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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出烈性猫呼叫春天的声音,我知道路远就在门外或隔壁的房间,这种惨叫的结果会让他看我的眼神一次比一次鄙夷和忧郁,让我产生伤口撒盐的快感。我觉得我已经爱上他了,至少是爱上了他的眼神。
一
晓青死时赤裸着上身,曾经丰满的胸部像霜打的老圆茄子萎靡不振地倒向一边,酒红色的头发与红白相间的粘液纠缠在一起,遮住了曾经夏花般的脸。旁边,那个苏州老板的三角内裤已被端正地提至胯上,凸起的肚皮刚好阻挡了我向上探索的视线。那会是一张怎样的脸,血肉模糊、支离破碎。作呕的场面很快被两张白布覆盖,接着两具肉身便会幻化成两处重量相差无几的灰尘。从这种角度来说,死亡是一件多么公平的事情,于是,晓青的今天死于车祸和明天的我也许全身溃烂、身首异处便不再是一件悲哀的事情。晓青苍白的手指滞留在床边,指甲上的人造钻石将极弱的光线反射进我眼里。“我确定她做过隆胸手术。”阿黛憋了半天,终于从嘴里冒出一团气体。
晓青是残疾的父亲和求学弟妹的财神,阿黛是初恋的弃儿,我是什么,我什么都不是,我的堕落不需要任何理由。我知道沿着那所县重点高中走进这座城市的可能性接近于零。我可以用自己勤勉的双脚叩响这个全村人梦寐以求的城市的大门,我可以去刷盘子,去当保姆,在城市的角落里任意书写自己的名字。而周边人的歧视让我慢慢懂得尊严是靠钱买的,钱能通神。最终还是尊贵的女主人心情烦躁下重重的一记耳光将我打进了铜锣湾夜总会,这里的老板娘阿丽是个三十出头,妖冶异常的女人。“长得倒挺疼人儿,就是单薄了点儿。”阿丽从上到下打量着物品的成色。我和她签了一年合同,她六我三,另外一成合同期满一次付清。
我发现自己的身体竟是个磁场,吸引着形态各异的手不停地在上面摸捏。我单薄的身体在力道不同的手指的摧残下迅速成长,半年时间,我已出落得亭亭玉立、凹凸有致,这将是我赢得尊重的本钱。那薄而脆弱的贞节,已经在不知名的男人的疯狂冲击下被撕得七零八落,我痛得大喊大叫,用手不停地砸包厢的墙。那个酒气熏天的公务员却兴奋不已,“叫得好,继续”……不知过了多久,我从梦魇中苏醒过来后,想的第一件是就是我要把大把大把的钱邮回老家去,告诉我妈我有个很体面的工作。
我四处找房子时,认识了丽人洗头坊的洗头妹晓青。她说和她合租的人走了,五十平米的房子才两千多块。我来时,她已占据了客厅,这样每月就可以比我少掏四百块,那是她弟弟一年的学费。不知什么时候,阿黛也来了,她是个水平很凹的歌手,其实挣着和我们一样的钱。我们三人聚在一起的时候很少也很无聊,凌晨三点以后,我们一边划着晓青的南拳“两只小蜜蜂呀,飞在花丛中呀,嗡呀嗡呀”,一边喝着整瓶的啤酒。阿黛滔滔不绝地讲着当天的艳事,阉了几只猪,其中一只手指还没沾就废了。那废物的器官被阿黛的唾沫渲染得惨不忍睹,激发着我们浪荡的笑声在烟雾缭绕、酒气熏天的房间里绽放开来,充斥着这个以肃穆伪装的清冷的夜。天亮之前,我将她们一个一个扔回自己的床上,我很少喝醉,因为脑子多数空白。白天,我们互不作声各行其道。阿黛和形形色色的大男孩们在那扇紧闭的门内,像猫一样呼叫着春天。她说晚上被人骑白天她骑人这样才公平。晓青在茶几上反复地算计着父亲的药费、弟妹的学费和自己三十岁以后的生活。她最后得出的结果是:要想活得安逸,至少要挣够三十万。这个结果对晓青来说有些残酷,她已经二十四岁了,和那些刚出道的溜光水滑的妹子相比,简直就是半老徐娘。“不安逸哎。”晓青叹口气,点根烟在茶几上玩弄着纸牌。
我不喜欢她们这种颓废的方式,不喜欢晓青每日穿着又绚又烂的衣服在猪猡中间搔首弄姿,作派与街头廉价的游击队员没什么区别。更不喜欢阿黛将辛苦挣来的钱又给猪猡们还回去。她们的身上却有我日后的影子。我要在绽开得最愤怒的时候,让那些享受我身体的猪猡们付出肉体与金钱的双倍代价,甚至更多。这些话是手上那本黄色小说里的女人告诉我的,我用沾满唾沫的手指戳那个正在她身上做烂俗动作的男人,“猪猡,我鄙视你。”
二
“强哥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老子是公安局长,自己还开着公司,你们可要替我好好伺候着。”阿丽在领我们进那间上等包厢前还不忘记叮嘱几句。一个苍白的男人陷在沙发里,如果只看那副金丝边眼睛,他绝对是个文质彬彬的男人。他用焦黄的手指弹弹烟灰,二郎腿兴奋地抖动,眼睛里堆满肉欲。我习惯从眼睛来区分男人与猪。路远当时正站在他身旁,他的眼睛里除了忧郁和怜悯外便干净得再无其他,那是我喜欢的男人的眼睛。“强哥,这都是我这儿最漂亮的姑娘,看上哪个,尽管吱声。”阿丽硬是将颧骨上的肥肉挤出一汪酒窝。“这个好啦。”“哎呦,您真好眼力,她是我们这儿最有气质的一个。”遇到有钱没品位的主儿,阿丽会说“她最够味”,对于既没钱又没品位的主儿,阿丽会说“她最风骚”,我倒希望自己此刻很风骚,能与十足的猪猡匹配。我水蛇一样扭到强哥身边,声音柔软到发腻,“强———哥,日后你可要多罩着我”。身旁的路远将鄙夷的目光投向窗外,那里,阳光下的一切似乎并未改变。
阿黛走的时候天下着小雨。她去了拉萨,据说那边生意好做。她说她想换一种活法,说如果哪天我干腻歪了,可以去找她。阿黛走了,我在喷头底下不知站了多长时间,冰冷的水不曾间断地冲刷着我的身体,但那些隐匿的肮脏却怎么都冲不掉。阿黛临走时不停地问:“你说我们这种人还有人要吗?”阿黛,不要那么无能,我们自己要自己好吗。站累了,我就坐在椅子上,蜷缩着腿,脸贴着膝盖,双臂紧紧地环抱着身体,胸前的水被挤压得扑哧作响。我要把自己压缩到最小,小到像一个细胞,爬回到我妈的肚子里,让她将我再重生一回。
三
强哥从来不在包厢里干那事,或在宾馆或在他闲置的两百多平米的房子里,他摘去金丝边眼镜,露出那双长期被镜框折磨得吸血鬼般深陷的眼睛。鼻子耳朵嘴,另一个器官我不知道是什么,也许就长在下身,五官无一不露骨地变态。我发出烈性猫呼叫春天的声音,我知道路远就在门外或隔壁的房间,这种惨叫的结果会让他看我的眼神一次比一次鄙夷和忧郁,让我产生伤口撒盐的快感。我觉得我已经爱上他了,至少是爱上了他的眼神。强哥用细细的尼龙绳捆着我的胳膊,喉咙里发出哮喘病人一样嘶嘶的声音,手机响了。“妈的,老头子真扫人兴。”强哥匆匆忙忙提着裤子出去,却忘了招呼路远。“路远,帮我把绳子解开。”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那扇门终于开了。我想任何一个男人看见我此刻的样子都会爱上我,他只是迅速地解开绳子转身离开了。我冲上去从后面紧紧抱住他,“我爱的是男人不是猪。”路远轻柔的吻温暖的指尖触及到我身体的一刻,有一些晶莹的东西滑落,在他宽阔炙热的胸膛上瞬间消失不见。
强哥不来时,我也不再去跑场,我给路远发短信,希望他能来。半小时后,路远会夹带着室外清新的气体走进门。我们迫不及待地紧紧拥抱着彼此,在无尽的黑夜中反复舔读对方的身体。路远说他的家在西部的小镇上,那里一到春天就开满粉红色的桃花,有个温婉可爱的姑娘总在桃花林的青石旁等他,后来她考进了这座城市,慢慢地和部队里的他失去了联系。复员后,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毅然决然地来到这座城市寻找她,他做保安,跑销售,再见她时却发现她已然成了富人圈养的金丝雀,他没有颜面两手空空回那个小镇,后来遇上了强哥,便留在他身边开车兼做保镖。“强哥是一个很阴险的人。”说这话时他的眼中有无尽的担忧。“干我们这行的,没必要考虑那么多。”我有一种奔赴刑场就义的悲壮。“不,你知道我很在乎你的,从第一次见面时就这样,你平静的时候总让我想起桃花旁的她,我要你和我一起回那个小镇”。我在路远执着的目光中看见一些明艳动人的花瓣在飞舞。他干净的眼神舒缓地伸入到我体内的不能触及之远。我们赤裸的身体如同根生的浮萍,在粉红色的画布上追逐欢唱,在激流的旋涡中舞蹈升腾。
合同期满,也许我也应该像晓青一样为自己的未来做番打算,尽管未来于我曾经是那样遥不可及。“剩下那一成呢?”“强哥说让你再陪两个月,两个月过后一次付清。”“有没有搞错,他有几次都不付钱,还他妈的变态狂一个。”“哎呦,别生气嘛,他那份我不抽就是了,局长的儿子哦,我们惹不起……我每个月再给你补八百还不成?”一成下来一万多块,晓青说够在她们老家开一个小百货店了。我咬咬嘴唇,走了出去。
四
强哥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正在城南的一家夜总会里和一个温州佬打情骂俏。“呦,是强哥,我没想到今晚你会打电话来,这会儿已经有客人了,真是不好意思……”我不想再碰那些苍白得令我作呕的五官,而让我在喜欢的人身边和不喜欢的人做爱,简直比杀了我还难受,路远一定会更难受吧。“哐啷”一声,包厢的门被两个陌生人一脚揣开,温州佬那只正在我身上探索的手触电般缩了回去。“突击检查,你,身份证。”两个便衣将工作证在温州佬面前晃了一下,便一把夺过他手中的身份证。“跟我们走一趟”,温州佬衣冠不整地被揪了出去,我以为自己成了漏网之鱼,强哥从门外闪了进来,后面紧跟着路远。“出去,关门”,那扇门隔断了路远担忧的眼神。“你以为这样就可以跑出我的手心吗?”他用手掐着我的脖子,阴毒的目光紧盯着眼前的猎物,金丝边眼镜片里我的表情有些恐惧。“哈哈哈”,我被猛地按倒在沙发上……“你他妈的叫啊,——哑巴了?——你给我叫!”我的脸火辣辣的已经没有了疼痛的感觉,胳膊、脖子、前胸布满烟蒂的烙痕,一个尚未泯灭的烟蒂仍在胸前冒着青烟,飘出烤肉的焦灼气味。我知道自己曾经的叫和现在的不叫都是为了门外的那个男人,和眼前这个压在我身上的猪猡没有丝毫关系。“猪猡”,我从牙齿缝里挤出这两个字。“你说什么?”噼啪,我的鼻孔和嘴角流出了鲜红的血,滴在印满鲜花的沙发布上,成了最为娇艳的一朵。“想找死,老子成全你”,我的头发被向后撕扯,头被猛地向墙上撞去,嗵-嗵…… 我似乎看见路远微笑着向我走来,“走吧,和我去那个开满桃花的小镇”,我想我可能快死了。哐啷,有人破门而入。“谁让你进来的。”身后的声音在质问。门口的声音说:“我以为发生了什么事”,顿一下,门口的声音又说:“强哥,这样的女人多的是,何必为她惹出人命”,“妈的,今天真扫兴”。猪猡临走时抬起后蹄在我的肋骨上狠狠地踏了一下,我只是本能地蜷缩着,已没有了安抚自己的力气。路远在出门前回头看了我一眼,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一些潮湿的红色模糊了我的视线,不知是他的血还是我的血。
我决定离开,我所有的复仇心理在三天内已泯灭得一干二净,我知道我太渺小了,还比不过一粒沙子。也许我该去找阿黛也许该回老家也许……如果路远能和我一起离开该多好。镜子里的面孔不再浮肿,只是青紫仍未散尽,额头上还遍布着创可贴。“路远,明天我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你能告诉我该去哪吗?”我将短信发过去的时候,却为那天没有看清他的表情而顾虑。“你说我们这种人还有人要吗?”阿黛,我也不知道谁能要我们,因为我从来没有这样迫切地希望被人要。夜幕来临,我的手机仍未响。躺在床上,我将自己压缩成细胞的姿态,肋骨的阵痛再次袭来,我会因此而重生吗?
五
最早那趟去西部的车已经开了。路远没有出现,阿黛也渐渐变得渺茫,我要回自己熟悉的家乡,找个爱我的男人或者就孤单地终此一生……嘟嘟,是路远的短信。“等我,不要走,我要带你去那个开满桃花的小镇”。我的眼睛有些模糊,身边那些疑惑的鄙视的挑逗的目光彻底消失了,他们将被路远执着的目光代替。
三年后,在西部那座桃花镇的市集上,一个卖豆芽的面若桃花的女子,用她温婉亲切的笑容吸引着众多顾客。夜幕降临的时候,她就坐在炕沿边看她的男人漂洗那些黄黄绿绿的豆芽,看它们从一个盆被折向另一个盆里。那些浮在水面的抱紧的豆皮像同根生的浮萍,在每一次激流的冲刷中不离不弃。两岁的女儿用胖乎乎的小手举着豆皮玩耍,童音稚嫩而清晰,“两只小蜜蜂呀,飞在花丛中呀,嗡呀嗡呀”。女子从简朴的上衣兜里掏出一张旧报纸,上面有报道说某市公安局长的儿子被歹徒从身后用硬器袭击,虽经多方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却成了植物人。事情发生在女子离开那座城市的前一天晚上。女子靠近男人,对着他温热的耳垂吹出馨香的气体,“那个歹徒是你吗?”男人故作生气地瞪她一眼,“发什么神经,发豆芽啦”。
编辑/红豆 E-mail:hongdou9526@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