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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山东麓,一条流动的“天河”盘在山腰,这就是被称为“世界奇迹”的红旗渠。
20世纪60年代,一群天不怕、地不怕的河南林县(今林州市)人以最原始的工具和逢山凿洞、遇沟架桥的最原始方式,在太行山的半山腰凿出了一条水渠——红旗渠。红旗渠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伟大变革实践。在那场气壮山河的伟大实践中孕育形成的红旗渠精神,成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个永恒的精神坐标,述说着党和人民图存发展、追梦圆梦的中国故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红旗渠精神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历久弥新,永远不会过时。”
林县地处河南、山西、河北三省交界处,历来严重干旱缺水,“水缺贵如油,十年九不收,豪门逼租债,穷人日夜愁”是对旧林县的真实写照。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当时的林县县政府组织修建了许多水利工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地群众用水困难的问题。1957年起,又先后建成英雄渠、淇河渠和南谷洞水库等水利工程。但由于水源有限,仍不能完全解决大面积灌溉和群众的饮水难问题。
1959年,林县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干旱,境内的4条河流全部断流干涸,这使得已经建成的水渠无水可引、水库无水可蓄,山村群众只得远道取水吃。当时的林县县委经过多次讨论,认识到要解决本地用水难的问题,必须寻找新的可靠的水源,修渠引水入林县。但是在林县境内没有这样的水源。于是,县委把寻水的目光移向了县境之外,想到了水源丰富的山西省平顺县的浊漳河。
1959年10月10日,林县县委召开会议,决定把浊漳河的水引到林县来,时任中共林县县委书记的杨贵发出了“重新安排林县河山”的号召。1960年2月,山西人民为了邻省兄弟而顾全大局,发扬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当家做主、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集体主义精神,经豫、晋两省协商同意并经国家计委委托水利电力部批准,“引漳入林”工程正式开工。1960年3月6日到7日,林县“引漳入林”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把“引漳入林”工程正式命名为“红旗渠”,意即高举红旗前进。
红旗渠开工建设之时,新中国成立只有10年的时间,尚属“一穷二白”,科学技术水平还相当落后,没有任何现代化施工手段可言,而且,又是我国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时期,资金、物质、粮食、技术十分匮乏。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林县人民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毅然上马红旗渠项目,“流自己的汗,干自己的事”,林县县委、县政府组织起数万民工奋战在工地上,每人每天只有6两粮食,凭着一锤一钎一双手削平了1250个山头,打通了211个隧道,架设了151个渡槽,用汗水、血肉甚至生命苦战10年,在巍巍太行的崇山峻岭中修建了一条总长度1500多公里的“人工天河”红旗渠。可以说,在重重困难的情况下建成红旗渠这项如此宏伟的工程,实在是可歌可泣的壮举,充分体现了林县人民不怕困难、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英雄气概。
红旗渠的建成,功在当代,造福千秋,不仅解决了全县人畜饮水困难的问题,而且把大部分农田变成了水浇地,为农业生产创造了良好条件,为逐步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奠定了基础。红旗渠如条条巨龙翻山越岭,喷吐着碧波,滔滔前行,滋润着林县大地的每寸肌肤,给这里的人们带来无尽的吉祥与幸福。
红旗渠精神,不仅早已浸润在林县人的血液里,成为一方民风,更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和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们党和国家薪火相传的宝贵精神财富。弘扬红旗渠精神,对于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创造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激发人民群众团结一心、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对党忠诚、矢志不渝的政治品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党和国家生存发展的精神力量,是攻坚克难的制胜法宝,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动力源泉。当年林县人民之所以能够在科学技术落后、没有任何现代化施工手段、条件非常艰苦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靠一锤一钎“劈开太行山、漳河穿山来”,在崇山峻岭之间建成人工天河红旗渠,就是因为他们有着崇高理想、坚定信念的激励与支撑,正是强大的精神力量谱写了林县的精彩华章。
服务群众、为民造福的宗旨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修建红旗渠的初衷,是为了解决林县人民祖祖辈辈期盼解决的吃水问题,修建红旗渠的过程,是党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生动写照。在10年修渠过程中,3万多名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青年民兵冲锋陷阵,30多万林县人民前赴后继,创造了惊天动地的伟业。可以说,红旗渠和红旗渠精神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产物。红旗渠始终在提醒着我们,只有抓住了群众的根本需求,才能从群众中汲取磅礴力量,才能完成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人间奇迹;只有充分依靠群众、广泛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我们的各项事业才能成功而持久。
敢想敢为、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红旗渠的修建既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先例,更面临着一些质疑和反对的声音。修建初期,有人举报“林县不顾群众死活,大搞工程建设”;总干渠修至一半,有关方面下达百日休整文件,要求建設中的大型工程停工;因为修渠款的问题,上级派来了调查组。面对这些尖锐问题和困难,林县县委一班人没有退缩回避,以无私无畏、忍辱负重的坚定信念,经过多次深入讨论和科学论证,毅然决然地继续修建红旗渠,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红旗渠工程上马的时候,我国正处在暂时的经济困难时期,林县人民不等、不靠、不向国家要,埋头苦干,走出了一条自力更生、勤俭建渠的发展之路。没有石灰自己烧,没有水泥自己制,没有炸药自己造,不会技术干中学;为了节省资金,民工口粮群众自筹,修渠工具群众自带,施工器材群众自己造。修渠过程中,林县人民不但苦干硬拼,也巧干智取,破解了一个又一个建设难题。修建桃园渡槽时,发明了“简易拱架法”,建成了一个“槽下走洪水、槽中过渠水、槽上能走车”的科学渡槽,被写入了水利教科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力更生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奋斗基点。”林县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完成了修建红旗渠这项宏伟工程,充分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不畏艰苦、顽强抗争、奋发向上的精神和气节。
同甘共苦、以身作则的工作态度。“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修建红旗渠的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身先士卒,与修渠民工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领取补助比群众少、完成任务比群众多。“干部能搬石头,群众就能搬山头;干部能流一滴汗,群众的汗水流成河”,这个顺口溜是林县干群齐心筑梦的最好诠释。可以说,正是各级党组织发挥了坚强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正是干部冲锋在前、与群众同甘共苦,才形成了建设红旗渠的无声无形却强大有效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严格自律、廉洁奉公的廉政意识。红旗渠工程总投资6865万元,施工2240天,做工日3470万个,翻开当年工程账本,账单都有整有零、清晰可查。修渠物资分类管理,出入有手续,调拨有凭据,月月清点。粮食和资金补助严格按照记工表、伙食表、工伤条等单据对照执行。“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在红旗渠建设过程中得到了生动体现。在历时10年的修建过程中,没有出现一次请客送礼,没有一处挥霍浪费,没有一例贪污受贿,没有一个干部挪用修渠物资或为亲属谋利,体现了那个时期党员领导干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廉政观。
红旗渠精神是一面永恒的旗帜,其价值、影响和贡献早已远远超越了它所产生的那个时代,在与时俱进中不断彰显着时代价值,成为我们党、国家和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成为中国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红旗渠精神不仅属于历史,更属于现代和未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的历史征程中,红旗渠精神是一面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旗帜,激励着我们奋发图强;红旗渠精神是一种敢于担当、改革创新的精神动力,助推着我们砥砺前行;红旗渠精神是一面拒腐防变、保持本色的镜子,警示着我们清正廉洁;红旗渠精神是一个践行群众路线、汇聚群众力量的典型范例,指引着我们改进作风。红旗渠精神是一面永不褪色的旗帜,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历久弥新,永远不会过时,将一直伴随我们去迎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明天。(撰稿:李艳)
20世纪60年代,一群天不怕、地不怕的河南林县(今林州市)人以最原始的工具和逢山凿洞、遇沟架桥的最原始方式,在太行山的半山腰凿出了一条水渠——红旗渠。红旗渠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伟大变革实践。在那场气壮山河的伟大实践中孕育形成的红旗渠精神,成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个永恒的精神坐标,述说着党和人民图存发展、追梦圆梦的中国故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红旗渠精神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历久弥新,永远不会过时。”
林县地处河南、山西、河北三省交界处,历来严重干旱缺水,“水缺贵如油,十年九不收,豪门逼租债,穷人日夜愁”是对旧林县的真实写照。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当时的林县县政府组织修建了许多水利工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地群众用水困难的问题。1957年起,又先后建成英雄渠、淇河渠和南谷洞水库等水利工程。但由于水源有限,仍不能完全解决大面积灌溉和群众的饮水难问题。
1959年,林县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干旱,境内的4条河流全部断流干涸,这使得已经建成的水渠无水可引、水库无水可蓄,山村群众只得远道取水吃。当时的林县县委经过多次讨论,认识到要解决本地用水难的问题,必须寻找新的可靠的水源,修渠引水入林县。但是在林县境内没有这样的水源。于是,县委把寻水的目光移向了县境之外,想到了水源丰富的山西省平顺县的浊漳河。
1959年10月10日,林县县委召开会议,决定把浊漳河的水引到林县来,时任中共林县县委书记的杨贵发出了“重新安排林县河山”的号召。1960年2月,山西人民为了邻省兄弟而顾全大局,发扬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当家做主、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集体主义精神,经豫、晋两省协商同意并经国家计委委托水利电力部批准,“引漳入林”工程正式开工。1960年3月6日到7日,林县“引漳入林”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把“引漳入林”工程正式命名为“红旗渠”,意即高举红旗前进。
红旗渠开工建设之时,新中国成立只有10年的时间,尚属“一穷二白”,科学技术水平还相当落后,没有任何现代化施工手段可言,而且,又是我国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时期,资金、物质、粮食、技术十分匮乏。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林县人民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毅然上马红旗渠项目,“流自己的汗,干自己的事”,林县县委、县政府组织起数万民工奋战在工地上,每人每天只有6两粮食,凭着一锤一钎一双手削平了1250个山头,打通了211个隧道,架设了151个渡槽,用汗水、血肉甚至生命苦战10年,在巍巍太行的崇山峻岭中修建了一条总长度1500多公里的“人工天河”红旗渠。可以说,在重重困难的情况下建成红旗渠这项如此宏伟的工程,实在是可歌可泣的壮举,充分体现了林县人民不怕困难、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英雄气概。
红旗渠的建成,功在当代,造福千秋,不仅解决了全县人畜饮水困难的问题,而且把大部分农田变成了水浇地,为农业生产创造了良好条件,为逐步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奠定了基础。红旗渠如条条巨龙翻山越岭,喷吐着碧波,滔滔前行,滋润着林县大地的每寸肌肤,给这里的人们带来无尽的吉祥与幸福。
红旗渠精神,不仅早已浸润在林县人的血液里,成为一方民风,更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和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们党和国家薪火相传的宝贵精神财富。弘扬红旗渠精神,对于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创造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激发人民群众团结一心、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对党忠诚、矢志不渝的政治品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党和国家生存发展的精神力量,是攻坚克难的制胜法宝,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动力源泉。当年林县人民之所以能够在科学技术落后、没有任何现代化施工手段、条件非常艰苦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靠一锤一钎“劈开太行山、漳河穿山来”,在崇山峻岭之间建成人工天河红旗渠,就是因为他们有着崇高理想、坚定信念的激励与支撑,正是强大的精神力量谱写了林县的精彩华章。
服务群众、为民造福的宗旨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修建红旗渠的初衷,是为了解决林县人民祖祖辈辈期盼解决的吃水问题,修建红旗渠的过程,是党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生动写照。在10年修渠过程中,3万多名共产党员、共青团员、青年民兵冲锋陷阵,30多万林县人民前赴后继,创造了惊天动地的伟业。可以说,红旗渠和红旗渠精神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产物。红旗渠始终在提醒着我们,只有抓住了群众的根本需求,才能从群众中汲取磅礴力量,才能完成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人间奇迹;只有充分依靠群众、广泛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我们的各项事业才能成功而持久。
敢想敢为、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红旗渠的修建既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先例,更面临着一些质疑和反对的声音。修建初期,有人举报“林县不顾群众死活,大搞工程建设”;总干渠修至一半,有关方面下达百日休整文件,要求建設中的大型工程停工;因为修渠款的问题,上级派来了调查组。面对这些尖锐问题和困难,林县县委一班人没有退缩回避,以无私无畏、忍辱负重的坚定信念,经过多次深入讨论和科学论证,毅然决然地继续修建红旗渠,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红旗渠工程上马的时候,我国正处在暂时的经济困难时期,林县人民不等、不靠、不向国家要,埋头苦干,走出了一条自力更生、勤俭建渠的发展之路。没有石灰自己烧,没有水泥自己制,没有炸药自己造,不会技术干中学;为了节省资金,民工口粮群众自筹,修渠工具群众自带,施工器材群众自己造。修渠过程中,林县人民不但苦干硬拼,也巧干智取,破解了一个又一个建设难题。修建桃园渡槽时,发明了“简易拱架法”,建成了一个“槽下走洪水、槽中过渠水、槽上能走车”的科学渡槽,被写入了水利教科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力更生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奋斗基点。”林县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完成了修建红旗渠这项宏伟工程,充分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不畏艰苦、顽强抗争、奋发向上的精神和气节。
同甘共苦、以身作则的工作态度。“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修建红旗渠的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身先士卒,与修渠民工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领取补助比群众少、完成任务比群众多。“干部能搬石头,群众就能搬山头;干部能流一滴汗,群众的汗水流成河”,这个顺口溜是林县干群齐心筑梦的最好诠释。可以说,正是各级党组织发挥了坚强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正是干部冲锋在前、与群众同甘共苦,才形成了建设红旗渠的无声无形却强大有效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严格自律、廉洁奉公的廉政意识。红旗渠工程总投资6865万元,施工2240天,做工日3470万个,翻开当年工程账本,账单都有整有零、清晰可查。修渠物资分类管理,出入有手续,调拨有凭据,月月清点。粮食和资金补助严格按照记工表、伙食表、工伤条等单据对照执行。“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在红旗渠建设过程中得到了生动体现。在历时10年的修建过程中,没有出现一次请客送礼,没有一处挥霍浪费,没有一例贪污受贿,没有一个干部挪用修渠物资或为亲属谋利,体现了那个时期党员领导干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廉政观。
红旗渠精神是一面永恒的旗帜,其价值、影响和贡献早已远远超越了它所产生的那个时代,在与时俱进中不断彰显着时代价值,成为我们党、国家和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成为中国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红旗渠精神不仅属于历史,更属于现代和未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的历史征程中,红旗渠精神是一面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旗帜,激励着我们奋发图强;红旗渠精神是一种敢于担当、改革创新的精神动力,助推着我们砥砺前行;红旗渠精神是一面拒腐防变、保持本色的镜子,警示着我们清正廉洁;红旗渠精神是一个践行群众路线、汇聚群众力量的典型范例,指引着我们改进作风。红旗渠精神是一面永不褪色的旗帜,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历久弥新,永远不会过时,将一直伴随我们去迎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明天。(撰稿: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