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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酒驾、醉驾现象屡禁不止,饱受诟病。随着2011年“醉驾入刑”正式实施,“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逐渐成为司机们的共识。不过,酒驾、醉驾事件仍时有发生。
连日来,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与刑侦、治安等多警种联动,集中开展“两打击一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涉牌违法,持续加大对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货车(皮卡)闯禁行等严重影响路面通行秩序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本刊记者注意到,此次专项行动中,交管部门实施“全天候”“白加黑”查酒,一些酒驾或醉驾司机被查,反映出路面交通安全隐患仍然不小。
两周查处1128起
10月23日凌晨,在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兴光三街路口,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银色小轿车和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面包车发生相撞事故。通州交通支队长陵营大队民警赶到现场,闻到小轿车里有酒味,立即对司机王某进行检测,酒精含量初步检测结果为27mg/100ml。
王某承认,前一天晚饭喝了一瓶啤酒,因为要去上夜班就心存侥幸开车上路。事故发生后,王某头部受伤,面包车因为受到撞击风挡玻璃破碎,坐在副驾驶的一名男子因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受伤,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王某表示很后悔酒后驾车。
10月19日清晨6时,在西城区南长街南口,民警上前对一辆停放在此处的天津号牌大客车进行检查,此刻车内有乘客40余名。在与驾驶员对话的过程中,民警发现有明显的“酒气”,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驾驶员何某某一看吹出了数值连忙辩称自己确实喝了酒,但是是在昨天和朋友吃晚饭时,睡了一宿后早上起来感觉没什么事儿,打算一早拉着一车游客返回天津,没想到过了一晚还能测出酒精含量。据介绍,由于何某某驾驶的是营运车辆,相比于普通驾驶员,其酒驾行为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数据显示,自10月16日集中开展“两打击一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以来,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与刑侦、治安等多警种联动,共查处涉酒违法1128起,其中醉酒后驾车365人。
一位交警告诉记者,实施全天查酒后,警方查获了不少隔夜酒驾、午后酒驾的司机,说明这些司机仍抱有侥幸心理,以为白天饮酒驾车没人管,从而成为行走的“不定时炸弹”。“隔夜酒”往往被很多司机忽视,但酒精作用期的长短因人而异,有的人吸收、散发慢,一夜时间并不会代谢完毕。
执法利器升级
记者注意到,针对酒驾醉驾违法,北京交警同步配发新款酒精检测设备,新设备可协助民警更加高效开展执法工作。其中,一种是酒精排查仪,从外形看像一个普通的红色交通指挥棒,内置GPS定位系统及网络功能,检测值将实时回传到后台,同时具备爆闪、照明等功能。在排查模式下,民警只需按下开始检测按钮,仪器就能迅速识别到是否有酒精,并通过红色爆闪灯及语音发出提示;升级版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增加了GPS定位、数据实时回传及3秒快速检测功能,交警可更高效地通过检测仪对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进行快速检测。
10月15日深夜,北京市交管局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民警在马连洼北路持新式检测仪器进行酒驾排查时,手中的快速酒精排查仪红色爆闪灯亮起,民警示意驾驶员将车辆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嘀嘀嘀……对不起,您喝酒了。”清晰的语音播报后,民警手中的新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屏幕上显示出红色数值“88”,说明被检测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8毫克,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请医护人员对其进行抽血取证,血液样本送至检测机构。民警依法将驾驶员传唤至交通大队作进一步处理。在当晚不到两小时的夜查行动中,清河大队夜查岗查获2名涉嫌醉酒驾车及1名饮酒后驾车的违法司机。
一些受访市民认为,集中整治并不治本。治本的方法是要从整个社会环境抓起。
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警方还将进一步加大违法驾驶员源头追查工作,深入社区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群众性监督约束酒驾活动,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重点车辆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共治格局。
如何减少酒驾、醉驾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死亡交通事故1525起,造成1674人死亡,分别同比减少20.7%、20.4%。但是,酒驾醉驾导致非死亡交通事故7512起,同比增加28.2%。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何执法越来越严,酒驾、醉驾却屡禁不止?
多位曾经被交管部门查处过的酒驾、醉驾司机坦言,侥幸心理作祟是最大因素。“觉得自己酒没有喝多少,还处于很清醒的状态,而且聚会吃饭的地方离家不远,路线也很熟悉,肯定不会发生事故。”市民赵某某告诉记者,他曾在3年前因为酒驾被交警查处,而在被查处前,赵某某经常饮酒后驾车,也曾因为酒后反应迟钝与路边停放的电动车发生过剐蹭。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除驾驶员自律意识不强外,执法力度等原因也使得酒驾醉驾呈现反复性、顽固性特征。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海波说,酒驾问题由来已久,经历了不同的发展时期,入刑之前大量存在,入刑之后明显减少。但是,在一些偏远地区,警力没有布置到位,这些地方的司机存在喝了酒开车不会被警察发现的侥幸心理。“目前关于酒后驾驶违法犯罪的立法应该比较全面了,主要问题还是执法以及数据的科学性问题。”
一些受访市民认为,集中整治并不治本。治本的方法是要从整个社会环境抓起。在驾驶员培训时,应该加强教育。同时,餐饮机构作为源头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在某些国家,饭店服务员会问哪位是驾驶员,直接告诉他不能喝酒。驾校是起点,餐饮机构是源头,家庭也要承担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