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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西方美学史上,最早研究美学的是毕达哥拉斯学派,他们也是最早研究“美在比例说”的学派。本文试图从“美在比例说”入手,探讨西方艺术中的“形式和谐”。在纵向上对“美在比例说”进行了历史梳理,在横向上,用具体艺术作品在不同时期的表现论述了西方的形式和谐。
【关键词】:比例;“形式和谐”
一、“美在比例说”在西方美学史上的发展
在西方美学史上,最早研究美学的是毕达哥拉斯学派,他们认为在自然界众多现象当中,认为万物最基本的元素是数,数的原则统治着宇宙中一切现象。毕达哥拉斯学派把美看成在数量比例上所见出的和谐,从数量比例观点出发,毕达哥拉斯学派还把美的本质归结为比例、对称,数的概念经过绝对化,美仿佛就只在形式。这种形式主义的美学观点对后来的西方美学史有深渊的影响。柏拉图也深受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影响,他提出了著名的“有机整体说”。也是在变相的强调比例。亚里士多德继承了柏拉图的“有机整体说”,但是他主要偏重于形式方面。通过柏拉图,圣奥古斯丁,还接受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神秘主义的影响,把数加以神秘化和绝对化,现实世界仿佛是由上帝按照数学原则创造出来的,所以才显出整一,和谐与秩序。人体的匀称,动物的四肢平衡,乃至地水风火的体积和运动都由数在统治着。这种从数量关系上找美的想法,上承毕达哥拉斯派的黄金分割说,下开启了达.芬奇,米琪尔.安杰罗等大师对美的线形所求出的数量公式。
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大多把事物的外形看做是美的基础或者本质,这就是比例、对称、和谐、整一等等。例如艺术家雷奥纳多.达.芬奇,他采用的是人文主义的方法,即透过一切隔膜,回到纯真的现实。他认为世界在本质上是靠理性的规则支撑着的,这种规则的表现就是数学。17世纪开始,近代哲学兴起,进一步重视人的研究,强调理性和经验,形成了理性派和经验派,哲学研究的重点从本体论转向认识论。正因为强调理性和经验,虽然笛卡尔仍然强调比例,但是也开始重视审美主体的作用和主体的心理作用。
西方的“美在比例说”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是肤浅的,原因有二:其一,它对美的探索只停留在客观事物的表面属性上,没有深入的去探讨美的本质。其二,这种观点过于重视外在的、客观的、物质的世界,而忽视了主观情感。
二、比例——在西方艺术作品中的表现
古希腊文化不是只停留在神话传说中,相反,它造就表明了对西方文化发展的巨大意义,是欧洲文化的发源地。比如古希腊的建筑,雅典的巴特农神殿,它的正立面的各种比例尺度一直被作为古典建筑的典范,柱式比例和谐,很多地方经后人测量,发现出现的长方形的长宽比例很多都是接近于黄金比的。巴特农神庙的结构匀称,比例精到,有丰富的韵律与节奏。古典盛期的菲迪亚斯创作了《命运三女神》,这组群雕虽然头部受到严重的损坏,却仍然可以看到它是按照严禁的比例去塑造的。三个女神坐着的姿势是为了切合山墙的三角形走势而精心安排的,或坐或靠,极为优雅和自然。这些作品无一不体现出西方人主要用严谨的比例,用艺术来对客观世界形式和谐的把握,西方重视客观物体的外形。
西方艺术发展到了中世纪,虽然在风格上与古希腊罗马艺术具有极大的差异,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没有摆脱对应于透视、比例、量感等原则。在《有圣提奥多和圣乔治在侧的宝座上的圣母子》一作品中面可以明显看到画中的圣母仍然是正面像的类型,脸上仍然有一种刻板的表情,在圣母怀中的圣婴的头部却被塑造的过于刻板了,仿佛只是把一个和圣母同等年纪的男子的身子比例缩小了而已。这就是西方过于强调客观外形、比例而却不重视主观情感的表现。
美学发展到17世纪,这一时期的作品不仅只重视比例、规范,而且开始逐渐转向主观因素的考虑。这一时期的巴洛克艺术、洛可可艺术都是追求激情的表达、夸张的动感、力度和紧张性。如果想要在这一时期寻找比例在绘画中的重要体现,就要追溯到新古典主义时期了。安格尔的《泉》,这幅画的构图非常简单,仔细揣摩就会发现它是充满了发展变化的,他严谨的素描功力充分发挥了线条的表现作用,把人物的形体动态刻画的及其准确、简洁、概括。《泉》中少女的造型在整体上遵循古希腊雕刻的原则,但是更为细腻微妙。左手以高举的手臂的转折为顶点,身躯的轮廓时一根有变化的倾斜线,右边就复杂多了,不仅水罐与抬起的手臂组成圆和三角的几何结构,胸部和腹部的转折起落也形成了波浪式的曲线,这与左边的单纯与宁静形成对比。每一个细节之处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计算才能够变现的如此和谐与理想。
三、西方的“形式和谐”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提出的著名的“理式论”,他认为在现实世界之外有一个超验的理式世界,现实世界才是世界的本源,现实世界只是对理式世界的模仿。柏拉图继承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关于数的理论,这在他描述理式特点的时候用“比例”、“和谐”等概念可以看出。这个理式在一方面确实有形式的含义。这里可以看出“理式”是寻求一种纯然客观的本真之美,是一种纯粹的形式上的追求。
柏拉图认为艺术所摹仿的对象不真实,“和真理隔着三层”,而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则认为艺术家在模仿事物外在形象的时候,能够通过外在形象彰显内在本质。他的摹仿说则认为艺术所摹仿的比现实世界更为真实,“按照事物本来的样子去摹仿”,什么是本来的样子呢?应该就是事物的外在形式,按照事物的外在形式去摹仿,也还是强调一种形式美。中世纪的圣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给一般美所下的定义是整一或和谐,给物体美所下的定义是“各部分适当的比例,再加上一种悦目的颜色。”在字面上看,这些都只是涉及形式,这侧重形式的定义和中世纪神学是结合在一起的。圣托马斯在《神学大全》中提出,美通过感官来接受,只涉及形式,不涉及内容。圣托马斯的形式主义的观点与圣奥古斯丁的完全一致,他所指出的美的三个因素:完整、和谐与鲜明都是形式因素,所以他说“美属于形式因的范畴”。西方古代哲学家们都遵从与物体形式美,通过外在比例、对客观事物摹仿,达到一种“形式和谐”。
参考文献:
[1]朱光潜,《西方美学史》,江苏文艺出版社,2008年。
[2]张法,《中国美学史》,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年。
[3]方闻,《心印-中国书画风格与结构分析研究》,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4年。
【关键词】:比例;“形式和谐”
一、“美在比例说”在西方美学史上的发展
在西方美学史上,最早研究美学的是毕达哥拉斯学派,他们认为在自然界众多现象当中,认为万物最基本的元素是数,数的原则统治着宇宙中一切现象。毕达哥拉斯学派把美看成在数量比例上所见出的和谐,从数量比例观点出发,毕达哥拉斯学派还把美的本质归结为比例、对称,数的概念经过绝对化,美仿佛就只在形式。这种形式主义的美学观点对后来的西方美学史有深渊的影响。柏拉图也深受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影响,他提出了著名的“有机整体说”。也是在变相的强调比例。亚里士多德继承了柏拉图的“有机整体说”,但是他主要偏重于形式方面。通过柏拉图,圣奥古斯丁,还接受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神秘主义的影响,把数加以神秘化和绝对化,现实世界仿佛是由上帝按照数学原则创造出来的,所以才显出整一,和谐与秩序。人体的匀称,动物的四肢平衡,乃至地水风火的体积和运动都由数在统治着。这种从数量关系上找美的想法,上承毕达哥拉斯派的黄金分割说,下开启了达.芬奇,米琪尔.安杰罗等大师对美的线形所求出的数量公式。
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大多把事物的外形看做是美的基础或者本质,这就是比例、对称、和谐、整一等等。例如艺术家雷奥纳多.达.芬奇,他采用的是人文主义的方法,即透过一切隔膜,回到纯真的现实。他认为世界在本质上是靠理性的规则支撑着的,这种规则的表现就是数学。17世纪开始,近代哲学兴起,进一步重视人的研究,强调理性和经验,形成了理性派和经验派,哲学研究的重点从本体论转向认识论。正因为强调理性和经验,虽然笛卡尔仍然强调比例,但是也开始重视审美主体的作用和主体的心理作用。
西方的“美在比例说”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是肤浅的,原因有二:其一,它对美的探索只停留在客观事物的表面属性上,没有深入的去探讨美的本质。其二,这种观点过于重视外在的、客观的、物质的世界,而忽视了主观情感。
二、比例——在西方艺术作品中的表现
古希腊文化不是只停留在神话传说中,相反,它造就表明了对西方文化发展的巨大意义,是欧洲文化的发源地。比如古希腊的建筑,雅典的巴特农神殿,它的正立面的各种比例尺度一直被作为古典建筑的典范,柱式比例和谐,很多地方经后人测量,发现出现的长方形的长宽比例很多都是接近于黄金比的。巴特农神庙的结构匀称,比例精到,有丰富的韵律与节奏。古典盛期的菲迪亚斯创作了《命运三女神》,这组群雕虽然头部受到严重的损坏,却仍然可以看到它是按照严禁的比例去塑造的。三个女神坐着的姿势是为了切合山墙的三角形走势而精心安排的,或坐或靠,极为优雅和自然。这些作品无一不体现出西方人主要用严谨的比例,用艺术来对客观世界形式和谐的把握,西方重视客观物体的外形。
西方艺术发展到了中世纪,虽然在风格上与古希腊罗马艺术具有极大的差异,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没有摆脱对应于透视、比例、量感等原则。在《有圣提奥多和圣乔治在侧的宝座上的圣母子》一作品中面可以明显看到画中的圣母仍然是正面像的类型,脸上仍然有一种刻板的表情,在圣母怀中的圣婴的头部却被塑造的过于刻板了,仿佛只是把一个和圣母同等年纪的男子的身子比例缩小了而已。这就是西方过于强调客观外形、比例而却不重视主观情感的表现。
美学发展到17世纪,这一时期的作品不仅只重视比例、规范,而且开始逐渐转向主观因素的考虑。这一时期的巴洛克艺术、洛可可艺术都是追求激情的表达、夸张的动感、力度和紧张性。如果想要在这一时期寻找比例在绘画中的重要体现,就要追溯到新古典主义时期了。安格尔的《泉》,这幅画的构图非常简单,仔细揣摩就会发现它是充满了发展变化的,他严谨的素描功力充分发挥了线条的表现作用,把人物的形体动态刻画的及其准确、简洁、概括。《泉》中少女的造型在整体上遵循古希腊雕刻的原则,但是更为细腻微妙。左手以高举的手臂的转折为顶点,身躯的轮廓时一根有变化的倾斜线,右边就复杂多了,不仅水罐与抬起的手臂组成圆和三角的几何结构,胸部和腹部的转折起落也形成了波浪式的曲线,这与左边的单纯与宁静形成对比。每一个细节之处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计算才能够变现的如此和谐与理想。
三、西方的“形式和谐”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提出的著名的“理式论”,他认为在现实世界之外有一个超验的理式世界,现实世界才是世界的本源,现实世界只是对理式世界的模仿。柏拉图继承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关于数的理论,这在他描述理式特点的时候用“比例”、“和谐”等概念可以看出。这个理式在一方面确实有形式的含义。这里可以看出“理式”是寻求一种纯然客观的本真之美,是一种纯粹的形式上的追求。
柏拉图认为艺术所摹仿的对象不真实,“和真理隔着三层”,而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则认为艺术家在模仿事物外在形象的时候,能够通过外在形象彰显内在本质。他的摹仿说则认为艺术所摹仿的比现实世界更为真实,“按照事物本来的样子去摹仿”,什么是本来的样子呢?应该就是事物的外在形式,按照事物的外在形式去摹仿,也还是强调一种形式美。中世纪的圣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给一般美所下的定义是整一或和谐,给物体美所下的定义是“各部分适当的比例,再加上一种悦目的颜色。”在字面上看,这些都只是涉及形式,这侧重形式的定义和中世纪神学是结合在一起的。圣托马斯在《神学大全》中提出,美通过感官来接受,只涉及形式,不涉及内容。圣托马斯的形式主义的观点与圣奥古斯丁的完全一致,他所指出的美的三个因素:完整、和谐与鲜明都是形式因素,所以他说“美属于形式因的范畴”。西方古代哲学家们都遵从与物体形式美,通过外在比例、对客观事物摹仿,达到一种“形式和谐”。
参考文献:
[1]朱光潜,《西方美学史》,江苏文艺出版社,2008年。
[2]张法,《中国美学史》,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年。
[3]方闻,《心印-中国书画风格与结构分析研究》,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