》在松解了民营银行绳索的同时,也压低了民营银行发起人的准入水平线。即便高层表态年内会运筹1—2个民营银行试点,但无论参股、转型现有机构,还是设立银行,民间资本已经蓄势待发。
一直拥有“金融梦”的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此前曾表示,未来金融有两大机会,一是金融互联网,即金融行业走向互联网;二是互联网金融。而后者正是他所擅长的领域。
有消息称,这几年以来,马云不断尝试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尽管支付宝此前表示“永远不会成为一家银行”,但马云在相关业务领域的试水一直未停止。从提供支付功能到小额贷款,再到如今的余额宝理财服务,业界统一的观点是:马云正不断“吞食”着传统的银行业务。
无独有偶,6月初,万科董事会主席王石也表示,如果金融市场能充分开放,保证国有资本、境外资本、民营资本公平竞争,会给金融行业以及整个经济带来持久旺盛的活力。
而目前最让市场值得围观的,当属曾创造过中国金融业数例“奇迹”的浙江温州。
作为去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民资银行”板块被视为温州金改的叫好之作。截至6月末,温州市辖区地方法人银行已累计吸收民间资本投资总额97.13亿元,“民资银行”板块逐步成形和完善。
温州柒零叁网站一位资深版主向《民生周刊》 记者透露,在当地,民企老板对“民营银行梦”有着强烈欲望。在6月下旬举办的“华商名企对话经济名家”的论坛上,与会企业家谈论最多、最为热烈的话题就是民营银行。
其实早在2001年,温州民企就曾有意向银监局申报组建“建华民营银行”。2006年、2010年及2012年,温州商界又三次提出建立民营银行的建议,但最终被否。
有观点认为,如今面对民营银行的“闸门”将开,不少温商的“银行梦”被唤醒,期盼着能以纯民资直接发起设立一家新银行,实现从只当银行股东的“民资银行”,到真正参与经营的“民营银行”的历史性跨越。
“自担风险”难题待解
尽管民营银行重启的政策信号已经释放、来自民间资本的回应颇为高涨、开展民营资本设立中小银行的试点条件已具备,但在吕卫国看来,“在风险自担的提示下,民营银行操作具有一定的难度。”
作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温州商会的名誉会长,吕卫国此前一直牵头温商银行的申办工作。
他认为,在各大股份制、商业银行“吸储大战”夹缝中,风险自担提示在客观上将造成民营银行吸储能力大为减弱。一旦民营银行操作不当导致破产等情况,储户在存款过程中就会感到不安全。
对此担心,《民生周刊》记者随机采访了十余位网友,他们多数认为,即便民营银行出现在自己身边,像储蓄、贷款等常规业务还是会选择大型银行,其原因是担心民营银行会存在倒闭的风险。少数网友也认为,如果在民营银行存款利率高、安全性有保证的前提下,也会选择民营银行作为存款机构。
而与监管层拟通过制度安排确保主发起人拥有承担金融机构经营失败风险能力的表态相比,有受访者亦指出,民营银行设立不宜一哄而上,至少应有一个试运行期,而且监管制度和监管框架必须先行。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指出,为了防止民营银行“一哄而上”的逐利局面和关联交易等风险,可以采取渐进有序的方式,初期可以先试点,再对相关监管管理做出调整。
“要对民间资本的股东资质设立一定的准入标准,如资本要求,高管要有多少年的金融从业经验,主要的资本出资方要有从事多少年以上的金融相关行业的经历。”奚君羊说。
国务院特邀监察员、经济学家梁小民指出,民营银行的具体实施细则亟待明确。比如,应尽快出台存款保险(放心保)制度,一旦某个民营银行破产、倒闭,储户利益能得到有效保障。
“无论如何,这样的决策(《指导意见》)在坚如磐石的中国金融业体制打开了一个缺口,必将对未来中国金融业的发展,甚至整个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无论怎样评估其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都不为过。”冉学东说。
7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在其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政策及纲领性措施。
《指导意见》甫一出台,上述政策即被业内人士点评为“打破中国银行业垄断的风向标式的破冰之举”。加之银监会紧随其后的重点解读,几度梦醒几度黯然的民间资本“银行梦”这一次或已成真。
多位专家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民资进入金融领域已经是大势所趋,但措施真正落地还需审时度势。
从影子到现实
备受热议的《指导意见》首发于7月5日,全文虽然只有4000字,却提出了包括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创新外汇储备运用、扩大银行不良贷款处置自主权、引导银行理财产品对接实体项目、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在内的10项基本措施。因此,市场也习惯性地称其为“金十条”。
“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也成为当前经济形势的必然要求。”有分析人士指出,因政策措施推行的时间节点正处于国内经济下行的非常时期,因此《指导意见》的核心原则就是要统筹金融资源,用以支持宏观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重点指向于“调结构”的步骤与举措:先是引导银行向政府所支持的部门倾斜;其次,政策鼓励通过发行债券为所支持的部门提供融资;最后提出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的准入,增加市场参与者,以实现为所支持的部门提供融资的目的。
在此过程中,《指导意见》还意在指导金融业自我转型,提出金融业还需要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开门迎客”,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
于是,“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在最低股比要求内,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被作为“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纲领性措施编入《指导意见》,成为政策亮点之一。
事实上,早在《指导意见》发布之前的6月19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就已经对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其中,“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因是首次提出,会后即被媒体迅速捕捉。
引发业界关于“民营银行闸门将要打开”、“民间资本将圆银行梦”的猜想,实际上早在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后便已萌动。而《指导意见》让这种萌动由影子变为了现实。
“垄断”倒逼民营银行再上路
从国务院常务会议到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中央政府两度重申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前后不过半个月的时间。
尽管银监会在《指导意见》发布后以文件解读的形式指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对于动员社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促进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多元化,激发金融机构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但在经济学家马光远看来,《指导意见》出台的意义还在于,起始于6月的“钱荒”让高层意识到金融改革滞后的短板,以及金融垄断引发的资源配置扭曲和蕴藏的系统性风险。
“‘指导意见’事实上就是对‘钱荒’和中国金融改革最好的回应。”马光远认为,目前存在于国内金融业的最主要问题仍是供给不足。唯有放开金融业的垄断,才能在抑制银行业暴利的同时,构建更合理的中小企业融资途径。
马光远指出,除了民生银行作为首家民资进入金融业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外,从1996年至今,虽然国内的金融机构经历了股份制改革,但无论是几大国有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还是城商行和农商行的股改,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民间资本作为主发起人的资格被莫名其妙地剥夺了。
然而据《民生周刊》记者掌握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分别为42%和54%;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整体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占比达92%,其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占93%。
既然如此,在国内目前的金融领域中,民间资本为何一直处在游离状态?
对此马光远认为,虽然近几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都在字面上“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成立银行等金融机构,但在缺乏任何实质性操作意见的情况下,这些所谓的鼓励措施最终只能不了了之。即使在村镇银行这些国有资本其实并不愿意染指的“鸡肋”领域,在现有的制度条框下,民间资本进入,必须由作为最大股东的银行,也就是国有银行来牵头,否则根本无法成立。这成为民间投资进入银行业的最大制度障碍。
不仅如此,他还认为,金融抑制和垄断导致实体经济和金融发展成了两张皮:一方面是实体经济在发展中需要承受极高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却人为提高银行业的准入门槛,导致金融的短缺。在此背景下,尽管国家一直在强调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但国内的银行机构不仅数量少,而且进入门槛高,民间金融无法给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服务,造成了人为的短缺。
学者冉学东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国内经济中大多数领域都实现了市场配置资源,但像金融等关键性领域一直以来都是由政府牢牢把控。
冉学东分析指出,中国的金融市场以商业银行为主要部分,而商业银行中国有银行占据了绝大多数资产。其他的股份制银行尽管是股份化,但是其大股东仍然是国有大型企业。城市商业银行虽有部分民营股东,但是占比很小,话语权也少。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整体上仍属于国有控股体制,但国有控股制度存在致命缺陷。”一直主张深化体制改革、加速推进中国金融业民营化进程的全国政协委员、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此前指出,就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资产规模而言,大型国有银行与政府控股的商业银行占商业银行资产总规模的95%,民营银行仅占商业银行资产总规模的5%。 董文标分析认为,所谓的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在中国经济改革转型中很难再扮演重要角色,并可能成为经济改革的阻力,因为国有控股性质决定其不讲市场语言,只讲政府语言。
而“一股独大”,又让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水平难以提升,使其大而不强。在这种制度模式下运行的商业银行,不仅不利于促进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还会在经济动荡、危机出现时把风险传递给政府,给政府财政带来潜在压力。
“因此,‘指导意见’再次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可谓抓住了中国金融业目前最关键的问题,也是化解中国系统金融风险的真正之道。只有大量的民营银行成为主流的金融机构,金融短缺和金融资源的错配才能迎刃而解。”马光远说。
民间资本蓄势待发
《指导意见》在松解了民营银行绳索的同时,也压低了民营银行发起人的准入水平线。即便高层表态年内会运筹1—2个民营银行试点,但无论参股、转型现有机构,还是设立银行,民间资本已经蓄势待发。
一直拥有“金融梦”的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此前曾表示,未来金融有两大机会,一是金融互联网,即金融行业走向互联网;二是互联网金融。而后者正是他所擅长的领域。
有消息称,这几年以来,马云不断尝试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尽管支付宝此前表示“永远不会成为一家银行”,但马云在相关业务领域的试水一直未停止。从提供支付功能到小额贷款,再到如今的余额宝理财服务,业界统一的观点是:马云正不断“吞食”着传统的银行业务。
无独有偶,6月初,万科董事会主席王石也表示,如果金融市场能充分开放,保证国有资本、境外资本、民营资本公平竞争,会给金融行业以及整个经济带来持久旺盛的活力。
而目前最让市场值得围观的,当属曾创造过中国金融业数例“奇迹”的浙江温州。
作为去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民资银行”板块被视为温州金改的叫好之作。截至6月末,温州市辖区地方法人银行已累计吸收民间资本投资总额97.13亿元,“民资银行”板块逐步成形和完善。
温州柒零叁网站一位资深版主向《民生周刊》 记者透露,在当地,民企老板对“民营银行梦”有着强烈欲望。在6月下旬举办的“华商名企对话经济名家”的论坛上,与会企业家谈论最多、最为热烈的话题就是民营银行。
其实早在2001年,温州民企就曾有意向银监局申报组建“建华民营银行”。2006年、2010年及2012年,温州商界又三次提出建立民营银行的建议,但最终被否。
有观点认为,如今面对民营银行的“闸门”将开,不少温商的“银行梦”被唤醒,期盼着能以纯民资直接发起设立一家新银行,实现从只当银行股东的“民资银行”,到真正参与经营的“民营银行”的历史性跨越。
“自担风险”难题待解
尽管民营银行重启的政策信号已经释放、来自民间资本的回应颇为高涨、开展民营资本设立中小银行的试点条件已具备,但在吕卫国看来,“在风险自担的提示下,民营银行操作具有一定的难度。”
作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温州商会的名誉会长,吕卫国此前一直牵头温商银行的申办工作。
他认为,在各大股份制、商业银行“吸储大战”夹缝中,风险自担提示在客观上将造成民营银行吸储能力大为减弱。一旦民营银行操作不当导致破产等情况,储户在存款过程中就会感到不安全。
对此担心,《民生周刊》记者随机采访了十余位网友,他们多数认为,即便民营银行出现在自己身边,像储蓄、贷款等常规业务还是会选择大型银行,其原因是担心民营银行会存在倒闭的风险。少数网友也认为,如果在民营银行存款利率高、安全性有保证的前提下,也会选择民营银行作为存款机构。
而与监管层拟通过制度安排确保主发起人拥有承担金融机构经营失败风险能力的表态相比,有受访者亦指出,民营银行设立不宜一哄而上,至少应有一个试运行期,而且监管制度和监管框架必须先行。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指出,为了防止民营银行“一哄而上”的逐利局面和关联交易等风险,可以采取渐进有序的方式,初期可以先试点,再对相关监管管理做出调整。
“要对民间资本的股东资质设立一定的准入标准,如资本要求,高管要有多少年的金融从业经验,主要的资本出资方要有从事多少年以上的金融相关行业的经历。”奚君羊说。
国务院特邀监察员、经济学家梁小民指出,民营银行的具体实施细则亟待明确。比如,应尽快出台存款保险(放心保)制度,一旦某个民营银行破产、倒闭,储户利益能得到有效保障。
“无论如何,这样的决策(《指导意见》)在坚如磐石的中国金融业体制打开了一个缺口,必将对未来中国金融业的发展,甚至整个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无论怎样评估其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都不为过。”冉学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