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读罢案例,我感动于杨老师为学生所做的种种努力,但更真切地感受到:要根治“学生依赖手机”问题,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工作,仅有“君子约定”是远远不够的。
从案例中来看,杨老师为了解决手机问题,先“约法三章”,印制协议,让学生签名;再做思想工作,苦口婆心地告诉孩子们,做人要有底线,要讲诚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接下来,找借口去检查,没有发现线索;最后,收集学生电话号码,在规定关闭时间拨打,终于“钓”出了一个。
杨老师这样做,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可仔细想想,似乎又不妥当。
首先,“约法三章”是否合理?“上课的时候不准开机,睡觉的时候不准开机。否则,无条件没收!”这样的规定看起来理由充足,也经过了学生认可。细细琢磨,这样的“君子协定”又有问题。除了规定的时间以外,学生是可以开机的,但是开机后做什么?杨老师并没有说明。从杨老师任教的学校来看,这是一所职业中专,学生大都是初高中年龄段的学生,他们使用手机,绝大部分不是为了和家人保持通讯联系,而是上网、玩游戏。我们应该做的是思考如何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而“君子协定”中恰恰缺乏这样的内容。我们不仅要关注学生什么时候用手机,更要关注他们用手机做什么。
其次,“无条件没收”是否合法?杨老师的“君子协定”中,“无条件没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吓唬学生。然而,这样的“协定”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呢?这样的“协定”家长是否知情?杨老师是否有权利“没收”?这些都涉及法律,需要深入思考。如果仅仅依据“君子协定”来做,恐怕有非法之嫌。
最后,“没收”之后怎么办?杨老师的案例没有说,我们不得而知。根据经验,杨老师肯定会把手机还给学生。但是这样做,是不是会让学生认为“杨老师说到做不到”,“没收手机只是做做样子”。而如果不归还,杨老师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杨老师实际上把自己置于了两难境地。
更多的时候,学生使用手机是为了上网、玩游戏,稍不注意就会沉迷其中,影响到学习。再加上年轻人好面子,喜欢攀比,一些家庭条件不好的学生极有可能因为一部手机走上犯罪道路。因而,“如何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避免手机依赖”应该是家长、学校、社会共同完成的课题,而不应该仅仅是教师的“约法三章”或者“君子协定”。
家长应该三思而后行。一是有没有必要配手机?孩子没有什么业务联系,基本不需要配手机,即便有必要,也能够通过教师的手机或者办公室的电话与家长取得联系。二是孩子用手机来做什么?很多孩子跟家长要手机,一方面是为了攀比,另一方面是为了上网、玩游戏。因此,家长给孩子配备手机后,要关注孩子用手机干了什么,以免孩子通过手机接触不良信息,受到伤害。三是该为孩子树立一个怎样的榜样?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如果家长沉迷于手机游戏或者网络,在孩子面前机不离手,那么孩子也会变得依赖手机;如果家长能够在孩子面前正确使用手机,孩子自然也就不会玩手机玩到忘了吃饭睡觉。
学校应该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不断完善设施,减少孩子依赖手机的机会。学校应该在教师办公室或者教学楼、宿舍楼配备插卡式移动公话,学生需要联系家长的时候,可以用IC移动公话卡,就没有必要让家长给孩子配备手机了。二是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孩子正确使用手机。对那些配备了手机的学生,学校应该不断强化思想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引导他们正确使用手机,而不是一禁了之或者无条件没收。三是净化网络环境。学生手机上网难以监控,学校可以定期开放网络教室,安装“绿坝”等软件,过滤不良信息,让学生们通过学校计算机上网,减少学生对手机上网的依赖。
学生应该树立三种意识。一是不攀比。不能为了面子,让家长给自己配备手机,不要和同学攀比手机的款式、功能等,够用就好。二是不好奇。不要出于好奇点击陌生网站或者链接,确保信息安全,远离不良信息。三是会自律。需要使用手机的时候,学会适可而止,不能玩起来没完没了,更不能玩得废寝忘食。
(作者单位:山东省滨州市滨州实验学校)
从案例中来看,杨老师为了解决手机问题,先“约法三章”,印制协议,让学生签名;再做思想工作,苦口婆心地告诉孩子们,做人要有底线,要讲诚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接下来,找借口去检查,没有发现线索;最后,收集学生电话号码,在规定关闭时间拨打,终于“钓”出了一个。
杨老师这样做,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可仔细想想,似乎又不妥当。
首先,“约法三章”是否合理?“上课的时候不准开机,睡觉的时候不准开机。否则,无条件没收!”这样的规定看起来理由充足,也经过了学生认可。细细琢磨,这样的“君子协定”又有问题。除了规定的时间以外,学生是可以开机的,但是开机后做什么?杨老师并没有说明。从杨老师任教的学校来看,这是一所职业中专,学生大都是初高中年龄段的学生,他们使用手机,绝大部分不是为了和家人保持通讯联系,而是上网、玩游戏。我们应该做的是思考如何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而“君子协定”中恰恰缺乏这样的内容。我们不仅要关注学生什么时候用手机,更要关注他们用手机做什么。
其次,“无条件没收”是否合法?杨老师的“君子协定”中,“无条件没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吓唬学生。然而,这样的“协定”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呢?这样的“协定”家长是否知情?杨老师是否有权利“没收”?这些都涉及法律,需要深入思考。如果仅仅依据“君子协定”来做,恐怕有非法之嫌。
最后,“没收”之后怎么办?杨老师的案例没有说,我们不得而知。根据经验,杨老师肯定会把手机还给学生。但是这样做,是不是会让学生认为“杨老师说到做不到”,“没收手机只是做做样子”。而如果不归还,杨老师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杨老师实际上把自己置于了两难境地。
更多的时候,学生使用手机是为了上网、玩游戏,稍不注意就会沉迷其中,影响到学习。再加上年轻人好面子,喜欢攀比,一些家庭条件不好的学生极有可能因为一部手机走上犯罪道路。因而,“如何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避免手机依赖”应该是家长、学校、社会共同完成的课题,而不应该仅仅是教师的“约法三章”或者“君子协定”。
家长应该三思而后行。一是有没有必要配手机?孩子没有什么业务联系,基本不需要配手机,即便有必要,也能够通过教师的手机或者办公室的电话与家长取得联系。二是孩子用手机来做什么?很多孩子跟家长要手机,一方面是为了攀比,另一方面是为了上网、玩游戏。因此,家长给孩子配备手机后,要关注孩子用手机干了什么,以免孩子通过手机接触不良信息,受到伤害。三是该为孩子树立一个怎样的榜样?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如果家长沉迷于手机游戏或者网络,在孩子面前机不离手,那么孩子也会变得依赖手机;如果家长能够在孩子面前正确使用手机,孩子自然也就不会玩手机玩到忘了吃饭睡觉。
学校应该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不断完善设施,减少孩子依赖手机的机会。学校应该在教师办公室或者教学楼、宿舍楼配备插卡式移动公话,学生需要联系家长的时候,可以用IC移动公话卡,就没有必要让家长给孩子配备手机了。二是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孩子正确使用手机。对那些配备了手机的学生,学校应该不断强化思想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引导他们正确使用手机,而不是一禁了之或者无条件没收。三是净化网络环境。学生手机上网难以监控,学校可以定期开放网络教室,安装“绿坝”等软件,过滤不良信息,让学生们通过学校计算机上网,减少学生对手机上网的依赖。
学生应该树立三种意识。一是不攀比。不能为了面子,让家长给自己配备手机,不要和同学攀比手机的款式、功能等,够用就好。二是不好奇。不要出于好奇点击陌生网站或者链接,确保信息安全,远离不良信息。三是会自律。需要使用手机的时候,学会适可而止,不能玩起来没完没了,更不能玩得废寝忘食。
(作者单位:山东省滨州市滨州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