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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叶芝,王尔德,程蝶衣,徐志摩,发现……原来,艺术家最浓烈的灵感来源,不是“爱别离”,而是“求不得”。谢谢
你的不曾爱过,流经我,成就我。
茅德之于叶芝
写《当你老了》的爱尔兰诗人叶芝,在24岁第一次遇见姑娘茅德时,说,“我一生的烦恼开始了”。
为了追求这个长相并不惊艳的茅德,叶芝写了一辈子情诗。三十岁追不到就写诗追到四十岁,四十岁追不到就继续写诗追到五十岁,然而命运像是跟叶芝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最后他的情诗感染了半个地球的人,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却一辈子没追到他的姑娘茅德。
叶芝成了爱尔兰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后世在评价叶芝时总戏谑说,茅德一定是魔鬼派来的,要不就是撒旦派来的——她似乎来人间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感情上不断折磨这个大诗人。叶芝来人间的几十年总结起来几近无聊,就是写诗、求婚、失败、接着写诗、求婚、又失败、再写诗、求婚、失败……如此循环往复。
而茅德的一生总结起来更让人哭笑不得——就是不断伤这位诗人的心。她拒绝他的四次求婚,高调嫁给别的男人,和别的男人有了孩子,婚后过得不幸福,还让叶芝知道了,又离婚不得,又好不容易年过半百熬到丈夫死了,叶芝竟还是爱他守护他,还是要娶她,可茅德还是拒绝了他。
诗人的心都要被戳烂了。最后他在晚年终于放弃,娶了比他小几十岁、一生崇拜他才华的一个漂亮姑娘乔安娜。在旁人眼中,这位姑娘样样不比茅德差,出身高贵,漂亮,懂叶芝,腹有詩书又极具艺术灵性,用叶芝的话讲,“聪明得可怕”。这位姑娘给他生儿育女,让叶芝的生活回归了秩序和安宁。只是,叶芝不再写诗了。
茅德去后,叶芝作为一个诗人的使命似乎落幕。我看过茅德的照片,算不上漂亮,只是目光极其坚毅而深邃,不像那个旧世纪弹弹钢琴动不动就在绅士怀里晕倒了的欧洲寻常女子。
茅德身高1.8米,是军官家庭,一生致力于爱尔兰民族解放。而叶芝一生是男诗人的忧愁多情,性格迥异,茅德瞧不上他的羸弱书生意气,真不知道他迷恋她什么。
你说他们是知己吧?确实有共同话题但仅仅限于民族解放和秘术。对了,民族解放还是因为茅德为之疯狂,叶芝为了迎合她的趣味而下功夫研究。叶芝的诗歌早期深受雪莱影响,朦胧忧郁充满浪漫主义,中期转向关注民族精神、社会现实,大概与茅德的影响分不开。诺贝尔文学奖抛来橄榄枝时,有一条理由就是,“诗歌始终富于灵感,并以精美的艺术形式表达了整个民族的精神”。
可没有一丝丝顾虑、没有一丝丝防备,叶芝就是爱了她一辈子——或者说迷了她一辈子更准确,因为爱需要基础,而“迷”却对对方没有任何要求。
叶芝应该是深夜下了无数次决心离开又再回来吧?每次被她折磨,诗人就孤独地写诗。她像是河蚌里的一颗沙子,不断地刺疼他柔软的蚌肉,他所有的眼泪和话,都只是为了疗伤。却没想到,作品凝结成了一颗颗珍珠。
有人怀疑茅德是不是故意以此刺激叶芝的创作灵感。而我觉得未必。那是装不了一辈子的。叶芝称茅德可以“拥有我的全部”,但对于茅德,叶芝不过是生命里来了走了并无所谓的人。
叶芝去世时,半个爱尔兰的人都为之痛哭,极尽哀荣,然而葬礼上未见茅德。
她始终对他无所谓的态度。连死都没有放过。
那是哪年的春晚,莫文蔚用英语朗诵了叶芝的《当你老了》,然后唱了那首“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炉火旁打盹,回忆青春……”后世无数的情歌情诗偷了他的意境。
可叶芝赢得了半个地球的眼泪,却依然没有感动她。
道格拉斯之于王尔德
“碰上你,对我是危险的,而在那个特定时候碰上你,对我则成了致命。命运将我们两个互不相干的生命丝丝缕缕编成了一个血红的图案,你的确真心爱过我,即使你拒绝收我的信,我也会照写不误,这样你就会知道,不管怎样,总是有信在等着你。”这是王尔德在《自深深处》中自欺欺人的句子,怎么看怎么像叶芝的那句,“我一生的烦恼开始了。”
难怪叶芝对王尔德的评价那么高,又那么不满王尔德的太太,说:“我认识王尔德太太的时候,她正拉上窗帘,合上百叶窗在接待朋友,因为那样别人就不会看到她那枯槁的面容。”
换成王尔德简单的句子,就是“人一生的悲剧有两种,一种是得不到你想要的,另一种是得到了”。
我无比相信,所有艺术家的作品,写的戏,唱的词,画的画,心底的观众只为了某一个人,其他人只是沾光听看罢了。可往往到最后,沾光听的成了戏迷粉丝,成就了他一世功名,在台下山呼万岁;而那个心底的人,自始至终,从未正眼阅过。
王尔德应该是这么一个人。
王尔德一生太过任性。他写的戏征服了大不列颠,征服了整个维多利亚时代。风光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观众挤破了戏院门槛只为他的谢幕演讲,过海关时要回答申报物品,他一脸玩世不恭地对工作人员说:“无所申报,除了天才(nothing but genius)。”
一个写戏的男人,一生都爱找能听懂他的audience。他年轻时不是没爱过,母亲问他为什么要娶他太太为妻,他回答:“ I need an audience.”那时候的王尔德太太有着优雅的品味,那是王尔德戏剧创作的黄金期起点。
可惜,她在为人妻为人母后,像那个旧时代的端庄女子一样,忙着家务,孩子;交谈的话题开始变成了“孩子们如何”,而不再是戏剧灵感的火花。
王尔德遇到他的同性情人道格拉斯之后,这种类似古希腊柏拉图之间的精神之爱,最终把他推下了深渊。他为了道格拉斯身败名裂、锒铛入狱、吃尽苦头、妻离子散;而比他的戏更像戏的是——在他被审判、入狱、吃苦、被万人唾弃时,道格拉斯自始至终,没有去看过他一次。
可当王尔德出狱后又见到他,只要看他一眼,万般柔情又涌上心头,如同《春光乍泄》里,何宝荣的那句“不如我们从头开始”一般充满魔力,无法抗拒。 你说人性本贱吧。曾有人劝过王尔德成熟一点,但他的同性情人对他说:“不不,你应该保持这样。伟大的艺术家在内心都是孩子。”
从某种意义来讲,他的同性情人是对的。他是他戏剧里的那道光。那道光做什么都无所谓,只要光还在,这戏就能再写下去。
段小楼之于程蝶衣
蝶衣跪在祖师爷的像前自己抽自己耳光,清脆的耳光声在青砖白瓦的胡同里散落了一地。他以为自己把自己打醒了,可到最后还是睡着。
《霸王别姬》的电影演到高潮时,张国荣演的程蝶衣一身戏装被红卫兵压着,行头和大字报被焚烧的火焰映着脸上花掉的油彩,蝶衣撕心裂肺地对着镜头喊,“骗我,你们都骗我……”
都说人戏不分,可偏偏出了这么个戏痴戏迷戏疯子,隔着千年的风尘里终于鲜活了一回。
他是蝶衣,却以为自己是虞姬;他是师兄小楼,只不过台上唱的是霸王。
27岁之前看《霸王别姬》,以为蝶衣的悲剧是他错把师兄当成了真霸王,最后人戏不分,虞姬还是为了霸王一死;而上周与朋友交流中,我突然明白了,原来不是这么回事。
蝶衣未尝不知道,台上那个霸王是假的;蝶衣未尝不知道,师兄只是师兄。可他错在,他心里的虞姬需要一个霸王,而偏偏,這个霸王被幻想成了师兄小楼的模样。
于是,哪怕他在台下喝花酒,哪怕他娶了春满楼的妓女菊仙,哪怕为了保命在家门口斗蛐蛐,哪怕他把他救出日本兵营时往他脸上吐口水……他也依然原谅他。因为没了这个霸王,他的虞姬就唱不下去了。于是,只要这个霸王还是小楼的模样,能让他在台上台下一直演着他的“虞姬”,就够了。
男怕夜奔,女怕思凡。师父在临终前,摆着架子唱“夜奔”,一代江湖智者就此倒下。
从始至终,只不过是他想演他的虞姬。和霸王无关。
从始至终,是她想做书房里磨墨的俏晴雯。和公子无关。
《霸王别姬》,其实是虞姬在自己告别自己。《宝玉探晴雯》,晴雯咬到的那两个水葱儿似的红指甲,也是自己告别自己。听莫文蔚的《爱情》,“不停揣测你的心底,可有我姓名”,何必?
前一阵写元曲的书稿,写到“佛家讲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会、爱别离”。95后新入职的小校对砰砰砰办公室找到我,说:“小姐姐,你顺序写错了。最后的大轴是‘求不得’,‘爱别离’是压轴而已。”
原来,求不得苦,比爱别离更苦。
生活的最好状态一定是宁静与秩序,而创作的高潮却在于心潮起狂澜。我曾经问过朋友,你说哪条路哪种更好些?朋友哈哈大笑:“老天推你到哪里,有的可选吗?”
叶芝的茅德,王尔德的道格拉斯,虞姬的霸王,程蝶衣的段小楼,晴雯的公子……
他们该感谢他们,谢谢你出现在我的世界里,给了我心中的缪斯一个如你模样的脸庞。遇见你以后,我才发现,原来生命中遇到爱、遇到理解,都不难。你总会遇到灯火惺忪时与你漫谈彻夜的那个人。你需要的,是所有作品中,他的那道目光。
你的不曾爱过,流经我,成就我。
茅德之于叶芝
写《当你老了》的爱尔兰诗人叶芝,在24岁第一次遇见姑娘茅德时,说,“我一生的烦恼开始了”。
为了追求这个长相并不惊艳的茅德,叶芝写了一辈子情诗。三十岁追不到就写诗追到四十岁,四十岁追不到就继续写诗追到五十岁,然而命运像是跟叶芝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最后他的情诗感染了半个地球的人,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却一辈子没追到他的姑娘茅德。
叶芝成了爱尔兰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后世在评价叶芝时总戏谑说,茅德一定是魔鬼派来的,要不就是撒旦派来的——她似乎来人间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感情上不断折磨这个大诗人。叶芝来人间的几十年总结起来几近无聊,就是写诗、求婚、失败、接着写诗、求婚、又失败、再写诗、求婚、失败……如此循环往复。
而茅德的一生总结起来更让人哭笑不得——就是不断伤这位诗人的心。她拒绝他的四次求婚,高调嫁给别的男人,和别的男人有了孩子,婚后过得不幸福,还让叶芝知道了,又离婚不得,又好不容易年过半百熬到丈夫死了,叶芝竟还是爱他守护他,还是要娶她,可茅德还是拒绝了他。
诗人的心都要被戳烂了。最后他在晚年终于放弃,娶了比他小几十岁、一生崇拜他才华的一个漂亮姑娘乔安娜。在旁人眼中,这位姑娘样样不比茅德差,出身高贵,漂亮,懂叶芝,腹有詩书又极具艺术灵性,用叶芝的话讲,“聪明得可怕”。这位姑娘给他生儿育女,让叶芝的生活回归了秩序和安宁。只是,叶芝不再写诗了。
茅德去后,叶芝作为一个诗人的使命似乎落幕。我看过茅德的照片,算不上漂亮,只是目光极其坚毅而深邃,不像那个旧世纪弹弹钢琴动不动就在绅士怀里晕倒了的欧洲寻常女子。
茅德身高1.8米,是军官家庭,一生致力于爱尔兰民族解放。而叶芝一生是男诗人的忧愁多情,性格迥异,茅德瞧不上他的羸弱书生意气,真不知道他迷恋她什么。
你说他们是知己吧?确实有共同话题但仅仅限于民族解放和秘术。对了,民族解放还是因为茅德为之疯狂,叶芝为了迎合她的趣味而下功夫研究。叶芝的诗歌早期深受雪莱影响,朦胧忧郁充满浪漫主义,中期转向关注民族精神、社会现实,大概与茅德的影响分不开。诺贝尔文学奖抛来橄榄枝时,有一条理由就是,“诗歌始终富于灵感,并以精美的艺术形式表达了整个民族的精神”。
可没有一丝丝顾虑、没有一丝丝防备,叶芝就是爱了她一辈子——或者说迷了她一辈子更准确,因为爱需要基础,而“迷”却对对方没有任何要求。
叶芝应该是深夜下了无数次决心离开又再回来吧?每次被她折磨,诗人就孤独地写诗。她像是河蚌里的一颗沙子,不断地刺疼他柔软的蚌肉,他所有的眼泪和话,都只是为了疗伤。却没想到,作品凝结成了一颗颗珍珠。
有人怀疑茅德是不是故意以此刺激叶芝的创作灵感。而我觉得未必。那是装不了一辈子的。叶芝称茅德可以“拥有我的全部”,但对于茅德,叶芝不过是生命里来了走了并无所谓的人。
叶芝去世时,半个爱尔兰的人都为之痛哭,极尽哀荣,然而葬礼上未见茅德。
她始终对他无所谓的态度。连死都没有放过。
那是哪年的春晚,莫文蔚用英语朗诵了叶芝的《当你老了》,然后唱了那首“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炉火旁打盹,回忆青春……”后世无数的情歌情诗偷了他的意境。
可叶芝赢得了半个地球的眼泪,却依然没有感动她。
道格拉斯之于王尔德
“碰上你,对我是危险的,而在那个特定时候碰上你,对我则成了致命。命运将我们两个互不相干的生命丝丝缕缕编成了一个血红的图案,你的确真心爱过我,即使你拒绝收我的信,我也会照写不误,这样你就会知道,不管怎样,总是有信在等着你。”这是王尔德在《自深深处》中自欺欺人的句子,怎么看怎么像叶芝的那句,“我一生的烦恼开始了。”
难怪叶芝对王尔德的评价那么高,又那么不满王尔德的太太,说:“我认识王尔德太太的时候,她正拉上窗帘,合上百叶窗在接待朋友,因为那样别人就不会看到她那枯槁的面容。”
换成王尔德简单的句子,就是“人一生的悲剧有两种,一种是得不到你想要的,另一种是得到了”。
我无比相信,所有艺术家的作品,写的戏,唱的词,画的画,心底的观众只为了某一个人,其他人只是沾光听看罢了。可往往到最后,沾光听的成了戏迷粉丝,成就了他一世功名,在台下山呼万岁;而那个心底的人,自始至终,从未正眼阅过。
王尔德应该是这么一个人。
王尔德一生太过任性。他写的戏征服了大不列颠,征服了整个维多利亚时代。风光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观众挤破了戏院门槛只为他的谢幕演讲,过海关时要回答申报物品,他一脸玩世不恭地对工作人员说:“无所申报,除了天才(nothing but genius)。”
一个写戏的男人,一生都爱找能听懂他的audience。他年轻时不是没爱过,母亲问他为什么要娶他太太为妻,他回答:“ I need an audience.”那时候的王尔德太太有着优雅的品味,那是王尔德戏剧创作的黄金期起点。
可惜,她在为人妻为人母后,像那个旧时代的端庄女子一样,忙着家务,孩子;交谈的话题开始变成了“孩子们如何”,而不再是戏剧灵感的火花。
王尔德遇到他的同性情人道格拉斯之后,这种类似古希腊柏拉图之间的精神之爱,最终把他推下了深渊。他为了道格拉斯身败名裂、锒铛入狱、吃尽苦头、妻离子散;而比他的戏更像戏的是——在他被审判、入狱、吃苦、被万人唾弃时,道格拉斯自始至终,没有去看过他一次。
可当王尔德出狱后又见到他,只要看他一眼,万般柔情又涌上心头,如同《春光乍泄》里,何宝荣的那句“不如我们从头开始”一般充满魔力,无法抗拒。 你说人性本贱吧。曾有人劝过王尔德成熟一点,但他的同性情人对他说:“不不,你应该保持这样。伟大的艺术家在内心都是孩子。”
从某种意义来讲,他的同性情人是对的。他是他戏剧里的那道光。那道光做什么都无所谓,只要光还在,这戏就能再写下去。
段小楼之于程蝶衣
蝶衣跪在祖师爷的像前自己抽自己耳光,清脆的耳光声在青砖白瓦的胡同里散落了一地。他以为自己把自己打醒了,可到最后还是睡着。
《霸王别姬》的电影演到高潮时,张国荣演的程蝶衣一身戏装被红卫兵压着,行头和大字报被焚烧的火焰映着脸上花掉的油彩,蝶衣撕心裂肺地对着镜头喊,“骗我,你们都骗我……”
都说人戏不分,可偏偏出了这么个戏痴戏迷戏疯子,隔着千年的风尘里终于鲜活了一回。
他是蝶衣,却以为自己是虞姬;他是师兄小楼,只不过台上唱的是霸王。
27岁之前看《霸王别姬》,以为蝶衣的悲剧是他错把师兄当成了真霸王,最后人戏不分,虞姬还是为了霸王一死;而上周与朋友交流中,我突然明白了,原来不是这么回事。
蝶衣未尝不知道,台上那个霸王是假的;蝶衣未尝不知道,师兄只是师兄。可他错在,他心里的虞姬需要一个霸王,而偏偏,這个霸王被幻想成了师兄小楼的模样。
于是,哪怕他在台下喝花酒,哪怕他娶了春满楼的妓女菊仙,哪怕为了保命在家门口斗蛐蛐,哪怕他把他救出日本兵营时往他脸上吐口水……他也依然原谅他。因为没了这个霸王,他的虞姬就唱不下去了。于是,只要这个霸王还是小楼的模样,能让他在台上台下一直演着他的“虞姬”,就够了。
男怕夜奔,女怕思凡。师父在临终前,摆着架子唱“夜奔”,一代江湖智者就此倒下。
从始至终,只不过是他想演他的虞姬。和霸王无关。
从始至终,是她想做书房里磨墨的俏晴雯。和公子无关。
《霸王别姬》,其实是虞姬在自己告别自己。《宝玉探晴雯》,晴雯咬到的那两个水葱儿似的红指甲,也是自己告别自己。听莫文蔚的《爱情》,“不停揣测你的心底,可有我姓名”,何必?
前一阵写元曲的书稿,写到“佛家讲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会、爱别离”。95后新入职的小校对砰砰砰办公室找到我,说:“小姐姐,你顺序写错了。最后的大轴是‘求不得’,‘爱别离’是压轴而已。”
原来,求不得苦,比爱别离更苦。
生活的最好状态一定是宁静与秩序,而创作的高潮却在于心潮起狂澜。我曾经问过朋友,你说哪条路哪种更好些?朋友哈哈大笑:“老天推你到哪里,有的可选吗?”
叶芝的茅德,王尔德的道格拉斯,虞姬的霸王,程蝶衣的段小楼,晴雯的公子……
他们该感谢他们,谢谢你出现在我的世界里,给了我心中的缪斯一个如你模样的脸庞。遇见你以后,我才发现,原来生命中遇到爱、遇到理解,都不难。你总会遇到灯火惺忪时与你漫谈彻夜的那个人。你需要的,是所有作品中,他的那道目光。